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男人的手錶和金鍊子
2024-08-03 07:47:56
作者: 烏鴉飛飛飛
「老大,這是我給你的禮物。」
既然嫁常已經同意公孫破浪的加入,那公孫破浪自然就要有所表示,送車子?那是一定的,但那還是不夠的。公孫破浪送給嫁常的見面禮,竟然是從他手腕上摘下來的手錶。
「雖然這塊手錶我戴過,但是老大不要嫌棄。」
看到公孫破浪連自己的手錶都要送人,司馬龍飛的眼珠子都快掉出來了,沒想到公孫破浪是下了血本了。
也許嫁常還不認識這塊手錶的上面的標誌,但是司馬龍飛怎麼會不認識,那可是號稱「沒有人能夠真正擁有,只不過為下一代保存。」的百達翡麗手錶,這集合了設計師、鐘錶師、金匠、表鏈匠、雕刻家、瓷畫家及寶石匠七種制表工藝的手錶,以「品質、美麗、可靠」為始終如一的優秀品質,正是它遵守重質不重量、細工慢活的生產原則,才造就了世界第一名表的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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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司馬龍飛手上的這塊手錶也是百達翡麗的,但是卻跟公孫破浪的那只有著天壤之別,公孫破浪手上的這隻手錶是在他十歲的時候,家人為他十八歲成年而特別訂製的,歷經三年的設計哄年的製成,才在公孫破浪生日當天送到他的手上。這隻價值三千萬的手錶,不是有錢就能買到的,必須還要有一定的門路,有多少人懷揣著大把的鈔票,去只能望表興嘆。
再想一下,一輛比較不錯的法拉利跑車也不過才是三百萬左右,這隻手錶竟然能夠比得上十輛法拉利跑車,一輛車坐在下面是什麼感覺,十輛車戴在手上又是什麼感覺。
而司馬龍飛手上的這隻,則只是經過了普通程序,五年出廠而已。雖然也是純手工精製而成,但是檔次上卻遠遠要低於公孫破浪的這隻手錶。
「我說啊,就算是你想要討好老大,也不需要這樣啊,這隻手錶可是你爺爺送給你的十八歲生日禮物啊。」
「切!這你就不懂了吧,這隻手錶雖然好,但是我做為一個小弟怎麼可以搶老大的風頭呢,只要老大有面子,我就能跟著沾光。再說了,不就是一隻手錶嗎,無非就是看看時間,我要是想要的話,再去買就行了。」
公孫破浪毫不客氣的朝司馬龍飛翻了一個白眼,仿佛是非常有做小弟的覺悟。
「你的好意我心領了,但是你這禮物實在是太貴重了,我不能接受。」
剛剛聽到司馬龍飛的話,嫁常自然知道這隻手錶對公孫破浪來說有著非同一般的意義,君子成人之美,不乘人之危,雖然嫁常自認不是什麼翩翩君子,但是也不會奪人所好,就算是公孫破浪送的,他也不會接受。
「老大,不會吧,這可是我全身上下最值錢的東西了,要是你連這個都不要的話,我就真的沒有什麼好東西能夠送給你了,要不我把我的銀行卡給你?雖然我不知道裡面究竟有多少錢,但是我能保證至少按照我現在這樣的花錢法子,都沒有花光。」
公孫破浪的神色有些沮喪,從小到大,他最不喜歡的就是動腦了,之所以會把自己的手錶,就是自認為這隻手錶是最值錢的,也最能表示自己的誠意,所以才不假索的就摘下了手腕上的手錶。
「呵呵,你的銀行卡我也不會要,要是你真的想表示一下誠意的話,就艘一些我需要的東西,比如說你剛剛提到過的人才,還有你的關係網,這都是我需要的,而這些也足夠顯示出你的誠意了。」
嫁常說的這都是真心話,要是公孫破浪真的能在這些方面幫到他的話,這已經算是最好的見面禮了,嫁常不想再要那麼多別的。
「老大,雖然你這麼說,但是我還是想送你一隻手錶。」
公孫破浪就像是吃了秤砣的王八一樣,鐵了心了。這就讓嫁常有些摸不著頭腦,為什麼一定要送他手錶。
