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地府之職 十殿閻羅
2024-08-03 09:54:04
作者: 烽火君王陵
不過這幽鬼的行蹤還真是難以琢磨,剛剛還在一旁偷看,下一刻就消失了,不過現在既然幽鬼不在了,那麼林逍遙就先來完善一下地府的,現在地府初建,尚未有什麼官職,所以林逍遙要先完善官職,以及一下職位的分配等等問題,這下搞的林逍遙是一個頭,兩個大,只能依靠前世關於地府的記憶來做了。
地府是掌管萬物生靈生命的地方。凡天地萬物,死後其靈魂都在被黑白二常拘到陰界,其在陽間的一切善惡都要在此了結。正所謂是活人在陽間,死人在陰間,陽間一個世界,陰間一個世界。世人都說陰間陰森恐怖,到處是孤魂野鬼。其實,又有誰親眼見過呢,稱為一個世界,就有美有丑,陽間是這樣,陰間也是如此。
地府中最高的職位當然是平心娘娘了,也就是后土的分身,后土開創了整個地府以及輪迴,所以當仁不讓的成為地府的老大,然後是北陰酆都大帝,也就是林逍遙的惡屍分身。不過可能封神以後就要改變了,平心娘娘,酆都大帝不出,地府的主宰是天齊仁聖大帝,也就是封神榜上的黃飛虎。以林逍遙的地位自然可以在地府建立很多職位,但是有一些職位是天地設定的,就比如說天齊仁聖大帝,是不可改變的。
只見林逍遙的惡屍分身說道:「吾,酆都大帝,今於幽冥地府設立官職,為首者,十殿閻羅,秦廣王、楚江王、宋帝王、仵官王、閻羅王、平等王、泰山王、都市王、卞城王、轉輪王。此十職為地府掌控者,擁有地府決定權,其次為五方鬼帝:東方鬼帝治"桃止山"鬼門關門關」;西方鬼帝,治"嶓冢山";南方鬼帝,治羅浮山;中央鬼帝,治"抱犢山"。
再次之為地府首席判官之職,權利僅次於十殿閻羅,不受五方鬼帝管轄,擁有對各種鬼神的裁決權,再下層有黑白無常、牛頭馬面、孟婆、勾魂使者等,另有菩薩、沙彌等等其他待定。」林逍遙這次設定的時候跟前世稍稍有些變化,前世五方鬼帝的權利是在十殿閻羅之上,但是卻不能掌控地府,如今十殿閻羅都是五方鬼帝之上,並且連判官都無法隨意調動,也就是說林逍遙已經降低了五方鬼帝這個職位的權利,而且是大大降低。
然後林逍遙順著地府向前走去,並且說道:「幽冥地府,應有多種設施,鬼門關、忘川河、奈何橋、孟婆湯、望鄉台、閻羅殿、孽鏡台……」林逍遙一一地說出了前世那些地府中他說知道的東西,天道就隨著他的話語而不斷降下這些東西,不過林逍遙說完好像忘了什麼東西,不過他也記不得了,於是就這樣過去了。在這洪荒中,只要能夠做出順應天道的事情,那麼天道就會降下你所需要的,也就別說現在的幽冥地府。不過一旦這樣一個地府的系統完善之後,開始正常運轉了,如果發現缺少了什麼,那麼天道就不會給予理睬,只能自己添置了。
林逍遙看著眼前的奈何橋、忘川河,心中一陣感慨,前世的時候,林逍遙就曾經幻想過關於幽冥地府的一些東西,他沒想到居然有一天自己還能見到,而且也算是自己所造出來的,一股自豪之情油然而生,其實有關於幽冥地府的十殿閻羅,林逍遙之所以提高他們的位置,是因為林逍遙感覺到他們每天所需的工作之累之苦,還要看著被五方鬼帝給壓一籌,所以林逍遙看不過去。
十殿閻羅一殿秦廣王
秦廣王主要職務,主管人間生死,幽冥吉凶。凡屬善人壽終時候,便由陰差帶引,或者登天堂,或者轉生富貴家庭。如果功過兩半的世人,死後送十殿閻王,仍投人世,再做普通凡人。對於惡多善少,死後須到孽鏡台,孽鏡台殿的右側,台高約有一丈,鏡大十圍,向東懸掛,上有一塊橫匾,寫了七個大字:孽鏡台前無好人。特別是在陽世作惡多端的鬼魂,可以自己看得出在陽世的一切罪惡,好像一部無聲電影片活現銀幕上,然後按照他犯的罪惡,由鬼差帶到第二殿的地獄去受刑,當時知道萬兩黃金帶不來,一生罪孽尤在身,後悔卻已經來不及了。
二殿楚江王
司掌大海之底。正南沃石下活大地獄(又稱「剝衣亭寒冰地獄」)。此重縱廣五百由旬,另設以下十六小地獄:一、黑雲沙小地獄;二、糞尿泥小地獄;三、五叉小地獄;四、飢餓小地獄;五、渴小地獄;六、膿血小地獄;七、銅斧小地獄;八、多銅斧小地獄;九、鐵鎧小地獄;十、幽量小地獄;十一、雞小地獄;十二、灰河小地獄;十三、斫截小地獄;十四、劍葉小地獄;十五、狐狼小地獄;十六、寒冰小地獄。
三殿宋帝王
陽世為人,不思君德最大、民命為重;膺位享祿者,不堅臣節、不顧民命;士庶見利忘義;夫不義,妻不順;應愛繼與人為子嗣,曾受恩惠,及得過財產,負良歸宗歸支者;奴僕負家主,書役兵隸負本官管長,夥伴負財東業主,或犯罪越獄及軍流逃遁,因管押求人具保,負累官差親屬等事者:久途而不懺悔。雖作善。發入各重受苦不免,如犯講究風水,阻止殯葬,造墳掘見棺。不即罷墾換穴。有損骨殖,倫漏錢糧。遺失宗親墳冢。誘人犯法。教唆興訟。寫作匿名揭帖退婚字據。捏造契議書札。收回錢債券據。不注不掣套描花押圖記。添改帳目,遺害後人等事件者,查對事犯輕重,使大力鬼役進入大獄,另發應至何重小獄受苦。受滿轉解第四獄,加刑收獄。
四殿五官王
司掌大海之底。正東沃石下合大地獄。此重亦廣五百由旬,亦另有十六小地獄:一、池小地獄;二、蝥鏈竹籤小地獄;三、沸湯澆手小地獄;四、掌畔流液小地獄;五、斷筋剔骨小地獄;六、堰肩刷皮小地獄;七、鎖膚小地獄;八、蹲峰小地獄;九、鐵衣小地獄;十、木石土瓦壓小地獄;十一、劍眼小地獄;十二、飛灰塞口小地獄;十三、灌藥小地獄;十四、油滑跌小地獄;十五、刺嘴小地獄;十六、碎石埋身小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