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果然如此,真刑啊!
2024-07-12 15:57:53
作者: 沉風入海
柏元傑跟李聰商量好計策之後,信心滿滿,再次遞交材料,申請會見李林東夫婦。
李林東和陳美香自昨日一別,本以為刑辯律師會換個人。
沒想到過來一看,還是昨天那位,頓時拉下了臉。
「你還過來幹什麼?是不是還沒給我兒子退錢?」
陳美香不依不饒,繼續開腔道:「好大的膽子,騙人騙到我們頭上了,我告訴你,你要是敢坑我兒子的錢,等我出去了,我饒不了你!」
李林東附和道:「你叫柏元傑對吧,你的名字我們已經記住了,我勸你還是趕緊把律師費給我兒子退了,老實點說明情況,你也不想等我們出去之後,被我們告上法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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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元傑面部肌肉,不受控制地瘋狂抽搐著。
「我真不是騙子啊。」
這句話,柏元傑說得十分委屈,真真是聞者傷心,聽者落淚。
然而對面的兩位當事人,當場嗤之以鼻。
陳美香不屑道:「喝醉的人還說他沒醉呢,你說你不是騙子,你以為我們會相信?」
李林東點點頭,開口道:「就是,我們還說我們沒犯罪呢,你不也是不相信?」
攤上這兩位奇葩當事人,柏元傑很無奈,忍受著冤屈,苦口婆心的向二人講述情況。
整個過程中,三番兩次被他們打斷,柏元傑也深深吸了幾口氣,將心頭不滿狠狠壓下。
結果當他講述完,李林東和陳美香露出了看傻子的眼神。
「說完了?說完了快滾吧,撒謊也不編個好的,我兒子和兒媳會因為這個離婚?你把我們當傻子糊弄呢?」
「說的沒錯,且不說我們沒犯罪,就算是犯罪被判刑了,他們也不可能離婚,真能胡扯,真是服了。」
「就是,就算我們進去了,關他們夫妻二人什麼事,(ˉ▽ ̄~)切~~」
「你不會想說我們被判刑了,他們也會被抓起來,關進監獄裡吧?」
柏元傑沉默一陣,解釋道:「你們可能不知道,近親屬如果有犯罪記錄的話,會對子女以及後代,他們如果將來從事某些行業,比如公務員之類的,是會有重大影響的。」
陳美香輕笑道:「呵呵,兒孫自有兒孫福,他們的事情不用我們操心,你這話說得,好像我們已經進去了似的,這事還沒定呢,我們是被冤枉的,解釋清楚就沒事了,你就別在這瞎編了,趕緊滾吧。」
李林東又附和道:「就是,就算我們進去了,他們也不可能離婚,說著說著還扯到別的地方去了,想忽悠誰?」
陳美香點點頭,認可道:「說得沒錯,我兒子和兒媳結婚都六年了,孩子都上幼兒園了,她現在離婚也不可能找到好人家,所以他們是不可能離婚的,別在這瞎逼逼了,你的謊言已經被我們識破了。」
聽到這話,柏元傑深深無語住了,有心想要解釋,卻又不知從何說起。
還沒等他想好,對面的李林東和陳美香,已經率先站起身,想要離開。
騙子不走,他們可以自己走嘛。
柏元傑見狀有些著急了,趕忙開口道:「你們等一下,你們聽我說,我真不是騙子啊。」
「我說的那些話都是真的,你們的兒子為了你們的事情,已經去給親戚跪下,賠禮道歉,就是為了給你們拿到諒解書,爭取法院輕判,讓你們能早點出來。」
「你們也不想兒子的一番苦心就這麼被浪費掉吧?我希望你們好好想想,你們現在的處境真的很危險,如果你們在法庭上不老實認罪,給被害人賠禮道歉,真的會被從嚴判處的啊。」
李林東和陳美香敷衍的點點頭,回復道。
「行了行了,我們知道了,你沒事就趕緊回去吧。」
「嗯,等我們出去再找你算帳,就這樣吧。」
柏元傑:「……」
太難了太難了,有些事不是你努力,就一定有好結果的啊。
回去再跟李聰商量一下,希望下次來的時候,情況有所改觀吧。
看著夫妻二人離去的背影,柏元傑只能這麼安慰自己了。
……
隨著時間迅速流逝,很快來到開庭這天。
陸仁嘉和李永廣以及李源中,準時來到橫山縣人民法院,參加這場庭審。
李永廣的決定,陸仁嘉也清楚了,但以他的想法和經驗來看,想要讓那兩個人在法庭上認錯,恐怕很難啊。
走進法庭,陸仁嘉和李源中在旁聽席上落座。