「為什麼?」
「老大,還是我來給你解釋一下吧。在我們這個圈子裡,手錶一般都是男人向別人炫耀的一個工具,同漂亮的女人一樣,男人有的時候也都會暗中相互比較彼此的手錶,這絕對是身份的象徵之一。還有,我記得公孫伯伯曾經說過,一個男人如果有錢的話,一定要先給自己買一隻不錯的手錶,而不是一條粗的能當狗鏈子用的金鍊子,一隻好的手錶不只能夠隨時向自己提供正確的時間,更重要的是,它能突顯出一個男人的氣質,雖然帶金表的不一定是成功人士,但是戴金鍊子的一定是暴發戶。」
司馬龍飛一段精闢的講解讓嫁常連連點頭,同時又忍不住道。
「沒想到這其中還有這麼多學問,今天真的是長見識了。照這麼說,這手錶我還非要不可了。」
「就是就是,這裡沒有什麼好手錶,老大你給我一天時間,我立即讓人去買,要是香港沒有好的,我就讓人去瑞士買,一定包你滿意。」
公孫破浪拍著胸脯保證道。
「呃不就是一隻手錶嗎,至於要那麼麻煩嗎。」
公孫破浪的話讓嫁常一陣汗顏,去瑞士買一隻手錶,恐怕來回的機票就夠在這裡買一隻不錯的手錶了。
但是公孫破浪卻不這麼認為。
「要得要得,一隻好的手錶要伴隨人走完一生的,當然要最好的,不知道老大喜歡什麼樣的款式的,我這就讓人去買。」
「沒什麼要求,質量好就行了,最好能是情侶款式的,小瑤也還沒有手錶呢。」
不論什麼時候,嫁常都不會忘記張瑤,既然是手錶,自然要戴情侶的。不過嫁常那一句只要質量好就行了,完全是屬於廢話,要是百達翡麗的手錶質量都不行的話,那恐怕全球的手錶就沒有質量好的了。
「了解。」
公孫破浪掏出了他那個諾基亞公司專為貴族量身定做,鑲鑽又包金的手機,撥通了一個號碼,讓對方立即去買一對情侶表回來,而且必須是最好的。
然後,公孫破浪又打了一個電話給公孫致遠,告訴他今天晚上就不去冥陽那裡了,要在司馬龍飛這裡玩。
「恩,我知道了,你把你現在的地址告訴我,我讓金勇過去跟著你。」
公孫致遠似乎不放心自己的兒子在外面,一定要讓他帶一個保鏢。
「金勇,少爺現在就在這個地方,你過去跟著他,一定要保護好少爺。」
這個叫金勇的保鏢比阿克還要冷淡,聽到公孫致遠的話,他只是點了點頭,就出去了。
「金勇似乎比以前更強了。」
冥陽看著金勇的背影,說道。
「這個小子,雖然說是保鏢,但是只要是在家的時候,他一般都不在我的身邊,這幾年非洲、金三角、中東還有亞馬遜,幾乎是哪裡亂他去哪,雖然回來的時候,身上總要添點新傷,但是回來一次,他的實力就能長一些,而且身上的傷也是越來越少,要不是他修煉不了真氣,還不知道能成什麼樣的,不過就算是現在,我家的老頭子也對他身上的殺氣有所顧忌,他殺過的人恐怕他自己都記不清了,還好他的忠誠是任何東西都比不了的。」
提起自己的這個保鏢,公孫致遠是打心裡佩服的,他實在是不適合做一個保鏢,要是去做殺手的話,恐怕現在世界上的殺手排名還不知道是怎麼樣的呢。
「呵呵,我們不說他了,今天你剛到,下了飛機還沒有好好休息,等明天我給你安排一個宴會,你很長時間沒有來了,那些老朋友都想死你了。」
冥陽故意把老字拖了很長的腔,公孫致遠心領神會,之前在機場時候身上的那種威嚴瞬間消失,取而代之的確是一臉的猥瑣,沒想到他的變臉已經達到了這樣的水平,實在是讓人佩服。
不到十分鐘的時間,金勇就已經開車來到了世紀大廈,想當初,嫁常從帝國回去的時候,開了足足有半個多小時的車,而現在金勇竟然只用了短短十分鐘,這車技豈是一個神字能說明的。
很快金勇就找到了正在買東西的公孫破浪,儘管他的腳步很輕,但是還是在第一時間被嫁常發現,看到對方沒有惡意,嫁常知道這應該就是公孫破浪剛剛說過的,他的那個保鏢金勇。
金勇沒有想到,竟然有人這麼快就能發現自己,高手,一定是個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