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快來,我撞人了
2024-05-03 01:32:44
作者: 步履無聲
大部分的女人,都是喜歡吃醋的。
當然,這時候也許有人會跳出來說,我女朋友就不吃醋!那麼抱歉,你女朋友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是,不在乎你!
陳嵐是女人,所以她也會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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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她表面並沒有表現出來,只是強笑道:「不可能吧!你一定是看錯了。」
「怎麼可能!我會看錯?」麗麗就好像受到了很大的侮辱一樣,道,「我的記性一向都很好的,再說了,那個兵哥哥又那麼的帥,你還喜歡他,我怎麼會忘記呢?」
「可是……」
「什麼可是啊!你不去看看?唉,說不定還是富二代呢!我們要是和那樣的人有了關係,那這輩子都不會愁了!」麗麗雙手握緊,放在胸口,腦袋四十五度看著燈一臉憧憬的說道。
「才不會呢,我不去,就算真的是他,那又怎麼樣?我相信他!」陳嵐說道。
「什麼意思?」麗麗立刻感覺到了不對勁。
「他是我的男朋友啊。」陳嵐有些得意的說道。
「什麼?!!」麗麗大吃一驚,道,「你不會是在開玩笑吧?」
陳嵐著急的說道:「我還會騙你嗎?昨天我們還在一起的呢!」
「嗯,我了解你,雖然會犯花痴,但是也不會拿這樣的事情開玩笑,唉,女追男隔層紗啊,說的一點沒錯!」麗麗也為陳嵐高興,但是緊接著,臉色一變,道,「那你還不趕快去看看?天啊,你男朋友在和別的女人逛街唉!」
見陳嵐不說話,麗麗繼續說道:「我告訴你啊,你一定要強勢一點的,反正你現在才是正主,不能眼睜睜的看著他和別的女人在一起啊!他要是心裡沒鬼的話,為什麼不敢來看你啊?為什麼要專門離那麼遠啊?」
陳嵐嘴上說道:「阿瑪尼離我們店本來就遠啊!」但是,心裡卻有些黯然和緊張。
她也知道,如果寧飛不是想要躲著自己的話,為什麼不願意過來和自己大聲招呼呢?難道真的和麗麗說的那樣,他有鬼?或者,他其實真的是富二代,看不上自己?
阿瑪尼,相信這個牌子很多人都不會陌生。它的原名,喬治阿瑪尼可能知道的人就很少了。它於1975年由喬治阿瑪尼創立於米蘭,躋身一流奢飾品品牌。
想成萬人迷,必穿阿瑪尼這句話現在在華夏的網絡上也非常的火爆。
寧飛在店裡站著,就像稻田裡的稻草人一樣,完全不知道自己該做些什麼。
說真的,他真的沒有想到,一件普普通通的衣服會達到幾千甚至幾萬的價格,在他的世界裡,耐克,阿迪達斯,才是真正的名牌!
「喜歡什麼樣的,自己挑。」張婭舒站在寧飛的身邊,抱著肩膀,語氣平淡。
「真的要在這裡買?」寧飛抽了抽嘴角問道。
「是的。」
「但是我身上的錢不夠啊!」寧飛哭喪著臉。
他的身上,現在只揣了幾百塊錢,本來他覺得,幾百塊錢也足夠自己買衣服了,結果卻沒有想到,自己的幾百塊錢,連這裡的一塊袖子都買不到!這衣服難不成是用金絲做的嗎?
浪費,這簡直就是浪費啊!自己當初在不對,穿著的迷彩服不也是非常的舒服嗎?每一件的成本價都不會高於二十塊錢。
「你挑吧,我給錢!」張婭舒說道。
寧飛搖了搖頭,認真的說道:「我從來都不花女人的錢。」
張婭舒眼神微變,剛想感嘆一句,結果寧飛後面的話又冒出來了:「如果你執意,並且以要開除我為威脅的理由,我想我最後還是會忍辱負重的……」
「……」
她嘆了口氣,道:「這是你的工作服,行了吧?畢竟我也不希望我的保鏢穿著不得體。」
「嗯,說真的啊,我就覺得你這句話說的非常有道理!」寧飛摸著下巴感嘆道。
「……」張婭舒怒道,「你到底買不買!」
「買啊!買了靠女人,不買是孫子!」寧飛說道,「反正我是不喜歡做孫子!又便宜不占王八蛋嘛!」
其實這句話他也只是說笑,如果換做別人的話,他還真下不去手,畢竟這裡的衣服實在是太貴了,只是張婭舒也確實不是一個缺錢的主。寧飛擔心她每天都會為自己怎麼花錢而苦惱,所以非常善良的願意為她減去一些負擔。
唉,自己就是這個的善良!寧飛心裡忍不住嘆息。
剛往前走一步,突然,在衣店的門口,站著一個女孩子。
寧飛一下子就愣住了,心裡道苦不已,沒想到自己到了這邊,還是被陳嵐給看見了,這到底是自己的點背呢,還是點背呢,還是點背呢……
「小嵐,你來了啊?」寧飛乾笑道。
陳嵐點了點頭,心裡簡直難過到了極點。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她又只能把自己心裡的那份失落隱藏起來。因為現在她還不知道寧飛和張婭舒到底是什麼關係,萬一自己是想多了呢?
