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拘!

2024-07-12 15:57:00 作者: 沉風入海

  到時候再說?

  岳錦河嘴角扯了扯,內心又是一陣無語。

  到時候真不給,可就不只是說說那麼簡單了啊。

  不過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這種事情岳錦河也沒法強行去勸。

  不然要是真鬧出什麼矛盾,怪到他頭上來,他可擔待不起。

  只希望,他後面能將這件事處理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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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吧,我就提醒到這了,你自己看著辦。」

  簡單客套一句,雙方掛掉電話,岳錦河就把這件事拋之腦後,繼續處理手上的工作。

  等到時候,易二勇這邊來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再說。

  其實也沒等多久,路人公司的動作還是很快的,第二天上午就飛過來了。

  相關的材料,在來之前就已經準備好,有執行立案申請書、生效的判決書、申請人身份材料、銀行卡帳號和開戶行、被申請人身份材料、委託手續材料、財產線索清單等。

  值得一提的是,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日或者十五日內,被告沒有提起上訴,民事判決書就生效了。

  如果此時被告人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原告需要在履行期限屆滿後,於兩年內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說法院民事判決書生效兩年後,原告才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時法院雖然會立案受理,但不一定能夠強制執行。

  因此有些事宜早不宜遲,而且對方還明顯拖著,別給拖著拖著,你給忘了,過了法定期限了,到時候才拍大腿,追悔莫及。

  寧宗林準備的材料相當齊全,法院很快就受理了。

  被申請人的財產線索清單,原告這邊沒有,還需要法院去清查。

  所以法院在受理執行申請後,會依法責令被執行人向法院申報財產,也可以依法對被執行人財產進行調查,甚至對被執行人的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處分等措施,並視情況對被執行人採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生效法律文書得以履行,確保申請人的權益得到保護。

  但是在此之前,法院得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不久,法警一身正氣,踏入了千悅城某小區,引來了眾人的側目。

