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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七章 恨欲狂

2024-07-25 04:38:54 作者: 零七度

  看著表情瞬間呆滯下來的王奮,孟春心裡也十分難過的拱了拱手:

  「瓦缸不離井口破,大將難免陣前亡!我等從軍衛國,就已經把生死置之度外,望將軍節哀!」

  說完,孟春便轉身朝著領著那五千軍,向著遠處浩浩蕩蕩的奔走了去。

  「將軍!」

  周圍的裨將湧上前來,一個個看著渾身發抖的王奮。

  王奮猛然抬起頭來,攥緊了手中的陌刀,他把陌刀舉到了自己面前來。

  眼淚「吧嗒」一聲,就掉到了雪亮的刀鋒上!

  ……

  

  「咋們三個修築土牆,阻擊匈奴人有功,朝廷那邊賞賜下來一口陌刀!」

  「這東西,聽說王猛將軍都沒有呢!啊哈哈,咋咱們三個誰來分分?」

  「王宇你還跟著將軍,這東西你就別想了,給王奮吧,他馬上要領兵駐紮在昭武城,手裡沒有這好東西,怎麼為陛下戍守月氏舊地?」

  「得了得了!我就知道王勝老哥你一直都心疼王宇,我就不爭了!」

  「你我二人得以升遷,獨自為將,需要小心謹慎,不比在王猛將軍麾下的時候,我們什麼事情都有他為我們扛著!」

  「兄長你也是!」王奮拱手道:「聽說雲中王的封地就在雲中城,你也要小心伺候這位大王。

  我們在軍中做事情,習慣了粗手粗腳,也不知道能不能伺候這位大王呢!」

  「放心,為兄一切都能忍!」王勝拍了拍王奮的肩膀,大笑道:「你我三人都是王猛將軍從戰場上撿回來的孤兒,是將軍給了我們姓氏和名字。

  還記得當初我們有多少孤兒在一起嗎?」

  王奮道:「怎麼會忘記?我們是在燕國的戰場上,被將軍撿回來,這才沒餓死的。

  剛剛道長城邊上的時候,我們還有兩千孤兒軍。

  但是跟著蒙將軍打了幾場戰下來,死的死殘的殘,就只剩下不到一千人了。

  再後來……嘖嘖,多少年過去了?也就只剩下我們三個了。」

  「是啊!」王勝看著一望無際的草原,很是感慨地說道:「我們把生命和青春,都奉獻給了長城。

  從此以後,或許不會再打戰了,我們也過安生日子了。」

  「學一學那個蒙奚,我們也找個好女人,也是時候為自己考慮一下了!」

  「大哥!珍重!」

  「珍重!」

  ……

  「將軍!將軍!」

  裨將的呼喊聲,把王奮從短促的回憶中驚醒。

  他抹了一把眼裡的淚水,驅馬衝到了大軍陣列前頭,雷聲喝道!

  「我不管上邊要我們怎麼做,這些烏氏一族的砸碎是不是要留下活口。

  今天,我下達軍令,但凡是我軍中所有將士,刀鋒之下,不留一個活口。

  我要我眼睛所有能看到的烏氏族人,全部死在這片大地上,為我的兄長王勝陪葬!」

  「現在!」王奮揮動起來陌刀:「跟隨我,殺光所有眼睛能看到的巫師人,不論老弱,不論是否已經失去戰鬥力。

  這片草地上,任何一個還能呼吸的敵人,都應該死在我們刀下!

  我王奮!」

  「鐺」的一聲,王奮把頭盔摘下,他「蹭」的一聲,將陌刀搠進泥土中,反手抽出腰間的橫刀來,把頭髮割斷拿在手中,嘶聲吼道:

  「我王奮斷髮立下誓言,如果將來上邊追究起來,要問罪,我王奮願意以死謝罪!」

  「嘩啦!」

  密密麻麻的大軍中,許多人都摘下頭盔,把頭髮割斷,遂而齊聲喝道:

  「願誓死追隨將軍!」

  「願誓死追隨將軍!」

  王奮收起橫刀,抓起陌刀來,大聲喝道:「兒郎們,跟隨我——殺!」

  秦軍是不帶頭盔的,但陰山之戰過後,嬴胡亥發現秦軍不帶頭盔容易被流失射殺,所以軍中就有了戴頭盔的命令。

  可是這個時候,王奮怒到極點,心中只想著去為王勝報仇,反而讓全軍怒髮衝冠,甩掉頭盔,如同地獄魔鬼一樣,奔赴這片戰場!

  烏長回頭看了一眼身後依舊對著自己窮追不捨的雲中王,鬱悶的真的是差點吐血了。

  這活生生追了自己一夜啊!

  胯下的戰馬也是越跑越慢,口鼻裡邊都在向外冒著白沫子,幾乎都要跑死了。

  追隨在贏審身邊的秦軍,一個個悶著頭,驅馬狂追。

  這期間,有人從馬背上掉下去,卻一聲不響,那是活活累死了。

  前邊烏長身邊的軍卒,也是越來越少。

  唯獨那個放冷箭神箭手,卻一直都端坐在馬背上,偶爾會朝著後邊看一眼。

  天亮了?

  贏審回頭看了一眼從東邊升起來的太陽,嘴角忍不住笑起來了。

  為何?

  烏長現在正在向著西邊跑,但是太陽是從東邊升起來,那個神箭手昨天晚上摸黑射死了數十人。

  贏審都被他嚇得掉下過馬背,足可見其箭法有多可怕了。

  可是這會兒,東邊升起的朝陽霞光萬道,那神箭手一回頭,頓時就會被霞光晃的兩眼發暈,什麼都看不到。

  可贏審不一樣,他也會射箭,雖然不敢說百步穿楊,但是自幼就跟著皇宮侍衛們學武的人,哪怕不是天生習武的材料,那也不會差多少。

  昨天晚上贏審沒有想過用弓箭射殺前邊的騎兵,主要是因為它從來沒有在晚上射過箭……

  他這樣錦衣玉食的大秦公子,怎麼可能晚上不會睡覺去練箭?

  光明,給了他光明的眼睛。

  哪怕昨天晚上因為回想那些侍衛交給他的馬戰套路,差點被那個手提狼牙棒的賊將打死,可這個時候,他還是願意相信那些人教授他的箭術。

  「誰身上有扳指!」贏審轉頭,低聲向著身邊的秦軍們問道。

  扳指是佩戴在手指頭上,用來勾住弓弦的,保護手指頭的護具……咳咳,簡單點說,贏審之前聯繫箭術的時候,都是帶著扳指的,而且用的多是軟弓,遠比不得軍中硬弓。

  扳指這種東西,並非是一開始就和戒指一樣,是作為裝飾品,相反它是戰爭用品。

  一個秦軍抬起手來,看了一眼自己手上的老繭,尷尬的說了句:「大王,我們在長城邊上,個個和都是皮糙肉厚的,很少有人用扳指。」

  其餘的人左看右看,顯然是誰身上都沒有帶著扳指這種嬌貴的物什……

  換言之,大家都是糙漢子,射箭開弓的時候,極少用到這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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