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六章躺勒個槍
2024-06-17 11:54:10
作者: 萌梗筆記
劉優到底是經過專業訓練的,對於處理突發事件很有一套,等丁始君找過去的時候,她已經順利脫身出來了。見丁始君找自己來了,對這個僱主姑娘倒有了幾分感激,想說幾句話表表忠心,可看到邊上還跟著個黎艷,只好裝作偶遇初識。
接下來,黎艷很開心的發現這個劉優姑娘不但是上海人,還跟自己和丁始君一樣是S大的學生,只是不同系。
「不過我選修了藝術史,所以偶爾會和你們一起上大課。」劉優笑著說。
「是嗎?我都沒注意到,怪不得我覺得你面熟!」黎艷笑嘻嘻的說。
丁始君輕嘆,原來劉優這麼會忽悠……
三人後來說到那兩家人的事上,男人鬧事行兇被拘留15天,男女兩家見沒有訛到錢,開始為死者的喪事開始扯皮,終於撕破了臉,女家在警察局裡直接就扯著男家說是男家把女的拖死了,男家則說女家騙婚等等……
黎艷憤憤地說:「這兩家人都會遭報應的。」
劉優卻淡淡地說:「不,男人出來後很快會再找個女人結婚生子,女家還有個健康的兒子,死掉的女人很快就會被忘掉的。」
丁始君看了劉優一眼,心想,這是個有故事的女孩啊……
回到賓館,黎艷對丁始君說:「小優這姑娘心腸真好,就可惜人太悲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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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始君笑笑,然後說:「她說得也沒錯啊。」
黎艷又說:「我覺得那個死者也是……可憐人,但也太傻了,明知道自己有病,還聽家裡人的安排,她不知道自己生孩子會死嗎?」
丁始君看著她:「知道又怎麼樣?你想,一個從小被調教得聽話的女人,媽媽說什麼都必須要聽,那媽媽讓她去死的時候,她大概也會條件反射的去死了,斯德歌爾摩症候群聽說過嗎?」
黎艷怔了怔,突然似乎想到了什麼,神色難看到極點,最後甚至有些倉皇的逃回了自己房間。
黎艷回到房間,頹然躺倒在床上,良久,從口袋裡摸出手機,按了一下,母親發來的數十條簡訊在屏幕上顯得尤其刺眼。
她的手機還不是彩屏的,跟丁始君手裡最新款的諾基亞不能比,從買了手機之後,母親每天至少三個電話,總是各種教導她不要忘本,要懂感恩,雖不明說,但字字句句里都透著讓女兒一輩子都不能丟下自己的意思。
黎艷原本並不覺得怎樣,母親的養育之恩當然是做女兒的應該報的,媽媽嘮叨,她也覺得人年紀大了嘮叨些也是自然……可是自己已經這麼努力了,努力進了一所不錯的大學,又結交了些上檔次的朋友,畫的畫也終於能賺錢回報母親了,卻依然無法讓母親安心。
這次出門,她鼓起勇氣對母親說出門在外打長途電話費非常貴,才終於不再被電話追蹤,只是不打電話就發簡訊,張淨玫要求女兒每天必須向她匯報去了哪裡,做了什麼……
而從前兩天開始,張淨玫開始瘋狂的給女兒發消息,讓她回家,說丁始君是騙子,是要害她的……
黎艷自然是感到莫名其妙,開始還解釋了幾遍,後來也懶得解釋了,雖然母親的簡訊每天都看,但是卻再也提不起心情去回復。
「那個初一就是你們工作室的那個女的吧?網上人家都說了,是個搞同性戀的,還勾搭了好多女的,你是不是被她占便宜了?你回來,媽給你做主!」
「她家背景大,我們鬥不過她們的,艷艷,你不能被她就這麼拐走了啊!你走了,媽媽下半輩子可怎麼辦啊!」
「你要是敢和她在一起,我死給你看!」
「你們是不是根本就是私奔了?為什麼不回復我消息?」
黎艷按下了回復,輸入:「我很好,沒有私奔……媽媽,你怕的是我搞同性戀,還是我不養你?」
張淨玫大概是守在手機旁等著消息,只一會兒就回復了過來:「你什麼意思?我養你到這麼大,你現在大了,有能力了,媽媽老了,你不養我誰養?」
黎艷嘆氣:「我會養你的,但你能不能不要這樣隨便猜測我身邊的人?我也是需要朋友的。」
「你要什麼朋友?朋友能養你嗎?給你錢花嗎?朋友?你為了朋友連媽都不要了,這種朋友要來何用?!」張淨玫回復道。
黎艷皺了皺眉頭,關掉了手機。
另一邊,劉優來到丁始君面前,將手裡厚厚的資料放在兩人之間的桌上。
「小姐……」
「叫我始君就好了。」
「……丁小姐,這是張淨玫最近的動向,網上關於你的謠言有一部分確實來自她……丁先生已經讓人刪除了,丁先生希望你跟黎艷保持距離,防止張淨玫做出過激舉動。」
「黎艷沒有做錯什麼,我為什麼要放棄一個朋友?就因為她母親不好?」
「可是那些謠言……」
「她有多少粉絲?」
「呃……並不多……」事實上張淨玫才申請的小號只有不到兩百人的粉絲,而其中還有不少是殭屍粉……
「初一有多少粉絲?」
「……」劉優發現自己確實想多了。
然而,張淨玫實在太能作,她報案了。
她找到殘聯,哭訴自己女兒被人拐賣,殘聯的工作人員立刻幫助她報了警,警方也馬上著手調查起來……可是,一調查發現報案人的女兒是與同學趁假期結伴旅遊去了,期間還一直跟報案人有聯繫,就有些懵,但轉念又擔心是傳銷組織騙人加入之類,於是報案人同學的身份進行了調查……一查之下,警察叔叔很尷尬,跟張淨玫說:「跟您女兒同行的是她的同班同學,而且,身家也都非常清白,您大概是多心了吧?」
張淨玫於是說:「這個同學是個同性戀,就是她把我女兒騙走了!你們是警察!要幫助我啊!」
警察很糾結,同性戀不是犯罪罪名啊……對方沒綁架,沒拐賣,結伴旅遊,看一路上的賓館記錄,兩人還一直是分房住宿,人家富家女說不定還嫌棄你女兒的生活習慣呢,連住都不願意住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