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章 罪名成立
2024-06-19 01:24:54
作者: 駱白
這番話過後,有三四個主管慢慢的抬起頭來,但眼神卻依舊有些猶豫。
夏晨曦注意到,又加了一句:「我來到這裡,是想要帶領美創越來越好的,你們在美創的時間也都不短了,我相信,你們也都希望美創越來越好。」
「畢竟只有美創好了,你們才能好。」
「我知道我在這個行業是一個新人,你們質疑我,我很理解,但我希望,我們有問題可以及時溝通,畢竟,你們不說的話,我根本不知道出現了什麼問題。」
「拒絕溝通的後果,不用我說你們心裡也清楚。當然,如果你們現在已經打定主意,不想在美創長久的幹下去了,那前面這些話就當我沒說過。」
「我也不需要你們再繼續熬著了,誰想走,現在直接說,我可以額外讓財務補償他兩個月的工資。」
夏晨曦把該說的話全部都說完了,然後靜靜的等著在座諸位的反應。
抬起頭的人越來越多了。
但就在這時,吳東澤突然又再次開口:「補償兩個月的工資,你說的輕巧,這件事你做得了主嗎?」
夏晨曦抬眼看過去,「小江總將美創交到我手裡的時候,曾親口承諾過,美創的一切都由我做主。所以,我自然是可以做主的。」
吳東澤的眼底快速的划過一道幽光。
動了動嘴唇,似乎是想要說什麼的,但目光掃過在場的每一位,突然又收回了目光。
夏晨曦將他的神色變化收入眼底,忽然看向坐在吳東澤身邊的兩個主管,「趙主管、白主管,我想問一下,你們部門這個月手底下的藝人有被搶角色的情況發生嗎?」
兩個主管突然被點名,雖然有些驚訝,但還是實話實說的搖頭,「沒有。」
得到了否認的答覆後,夏晨曦的手指輕輕的在桌面上敲了兩下,狀似隨意的說:「我很好奇,為什麼公司三個部門,兩個部門都沒這種事發生,只有一個部門有,吳主管,莫非是你得罪了什麼人?」
吳東澤在夏晨曦問另外兩個主管的時候,臉色就變得晦暗不明。
此時突然被夏晨曦點到名字,他整個人明顯比之前慌亂了不少,但還是嘴硬的說:「我能得罪什麼人?說不定……這只是湊巧而已。」
夏晨曦深以為意的點了點頭,「的確有可能。」
吳東澤見她這麼輕易的就認同了自己說的話,剛鬆了一口氣,就見夏晨曦忽然轉頭看向一旁的鄭經理——
「鄭經理,你知道帝皇那邊搶了我們角色的藝人名字以及他們的經紀人名字,還有主管的名字嗎?」
鄭經理愣了一下,隨即瞭然,「我這就讓人去查。」
「好,儘快,我覺得這件事肯定有蹊蹺,查清楚了比較好。」
說著,夏晨曦立即又看著吳東澤的方向解釋道:「吳主管,你別誤會哈,我這只是例行公事,絕對不是懷疑你的意思。」
「我……我有什麼值得懷疑的?我身正不怕影子歪!」
夏晨曦嘴角的笑意更濃,「這樣最好了。」
說著,她的視線掃過在場的其他人,「看來,對於我剛才說的事情,大家暫時還沒有考慮清楚,既然是這樣的話,我再給大家兩天的時間,還希望大家能在這兩天裡,認真的考慮一下我說的話,如果提前考慮清楚了的話,私下裡直接去辦公室找我也可以,我隨時恭候。」
見眾人都沒意見,夏晨曦直接宣布散會了。
眾人離開會議室,夏晨曦跟鄭經理在裡面又說了幾句話,所以二人是最後走出會議室的。
會議室到電梯的走廊是呈90度直角的,需要拐個彎,電梯那側的走廊里還有一個洗手間。
夏晨曦和鄭經理剛走到拐角的位置,就聽到前面傳來吳東澤說話的聲音,「不過是一個靠著身體上位的女人罷了,她還真把自己當成個人物了,我呸!」
鄭經理眉頭一皺……
夏晨曦已經繞過拐角,看到了前面四個從洗手間出來的男人。
擲地有聲的問道:「靠身體上位?吳主管,大家都是成年人,要對自己說的每一句話負責,你說我是靠身體上位的,請問,我是爬了誰的床?你有證據嗎?」
電梯口還有幾個等待電梯的主管在。
聽到夏晨曦的這番話,所有人都看了過來。
夏晨曦行得端、坐的正,自然是不怕看的。
她直接走上前,目光直直的射向吳東澤的方向,「你可以質疑我的能力,但不能污衊我的人格,今天如果你說不出來個子丑寅某,那你剛才的那番話就是在捏造事實,我可以告你誹謗!」
吳東澤沒想到夏晨曦的態度會突然這麼強硬,眼看著眾人都看著,他不甘心被夏晨曦壓制,頓時冷哼一聲。
「這還用我說嗎?之前網上的新聞大家又不是沒看過,誰不讚嘆一句夏經理好本事,找的男人個個都是人中龍鳳,我可一個都得罪不起啊!」
夏晨曦瞥了吳東澤一眼,以及旁邊一群暗戳戳的看好戲的人,見所有人都是這麼認為的,她突然笑了。
只是讓笑容卻讓吳東澤覺得如芒在背,心底浮起不好的預感。
下一秒,眾人便看到夏晨曦拿出手機,撥了一個電話出去。
眾人不知道她是給誰打電話,眼底划過一抹懷疑。
吳東澤以為她是找靠山去了,臉色有些不太好看。
但下一秒,他卻忽然聽到夏晨曦對著手機里問:「張律師,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有人當眾污衊我跟某些男人有染,我可不可以告他誹謗?如果罪名成立的話,對方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說完這句話,夏晨曦一邊欣賞著吳東澤巨變的臉色,一邊打開了手機的揚聲器,讓眾人全部可以聽清楚手機里的回答。
張華聖的聲音在走廊里無比清晰。
只聽他一字一句的說:「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夏晨曦滿意的點了點頭。
「好,稍後我會將詳細資料發到你的郵箱,接下來的事情就麻煩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