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開庭,審判

2024-07-12 15:59:05 作者: 沉風入海

  不得不說,陸仁嘉的粉絲真的是無孔不入。

  發生高空拋物那個晚上,就有人將當時的照片發到了群里,問大家刑不刑。

  其實這個問題問得沒有絲毫意義,都把車的前擋風玻璃炸爛了,還接二連三丟了一共三個酒瓶子,這還用問?

  懂不懂什麼叫故意毀壞財物罪啊!

  你在樓上喝酒,停車位這邊的道路離小區房子還有五米左右的距離,還隔著綠化帶。

  

  第一個酒瓶子還可以解釋為不小心丟下來的,大家勉強信你一下。

  當然,後面兩個也可以強行解釋,你就看有沒有大冤種肯信。

  喝多了失去意識頭腦不清醒,不算犯法?不存在的!

  看看酒駕就知道了,酒駕全責!

  所以這種情況,只要較真,高低也得給他整個酒後鬧事,故意毀壞他人財物。

  也就是當時是半夜,人不在車上,否則告他蓄意謀殺也是有理有據。

  以照片中兩部車前擋風玻璃的財物損失,和他丟酒瓶子三次來看。

  在故意毀壞財物罪中,不管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還是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本案都達到了立案標準。

  因此這個案子,一告一個準。

  兩位車主心好,不想將事情鬧大,警方也願意進行調解,進行從輕處罰,這個處理方式倒也算是合情合理。

  作案人態度如何猶未可知,反正警察叔叔和被害人是給他機會了。

  大家身為旁人,又不是當事人,總不能要求人家一定要送人進去吧?

  但萬萬沒想到,給作案人機會,他也不中用啊!

  物業發了公告,警察上門走訪又收集信息,物業過後還給遺漏的住戶打了電話。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作案人不僅不站出來自首,反而在晚上,又頂風作案。

  這次更離譜,一連丟了二十多個酒瓶子……

  不僅對之前砸的那兩部車造成二次傷害,還把旁邊的一部車也給砸到了。

  還有就是,他還撒酒瘋,在樓上叫囂謾罵,邊罵邊砸,還要給好心提醒他的保安大叔開瓢……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有些人要作死,你攔都攔不住啊。

  本來大家還探討著如果指紋檢測不出,DNA信息之類的又提取不到,遇到這起案子,會怎麼處理解決。

  有建議指紋查不出來,裝攝像頭的。

  有建議警方申請一下,大範圍進行搜查,看看誰家有買有這種品牌的酒瓶子的。

  或者直接從源頭查一下,看看哪個住戶最近大肆購買這麼多這個品牌的啤酒。

  ……

  結果建議是用不上了,指紋提取出來了,就在大家在探討著會是誰,他會不會主動站出來自首的時候。

  「砰!——」

  天空一聲巨響,作案人閃亮登場!

  大家探討過很多作案人被抓到,或者是自首的場景,但萬萬沒想到,他會以這種方式自爆。

  「致那黑夜中的嗚咽與怒吼!誰說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

  老實說,看到這段視頻的那一刻,道歉區群里的群成員直接愣住。

  【媽耶,我還是高估了作案人的智商,沒想到他居然不按套路出牌……】

  【……誰能想到會是這樣啊,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有時候現實往往比我們想像的還要魔幻……】

  【我服了,這種敢於自爆的,我敬他是條漢子,英雄大可不必!】

  【……】

  接跟著,趙林元被抓,大家還探討著他得被判幾年,人家的律師帶著父母上門賠禮道歉來了。

  這下子大家的關注點,成功轉移到被害人是否會選擇諒解上面。

  關於道歉早就說過很多次,略過不談,尊重他人的選擇!

  好嘛,現在人家父母誠懇道歉,被害人也願意諒解。

  但是有要求,得看趙林元在法庭上的態度。

  說到被告人上法庭是否認罪,大家可就不困了嗷!

  縱觀『路人甲』的視頻歷史,大部分被告人上了法庭,都不會選擇老老實實認罪,而是選擇給自己加飯,讓大家看得下飯。

  這一次的被告人到底刑不刑,大家紛紛討論,踴躍發言,表示期待他的精彩表現。

  上一次給了他機會,他沒有抓住,被警方抓捕之後,是否有所改變?