張婭舒轉過臉,看了眼陳嵐,又看著寧飛,輕描淡寫道:「你朋友?」
「不是!」寧飛說。
陳嵐心裡更加的失落,失望,甚至沮喪。
難道,自己連做他朋友的資格都沒有嗎?
寧飛又說道:「準確的說,是女朋友!」
陳嵐的心裡立刻又是一陣晴朗,心裡感動不已。如果她的表情太過於明顯的話,那完全可以用「破涕為笑」來形容了。
張婭舒有些驚訝,眼神中閃過複雜的光芒,輕輕點了點頭,看著陳嵐道:「我是他的老闆。」
「嗯……沒事,呵呵你好!」陳嵐現在基本上已經找不到東南西北了。先前的她,簡直緊張到了幾點。不過寧飛當著張婭舒的面,承認了自己的身份,這又讓她明白,自己是真的想多了。慶幸之餘,感動也席捲心頭。
最起碼,他還是很在乎自己的嘛!
「你也來吧,綁著你男朋友買衣服,我自己開車到後面做一下頭髮,琳琅發藝。」說完,她又看了眼寧飛,「好了過來找我。這邊我和經理認識,他會把單子記下的,你就不需要付錢了。」
「好。」寧飛點了點頭,又問道,「我能多買幾件嗎?」
「可以。」張婭舒無語道,「如果你好意思,臉皮夠厚的話,可以把店裡的東西全部拿走。」
「女導購員也行?」寧飛驚訝的問道。
「……」張婭舒直接忽視了他這麼問題,「我先走了。」
看著張婭舒離開,寧飛才舒了口氣,走到了陳嵐的跟前,笑嘻嘻的問道:「你怎麼來了啊?我還想等會下班之後去找你呢!」
說完這句話,他覺得有些不對勁,自己現在下班了也得跟著張婭舒啊!
「嗯,麗麗說,她在這邊看到你的。」陳嵐說完,又擔心寧飛不認識麗麗,解釋道,「麗麗是我的同事。」
「嗯!好啊!」寧飛說著,看了眼這家店,問道,「你也是導購員,不然幫我看看吧?」
「嗯……你老闆為什麼給你買衣服啊?還是阿瑪尼?」陳嵐不免有些擔心,因為張婭舒給了她壓力,有錢,年輕,漂亮,有氣質……這樣的女人如果要和自己爭搶男朋友的話,自己還有反抗的餘地嗎?簡直就是單方面的屠殺啊!
「她說,是我的工作服。」寧飛說道。
陳嵐很無語。
你見過誰的工作服是阿瑪尼的?能把我推薦到你們單位去嗎……
「你的老闆,可真漂亮。」陳嵐有些吃味道。
「沒你漂亮。」寧飛說。
陳嵐聞言,心裡高興的跟吃了蜜糖一樣,她不想去在意答案,也不想去問問寧飛說的到底是真話還是假話,最起碼這句話她喜歡聽,那就足夠了。戀愛中的女人,有的時候就是這麼的傻。
雖然陳嵐的工作是低檔服裝的導購員,但是她的眼光還是非常不錯的,挑了兩套衣服之後,寧飛還想多弄一點,但是覺得自己的行為實在是太過分了,還是停止了下來。
「不然,你也拿兩件,反正又不要錢。」寧飛笑嘻嘻的說道。
「不用了。」陳嵐搖了搖頭。
「為什麼啊?」寧飛感到不解道,「我老闆又不會知道,就算她知道的話,也不會說什麼的。她窮的只剩下錢了。」
「呵呵,我不喜歡。」阿瑪尼有女裝,而且也都是新貨,陳嵐說不喜歡是違心的。但是在陳嵐看來,張婭舒等於是她的潛在情敵,她怎麼可能會去接受自己潛在情敵的東西呢?
「好吧。」寧飛嘆了口氣,也沒有強迫什麼。
正如張婭舒所說,寧飛把東西拿到櫃檯掃了一下之後,不需要付一毛錢,就可以走了。
剛走出店門,寧飛想要和陳嵐說幾句話,結果電話卻響了起來。
「快點過來,出了店門往左走,然後在右拐,我撞到人了。」張婭舒說話總是那麼的簡單,不管多麼複雜的事情,能三句話講清楚的,就絕對不會加一句話,甚至是一個字。表達了自己的意思,就立刻掛斷了電話。
陳嵐看寧飛的臉色不好看,問道:「是不是出了什麼事情?」
「嗯,我老闆撞到人了,我得過去看看,你先去上班吧。」寧飛說道。
「嗯,好!那你快點去吧!」陳嵐也很是驚訝,沒有想到剛才兩個人還說過幾句話,現在對方就已經出了事情,這也太快了吧?
丟下陳嵐,寧飛拎著衣服急匆匆的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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