李永廣則是以民事訴訟原告人的身份,坐到了原告席中。
另一邊,被告人的律師柏元傑,已經就位,只是他的臉色不太好看。
這些天以來,他多次會見當事人,每次都是無功而返。
好說歹說,他們就是聽不進去,就是要一條道走到黑。
柏元傑也沒辦法了,李聰也只能幹著急。
若是父母在法庭上拒不認罪,那麻煩可就大了。
其中差的,不只是一兩天,而是一年半載啊。
但是著急又有什麼用呢,以律師轉述的情形來看,他如果有機會會見的話,恐怕也得挨兩嘴巴子。
無他,為人子女,李聰太了解父母是什麼樣的人了。
他們現在認為自己還沒犯罪,就算他們知道自己已經犯罪,會被判刑,恐怕也不會在乎這一年半載的。
當然,如果是當庭認罪那就沒事了,或許希望會很大。
等到人員落座完畢,法庭上方,審判長敲響了法槌。
「咚——」
隨著莊嚴的法槌聲蕩平場內喧囂,審判長目光掃視著場下,沉聲宣布。
「今天,遷樂城橫山縣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審判庭,由我任金義擔任審判長並依法組建合議庭,在這裡公開審理李林東、陳美香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侵占罪一案。」
「現在我宣布,正式開庭!」
「帶二位被告人進場!」
李林東和陳美香被法警帶上來,任金義開始確認被告人身份信息,告知他們依法享有的權利。
法庭紀律宣讀過後,法庭調查開始了。
公訴人捧著起訴書,慷慨陳詞。
首先客觀描述了案件的完整經過,認為這三年來,李林東和陳美香占著李永廣的房子,經被害人多次要求仍舊拒絕搬出,嚴重影響了被害人的正常生活,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權利,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和侵占罪。
審判席上,任金義點點頭將目光轉向被告席。
「被告人李林東和陳美香,你們是否聽清楚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內容?」
李林東和陳美香先後回答『聽清楚了』,陳美香補充說道:「審判長同志,這是我們親戚之間的事情,我們沒處理好,有點小分歧而已,我要……」
「咚!——」
她話還沒說完,任金義就敲響法槌,制止了她的發言。
「陳美香,現在是在法庭上,這是庭審現場,你有權利為自己進行辯護,法院方面也會給機會讓你進行辯護,但是現在還沒到你發表辯護髮言的時候,我問你什麼你就回答什麼,其他的等待辯護環節再進行發言,能明白嗎?」
「哦。」陳美香訕訕地點點頭。
任金義心中松下一口氣,開口道:「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內容與你們收到的起訴狀副本是否一致?」
「一致。」「一致。」
任金義頷首示意,繼續道:「你們對起訴書所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有無意見?」
說起這個,李林東和陳美香眼睛就亮起來了。
「有意見,我有意見。」
柏元傑聽到這話,有一種想捂臉的衝動。
果不其然,李林東和陳美香開始了他們的表演,二人覺得,這只是親戚之間的小摩擦,兩人根本沒有犯罪,也沒想過要犯罪。
他們知道占著房子不搬,是有不對的地方,但他們也是沒辦法。
然後,還舉例說明,李永廣一家在城裡有兩套房子,不是沒地方住。
又說這些年來,房子的維護和修繕,他們出了很大力氣,李永廣讓他們搬出去,應該給予一些補償才是。
但是他分文不給,就想讓他們搬走,他們還沒地方可以去,這事自然也就拖著拖著,一拖就是三年。
所以,這事情儘管他們有不對的地方,但也不全是他們的錯,李永廣也有一些責任。
事情雖然鬧得有些大,但跟違法犯罪扯不上關係。
還是那句話,他們是親戚,大不了把房子還回去,不要那點補償就是了。
李林東和陳美香你一言我一語,一副看透了李永廣那副嘴臉的模樣。
反觀對面,李永廣一張臉沉了下來,黑得就快要滴出水。
本以為他們兒子之前跑來請求諒解,他們應該已經意識到了錯誤。
今天的庭審,他們會向自己低頭認錯,爭取從寬處理。
