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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七章 10%的人道主義責任

2024-06-28 07:09:54 作者: 春雨江樹

  反駁完對方的觀點,孟榮升又將目光投向被告席另一側的冰雪大世界負責人。

  「另外,在這起碰撞事故中,滑雪場園區方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身為經營管理方,園區有責任為遊客做好安全引導措施。」

  「雪道下方緩衝區域是不可停留區,遊客在緩衝區域逗留,極易與上方滑下來的人發生碰撞導致受傷。」

  「園區明知道這一點,卻沒有安排人做好管理、勸離措施,雖然在緩衝區旁張貼了禁止逗留的告示,但並不明顯,也沒有工作人員監督、維持秩序,未盡到相應的管理責任,應該承擔一部分賠償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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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到孟榮升把矛頭指向自己,冰雪大世界負責人於凡皺緊眉頭,下意識就要站起來發話。

  「我不同意……」

  法官敲了敲錘子,提醒道:「現在還未輪到被告發言,請安靜。」

  於凡臉色一僵,訕訕坐下。

  孟榮升從面前桌上拿起一張紙,繼續道:「而且,在這起碰撞中,受傷的不只有被告,我方當事人也被撞成了輕微腦震盪。」

  「但他從地上爬起來,第一時間關心的不是自己,而是被告人的安危。」

  「不但在第一時間衝上去查看被告人的傷勢,還及時撥打求救電話,將被告送往醫院治療,並墊付了兩萬五千元的手術費用。」

  「直到確認被告人脫離危險後,他才注意到自己也受了傷,做了檢查,發現是輕微腦震盪。這裡有醫院開具的診斷單為證。」

  法官示意將診斷單呈遞上去,確認之後,點了點頭。

  被告席上,宋瑩瑩撇撇嘴,不以為然道:「輕微腦震盪算什麼,又不是多嚴重……」

  孟榮升笑了一下,「我們先不討論輕微腦震盪嚴不嚴重,我說這個,只是想告訴大家,我的當事人並不怕承擔責任。在他眼裡,救人才最重要,人的安全大過一切。」

  「所以,如果我的當事人提前預料到被告的行動軌跡,他不會不採取規避措施、任由自己撞上去。」

  「這次碰撞,完全是在無法避免的情況下發生的一起意外事故。」

  「在這起事故中,我方當事人並未有任何違反滑雪規定的行為,他是在正常的滑雪過程中,與從緩衝區域橫穿跑過、沒有觀察前方路況的被告人發生碰撞。」

  「因此,我認為,我方當事人在這起事故中應該屬於無責,被告人宋瑩瑩、被告方冰雪大世界滑雪場,應該承擔起這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孟榮升坐下後,法官扭頭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有什麼反對意見嗎?」

  冰雪大世界的律師舉起手,「我反對!」

  「原告人江夏與被告方受傷者宋瑩瑩,都是具有獨立認知能力的成年人,對於滑雪場內存在的風險和危險行為,應當有自己的判斷能力。」

  「我方在園區的管理上,已經盡到了提醒責任,在滑雪道兩側護欄上,都有張貼相關警示牌。」

  「對於原告方律師提出的,園區沒有安排工作人員在雪道上對遊客監督、勸導,我方認為,這種要求超出了園區的正常管理範疇,屬於強人所難。」

  「園區也要考慮經營成本,不可能安排人時刻監督所有遊客的危險行為,這不現實。」

  「本起事故,是原告和被告雙方當事人疏忽大意、不遵守滑雪規則所致,並非園區管理方責任,我們才是無責。」

  孟榮升立刻舉手,「法官閣下,對被告代理律師的發言,我不能苟同……」

  ……

  ……

  一番法庭辯論,持續了半個多小時。

  孟榮升認為責任全在宋瑩瑩和滑雪場管理方身上,宋瑩瑩認為是江夏撞了自己,江夏應該負主要責任。

  滑雪場代理律師認為這事兒跟他們沒關係,是兩名遊客不遵守滑雪規則所致的意外,不應該讓他們背鍋。

  三方各執一詞,誰都不肯退步。

  最後,經過短暫的休庭,法官宣布判決結果。

  法院認為,滑雪是一項危險運動,遊客在滑雪場內滑雪,應當遵守雪場規則,滑雪場也應做好監管措施,保證遊客的安全。

  江夏在發生事故時,並未有違背滑雪規則的行為發生,發生碰撞前,也無法預測到宋瑩瑩會橫插過來、發生碰撞,在這起事故中,最多只占到10%的責任。

  宋瑩瑩無視雪場規則,在緩衝區域逗留跑動、沒有觀察前方路況,是引發這場事故的主要責任人,應占到60%的責任。

  滑雪場雖然張貼了警示牌,但仍存在疏於管理之處,未及時勸離從雪道上滑下來的遊客,沒有盡到監管責任,應承擔30%的責任。

  最後算下來,江夏應向宋瑩瑩支付六千元醫藥費作為賠償,鑑於他已經幫宋瑩瑩墊付了兩萬五千元的手術費,宋瑩瑩應退還一萬九千元給江夏。

  這個判決結果一出來,宋瑩瑩和坐在旁聽席上的宋家人都傻眼了。

  怎麼回事?

  本來是他們起訴江夏,想讓江夏多賠一些醫藥費的。

  現在怎麼反倒還要倒找錢給人家?

  早知道這樣,當初還不如不起訴呢!

  庭審結束後,江夏和孟榮升走出法院。

  孟榮升道:「要我說,這10%的責任都不該給你承擔,咱們完全就是無責。法院估計也是想著人道主義,讓你多少賠點錢給傷者,畢竟人家腿都斷了,相比之下你受的傷就輕很多。」

  江夏對這個自是無所謂,10%就10%吧,這個結果對他而言已經很好了。

  他不在乎那幾千塊錢,只是不想被人冤枉。

  只要法院也認為他在這次事故中並非主要責任人,就夠了。

  「走吧,這邊事情結束,我們也該打道回府了。」

  離過年還有一周時間,江陌還要趕回魔都,做一件大事。

  他和李詩雨商量過了,打算趁著過年前的這幾天,把老媽從陽城接過來,在魔都安排她和李詩雨的父母見個面。

  房子裝修好,就該談結婚的事情了。

  順利的話,他想在年前把兩人的婚事定下來,過完年尋個合適的日子,就去領證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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