  「快看,那個好像是法院的法警誒,他來我們小區幹什麼?」

  「嗯?你看他好像走的方向,目標好像是三號樓,不會是來找韋蓮芬的吧?」

  「她那個案件,法院判決書不是都下來了嗎?她又攤上什麼新官司了?」

  「不知道啊,走走走,趕緊跟上去看看。」

  「……」

  法警小哥不緊不慢的走著,等他踏入電梯時,旁邊站進來幾個大媽,他也沒有在意。

  只是這群大媽居然不按電梯的操作,讓他有些不解。

  「各位大媽,你們去幾樓啊?」

  「六樓。」「六樓。」「……」

  法警小哥詫異道:「那麼巧啊?」

  「哦,我們約好的,去604串門。」

  「法警小哥,你也去六樓,是去找韋蓮芬的嗎?」

  「她不會又幹了什麼事情,又給人告上法院了吧?」

  「不會吧不會吧,她上次收到法院傳票才不到半個月,又給人告了?」

  「……」

  法警小哥聽著大媽們七嘴八舌的討論和提問,閉上嘴巴微笑不語。

  大媽們見他不答,也沒有自討沒趣,問了幾句就不問了。

  電梯很快抵達六樓,法警小哥站到603室門口,回頭一看,那幾個大媽直勾勾地盯著他。

  法警小哥無奈道:「你們不是說要串鄰居嗎?你們先吧。」

  沒想到,大媽們一臉八卦的表情,紛紛擺手示意。

  「不不不,我們不急,先看會熱鬧。」

  「就是,你趕緊敲門吧,別浪費時間了。」

  「小伙子你行不行啊,搞快點啊。」

  「……」

  說著說著,有大媽還掏出了手機,懟著他拍。

  「你們拍歸拍,可別亂傳亂說話啊,不然要負法律責任的。」法警無奈地提醒道。

  他算是看明白了,什麼串鄰居啊,她們根本就是來看熱鬧的。

  「放心,我不會亂傳的。」大媽做了個OK的手勢。

  法警看著不由有些擔心,但還是轉身敲響了門。

  希望她們理智一些吧,別鬧出什麼么蛾子來。

  「咚咚咚——」

  敲門聲,在安靜的樓道里響起。

  不到一分鐘,門開了。

  韋蓮芬看著門外的法警,愣了一下,再注意到一旁的幾個大媽,臉色忽然變得難看起來。

  法警小哥微笑著開口道:「韋女士,你沒有按時執行上次案件法院判決書上的判決,原告申請強制執行了,這是法院下達的執行通知書,麻煩你在送達回執這欄簽個字。」

  即使早有準備,聽到這話,韋蓮芬還是不由得心一緊,也不廢話,直接就在上面簽字。

  旁邊還有幾個大媽看著,要是不簽,還不知道她們會怎麼傳呢。

  法警小哥驚訝於她的配合,收起回執便道:「我提醒你一下,你這次要是再不執行,法院可就得採取強制措施了。」

  「知道了知道了。」韋蓮芬擺擺手,看向一旁,「你們幾個別給我亂傳啊,不然我找上你們家裡去!」

  威脅了一句,韋蓮芬轉身關上了門。

  法警小哥趁著上電梯之前,也出言提醒道:「記住不要亂說,傳謠是犯法的。」

  幾位大媽很給面子,點點頭表示記住了。

  韋蓮芬回到家後,看了眼執行通知書,撇撇嘴。

  要求她在送達之日起,七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呵,嚇唬誰呢,有本事就來唄。

  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這事韋蓮芬也沒跟兒子和兒媳說,看完把紙揉作一團,直接丟進了垃圾桶里。

  另一邊,幾個大媽得到了大新聞,轉身就發到了好幾個群里。

  【最新消息,三號樓的韋大媽沒有執行法院判決,收到執行通知書了。

  大家別亂傳別亂說啊,出了事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我們自己偷偷看就好!】

  消息後面,還附上了視頻。

  亂傳是不可能亂傳的,消息轉發到每個群,都是說『我們自己偷偷看就好!』。

  只要當事人不知道,沒鬧出事情來,就不會有什麼影響。

  當然,如果在網上關注此事的鄰居,早就在『路人甲』帳號里得知這個消息了。

  【咦,這次怎麼沒有拒簽,讓法警放在信箱裡啊?】

  【你傻啊,旁邊有人看著,她當然不好意思不簽收啊。】

  【好傢夥,法院的判決都不執行,她這是要上天啊?】

  【上不上天我不知道,反正她是打定主意不給人家賠償了。】

  【那店主攤上這號人物,算是倒了八輩子血霉咯。】

  【以後在小區里遇到她躲遠點,不然真出什麼事情,肯定在她身上討不了好。】

  【最好讓自己小孩也離她家小孩遠一點,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啊,別給帶壞了。】

  【她這樣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是要當老賴的節奏,不知道後邊會發生什麼事,有點小期待。】

  【就等著看戲好了,後面如果法院的人來,請好心人@我去看戲!】

  【……】

  都是一個小區的,消息可能傳不到人緣不好的韋蓮芬眼裡。

  不過她兒子和兒媳還是有些朋友的,很快就知道了這件事,但也不敢跟韋蓮芬說。

  就算說了也沒用啊,隨她去吧。

  隨著時間的流逝,事情也就傳到網上去了,網友們看個樂呵。

  【拒不執行,那麼叼,難道她名下沒有可執行的財產嗎?】

  【樓上的兄弟大膽一點,可能她已經提前把財產給轉移了。】

  【笑死我,沒記錯的話是一千五百塊錢吧,為了這點錢至於嗎?】

  【你覺得不至於,人家不會這麼覺得啊!】

  【就是,一千五百塊對一些人來說是小錢,對她來說可能就是老命,要她這點錢跟要她的命一樣!】

  【不蒸饅頭爭口氣啊,說了不賠就是不賠,我看你能怎麼辦!(狗頭)】

  【……】

  七天後,法院這邊給韋蓮芬打了電話,詢問什麼情況。

  結果沒有意外,還是沒錢,有錢了再給。

  得,沒什麼好說的,法院法警出動。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第三十一條規定。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責令被執行人報告財產情況的,應當向其發出報告財產令。

  報告財產令中,寫明了報告財產的範圍、報告財產的期間,以及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法律後果等內容。

