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連環盜竊案(完)
2024-05-02 07:37:28
作者: 紅塵茶館說書人
礦務局家屬區五號院11號樓。
王四魁就住在這裡三單元二樓。穿著警服的金梅和柳鵬程站在門前,柳鵬程手裡還拿著一個本子。
而在二樓通往三樓的樓梯上,吳科長,劉叔還有李大哥站在台階上,緊緊靠牆埋伏好。
吳科長在最後,手裡拿著一把五四式手槍,保險已經打開。
下面是老劉,手裡拿著一副手銬。
最前面是李大哥,手裡是一支警棍。這警棍和柳鵬程那警棍可是兩回事,是高壓電警棍,前面還帶強光手電。
計劃就是金梅敲開門,和柳鵬程一起進去王四魁,重點是找贓物,如果找到了,柳鵬程纏住王四魁,金梅打開房門,李大哥第一個衝進去用電棍迅速制服王四魁,然後劉叔支援戴上手銬。
最後的吳科長是應付計劃外的複雜情況的。
金梅敲響了房門:「有人嗎?」
裡面傳來了一個男子不耐煩的聲音:「誰啊,這都幾點啊。」
金梅說道:「我們是公安處的,宣傳防盜,檢查下你家裡的安全措施。」
王四魁一聽這還是自己造的孽,穿著拖鞋走到了門口,對著貓眼一看就看到了金梅。
王四魁想了想:「不對啊,你不是金書記的閨女嗎,你是交警啊,我還看過你在大轉盤指揮交通呢!」
所有人心裡都咯噔一下,金梅卻更用力的敲門:「公安處才幾個人,我們中隊今天都幹這事兒呢。
我們這麼多人今天到現在還沒完事呢,趕緊開門,我們進去檢查一下我好早點完事回家。」
門裡沒有動靜,就在柳鵬程都打算放棄想別的辦法的時候,門從裡面打開了,王四魁嬉皮笑臉地說:「大小姐別生氣,我家的窗戶嚴實著呢,你倆進來看看吧。」
柳鵬程看王四魁足有一米七五,但是比較瘦。明顯是比較精悍的類型,長長的頭髮,左腕還紋著一個忍字。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經人。
柳鵬程還在想一會兒怎麼把他放倒,金梅卻突然動了,不過和劇本不太一樣,金梅並沒有進屋,而是一把薅住了王四魁的長髮,使勁向下嗯。
同時抬起大長腿膝蓋一下就懟在了王四魁鼻子上,血一下子就流下來了,然後一個熟練的擒拿動作就把王四魁手臂別在了身後整個人按在牆上,喊了一聲:「銬子。」
別說王四魁傻了,柳鵬程他們四個也傻了,這根商量好的完全不一樣啊,這大小姐是發什麼瘋啊。
不過柳鵬程馬上反應過來,現在最重要是不能讓金梅吃虧,要是金梅被反應過來的王四魁揍一頓樂子可就大了,他馬上從劉叔手裡拿過手銬,直接銬住了王四魁。
吳科長這個時候也反應過來了。直接問金梅:「小金,怎麼回事?」
金梅回答非常簡單,直接把門拉開了。
然後大家就看到正對著門口的一個組合電視柜上,一台二十九寸飛利浦電視正在放著香港武打片,下面一台三洋錄放機也正在工作,顯然,武打片就是機器里的錄像帶。
要說索尼,東芝,日立,甚至長虹的二十九寸電視,九三年的時候在瑞州儘管不多,但是絕對不算稀奇。
飛利浦就太少見了,除了柳鵬程經歷了後世國產品牌一統家電江湖,心裡對著電視喊「渣渣」之外,其他幾人都圍著電視看稀奇。
而大家心裡都很奇怪,看起來王四魁也不缺心眼,怎麼這麼大模大樣的把這麼明顯的贓物就擺在客廳里?
金梅直接問了出來,她把柳鵬程拽到屋外,直接問道:「這個王四魁看起來也不缺心眼啊,怎麼就把電視擺這兒了?」
柳鵬程心裡有了個猜測,他直接進屋問王四魁:「這是什麼牌子電視,你認識嗎?」
王四魁一愣,隨即大喊起來:「我不就是買了個雜牌電視嗎,我也不知道這也犯法啊,你們抓我幹什麼?」
原來是他把飛利浦當成就是年代初南方小廠用二手件組裝的非法雜牌電視機了!怪不得!
柳鵬程說道:「這是荷蘭飛利浦,原裝貨。整個瑞州就這一台,你說說你在哪兒買的,我也買一台去?」
王四魁張大了嘴巴,隨後沮喪地低下頭。
吳科長看著王四魁搖搖頭,這人也不知道該說他聰明還是傻。吳科長大手一揮:「搜!」
搜查令?不存在的,人家自己都把贓物擺出來了,就是歡迎你搜唄。
於是,除了電視機,錄放機之外,照相機,雙卡收錄機,一部分金銀首飾,還有一支瑞士梅花女表。一會兒的時間把茶几都擺滿了。
柳鵬程拿起一個存摺看了看,只有五百多塊錢,另一個存摺里只有一百多。而且都是很長時間以前存的。
柳鵬程問:「現金呢?」
還沒等王四魁回答,吳科長拉了他一把。直接說:「老劉和小柳留一會兒,等增援到了再走。我們幾個把他帶公安處去。」
眼看幾人帶著蔫頭蔫腦的王四魁走了,柳鵬程才問道:「劉叔,怎麼沒突審,他明顯有同夥,還有交通工具,不然這電視怎麼弄回來的,而且贓款贓物數量都不對。」
劉叔正在研究三洋錄放機的遙控器,頭也不抬說:「金書記交代的,我們只找證據,找到證據之後抓人。抓了人一句不問。你馬上也要上班了,自己想想這是為什麼?」
劉叔顯然是弄明白了遙控器咋用,三洋錄放機開始倒帶。沒一會就到了頭,柳鵬程看著熟悉的嘉禾標誌,還是沒想起來金書記為什麼這麼要求。
劉叔笑著說:「事兒都讓咱們幾個做了,專案組那幾十人幹什麼?」
柳鵬程恍然大悟。要是機械廠保衛科把案子都辦完了,那已經不是打專案組的臉了,而是相當在大庭廣眾之下把專案組褲子扒了打板子!更別提專案組的偵查方向還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