  各種狗頭式的發言,群友們都幫他給整理好了。

  不就是往樓下丟了幾個酒瓶子,又沒砸到人,至於報警嗎?

  就是砸壞了幾部車子而已,值得這樣小題大做嗎?

  我當時喝多了沒有意識,我不是故意的,我沒有罪!

  砸壞他們的車子我承認我有責任,但他們把車子停在那就沒有一點責任嗎?那麼多地方不停,為什麼偏偏要停在那個地方!

  行了行了,算我倒霉,我賠錢還不行嗎!

  我都賠錢了還想讓我怎樣,我都說我喝多了,我不是故意的。

  ……

  陸仁嘉看著這群傢伙的發言,緩緩打出三個問號,點擊發送。

  在看到【路人甲:???】的時候,群友們瞳孔一縮。

  還在打字的雙手立即停止下來,剛剛還在不停滾動的聊天畫面為之一滯。

  然後,沙雕群友開始了集體反思。

  【我反思,當UP主緩緩打出三個問號的時候,不是UP主有問題,而是我有問題!】

  【……】

  一排下來都是加一,隊列整齊劃一。

  陸仁嘉看到這裡,腦門上浮起黑線,選擇繼續潛水,想整活就任由他們整吧。

  這群沙雕網友,只要一天不挨打,就不得天黑。

  ……

  隨著時光流逝,來到開庭這天。

  早上八點半,青情小築的少量路人粉,跟隨著江應傑和蕭秋芸,來到朝月區人民法院。

  第二刑事審判庭內,隨著時間準備來到九點,各個席位上落座完畢。

  「咚!——」

  法槌聲響起,審判長開口宣布道:「今天,清心城朝月區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審判庭,由我王永吉擔任審判長並依法組建合議庭,在這裡公開審理公訴機關控訴趙林元涉嫌高空拋物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一案。」

  「現在開庭,帶被告人趙林元進場!」

  話音剛落,趙林元被法警從候審室帶上來,神色頹然,眼神惶恐。

  這些日子以來,被關在看守所內,趙林元不知道打了自己多少個巴掌。

  誠然,失戀的滋味確實是不好受!

  但與失戀相比,失去自由的滋味明顯是更讓人難受的。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直到今天,趙林元總算是明白了這句話的涵義,自由無價!

