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抄襲(五)

2024-07-08 06:08:46 作者: 窗台漁夫

  「誰知道,我又不是他的粉絲。」邵剛不知道凌零為什麼這樣問,這可真把他給問倒了。

  「我知道,李中盛讀的是工業專科學校,中專,不過後來肄業,也就是沒畢業」一位李中盛的粉絲說道。

  李中盛作為流行樂壇宗師級的人物,他的經典作品簡直多得數也數不過來,很難相信,這樣泰山北斗般的人物,居然連中專都沒有讀完。

  「說得沒錯,李中盛一個沒有學過音樂的中專生能寫出那麼多膾炙人口的歌曲,那些專業學音樂的本科生、研究生甚至教授呢?有多少個能跟他比的?」

  

  ……邵剛無語!

  夏天林也無語了,李中盛的大名,稍微聽過流行音樂的人都知道,這樣一個牛逼到極點的人壓過眾多高學歷的高才生成為樂壇「大哥」,靠的是學歷嗎?當然不是,靠的是源源不斷經典流傳的作品啊。

  這樣看來,用凌零的專業質疑他寫不出好歌,好像站不住腳啊。

  ……

  「獨孤零似乎說得有道理啊,好像寫歌和專業沒有關係的啊。」

  「是啊,好像也和專業關係不大啊。」

  「為什麼一個中專生能寫出那麼多的好歌,那些專業的音樂老師、教授為什麼就寫不出呢?奇怪了。」

  「這樣說起來還真是哦,我知道的幾個著名創作型歌手都不是專業學音樂出身的,難道流行音樂反而是跨界的人更容易出人頭地?」

  「這倒有可能,流行音樂講的是受眾面廣,傳唱度,那些跨界的更能理解普羅大眾的喜好,從而做出迎合他們的歌來。」

  「這是不是和電影一樣,那些獲獎的電影業內人士評價極高,卻通常票房都不好,因為大部分觀眾看不懂。」

  「是的,應該是同樣的道理。」

  ……

  「哼,你拿自己和李中盛比?是你太自大,還是太愚蠢啦?」李展龍冷笑一聲道。

  「我自問沒有資格和李中盛大哥比,你們不是說我學的不是音樂,所以寫出不歌嗎?人家李中盛也一樣啊。」

  邵剛:「人家是天才啊,萬中無一的天才,你是嗎?」

  「我不是天才,所以現在寫了一首啊,你倆更是蠢才,一首都沒有。」

  「你……我又不是學音樂的,寫不出來很奇怪嗎?」邵剛怒道。

  「呵呵,我也不是啊,而且咱們是同一專業的啊,邵律師。」

  李展龍:「哼,人家李中盛寫的歌是一打一打的,不要說李中盛,楊子明也寫了不少歌,你呢?」

  凌零:「呵呵,我才剛入行,你就不讓我未來也能寫出一打歌來?」

  李展龍:「你還想跟人家寫一打歌出來,做夢吧。」

  凌零鄙視地看了李展龍一眼說:「我就算是做夢,也是我的事,倒是你,連做夢的勇氣都沒有。」

  「你……」李展龍也被氣得無語了。

  「凌零,你是真的不接受調解嗎?」夏天林問道,他可不想在這裡聽吵架,哪怕凌零說得有幾分道理。

  「不接受,你回去告訴楊子明,我要告他抄襲,至於我倆誰抄誰,他心裡清楚。」

  「行,既然你拒絕調解,那我們就走程序吧。」

  「不送。」

  邵剛:「哼,居然還想跟人家明星打官司?你等著坐牢吧!」

  凌零:「邵律師,你的主人走了,你怎麼還在這裡啊。」

  邵剛:「你……」

  李展龍:「老大,我們不用理他,且讓他多蹦達幾天。」

  邵剛:「哼,也好,還真以為法律是過家家吧,到時候你可別哭。」

  凌零被楊子明告的事,很快就傳遍整個管理學院,經過層層過濾,已經變了樣。

  「知道嗎?那個凌零今天被人告了。」

  「什麼?一個學生為什麼被人告?打架嗎?」

  「不是,是《追光者》的版權問題,一個叫楊什麼的歌手說凌零抄襲,所以告他。」

  「哦,就是上次在校慶晚會上得了一等獎的歌啊,我說難怪呢,一個學生怎麼可能寫出這樣的歌來,原來是抄的。」

  「是啊,聽說人家要凌零賠款50萬。」

  「臥槽!要賠這麼多?50萬啊。」

  「那個凌零賠得起嗎?」

  「肯定賠不起啊,不過我聽說他要反告,說那個姓楊的歌手抄了他的歌。」

  「什麼?凌零哪來的自信說人家抄他的?」

  「就是,人家一個專業歌手,他只是一個在校的學生,一個是學音樂的,一個是學工商管理的,論音樂,兩者有可比性嗎?」

  「我也覺得沒有可比性,不過聽說凌零為了證明自己的創作能力,打算寫新歌呢。」

  「什麼?他還要寫歌?寫歌有那麼容易嗎?」

  「不知道,反正他說李中盛一個中專生都能寫,他一個大學生沒道理不能寫。」

  「臥槽!他還敢和李中盛比?這得有多狂啊。」

  「是啊,所以我很期待他到底會寫出什麼樣的歌來。」

  「嘿嘿,我也很期待啊,如果只寫出那種口水歌,那就好看了。」

  不相干的都聊得這麼熱鬧,王均源等人更是圍著凌零,問他有何對策。

  王均源:「凌零,你若需要律師辯護,我可以幫你聯繫,我一個老鄉兼師兄現在就在律所工作。」

  凌零:「謝謝老大,等我想想。」

  陳超練:「還想什麼?人家要你賠十萬啊,你有錢賠嗎?趕緊找律師打倒對方啊。」

  莫運超:「是啊,時間宜早不宜遲啊。」

  李茂春:「凌零,你是不是有什麼想法?」

  凌零:「嗯,我要問問別人的意思才決定怎麼做。」

  陳超練:「問誰?」

  凌零:「《追光者》我不是賣給唱片公司了嗎?唱片公司家大業大,應該有御用律師的,若請他們幫忙,說不定還不用自己掏律師費。」

  王均源:「對哦,唱片公司肯定有法律團隊的,像這種侵權的官司應該打得最多,經驗豐富。」

  陳超練:「是哦,差點忘了這個,那你趕緊聯繫別人啊。」

  凌零:「不急,就算他們現在去法院申請,也需要時間排期,還有大把時間準備。」

  莫運超:「既然你胸有成竹,我們就不多說了,有需要儘管開口,能幫的我們一定幫。」

  陳超練:「對的,需要用錢告訴我一聲。」

  王均源:「我沒有肥仔那樣豪氣,不過我還是認識一些學法律的師兄。」

  「謝謝,大家的好意我收到了,我有需要一定會告訴你們的。」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