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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到底被誰抓走的

2024-06-13 21:39:10 作者: 夜闌珊珊

  顧振國和周秉文找了好幾片田地和小樹林,都沒有見到華妞的人影。

  倆人相繼回到家裡,何爺爺拉住了顧振國。

  

  「何苗說華妞是被一個男人帶走的,他們懷疑是華妞的爸爸,去找人了。」

  周秉文立馬說:「那我們也去她爸家找找。」

  顧振國卻搖搖頭:「不用,華妞要是被她爸帶走,也會留個口信兒的,都丟這麼久了,爺爺,還是通知村里人一起幫忙找找吧。」

  「好」何爺爺早就想找人幫忙了,只是一個人留在屋子裡,怕華妞真的回來,找不到人,才不敢亂跑的。

  顧振國陪著何爺爺去村長家裡,請求幫忙。

  周秉文看家。

  不多時,村裡的大喇叭就響起來了。

  「同志們,大伙兒都出來幫忙,何大爺的外孫女,華妞不見了,大家都幫忙找找,孩子大家都見過,找到的就去跟何大爺說一聲。」

  喇叭一響,熱情的村民們,都陸陸續續從家裡出來了。

  有手電筒的拿著手電筒,沒有手電筒的,拎著煤油燈,來到何爺爺和村長家裡詢問情況。

  接著杜村長就安排大家去四面八方都找找。

  大家手裡的手電筒也都換成了火把,像條火龍一樣,把整個村子照的很亮。

  「何大爺,你回家等著吧,一有消息就給你報信兒,你年紀大了,就別跟著找了,天黑路不好走。」

  杜村長安排完,就讓顧振國把何爺爺給帶回家。

  顧振國仔細的想了想,又問何爺爺:「何苗說一個男人把華妞給帶走了,可她是跟我一起來的,她怎麼能看見的,是不是聽人說的?」

  何爺爺心裡亂糟糟的,也沒細想,聽顧振國一問,愣了一會兒,驚呼一聲:「哦,是聽文化那小子說的,走,咱們再去問問。」

  一回到家裡,何爺爺就踹開了何擁軍家的門。

  「起來,起來,都給我起來,你妹妹家的孩子不見了,你還睡得著。」

  說的也是,何爺爺這邊都鬧哄哄的,跟何爺爺住隔壁的何擁軍家,還是何愛軍家,都安靜的很,像是沒人似的。

  何爺爺把何擁軍家的門,踹的山響,耿氏趕緊穿好衣服出來開門。

  「爸,擁軍又發燒了,我剛給他熬了藥,才睡下。咋了這是?」

  何爺爺厭惡的瞪了她一眼,推開他就往院子裡沖:「文化呢,喊他起來。」

  耿氏不知道何爺爺找兒子啥事,想攔也不敢攔,跟著何爺爺進了屋子。

  「文化睡了……」

  何爺爺壓根不聽她講話,衝到院子裡,直奔何文化的屋子,又是一腳踹開。

  可是,屋子裡空空如也,何文化根本就不在家。

  耿氏也大吃一驚:「這,這孩子大半夜的去那兒了?」

  找不到人問,何爺爺著急的跺跺腳:「孩子都不見了,你還睡得著,趕緊去給我找……」

  華妞不見了,何文化也不見了,孩子們大半夜去那兒了?

  何爺爺這下真有點心急了。

  轉身出來,又去踹何愛軍的門,踹了半天沒踹開。

  在一旁的耿氏怯生生的說:「爸,老二一家下午都出去了,說是回娘家。」

  自從分家後,何愛軍也不經常下地幹活了,整天跟著韓秀梅回娘家,一住就是兩三天,也不怕老丈人家嫌棄。

  何爺爺重重的嘆口氣,把氣撒在了耿氏身上。

  「你快去找你家小子,找到去找我,華妞不見了,他說看到一個男人把華妞帶走了,到底是什麼樣的男人,讓他給我說清楚嘍。」

  何爺爺交待完,氣呼呼的回家了。

  一回到家裡,顧振國就推上了自行車。

  「爺爺,我去迎迎姑姑和何苗她們倆,你就在家等著吧。」

  周秉文也跟著顧振國走了:「我看,還是去報案吧,讓派出所的人一起幫忙找找,一個姑娘天黑夜深的,實在是危險。」

  顧振國帶著周秉文飛快的出村子了。

  一路走,一路想,顧振國總覺得事情太過蹊蹺。

  好好的大活人,怎麼能說不見就不見了呢?

  若是村子裡有人對華妞生了歹意,他都這麼興師動眾了,也該把人給放了。

  除非……

  顧振國不敢往下想,華妞才不過十一二歲的年紀,像是沒有盛開的花骨朵,誰會喪盡天良的禍禍她?

  再說華妞是被一個男人帶走,而那個男人也不太可能是華妞的父親。

  顧振國聽書過他們家的事情,華妞的奶奶很嫌棄她是女娃,巴不得把人趕出去,怎麼會再領回家。

  除非想把人給賣了……

  不對,虎毒不食子,親爹賣閨女的太少,況且華妞還小……

  難不成是有人販子?

  顧振國騎自行車來到了華妞奶奶家的村口,這麼一想,就停下來了。

  「周秉文,你自己去找找,我覺得還是先去派出所報案吧,事情好像不是那麼簡單。」

  周秉文從自行車上下來,點點頭:「行,那我一個人去問問,你去派出所吧,一會兒我也過去。」

  顧振國把周秉文丟下,就往派出所跑。

  此時何苗帶著何彩雲已經來到了派出所了。

  只是何苗竟然不知道,要報人口失蹤,需要二十四小時之後。

  她急的差點把人家的桌子給拍爛。

  「二十四小時?華妞她還是個孩子,等你們出警,她都變成屍體了,人命關天,你們公安非得等出事了,才甘心嗎?」

  夜裡公安局值班的是個年輕人,血氣方剛的,跟何苗竟然槓上了。

  艮著脖子道:「這是我們局裡的規定,你跟我也說不著,再說我們白天辦案也很辛苦,我們也是人,不需要休息嗎?」

  何苗氣得指著那年輕人罵道:「失蹤人口十小時內尋找是最佳時機,錯過這個時機人就不好找了,你們是公安,是人民的保障,不要跟我說規定不規定,出了事,我一定要告你們。」

  何彩雲早就被何苗給鎮住了,她實在沒想到,何苗小小年紀竟然個公安叫板。

  這就是時代的進步,在那個窮苦的年代,公安人員高高在上,他們似乎除了重案要案,並不管其他的。

  而普通的老百姓也壓根不敢闖公安這道門。

  可是何苗不一樣,二十一世紀的何苗認為公安就是要為人民服務的,有困難找警察,不是一句空話。

  而且現代的規定,十四歲以下的孩子失蹤,是不需要等到二十四小時才報案的。

  觀念不一樣,情緒就不一樣。

  何苗就是敢跟任何人叫板,她可不管對方是公還是私。

  眼瞅著年輕的公安被罵的頭冒青筋,何彩雲連拖帶抱把何苗給拉了出來。

  「苗啊,我們還是自己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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