  幸好,通過律師口中,趙林元得知他犯的事情還不算嚴重,最多蹲個兩三年就出來了。

  如果認罪態度良好,積極道歉,誠心悔過,說不定還不用坐牢。

  總之具體如何,還得看他在法庭上的表現,和法官會如何宣判。

  旁聽席上,趙林元看到了老父親和老母親老淚縱橫,在那無聲抹著眼淚,心裡很難受。

  他為了一個女人,失去了自由,還讓父母蒙羞,實在是不應該。

  審判席上,王永吉還沒開始例行問話,趙林元就已是滿眼通紅。

  回答問題的時候,聲音一度哽咽,看著令人唏噓。

  旁聽席上,路人粉們相約而來,看到這一幕有點懵。

  「這還沒開始呢就哭了,該不會真的誠心悔過了吧?」

  「看起來很像,我感覺是白來了,這把是認罪局。」

  「大無語,為什麼每次參加庭審都遇不到那種拒不認罪的被告人呢?」

  「我怎麼感覺『路人甲』視頻里那些桀驁不馴的被告人都是假的,我現實中從來沒看到過,哪來的那麼多奇葩啊。」

  「……」

  不遠處的法警聽得窸窸窣窣的討論聲,無語地循聲望去。

  見他們沒有停下來的跡象,不得不走過去發出提醒。

  「警告一次,這裡是法庭,有什麼事過後再討論,不要干擾到庭審。」

  幾人面色一滯,表情訕訕,捂住了嘴巴。

  拒不認罪的罪犯沒看到,收穫了傳說中的法警警告,應該也不算是白來了。

  幾人心有靈犀一般,對視一眼,點了點頭,對法警同志的操作表示認可。

  法庭上方,王永吉完被告身份信息,還告知了他依法享有的權利。

  一系列流程下來,進入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環節。

  公訴人站起身,發言鏗鏘有力,將趙林元的罪行緩緩道來。

  趙林元於XX月XX日和XX月XX日,連續兩個晚上,從樓上往樓下丟酒瓶子。

  第二次被保安大叔發現,不僅不聽勸告,還叫囂威脅樓下制止他的保安大叔。

  兩次高空拋物,一共砸壞三部車子,造成財物損失高達兩萬餘元。

  ……

  審判長王永吉點點頭,看向被告席,沉聲開口。

  「被告人趙林元,你是否聽清楚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內容?」

  趙林元輕聲說道:「清楚。」

  王永吉繼續問道:「被告人對公訴人起訴書中所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有無意見?」

  趙林元回答道:「沒有意見,我認罪。」

  這起案子證據確鑿,有人證、物證還有視頻等一系列東西。

  若是想否認,千難萬難,不認罪就是死路一條,平白給自己增加吃牢飯的機會。

  這點魏成勝和趙林元解釋得很清楚,還告訴他為了幫他減刑,其父母作出了什麼事情。

  又把『路人甲』視頻中,那些個拒不認罪的案例拉出來,在他面前仔細分析。

  趙林元這事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

  未來的日子如何度過,就看趙林元怎麼抉擇了。

  這種情況下,沒喝酒,又在看守所里反思許久,後悔不已的趙林元當然清楚該怎麼做了啊。

  審判席上,王永吉滿意地點點頭,將目光投向原告席。

  「公訴人可就起訴書所指控的事實,對被告人進行發問。」

  趙林元不否認所犯下的一切,案子就好審理多了。

  剩下的,就是將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在法庭上再過一遍,確認一些細節問題。

  從這個過程中,不僅能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當時的心理狀態等東西,還可以觀察到犯罪嫌疑人目前的態度如何,是否配合等等。

  公訴人的質問,當然是從不利於被告人的角度提問的。

  身份不同,立場不同。

  而辯護律師這時候就要發揮作用了。

  比如公訴人問趙林元是否清楚,高空拋物不僅違法,還有可能對下方的來往的行人等造成巨大威脅。

  而律師便會提問趙林元是否清楚當時的時間,下方是否有行人之類的。

  這樣做,有利於從側面減輕趙林元的主觀惡性,還有犯罪動機。

  知道下方有人,去丟東西,和知道下方沒有人,才去丟東西,區別很大!

  當然,本案中第二次丟酒瓶,保安是聽到聲音過後才跑過來制止的。

  而趙林元想用酒瓶子砸他,這點有待控辯雙方進行舉證和辯護。

  來到舉證環節。

  公訴人提出的辯護觀點,無疑是趙林元叫囂著要給保安大叔開瓢,酒瓶子越扔離保安大叔明顯拉近。

  而魏成勝提出的辯護觀點,則是趙林元一開始丟酒瓶子時就沒想著要砸人,只是喝多了在發泄情緒。

  當時說的不過是醉話,是在發泄心中的不滿。

  而且他的力氣沒那麼大,做不到把酒瓶子丟那麼遠。

  從始至終,酒瓶子只是在車子附近徘徊,保安大叔也未曾靠近車子等等。

  整個過程,雙方你來我往,唇槍舌戰。

  而趙林元非常老實,問什麼就答什麼,沒有說半句廢話,也沒想著去否認什麼。

  生怕一不小心就在法庭上說錯話,為自己加牢飯。

  「咚!——」

  法庭上方,王永吉放下手中的法槌,左右掃視一圈。

  沉聲開口道:「下面進行第二輪辯論,原告方有無新的辯護意見需要補充?」

  該辯論的,在第一輪已經辯論過了。

  第二輪若是沒有新的辯護意見,只能做總結性發言,再次強調已方訴求。

  公訴人站出來,開口道:「被告人趙林元無視法律,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百九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高空拋物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請合議庭根據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情節、性質以及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性,還有被告人的認罪態度,依法作出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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