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無罪辯護?

2024-07-12 15:52:46 作者: 沉風入海

  法庭上。

  判決宣告完畢,姜展華就被法警帶下去羈押了。

  周從梅走上前來,一個勁地鞠躬,對張偉表示感謝。

  「張律師,謝謝,謝謝你幫我丈夫減了一年的刑罰,真的太謝謝你了……」

  本章節來源於𝒃𝒂𝒏𝒙𝒊𝒂𝒃𝒂.𝒄𝒐𝒎

  檢察院的建議量刑是八年有期徒刑,最後的判決結果是七年。

  這個判決結果讓她覺得,律師在其中發揮了非常大的作用。

  其實不然,檢察院的建議終究只是建議,並不一定說,一定就會這麼判。

  但她是不清楚這些的,她這麼想也沒有錯。

  如果沒有張偉,誰知道刑期會是更長,還是更短或者不變呢?

  張偉微笑著擺擺手道:「不用謝,這是我應該做的。」

  周從梅抹了把眼淚,提議道:「下午孩子的事情還要麻煩張律師,我們已經訂好了餐館,請張律師一起去吃頓午飯吧。」

  餐館都訂好了,盛情難卻,張偉也不好拒絕。

  看著圍在他身旁的眾人,他點點頭表示同意。

  「你們孩子的問題不是很大,如果他們下午按照我的意思去做,大概率還是能夠獲得緩刑的。」

  「是是是,辛苦張律師了。」

  ……

  時間滴答滴答的消逝了。

  還沒走到下午兩點,庭審直播也未曾開始,直播間就已經被廣大網友們占據。

  【兩點快到了,趕緊開門!】

  【開門開門,再不開門我就踹門了。】

  【溫馨提示:這裡是庭審直播間,我勸你謹言慎行,網警已經鎖定你的IP了……】

  【……乖巧.jpg】

  【……】

  下午兩點整,畫面突然一變,刑事審判庭的直播現場映入眼帘。

  【終於有畫面了,來了來了快請坐。】

  【四個小青年,他們頭髮怎麼都那麼長,看起來流里流氣的。】

  【還好他們砍的不是人而是西瓜,要不然進去個七八年,熬到出來這輩子也毀了。】

  【張偉雖然經常被背刺,但實力還是有的,希望這幾個小年輕給點力吧。】

  【看他們這忐忑的表情,你們別慌啊,年輕就應該氣盛!】

  【……】

  畫面中,姜先波等人看起來坐立不安,忍不住東張西望。

  「咚——」

  莊嚴的法槌聲響徹法庭,蕩平喧囂。

  審判席上,劉春濤放下手中的法槌,掃視著場下眾人。

  沉聲開口道:「今天,新星縣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由我劉春濤擔任審判長,依法公開審理被告姜先波、姜浩賢、姜興成、姜可新涉嫌故意毀壞他人財物一案。」

  「本次庭審將同步進行全媒體網絡直播,面對社會公開。」

  「現在我宣布,正式開庭!」

  「下面由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各位保持肅靜。」

  隨著書記員起身宣讀法庭紀律,網絡上又是一陣喧鬧。

  【靠,來早了,應該遲個十分鐘再來的,這法庭紀律我都聽得耳朵都快起繭子了。】

  【起繭子算什麼,再聽幾遍我都能倒背如流了……(幽靈)】

  【你還要再聽幾遍,我現在已經是倒背如流了……(幽靈)】

  【……】

  在彈幕的抽科打諢中,時間過得很快,書記員將法庭紀律逐一宣讀完畢。

  劉春濤繼續宣布道:「現在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陳述案由。」

  公訴席上,公訴人聞聲站起,看著起訴書念道:「2XXX年xx月xx日02時十分左右,在新星縣西興村,發生了一起惡意毀壞他人西瓜事件。」

  「案發之前,姜先波、姜浩賢、姜興成、姜可新四人均曾前往過西瓜地里偷竊西瓜,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曾被新星縣派出所處以行政拘留。」

