第61章千萬不能出事

2024-05-03 18:13:19 作者: 君漠漠

  下午的時候,張珍珍從警察局出來。

  「張小姐,你放心吧!這件事我們一定給你個交代,目前看來何以寧的嫌疑仍舊是最大的。只要我們找到證據,就可以逮捕她,定她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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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珍珍又驚又喜,「這是真的嗎?太好了,何以寧此人平時就嫉妒心很強,我和她是競爭對手,向來一山不容二虎。所以囚禁我的事肯定是她做的!你們好好查查那家酒店,肯定能找到證據的!」

  辦案的警官一再向她保證,會儘快破案。

  張珍珍離開警察局時,腳步都是輕快的。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很快恆天上下便都知道,何以寧作為犯罪嫌疑人被抓捕的事。

  張珍珍到處宣揚著何以寧的惡行,說她如何利用小白臉男朋友,糊弄秦總等人,又說她如何狠毒,差點要了她的命。

  甚至她還滿世界嚷嚷,何以寧作風不正,年紀輕輕就已經有兩個孩子,是多年前跟個老頭子生的……

  林夏才剛回來,就一直為了何以寧的事奔走,聽到張珍珍到處說何以寧的壞話,還拿孩子說事,她氣的恨不得撕了她!

  「張珍珍,你再胡亂傳人是非,就給我走人!一條爛魚臭一鍋湯!沒根沒據的事,誰再往下傳,誰就負法律責任!」

  林夏指著張珍珍的鼻子痛罵道。

  她畢竟是總監,分公司這邊,除了王總就數她的職位最高了。

  同事們一時噤若寒蟬,林夏想了又想,對張珍珍說:「你不是被囚禁了嗎?回家休息幾天,等案子水落石出了,我再通知你上班!」

  張珍珍有些不忿,她這次好不容易揚眉吐氣一次,憑什麼讓她回家?

  「林總監!」

  「我是你的上司,我的話你服從就行!」

  林夏霸氣的說,把張珍珍先趕回家,免得她在公司亂說敗壞何以寧名聲。

  等到張珍珍一走,她又嚴厲的對下屬們說:「張珍珍的為人,你們知道。她的話誰要是信,誰就是傻子!誰要是亂傳話,那更是蠢貨中的蠢貨!所以我不希望,有人不加鑑別就亂傳那些八卦!被我抓到誰在背後嚼人舌根,看我怎麼收拾她!」

  被她一罵,所有人都噤若寒蟬。

  林夏是出了名的雷厲風行,沒人敢惹她。

  等大家都不吱聲了,林夏急匆匆出門,直接開車來了警察局。

  找了各種關係,才被允許可以見何以寧十五分鐘。

  審訊室里,空調一直吹,進來時,林夏看了眼空調的溫度,只有十幾度。她冷的打了個寒顫,想讓警官把溫度調高一點,但人家理都不理她,直接就出去了。

  何以寧從角落裡撲過來,用她冰涼的手一把拉住林夏的手:「怎麼辦,夏夏,我感覺事情不對。聽他們的意思,好像找到了什麼證據。可是那天我一直陪著王總應酬,怎麼可能有機會囚禁張珍珍?我跟他們都解釋得很清楚了,可他們就是不肯放人,還非說我是嫌疑人,讓我趕緊交代。張珍珍出去後有沒有說什麼?」

  林夏此刻也意識到事情的嚴峻:「寧寧,你先別急,我已經找我哥幫忙調查了。你放心,深深和淺淺晚上我會接到家裡去,你也別太擔心,清者自清……」

  「沒有什麼清者自清。我突然想到,這裡的所長好像和李蘭有親戚關係,如果他告訴了李蘭,以李蘭的脾氣,肯定不會放過這次機會,會往死里整我。夏夏,我有種不詳的預感……」

  「哎呀,寧寧你不要自己嚇自己了!難道他們還能無中生有?就算真的會,假的就是假的。你放心,這件事我不會做視不管的!」

  林夏為朋友擔心不已,也覺得事情很蹊蹺,怕給朋友增加心理負擔,只能一遍遍的安慰她。

  說起來,她這個閨密太不容易了。五年前的事情,如果發生在她身上,背負著血海深仇,還要養兩個孩子,她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撐下去。

  林夏一直覺得,何以寧是她的光,為了她的光,她也一定要證明光明的存在。

  兩個人商量了一番,十五分鐘就到了。

  林夏只在裡面待了十幾分鐘,便渾身冷的直起雞皮疙瘩。

  把溫度弄這麼低,肯定是故意的。她臨出去時,把外套留給了何以寧。

  經過外面的辦公區時,兩名警官帶著一位中年大媽進來,大媽嘴裡念念不休的:「那個雜物間,因為在最裡面,很久都沒人打開一次,那天我上樓取東西,就看到兩個女孩子在撕扯,有個女孩蠻漂亮的,但是人很兇,一直在罵人……」

  林夏聽著聽著,覺得這個大媽說的是不是何以寧的事?可是何以寧剛才跟她說,當天晚上,她根本沒和張珍珍起過什麼衝突!

  她站住,先悄悄拍了張照片,然後又走向前,詢問帶大媽進來的警察:「請問她說的是不是何以寧?大媽,你可不能撒謊,隨便撒謊冤枉一個人,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我才沒撒謊,我真的看到了……」

  「這位小姐,如果沒有事情,請你離開,不要影響我們辦案子!」

  年輕的警官為了保護證人,對她下了逐客令。

  「我朋友說她當天晚上沒有和任何人起衝突,只是希望你們給她一個公正……」

  林夏還要為何以寧辯解,卻被他們三推兩推,從裡面推了出來。

  她氣不過,只好又讓她朋友替她多方打聽,晚上的時候,從她哥哥那兒傳來消息。

  情況確實對何以寧有些不利,因為警方找到了目擊證人,有人可以證明何以寧當天晚上確實和張珍珍起過衝突。

  所以何以寧不能離開警察局,還要繼續接受審問。

  「怎麼會這樣?以寧是被冤枉的,我見過那個大媽,她根本就是在撒謊!」

  「現在我們說她撒謊沒有用,問題是警察好像相信了她的供詞。夏夏,你不要著急,就憑這一份口供,應該定不了以寧的罪!一會兒我再去試試看,看能不能把以寧先保出來,那裡面環境那麼差,哪是一個小姑娘能待的?」

  林南是林夏的哥哥,是一名律師,他見過何以寧幾次,對她的印象特別好,何況她是妹妹的閨密,為她做點事也是義不容辭的。

  「好的,哥,你是律師,你一定要為以寧想想辦法。她是兩個孩子的媽媽,工作上也表現很優秀,可千萬不能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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