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七章:老高唱《程都》
2024-07-17 19:39:34
作者: 我打天
翌日,寫完《程都》的第二天。
葉楓和秦詩以及唐糖鹿茸四人一起去了老高的音樂工作室。
他們約在那裡見面。
依舊是鹿茸開車,到了地方之後,四人下了地下室,就發現老高已經在那裡了。
一見到葉楓,老高就連忙站了起來:「楓子,我的歌呢?快拿我看看!」
「老哥,要不要這麼著急?」葉楓笑嘻嘻的說道。
嘴上這麼說,他還是很快的把手中的稿紙給老高遞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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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接過稿紙,翻了個白眼,道:「我不著急也不行啊,聽說你天天在錦官城裡各種玩兒,我沒催你就是對你夠放心了。」
葉楓嘿嘿一笑。
老高也不不再說話,接過稿紙認真的看了起來。
他在一邊看的時候,唐糖和鹿茸兩人目光看著葉楓,依舊是一臉的不敢置信。
昨兒晚上,葉楓把《程都》寫出來之後,也給兩人看了,還特意的哼了一下。
結果就是兩人齊齊的被震驚了!
好吧,他們也不是第一次被葉楓給震驚了。
但即便是這樣,在看到《程都》的那一刻,他倆還是忍不住震驚起來!
這樣一首充滿了對錦官城感情的歌曲,真的很難想像竟然是葉楓這個在錦官城待了不到十天的人寫出來的!
儘管對葉楓的妖孽早在《魅力之聲》的時候就已經有所認識了,但是兩人在見到歌詞和曲譜的時候,還是忍不住口中驚嘆了一聲!
葉楓這哪裡是天才?
分明就是個音樂變態!
太尼瑪有才了!
也不理會他倆的目光,葉楓就歪在老高工作室的沙發上,一臉優哉游哉的模樣,好不懶散。
幾分鐘之後,老高看完了這首《程都》,又細細琢磨了,終於忍不住一拍大腿!
「好!實在是好!」
「怎麼樣?還不錯吧?」葉楓笑嘻嘻的沖老高道。
老高毫不吝嗇的豎起一個大拇指,道:「楓子,這次你是真的給我一個大驚喜了!」
也難怪老高這麼激動。
他在錦官城生活多年,對這座城市已經有了極大的感情,但是卻因為近鄉情更怯的原因,始終無法寫出一首關於錦官城的歌曲,所以沒辦法之下才找到的葉楓。
而葉楓也終究沒有讓他失望,寫出來的這首歌曲,實在是讓老高簡直興奮到了骨子裡!
無他,這首歌簡直包含了老高對錦官城所有美好的回憶!
就算是他寫,恐怕也實在是寫不出這麼貼切自己心境的歌曲來!
「好!太好了!」老高忍不住站了起來,忽然轉頭對那幾個樂手道:「我等不了了,咱們今天就把這首歌給弄出來吧!」
「行,沒問題!」幾個樂手都是欣然答應。
他們方才也都看見了《程都》的歌詞以及曲譜,從一個音樂人的本能來看,幾乎都能感覺到這是一首相當不錯的歌曲。
就像是鍾於文玩的人看到一串品相極好的菩提手串時候的那種無法自拔和極度喜悅,音樂人在看到一首好的歌曲,並且自己即將演繹這首歌曲時候的那種興奮,幾乎是只有同行才能懂的。
葉楓沒想到老高居然這麼著急的就要錄這首歌,看來這首歌真的是對到了老高的口味。
他一笑,也沒在意,就在那兒看著老高準備錄《程都》的一些準備工作。
唐糖和鹿茸兩人更是目不轉睛的盯著,目睹樂壇前輩錄新歌,這對他們來說可是一次極為難得的機會,他們可不想錯失了。
沒一會兒,樂隊幾人就大概熟悉了曲譜,而老高也已經快速的記下了歌詞。
「行,咱們這就開始吧。」老高沖幾個樂手道,又轉頭對葉楓說了句:「楓子,你好好聽下,看哪裡有什麼不對,你待會兒直接告訴我。」
在音樂方面,如果演唱者和詞曲作者不是一人的話,那就得要好好溝通一下了。
畢竟詞曲者自己寫出來的東西自己是最清楚的,裡面哪些地方該用什麼情緒,詞曲作者的創作的時候都有一個大概的想法。
葉楓點頭,道:「行,沒問題。」
不一會兒,錄製就開始了。
吉他聲音最開始響起的,營造出平靜溫和的情緒,而在這平靜溫和之下,卻似乎又有著好多好多的話想要說出來。
然後,老高的聲音順理成章的就響了起來:
「讓我掉下眼淚的
不止昨夜的酒
讓我依依不捨的
不止你的溫柔
余路還要走多久
你攥著我的手
讓我感到為難的
是掙扎的自由
……」
老高的聲音是典型的民謠嗓,唱起歌來有一種能夠靜下心來聽他講故事的感覺。
而現在,老哥溫和的聲音似乎就是在將一個故事,他對於以作品城市的感情,面對著你娓娓道來。
前面幾句歌詞而已,唱出來卻有一種淡淡的離愁。
眼淚、酒、溫柔、攥手、掙扎的自由……
這些詞語無一不將一個即將離開,心中憂愁不舍人的形象直接描繪了出來,讓聽眾感覺那人似乎就在你面前。
而後,對城市的留念回憶更深一層。
「分別總是在九月
回憶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綠的垂柳
親吻著我額頭
在那座陰雨的小城裡
我從未忘記你
CD帶不走的只有你……」
似乎就像是在走到CD的街頭,河邊的垂柳被微風撫過,飄飄蕩蕩的親吻了我的額頭,回憶啊,就像是思念帶來的愁緒,一點一點將我的整顆心都填滿不舍。
然後,順理成章的吐露心扉,副歌部分來臨:
「和我在CD的街頭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燈都熄滅了也不停留
你會挽著我的衣袖
我會把手揣進褲兜
走到玉林路的盡頭
坐在小酒館的門口……」
你看啊,我就要走了,我實在是不舍,要不你陪我在CD走一走吧?就算是從白天到黑夜,就算是從清晨到黃昏,我也不想停留,因為我就要走了啊。
你看,那裡就是小酒館,上次咱們一起在這兒喝了酒,還有那條玉林路,我們總是走在這條街上,為著各種形形色色的生活。
這些都是我愛的地方啊,這些都是我喜歡的CD啊,可是,我卻就要走了。
那麼在我走之前,你能不能陪我在這裡的街頭走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