  「但四人出來後未曾悔過,反而變本加厲,生出報復之心。」

  「他們合謀商議,攜帶四把小型西瓜刀,於案發當晚凌晨兩點前往西瓜地中,砍毀了被害人韓家武的536個西瓜。」

  「經估價鑑定,被損壞的西瓜造成經濟損失價值8576元。」

  「案發後,四人被警方抓獲歸案,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我院認為,四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犯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要求法院對四人依法進行審理。」

  等公訴人將起訴書念完,劉春濤將目光投到被告席上。

  「四位被告人,你們是否聽清楚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內容?」

  「清楚。」四人異口同聲道。

  劉春濤繼續問道:「對起訴書所指控的事實及罪名,你們有沒有什麼不同意見?」

  「沒有。」四人搖搖頭回復道。

  「公訴人可就起訴書所指控的事實對被告人進行發問。」

  公訴人站起身,看向被告席開口問道:「姜先波、姜浩賢、姜興成、姜可新,你們當晚帶著西瓜刀前往西瓜地里,目的是不是為了毀壞西瓜?」

  沉默半響,四人先後回答道:「是的。」

  「你們毀壞被害人的西瓜,是否是因為之前偷西瓜的時候,被韓家武抓到過,被送進了拘留所接受教育,從而產生報復之心?」

  「嗯。」四人點點頭,均承認看這個事實。

  「……」

  待公訴人提問完畢,劉春濤看向被告律師席問道:「辯護人是否需要發問?」

  「需要。」張偉應了一聲,便開始了提問。

  「姜先波、姜浩賢、姜興成、姜可新,是誰提議你們去西瓜地里砍西瓜的?」

  「是我父親姜展華。」

  「是姜先波的父親姜展華。」

  得到四人的回答,張偉繼續問道:「你們毀壞西瓜所使用的西瓜刀是誰購買的?」

  他們的回答,和前面的一樣,他們所使用的西瓜刀是姜展華購買的。

  ……

  庭審直播間內。

  網友們看到這,隱隱覺得有些不對勁,事情好像朝著別的方向發展了。

  他們當中,居然是砍人的姜展華提議要去西瓜地里砍西瓜的。

  而且作案的工具——西瓜刀,也是他購買的。

  那豈不是說他們四人最多算是主犯,或者從犯?

  不管怎麼說,網友們都感覺這四個人,他們的犯罪情節已經有所減輕。

  【臥槽,這張偉肚子裡真有東西,我感覺這次他要大發神威了。】

  【沒那麼簡單,最多是減輕情節而已,畢竟西瓜還是他們砍的。】

  【沒錯,就算他們不是主犯,那也是個從犯,他們毀壞了那麼多西瓜肯定犯罪了,逃不掉的。】

  【……】

  另一邊,同時在觀看這場直播的陸仁嘉,隱隱猜到了張偉接下來的操作。

  無非就是憑藉著這兩點,減輕刑罰。

  畢竟他們只是受人指使教唆,方才走上犯罪道路。

  直播間內,庭審還在繼續。

  張偉只提問了兩個問題,便轉身朝審判席道:「審判長,我問完了。」

  法庭上方,劉春濤點點頭宣布道:「下面開始法庭質證,請公訴人向法庭出示相關證據。」

  話音剛落。

  公訴人便站起身道:「下面出示本案的相關證據。」

  警方審訊記錄下的口供、當晚韓家武身上的錄像設備錄下的視頻、地里的監控錄像、勘查現場的照片、作案工具、估價鑑定等等。

  在公訴人展示完所有證據之後,劉春濤重新看向被告席。

  「四位被告人,辯護人,你們對於剛才公訴人提出的證據有無意見?」

  這些證據都是實打實的,是經過警方和司法部門鑑定過的,不可能存在弄虛作假。

  因此,被告方並沒有對證據提出質疑。

  劉春濤點點頭,繼續詢問道:「四位被告人,辯護人有無新的證據想要向法庭提交?」

  「沒有。」張偉平靜地開口道。

  劉春濤收回目光,沉聲道:「法庭調查結束,下面進入法庭辯論階段,首先由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

