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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救命之恩

2024-07-07 19:36:38 作者: 風露

  秦徹自告奮勇去園中勞動,摘了兩根辣椒、一個熟透的西紅柿和一把生菜。

  他舉著鮮嫩的生菜開心的道,「這個菜味道很好,再做一次吧。還有這個西紅柿,掛在枝上像小燈籠似的呢。你聞聞杮蒂這邊,好香好香的。」

  菜有點多,兩隻手拿不過來,他便捲起貴得嚇人的衣擺兜住菜,開心的像個傻小子。

  「秦家二少從小錦衣玉食,我以為肯定是四體不勤、五穀不分,沒想到還認得西紅柿,真是可喜可賀。」我壞心眼兒的調侃他。

  畢竟,這種活計,連土生土長的秦玉都不做的。

  現在想想,那些年我和奶奶真是想不開,硬是讓外在的可憐二字給洗腦八年,用一片真心養了條沒良心的狼。

  我更是病入膏肓,為保護一匹白眼兒狼,打了多少架,挨了多少揍才練就鐵骨鋼筋啊。

  真特麼要把腸子悔青了。

  如果重來一次,哪怕秦玉被狗吃了、每天蹲在糞坑裡吃飯,都不會多看他一眼。

  

  那東西,他是真不配把他當成人看。

  「說誰呢,你二哥哥是天下最聰明的男性,上知天文地理,下曉雞毛蒜皮。」秦徹故作不悅的板起臉唬我。

  可那雙光點盈盈的眸子,早已泄露了他的情緒。

  「對,二二最聰明,連跳格都不會。為了回去跟小朋友顯擺,用三塊巧克力來交換。好在我從小家風嚴謹,不然小小年紀就腐敗了。」

  和秦徹說話,我總是無比的自在。

  不像和秦玉說話,每個字都要經過細細琢磨,生怕哪句沒說對,再傷了他那幼小又脆弱的心靈,然後爬到房頂一坐就是兩個小時,哭得死去活來。

  「怎麼記憶力這麼好啊,什麼事情都記得,那你記不記得那年我脖子上的領結什麼顏色啊。」

  「記得,灰不溜丟,那是老頭兒才會用的顏色,難看死了。要是我,都不好意思提,眼光實在太超前。」

  「找打啊,竟敢說我老。」

  寂靜許久的小院子裡,歡聲笑語滿得仿佛會溢出去。

  用新採下來的尖椒和僅剩的一顆大土豆炒了盤金黃晶亮的土豆絲,西紅柿炒雞蛋,生菜洗淨切絲灑上蒜末涼拌,三個菜不太好,又弄了個西紅柿拌白糖。

  就地取材嘛,難免會有菜色重複,但重菜不重味兒,嚴格來講算不得重複。

  一頓簡單的飯菜,雖說有涼有熱,有甜有咸,卻素得很。

  我們家的生活很節儉,肉這種食物很少吃,久而久之,我對於肉便沒有了想要吃的欲望,家裡也不會準備肉類食材。

  本以為大少爺會食不下咽,不想他居然很給面子。

  秦徹捧著飯碗大快朵頤,很快幹掉一碗又添一碗,吃得香甜而滿足。

  對於一個做飯的人來說,沒有什麼比飯菜受歡迎更具有成就感。

  同一張桌子,差不多的飯菜,秦徹的風捲殘雲,每個動作都彰顯著他的歡喜。

  秦玉吃飯從來是安靜無聲的,眼睛盯著碗盤裡的食物,多好吃的東西也從不見喜悅和驚訝,也說不清楚他是司空見慣,還是覺得理所應當。

  「連蹭你兩頓飯,還吃了那麼多,下次不敢讓我再來了吧。」

  我抿唇微笑,給他盛了勺西紅柿炒雞蛋的菜汁澆在米飯上,看著他將飯菜攪勻大口大口的朝嘴裡填,空蕩蕩的心被填得滿滿的。

  「以前想養只小狗來著,奶奶不讓,如果你特別想在我這裡蹭吃蹭喝的話,也不是不可以,反正很多時候我都沒辦法將做好的飯菜全部吃完。」

  他氣笑了,屈起手指在我額頭彈了一下,聲音沉啞中帶著說不出的感覺,「敢說我是狗。」

  我撫摸著被彈到的地方,覺得這樣的動作有些過於親昵,可是內心裡卻又非常的舒適。

  我不得不承認,我貪戀他所能帶給我的在意溫暖和陪伴,因為有他,我不再是一個人。

  是我貪心,很貪心。

  因為一個人的生活是為了活著而活著,有人陪伴的生活才是真的活著。

  原則上來講我和他見過的次數並不多,但小時候的情意總是最乾淨、最真誠的。

  而且當年那個身穿西裝打領結、認真裝作不在意,又認真覬覦遊戲的小紳士,真的留給我很深的印象。

  說起來,秦徹還曾救過我的小命。

  順著巷子一直朝西邊走,會有一條小小的河流,不知起源何處,更不知終結於哪裡。

  但在我童年的記憶之中,那裡絕對稱得上樂土。

  我最喜歡的就是春夏時節,在河溝邊上用小鏟子挖蚯蚓,拿回家餵給奶奶養的小雞吃。

  那年夏天的傍晚,我拿著小鏟子,秦徹拎著小塑料桶,帶著秦玉去河邊挖蚯蚓。

  由於上午剛下過雨,河邊的泥土有些松也有些滑,我一個不小心,摔在河水裡,頭磕在一塊石頭上流血了,又疼又怕的我坐在水裡嗷嗷大哭,女俠風範盡失。

  秦玉被嚇得慘白著一張臉木頭似的站在河邊,是秦徹,他踏著他油光鋥亮的小皮鞋踩進被攪得混濁的泥水裡,打口袋裡掏出潔白的小手帕捂在我頭上讓我自己按著,他彎下腰,咬緊嘴唇,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我背了起來。

  走了不遠,被出來找我們的奶奶碰上,把我接了過去。

  那天的我受了驚嚇又著了涼,回去沒多久就開始發燒,迷迷糊糊之際,聽到來看我的秦奶奶夸秦徹,說他是個小英雄,救了我的命。

  為了這次的救命之恩,奶奶為我們做沙包時,我特地挑了個和他的小西裝顏色差不多的留給他。

  可惜,打那以後,他再也沒有來過。

  我的沙包一直一直留著,沒能送出去。

  前幾天收拾東西的時候,還真的找到了沒有機會送出去的小沙包,只是時間太久,布料風化成渣,一碰就破了。

  「開玩笑嘛,還打人,這麼玩兒不起。多個人多把米而已,你要是真的喜歡,可以常來。不過,這裡要拆了,以後會不會鑽橋洞不好說,該來就來,再來也不過是吃一頓少一頓。」

  「這可是你說的,不能反悔。」

  幾頓飯而已,我還是供得起的。

  畢竟,現在的梧桐也是腰纏千萬的富婆呢。

  可是,這傢伙不是要長住沙家浜吧。

  簡樸的生活習慣不能改,但這不意味著摳搜。

  我暗暗決定,秦徹下次再來,要給他做一頓我最最喜歡的可樂雞翅。

  遺憾的是,可樂雞翅沒吃成,我卻進了醫院。

  事情是這樣的。

  吃過午飯我正在洗碗,秦徹接了一個電話,說南城那邊老宅有點事,他必須回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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