但通過剛才的發言來看,兩人哪有半分認錯的樣子,就差沒指著他的鼻子罵了。
旁聽席上,陸仁嘉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
之前警察來了,和他們解釋那麼多,他們都沒有聽進去,還逼得警方興師動眾,才將他們緝拿歸案。
他們進去看守所里才住兩天,就能那麼快醒悟過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審判席上,任金義嘴角抽搐著,開口道:「目前本案爭議的焦點在於李林東和陳美香的所作所為,是否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和侵占罪,下面請公訴人向法庭進行舉證。」
公訴人當仁不讓,站起身來,開始了他的發言。
根據警方調查的結果,結合當事人及村民們的證人證言,以及被告人的陳述等等。
李林東和陳美香侵占了李永廣的房子三年之久,經被害人多次要求仍舊拒絕搬出,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和第二百七十條,李林東和陳美香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和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時也給出了量刑建議,建議判處二人三年的有期徒刑,並賠償侵占房子三年導致被害人承受的損失,按每月租金800元來算,一共是三萬元。
任金義點點頭,看向被告席問道:「對於公訴人提出的辯護意見,被告人及辯護律師有沒有什麼不同意見?」
李林東和陳美香當然是有意見的,立馬就站出來發言了。
「我有意見,我都說了那是我們親戚之間發生的一些小矛盾,夠不上違法犯罪,我們自己就能處理好,大不了將房子還給他就是了。」
「就是,我們也沒想著要犯罪啊,不就是拖了三年沒把房子騰出來嗎,我們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場間眾人聞言,無不目瞪口呆。
柏元傑已經麻了,在審判長問話的時候,還是老老實實站出來發表辯護意見。
「法官同志,我方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才會在無意之中犯下如此大錯,我沒有什麼好辯護的,只希望法院在量刑時,能對他們從輕判處。」
法官還沒來得及點頭,兩位被告人就發飆了。
「你個狗律師,大騙子,你到底會不會說話?」
「操你媽的,不給我兒子退律師費就算了,你還讓法院判我們的刑,我們家哪裡得罪了你,至於這麼坑我們嗎!」
陳美香很是憤怒道:「法官同志我要舉報,我要控告這個律師,他是個騙子……」
任金義聽得滿臉黑線,覺得柏元傑說得真沒錯。
他們不僅法律意識淡薄,還是非不分,連誰在幫他們都不知道,還以為別人是在害他們。
任金義暗暗嘆了一口氣,等他們說完,才轉向原告席。
「原告這邊有什麼辯護意見需要補充的嗎?」
公訴人站起身,搖了搖頭,只是讓法官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性質、庭審表現以及認罪態度等,依法作出判處。
另一邊,兩位被告人的反駁都不在點上,顯得蒼白無力。
被告律師沒得說,還是請法官看在他們無知、主觀惡性不大等方面,請法庭從輕判處。
任金義點點頭,宣布法庭已經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並把控辯雙方的意見記錄在案,法庭辯論到此結束。
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後陳述。
李林東和陳美香也是第一次參加庭審,還是以被告人的身份,律師的話又沒聽進去,自然不清楚剛剛發生了什麼。
兩人的發言還是那樣,都是親戚,只是小矛盾,沒想著犯罪,願意把房子還回去。
至於租金、補償、道歉之類的,隻字不提。
只希望法官能判他們無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