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升堂審案

2024-07-24 11:42:09 作者: 漆貓

  現在的宋蘭芝已經無數次讓宋思雲刮目相看,想得挺長遠的,也十分周到。

  果然時間和環境是會改變一個人的,在宋家的宋蘭芝,總是咋咋呼呼的,因為家裡其他人也是那樣。

  而去了張家,她若是不多幾個心眼兒,只怕早就讓人啃得骨頭都不剩了。

  心眼兒就是這麼長出來的,人變複雜了,但也不能說是壞事。

  替她扎完針,宋蘭芝又說起了張成,「案子衙門已經受理,接下來就是審案,你放心,那張成早已經成了我家老爺的人,他要是想活命,必定會把張婉供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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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思雲點點頭,宋蘭芝道,「我也要謝你,聽我家老爺說,有了杏花村的酒之後,萬祥酒樓的生意好了不少,你還賣了幾個菜譜給酒樓,反響都很不錯。」

  這是意料之中的事,宋思雲也沒什麼驚喜的。

  宋蘭芝道,「就算我沒有懷孕,因為我替我家老爺找到了這麼一個能人,他已經對我更用心了,所以我也是不虧的,這都是你的功勞,謝謝你。」

  宋思雲道,「不過是交換罷了,談不上謝。」

  宋蘭芝自己穿好鞋,「一定要說得這麼生分嗎?還真是一點姐妹情都沒有,沒有就算了,反正以後我也不會再跟你對著幹,你也多幫襯我幾分,我感激不盡。」

  等從宋思雲家離開,宋蘭芝遠遠的看到了李氏和吳氏,又在路邊等著她。

  不用說,還是為了宋文杰的親事,因為這事兒,她們已經在這路上堵了她好幾次了。

  「怎麼,我哥的親事還沒成呢?我想等著喝杯喜酒,結果一直都沒動靜,我哥年紀也不小了,可別再等了。」

  吳氏道,「娘就是為這事兒心煩呢,蘭芝啊,千錯萬錯都是娘的錯,你就別記著以前的事了,那是你親哥哥,你真忍心他娶不到媳婦兒啊?」

  宋蘭芝扶了扶頭上的簪子,「他娶不到媳婦兒那是自己沒本事,又不是我的錯,我有什麼好不忍心的?宋家現在雖不如從前了,但是我哥長得也人模人樣的,不愁娶不到媳婦兒。」

  她笑了笑,「只要你們眼光低一些,別總想著攀高枝,事情也就容易了。」

  吳氏瞪眼,「你總不能讓你哥娶個莊戶人家的姑娘做媳婦兒吧?那能頂什麼用。」

  「我哥是什麼好出身嗎?不知道的還以為宋家是大戶呢。」

  宋蘭芝把自己頭上的簪子拔下來,放在吳氏手上,「我的日子沒你想的那麼好過,不過娘說得也對,他是我哥,我也不能不管,這個簪子值幾個錢,用來給他娶媳婦兒,以後可別再找我了。」

  吳氏還想要更多,宋蘭芝微微眯起眼睛,「我的話,娘聽不明白嗎?非要逼我跟宋家斷絕來往?」

  吳氏嚇了一跳,這丫頭的眼神可真嚇人。

  現在宋蘭芝雖然也不管宋家的事,但是逢年過節還要送點兒東西,要真是斷絕來往,那就什麼也沒有了。

  「好,我知道了,以後不找你,蘭芝你消消氣,我們也不想為難你的,這也是實在沒法子了。」

  宋蘭芝道,「娘最好把今日的話記清楚,我再多嘴一句,我哥不是念書的料,趁早歇了心思吧,要不然金山銀山也會讓他揮霍空的,你們自己要跳火坑,可別把我帶上。」

  她帶著丫鬟離開,吳氏急得拍大腿,「娘,這簪子有金有銀,能值些錢,咱們先去賣了,就是不知道夠不夠。」

  剛剛宋蘭芝看都沒看李氏,李氏心裡也氣。

  但現在最重要的不是生氣,而是趕緊把親事定了。

  「蘭芝就真的不能再給些銀子了?」

  吳氏道,「娘,這丫頭是我生的,我知道她的性子,今日她給了這簪子,那就是不想我們再找她,要真是把她惹急了,這簪子也沒了。」

  她還是頭一次看到宋蘭芝那種眼神呢,實在是有些嚇人。

  李氏也知道是這麼回事,便說道,「怕是只能勸勸你爹,說一戶普通人家,人家要的聘禮我們給不起啊。」

  又要讀書,又要娶媳婦兒,哪來那麼多錢?

  現在家裡地都沒幾畝了,真要把家底全掏乾淨不成?

  宋昌明對宋文杰也不抱有期待了,童試他連縣試都沒過,當得知車衡通過縣試,要去參加府試之後,宋昌明氣得好幾日沒出門。

  所以李氏一提,他也就答應了。

  本不想承認自家孫子不如人,但事實就是如此,村里人笑話也就笑話吧,總好過繼續往裡面砸銀子。

  付出了這麼多,到頭來卻是這麼個結果,宋昌明自然是不甘心。

  可是不甘心又能怎麼樣呢?

  宋文杰就是個扶不起來的,繼續下去只會浪費更多時間和金錢。

  既然是仕途無望,那就不用挑選人家了,拿這些銀子娶個好生養的回來,說不定還能指望曾孫有能耐。

  四月初七,車衡出發去府城參加考試,宋思雲陪他一起去。

  與此同時,顧鶴林也接到了消息,衙門要審案,他被傳喚上堂。

  陳掌柜,寧師傅,還有杏花村的其他夥計,都在傳喚行列當中。

  宋思雲當然也在其中,此去府城,倒是一次辦兩件事。

  審案的日子定在了四月初八,在考試前一日。

  到了府城安頓好,車衡本想讓宋思雲不去,但衙門傳喚,不能不到場,她只能一同上公堂。

  車衡不在傳喚行列之中,只能在外面看。

  原告被告和證人全都到場,知府升堂審案。

  宋思雲決定這時候告張婉,那就是掌握了證據的,張成這人雖然貪生怕死,但也有些腦子。

  他為張婉做事,知道這是犯罪,所以留了心眼兒,張婉所有的吩咐都被他記了下來,案件牽扯到的所有人,他都一一說了出來。

  並且,放火過程和阿榮所交代的細節也對應得上。

  雖沒有決定性證據,但知府命人對相關人等進行審問,口供一致,則可認為張成的供詞並未作假。

  公堂之上的張婉最初還一口否認,但隨著證據越來越多,她的回答開始自相矛盾,被知府抓住好幾次漏洞。

  張婉無話可說,低頭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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