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創造歷史

2024-07-25 00:11:40 作者: 倚樓聽濤

  李餘年聞言不禁微微一笑,隨後淡淡說道:「接下來,你再給王峰和張美華分別遞兩句話……」

  他把王峰留在牌坊鎮,自然是要有些用處,此前王峰這柄錘子,已經在陳杰陽和孫振華之間鑿出了裂痕,那麼現在就是加深裂痕的時候了!

  當陳杰陽和孫振華之間,不再存有完全信任之後,整個危崖彎弓局,也開始要收網了!

  很快,肖振邦就笑呵呵地走進了王峰的辦公室說:「王書記,你的聯絡員小張可不簡單啊!」

  王峰笑道:「你今天才知道?我不是早就告訴過你了嗎,她姐夫就是千豐市市政府的孫秘書長,也是咱們陳市長的大秘啊!要不然,我也不能用她啊!」

  肖振邦搖頭說:「我說的可不是這個!我是說,小張的家底兒夠厚的!剛才我無意間聽到她和孫秘書長打電話,讓孫秘書長想辦法把她在正安華庭的房子給賣了呢!」

  「正安華庭?」

  「你不知道?那可是千豐市內有名的高檔小區,最小戶型都一百多平方,少說大幾十萬才能拿下來呢!」

  

  王峰說:「這個我當然知道!我是說,我也沒聽說她在正安華庭有房子啊?」

  肖振邦一愣,急忙改口:「哦!那可能是我聽錯了!我也覺得,以小張的年紀還有工作,不至於買那麼貴的房子,而且就算買了也沒必要這麼著急賣啊!」

  說完,這傢伙直接就轉身走了。

  辦公室門重新關上之後,王峰的臉色卻陰沉了下來!

  他深諳官場之道,如果本身級別不高的話,那麼別人送的禮,是和辦的事情大小有直接關係的!

  張美華之前只不過就是秘書科的一個秘書,卞正安這麼大的手筆,又究竟是為了什麼呢?這件事,必須要向陳市長匯報一下!

  與此同時,肖振邦亦是恍若無事般,來到了張美華的辦公室。

  張美華作為王峰的聯絡員,辦公室就在王峰的對面。

  見肖振邦走進來,張美華不禁問道:「肖副書記怎麼剛進去就出來了?」

  肖振邦說:「去得不是時候,王書記正在給陳市長打電話匯報情況呢,我這不方便聽啊!再說我也沒什麼事,來你這溜達一圈就走!」

  說話的同時,肖振邦竟然真的扭頭又走出了張美華的辦公室。

  只不過這句話,卻讓張美華上心了!王峰竟然直接給陳市長打電話匯報情況?不是說,王峰的情況都要告訴她,然後由她來向孫振華匯報嗎?難道這個王峰竟然還有別的貓膩?

  想到這,張美華立即站起身,悄悄地來到王峰辦公室的門口豎起了耳朵……

  此刻,王峰正在電話里對陳杰陽說:「市長,我覺得這個情況應該引起重視!張美華在正安華庭的那套房子,很有可能是收受的賄賂!」

  聽到這句話,張美華嚇得魂差點飛出來!她在正安華庭真的有套房!而且正是正安集團私下裡送給她的!可是王峰又是怎麼知道的?而且他還向陳杰陽告了狀!這不是要整死我嗎!

  想到這,張美華急忙跑回了自己的辦公室關上門之後掏出手機撥打孫振華的電話:「姐夫!出大事了……」

  與此同時,陳杰陽在聽到了王峰的匯報之後,平靜的問道:「這件事你不要聲張,也不要打草驚蛇,我會調查清楚!」

  王峰此前也是做秘書的,很會揣摩領導的心思:「市長放心,這件事我除了向您匯報,絕對不會對任何人說!另外據我分析,張美華本身應該沒有那麼大的面子!送給她這套房子的人,很有可能是看在她姐夫的面子!」

  陳杰陽輕輕點頭:「我知道了。」

  掛斷電話之後,陳杰陽的臉也沉了下來!他得知這件事之後,所想到的也和王峰一樣!張美華一個秘書科的小科員能有多大的權利?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人要找孫振華辦事!

  區區張美華都能收一套房子,那麼孫振華又給卞正安辦了什麼事?難不成……是把我給賣了?

  陳杰陽不能不這麼想,因為他從來也都不限制孫振華這樣的心腹收受一些好處,所以對於孫振華在每件事能收的好處,他大概都是有個估算的!

  牌坊鎮鎮政府的走廊拐角處,張美華的表情和舉動全都被肖振邦看在了眼裡。

  他立即就大笑著給李餘年打了電話:「大哥,您真是神仙啊!只是隨便兩句話,王峰和張美華就全都炸了……」

  聽完肖振邦的話之後,李餘年微微一笑,現在的情況當然是他所預計的最好的效果。只不過就算是王峰不立即打電話,他也會讓肖振邦再次把正安華庭的事情,「不經意的」送進張美華的耳朵!結果都是一樣的!

  肖振邦問:「大哥,您是怎麼知道,張美華在正安華庭有套房的?」

  「你難道忘了?我之前和張美華也算是同事,她對別人謹慎,對我這個實習生,卻沒那麼留心!」李餘年淡笑著說出了自己的理由,有了這件事之後,陳杰陽已經不可能再信任孫振華了。

  ……

  處理好這件事,李餘年亦是在晚上,給吳長喜打了電話。

  當聽到了李餘年的話之後,吳長喜頓時倒吸了一口冷氣:「李鎮長!您不是在開玩笑吧?咱們國家可沒有這種刑事案件的聽證制度啊!這怎麼可能?」

  沒錯,李餘年讓吳長喜做的,正是以正安公益的力量,來推動舉行一場關於「周立冬」案的聽證會!

  可是在這個年代,我國在聽證制度上還並未完善,目前也只在行政處罰、價格決策、行政立法等領域剛剛實行聽證制度,如同李餘年所說的司法領域的聽證,別說先例,簡直就是聞所未聞!

  甚至就在李餘年的前一世,這種聽證制度也是在近二十年後,才正式開始在司法領域實行!

  李餘年當然知道這個情況,但他同樣也知道,國家在此時也已經開始認真的研究相關的執行標準,並且在兩年前,也已經在民事領域應用了類似的制度,至於幾年之後更是進行了一定程度的嘗試性實行……

  所以當吳長喜的話說完之後,李餘年淡淡說道:「之前沒有,不代表之後也不會有!難道吳先生不想成為,創造歷史的那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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