  聞言,公訴人站起身,朗聲開口道:「尊敬的審判長,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本人以公訴人的身份出席今天的法庭……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

  「經過剛才的法庭調查,現就本案的事實和證據發表以下公訴意見:被告人姜先波、姜浩賢、姜興成、姜可新無視法律,肆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四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建議分別判其有期徒刑一年。」

  「請合議庭根據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犯罪情節、犯罪性質以及被告人的認罪態度,結合庭審情況,依法作出判處。」

  公訴意見發表完畢,審判長看向被告席。

  開口問道:「四位被告人,現在你們可以針對檢察機關控訴你們的犯罪事實,以及剛才公訴人就本案發表的公訴意見為你們自己進行辯護。」

  四人不敢亂說話,均是搖搖頭,表示沒有什麼要辯護的。

  「下面由被告人的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

  張偉早就在等著這一刻了,迅速站起身發言辯護。

  「尊敬的審判長,在剛剛法庭調查中,我們了解到,是姜展華糾集四人去西瓜地里砍西瓜的,他們作案使用的工具西瓜刀也是由姜展華去購買的。」

  「根據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相關司法解釋,《……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三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我方四名當事人的情況並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第一條情形,原因如下:」

  「本案的證據視頻中,我方四名當事人雖然毀壞了西瓜,但通過監控視頻並不能確認每個人具體毀壞了多少個。」

  「按照平均值計算,每個人毀壞了134個西瓜,價值2144元,這個金額遠遠沒有達到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標準。」

  「若是按照上述規定的第三條情形,我方當事人也並不構成犯罪。」

  「法定的該情形是指具備『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的『糾集者』,而不是指該三人中的『被糾集者』。」

  「否則,法律應當是明確規定『參加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而不可能是規定『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該法條不存在任何歧義,假設存在歧義,也應當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不予認定為犯罪。」

  「很顯然,本案中我方四名當事人屬於是被姜展華糾集而去的,我方四名被告人只是被糾集的對象,而不是法律規定的糾集者,姜展華才是法律規定的糾集者。」

  此話一出,觀看庭審直播的觀眾一片譁然。

  【不構成犯罪?無罪辯護?】

  【好傢夥,張偉瘋了,他居然試圖做無罪辯護!】

  【有一說一,聽懂了又感覺沒聽懂,不過他說的話多,他有道理……】

  【有個屁的道理,別聽他放屁,不可能無罪,張偉的話要反著聽!】

  【……】

  法庭上,公訴人很快就站出來,義正嚴詞地反駁他。

  「對方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我方並不贊同。」

  「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屬於共同違法犯罪!」

  「金額的判定不能以個人毀壞財物的金額而定,而是應當按照毀壞總數的金額認定,他們每個人都應當承擔這些責任。」

  「因此,他們四人共同毀壞了536個西瓜,金額應該按照8576元來計算,符合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標準,應當認定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公訴人並沒有進入張偉的思路里,而是輕輕一句『共同違法犯罪』,便瓦解了他的辯護。

  庭審直播間內,觀眾呼聲一片。

  【幹得漂亮!這個辯護我給八十八分!】

  【我就知道事情沒那麼簡單,差點被張偉給繞進去了。】

  【果然,張偉的話得反著聽,什麼糾集不糾集的,這是共同違法犯罪!】

  【……】

  法庭上。

  張偉的神色風輕雲淡,似乎對此並不意外。

  他上前開口道:「就算是共同違法犯罪,我方四名當事人在其中的作用也相對較小,應當從輕處罰。」

  「畢竟是姜展華提議要去西瓜地里砍西瓜的,作案工具西瓜刀也是由他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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