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撼動整個培訓行業!
2024-07-12 15:55:45
作者: 沉風入海
「後面簽合同的環節也是很正常的,他們不仔細查看,我們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方當事人是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知情同意的情況下簽訂下來的合同是具備法律效力的。」
蘇慶元這一番辯護髮言下來,邏輯十分清晰。
無需工作經驗就能入職確實是有的,就是免費培訓嘛,學習個一年就好了。
但是應聘者自己不選這種,這是他們自己的問題啊。
而且合同上承諾的東西,他們公司基本都有兌現。
人家就是沒有詳細解釋,或者當時解釋得不夠清楚,雖然可能會因此產生誤解,但是影響不大。
有些事情他們公司確確實實是做了,知道是那麼一回事,但是這種情況很難判定啊,證明起來也相當麻煩。
就比如張偉說的話術轟炸,應聘者在這種情況下失去了思考和判斷的能力。怎麼證明啊?
萬一當時他們是有思考和判斷能力的,簽訂合同也是他們的真實意願表達呢?
在蘇慶元身旁,鍾俊發滿意地點點頭,忍不住想為他鼓掌。
幹得漂亮,就是這樣!
審判席上,柏興振微微頷首又看向原告席問道:「原告律師對此有何不同辯護意見需要發表?」
張偉當仁不讓地站了出來,法庭辯論環節是最容易進行扯皮的。
對於這個情況,他有著極其豐富的經驗。
事實上在上一輪的辯護中,張偉已經將本次案件存在的爭議,捋得十分明白了,事就是那麼回事。
接下來,張偉只需要從各個細節進行舉證。
證明受害人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並非其真實意願表達,或多或少都有被招聘者誤導。
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法庭辯論亦然。
一個細節不足以說明一切,但很多細節串聯起來,相互印證,就可以形成有效的證明體系。
而法庭採納證據認定案件事實,適用的就是印證規則。
首先,細說招聘,有些受害人是主動投遞簡歷去面試的,而有些受害人則是被動被找上門。
他們每個人導向的結果無一例外,全都是『招轉培』!
文林義、溫澤全、莫振源等十四人現身說法,講述了當時的親身經歷和心路歷程。
被騙過去,是值得肯定的。
然後面試轉培訓這一點,有沒有誤導先不談,推銷的嫌疑是肯定洗不掉的。
隨後關於免費培訓略過不談,著重介紹付費培訓,往這邊帶。
別人來面試,你卻讓面試者付費培訓,這不是扯淡嗎?
一個人這樣還好說,每個人都是這樣,說不是套路誰信啊。
最後更是離譜,幾乎大部分人都是半推半就,或者不太好意思拒絕,最後連合同都沒有來得及仔細看,就迷迷糊糊地簽下了合同。
這個過程中有沒有被誘導、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從而使合同在成立時顯示公平。
張偉認為,這是可以肯定的。
眾多受害人親口講述,也為這個說法增加了說服力。
即便被告方方強行解釋沒有這回事,也無法排除掉這個嫌疑!
眾多被害人現身說明這並不是他們的真實意願表達,被告方矢口否認?
沒問題啊!
合同具不具備法律效力,這點扯皮是應該的。
張偉直接祭出了殺手鐧!
除了這些受害人,其餘從這個公司培訓出去的,或者中途退出的,都明確表示被坑了。
而且法院這邊也對這些人進行了立案,擇日開庭。
因此多多少少,這家培訓公司在這方面,存在著非常嚴重的問題。
否則,為什麼那麼多受害人認為自己是上當受騙了?
最最重要的是,合同上存在著大量的不平等條款!
其中最致命的一條,就是中途退出培訓,培訓費不退!
被誘導簽培訓和貸款合同,已經嚴重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權利。
很明顯,這是一條格式條款,應屬無效。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
這一條不退款的協議,明顯屬於與受害人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
因此培訓公司作為合同提供方在訂立合同時,應採取充分合理的方式提示受害人注意並說明上述條款。
沒有說明,故該條款不應成為合同的內容,應屬無效條款。
又根據《最高院關於審理行政協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原告認為行政協議存在脅迫、欺詐、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情形而請求撤銷,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符合法律規定可撤銷情形的,可以依法判決撤銷該協議。
這份培訓合同,明顯顯失公平!
法庭辯論走到這裡,結果已經非常明顯了。
儘管辯護過程中蘇慶元的表現非常不錯,但面對最後這個辯護觀點,只能張張嘴又重新閉上,啞口無言。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啊。
鍾俊發一開始還挺滿意的,但隨著法庭辯論進入白熱化,己方法務節節敗退。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越聽越覺得對方律師說得好像很有道理……
這是怎麼回事,這種感受誰能懂啊!
鍾俊發感覺手腳逐漸冰涼,人已經徹底失去知覺。
腦海中來回飄蕩著一個念頭,要遭!