  不過韋蓮芬看到後,完全沒當回事。

  都走到這一步了,哪能說退縮就退縮的啊。

  因為被執行人應當報告的財產範圍非常寬,所以《執行解釋》第三十二條,對此做了具體明確的規定。

  應當書面報告的財產情況:

  (一)收入、銀行存款、現金、有價證券;

  (二)土地使用權、房屋等不動產;

  (三)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產品、原材料等動產;

  (四)債權、股權、投資權益、基金、智慧財產權等財產性權利;

  (五)其他應當報告的財產。

  按照上列順序,一一進行匯報。

  假如第一個申報的可供執行的財產價值,超過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經人民法院審查後,對其他財產可不予申報。

  韋蓮芬是沒有收入和存款的,現金更沒有了,有也都交給兒子暫時保管。

  後面的就更不用說,房產證上沒有她的名字,房子是她兒子和兒媳的。

  總之,計劃得是天衣無縫,無懈可擊。

  直到幾個法警來到韋蓮芬家門口,平靜的生活被打破了。

  瞧這陣勢,許多熱心的吃瓜群眾前來圍觀。

  「咚咚咚——」

  聽到敲門聲,韋蓮芬放下手中的活,前來開門。

  她沒發現眼前的法警跟之前比,多出來好幾個,還以為他們是來送什麼文件的,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

  「我都說了我沒錢,你們還來幹嘛呢?我有錢了會賠給他的嘛,這一天天的,日子還讓不讓過了?」

  帶隊的法警嘴角抽了抽,開口道:「韋蓮芬,這是你的拘留傳票,老老實實跟我們走一趟,別逼我們動手。」

  韋蓮芬一臉不屑道:「喲,你們還想動手?我犯什麼事情了?憑什麼要跟你們走一趟啊!」

  法警解釋道:「之前的執行通知書你應該有收到,上面不是寫的很清楚,你為什麼不按照時間前往法院,向法院申報財產情況?」

  「我沒有財產,浪費那時間跑法院幹什麼,有病呢不是。」韋蓮芬說得理直氣壯。

  法警一陣無語,然後默默掏出了銀手鐲,開口問道:「那現在是你自己跟我們走?還是我把你銬上,然後帶走?」

  韋蓮芬嚷嚷道:「我都說了我沒錢,你聽不懂啊,帶我回去有什麼用,真是浪費時間。」

  「不跟你們說了,我得回去做飯了,一會孫子回來別餓著他。」

  眼看她要關門,帶隊的法警直接抓住門,把門拉開。

  「把她給我銬上。」

  話音剛落,兩個法警走上前去,抓住韋蓮芬的手,按住肩膀,將她按在門上,戴上手銬。

  「咔嚓——」

  這聲音,非常清脆。

  作為司法警察,他們也是有手銬和警棍這兩樣裝備的。

  眼前這位韋蓮芬,顯然是不配合的,只好動手將她拘傳至法院了。

  韋蓮芬當場就懵了,跟她一樣懵逼的,還有周圍看著的吃瓜群眾。

  「喂,我又沒犯事,你們憑什麼抓我啊!」

  「你們放開我,是警察就可以亂抓人嗎?」

  「你們這樣亂來,我會去投訴你們的!」

  韋蓮芬反應過來,劇烈掙扎、不停叫嚷著,眼裡充滿了驚慌失措。

  「帶走。」

  法警沒跟她再解釋,直接讓人押她下去。

  因為鬧了這麼久,都沒見過屋裡有人出來。

  還進去看了下有沒有燒著水,煤氣關沒關之類的。

  等法警跟韋蓮芬消失在電梯內,吃瓜群眾這才紛紛開始議論。

  「這個,她這麼被抓走了,還戴上了手銬?不執行法院判決,強制執行的話,就會被抓嗎?」

  「誰知道呢,我剛剛好像聽到法警說,韋蓮芬得按照時間前往法院,申報財產情況,但是她好像沒有這樣做。」

  「活該,法院送的文書都不放在心上,我看她就是欠收拾。」

  「確實欠收拾,為了這點錢給警察抓了,恐怕她也沒有想到吧。」

  「太刺激了,她剛剛被銬上的時候我都沒反應過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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