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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他不是兇手

2024-05-02 12:48:59 作者: 天星

  「說說吧。」韋良將自己的大腳,搭到了桌上。

  桌對面的楊國華急忙將身子靠後,這股臭腳丫子味兒,隔著鞋都聞得出來:「還有什麼好說的,你不是全程都在現場嗎?」

  「沒問你這個,我問的是殺人的事。」

  「拜你所賜,沒殺成。」楊國華白了韋良一眼。

  「你他媽跟我繞圈子是不是?我讓你說說朱慧和李雨桐,你是怎麼殺死她們的,時間、地點、方法,還有兇器。交代!趕緊的!」

  「你我都心知肚明的事兒,還有必要廢話嗎?」

  「小子,別那麼囂張,你不說我也能找到兇器。」

  「你要能找到,就不會來問我了。」楊國華智商並不比韋良差,甚至可能高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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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韋良意識到自己智商被輾軋,急忙轉移到下一個話題:「不過我有件事不明白,你為什麼要殺死朱慧呢?你心裡很清楚她也是受害者。她是被強姦的,不是背著你跟別人通姦。」

  這句話起了效果,楊國華臉上不屑的表情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難以掩飾的傷心。「人都死了……」楊國華話只說了一半就說不下去了。

  「含淚殺未婚妻,你他媽也算是個情種啊。說到這,我得罵你兩句。你要是覺得她不乾淨了,被玷污了,那分手就得了唄,你殺她幹嘛?你說你是不是個畜生?你跟胡明有什麼區別?胡明起碼沒殺人。」

  聽到胡明,楊國華頓時咬牙切齒,可卻低著頭,什麼也不說。

  韋良知道楊國華是個油鹽不進的主兒,嚇唬他沒用,跟他商量著來更沒用,索性激怒他,說不定會有用。

  「敢作敢當!你剛在舞台上不是說的挺嗨的嗎?怎麼著,沒觀眾你提不起精神啊?」

  「還說什麼啊?你們警察不是有屍檢報告嗎?什麼時候死的,在哪死的,怎麼死的,你們不是都能調查出來嗎?你把報告拿過來,我看一眼,沒錯的話我認罪不就得了嗎?廢他媽什麼話啊?」

  「那兇器呢?」

  「扔了,誰他媽知道扔到哪去了!」

  韋良心裡有個可怕的懷疑,楊國華早已經做好了和鄭微同歸於盡的準備,他根本不怕死,更不怕審判。通常殺人犯在鐵證面前,只會有兩種表現,一是沉默不語,拒絕配合。二是主動交代,爭取寬大。楊國華很配合,但遲遲不肯說出作案細節。最可疑的是,他缺乏殺害朱慧的動機。朱慧被強姦,楊國華搜集證據,讓胡明坐牢,殺死鄭微,都是可以理解的。可他為什麼要殺朱慧和李雨桐?先不說朱慧,李雨桐已經與胡明離婚,她和朱慧、胡明都毫無關係,為什麼要殺她?這不合邏輯也不合常理!難道,楊國華根本不是兇手?

  「那麼大的錘子,還能被風吹走嗎?你最好別跟我耍花樣!」韋良一把揪住楊國華的衣領。

  「錘子?我怎麼記得是匕首呢?」

  韋良鬆開了楊國華,他想詐他一下,沒詐出來,兇器確實是把匕首。

  「匕首已經找到了,我說的是砸碎朱慧腿骨的那把錘子。」韋良當然不肯放棄,他開始第二波佯攻,繼續詐楊國華。

  「我砸過她嗎?不記得了。」楊國華滿不在乎的回答道。

  這裡面肯定有問題,韋良觀察著楊國華的表情,越看越不對勁。他是在胡說,朱慧腿上根本沒有被錘子砸過。可楊國華的回答更有問題,他只是憑著自己的高智商繞開了韋良設下的陷阱。但他妝模作樣的表情,卻實在有些用力過猛了。這恰恰證明他對作案細節根本毫不知情。激情殺人犯,不會忘了細節,甚至整個殺人回憶會伴隨他們一生,時刻出現在他們的腦海里,讓他們痛苦不堪。變態殺人犯,更不會忘了細節,那對他們來說是種享受,他們會反覆回憶整個過程,就像觀看一部百看不厭的影片。

  不記得,不知道。這不是一個急於赴死的人說出來的話。如果韋良是楊國華,他肯定立刻認罪,等著被關進監獄,然後找機會自殺。楊國華求死之心已經非常明顯,而且非常強烈,他根本沒理由繼續浪費時間,用模稜兩可的回答跟警察鬥智鬥勇。除非,他不是兇手。

  「我知道你現在心裡很痛苦,當然了,肯定也非常恨我。」韋良決定換個戰術。

  楊國華拒絕回答。

  「你恨我,不是因為我阻止你殺鄭微,而是我阻止了你自殺。」

  楊國華還是沒有回答,但他不得不承認,韋良這句話說對了。他痛苦萬分,痛苦難耐,他一分鐘都不想再活下去。活著,就會想起朱慧,想起朱慧,就會更加痛苦。他已經陷入了一個沒有窮盡的惡性循環當中,看不見任何希望了。只有死,才能讓他解脫。

  「我還要告訴你一個壞消息,鄭微已經被保釋出去了。」

  楊國華冷笑一聲,這個結果,他早已經想到了。

  「哦,對了,還有個好消息。她撤銷了對你所有的指控,甚至希望我們對你寬大處理。」

  楊國華笑不出來了,這是好消息嗎?這是個壞的不能再壞的壞消息。

  韋良當然也清楚,楊國華的計劃總是有後備方案。他就算在禮堂里炸不死鄭微,可鄭父知道有人差點害死自己的女兒,能饒得了他嗎?他極有可能剛進監獄,就被鄭父安排的人幹掉。現在,鄭微不追究,自然也會勸鄭父不要追究。楊國華死不了了,問題是他非常想死!一分鐘都不想活著。

  「你先別高興。」韋良繼續說道。

  楊國華根本高興不起來。

  「殺人未遂的事就算鄭微不追究,我們也不追究,可你身上還有兩條人命呢。殺人罪名是跑不了了,而且性質如此惡劣,手段如此殘忍,肯定會被從重處罰。根據我的經驗,死刑,緩期最多不超過半年。你就等著進城南監獄領死吧。」

  城南監獄,那裡關押的可都是重犯,單身牢房,單獨放風,無法與任何人接觸。此外戒備森嚴,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巡邏,犯人完全沒有任何隱私。這也就意味著,被關進城南監獄的犯人,別說找死了,想自殺都不可能。

  半年之後才會被執行死刑,楊國華等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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