審判席上,柏興振梳理好雙方辯護意見。
點點頭開口問道:「法庭辯論到此結束,下面請原告、被告依次發表最後意見。」
張偉聞言站起身,義正嚴詞道:「被告方以誘導欺騙的方式,讓我方當事人簽下了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合同,請審判長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作出裁決,依法判決撤銷該協議,並判處被告人退還我方當事人相應的培訓費用。」
被告席上,蘇慶元一臉頹然地開口道:「請審判長根據案件審理情況,依法進行判處。」
鍾俊發看得這一幕內心無比焦急,卻又無可奈何。
換他上去說他也不會說啊,這名法務在他眼裡,已經做得足夠好了。
「咚——」
審判席上,柏興振敲響法槌宣布道:「今日的庭審到此審理結束,現在休庭十分鐘,審判結果將於開庭後再行宣告。」
那邊合議庭成員剛走,鍾俊發就朝法務投去詢問的眼光:「蘇法務?」
蘇慶元無奈攤手道:「鍾經理,我盡力了,剩下的只能等待一會法官宣判判決結果了。」
鍾俊發雖心有不甘,也只能把一肚子的話憋回去。
與這邊相反,原告席上一片喜慶。
莫振源一臉興奮,開口詢問道:「張偉律師,看這情況我們應該是贏定了吧?」
「張律師,你實在是太厲害了,牛的!」文林義說著,還豎起了大拇指。
「就是,張律師太厲害了,就連我一個不懂法的人都聽懂了,我們應該是贏了。」溫澤全附和著。
「……」
張偉第一次享受著當事人的吹捧,有些飄飄欲仙。
儘管張偉心裡認為己方已經穩贏,當事人也這麼認為,但他還是謹言慎行。
「看情況我們應該是占了上風,勝率極高,不過判決結果沒出來之前,這種事我也說不準。」
謹慎能捕千秋蟬,小心駛得萬年船。
十四位當事人看著張偉那得意的神色,紛紛露出懂哥的表情。
不一會,審判長柏興振重新坐回審判席上,敲響了法槌。
「咚——」
「歷時一個上午,星隕城星雲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對文林義、溫澤全、莫振源等十四位原告與被告愛商培訓科技有限公司培訓合同糾紛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原告文林義、溫澤全、莫振源等被告人及其委託訴訟代理人張偉與被告愛商培訓負責人鍾俊發及其委託訴訟代理人蘇慶元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
一連串的調查認定結果等念完,最終判決如下。
一、愛商培訓科技有限公司與文林義於2X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培訓協議》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解除;
二、愛商培訓科技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文林義退還培訓費15000元;
如果愛商培訓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175元(文林義已預交),由愛商培訓科技有限公司負擔,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交納。
……溫澤全……
……莫振源……
……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
上訴期滿後七日內仍未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一份份判決落下,傳入鍾俊發的耳中,他的表情像吃了屎一樣難受。
如果只是這十四個人,也許他還不會那麼難受。
但是一想到還有十八個原告,於三日後的這個時間,在這裡進行審理。
到時他們的委託律師,還是眼前這個張偉。
剛剛詢問法務蘇慶元,他說若是到時沒有新的有力證據,結果依舊不會有任何改變。
也就是說,那時候該退的培訓費還得退。
這種情況下,最好是趁著沒開庭之前,協商處理,讓對方撤訴。
因為就算開庭,他們也沒有任何勝算啊。
這樣一來,訴訟費雖然不會全部退還,但是可以減半收取……
錢雖然沒有多少,不過蚊子再小也是肉,聊勝於無。
照蘇慶元的說法,能挽回一點損失是一點損失。
鍾俊發聽到這裡臉色鐵青,差點一口氣沒喘上來,氣得當場暈過去。
人與人之間的悲歡並不相通。
反觀原告席這邊,一個個臉上帶著笑容。
「張偉律師,你真的是太厲害了,不愧是星月城的頂尖律師。」
「張律師,這次的事情多虧你了,我們請你吃頓飯吧。」
「對對對,吃完飯我請大家去洗腳按摩……」
說到這裡,這位當事人感覺大家的目光不對勁,趕忙補充道:「正規的那種。」
這下子,大家看他的目光更奇怪了。
「你們的心意我領了,不過我這邊還有非常重要的事情需要處理,就不陪你們一起去了。」關鍵時刻還得是張偉站出來解圍。
開玩笑,我張偉是那種低級趣味的人嗎?
簡單交代了一下,張偉正準備離開。
另一邊,從法院內走出來的蘇慶元和鍾俊發,將其攔下。
張偉看出他們的來意,搶先開口道:「調解撤訴可以,但你們要答應我們的全部訴訟請求。」
他們在起訴狀副本上提的請求非常合理,不過是終止合同、退培訓費和讓對方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而已。
不合理的沒提,因為提了被法院駁回請求的話,訴訟費自己還得承擔一部分。
身為一名優秀的律師,沒把握的事情,最好就是不做。
聞言,蘇慶元和鍾俊發對視一眼,無奈地答應下來。
張偉對此毫不意外,笑道:「下午兩點半,我在這裡等你們。」
……
與此同時。
在全國四處奔走的法務,紛紛傳來捷報。
一個能打的都沒有,這一場戰鬥贏得很徹底。
陸仁嘉看到這些戰報,露出了心滿意足的笑容。
不過還沒等他將這些消息發布動態,與粉絲們普天同慶。
那些聞到氣味的自媒體和新聞媒體,已經搶先一步進行了報導。
【掛羊頭賣狗肉,先培訓後上崗的『招轉培』騙局,終於有人出手整治他們了!】
【培訓機構迎來了他們的天敵——路人公司!】
【培訓公司用出『招轉培』騙局招生,還不肯退培訓費?法院傳票了解一下啊!】
【震驚!路人公司一一己之力,撼動整個培訓行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