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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章 國際通緝犯

2024-06-11 08:48:26 作者: 暮雨年華

  史一凡的提醒倒是讓我眼前一亮,這招雖然有些麻煩,但未嘗不是一個辦法。

  

  為了除掉這個世界的禍害,毒瘤,麻煩點也是值得的。

  我問史一凡他的錄音在哪兒,拿來我們聽聽。

  史一凡告訴我們在手機里,不過因為在被抓後,他的手機就被沒收了,所以我們得去找看守所去要。

  我給了胖子一個眼神,示意他去看守所一趟。

  胖子臨走時還警告史一凡別耍花招,要是敢騙我們有他好果子吃。

  史一凡很堅定的表示不敢,要是擱在以前他真是沒有把我們放在眼裡,但經過在看守所了一個半月後,他長記性了,騙我們警察對他沒好處。

  胖子走了,而我又問了一些關於那兩個外國保鏢的事,史一凡告訴我都是張世豪給他安排的,說是為了保護安全,具體從哪兒弄來的他也不是很清楚。

  我並不相信史一凡的話,張世豪要給他配保鏢?這總得有個理由,誰會無緣無故的去做這些?

  史一凡給的理由是,由於他一個人,怕不安全,萬一出個什麼意外,像他這種細胳膊細腿的肯定不是對手,找兩個保鏢來也是為了安全考量,至少一般的變故那兩個保鏢還是能解決的。

  這點我是相信的,連我們四個警察都沒打過這兩個保鏢,要是一般人的話更不用提了。

  再多的我也沒在詢問史一凡,他了解的都交代的差不多了,也沒有在問的必要了。

  恰巧這短時間胖子也從看守所回來了,拿著史一凡的手機。

  我將手機交給了史一凡,讓他來找那段錄音。

  史一凡擺弄了幾下,就找出來了,在經過我的同意後,他將錄音打開了。

  我就聽到一個男人的聲音,很明顯不是史一凡的,而是張世豪的。

  張世豪詢問史一凡什麼時候開始下一批貨,他這的貨商正等著要呢。

  我看向史一凡,史一凡跟我解釋,張世豪口中的貨其實就是拐賣的女性,之所以這麼叫是因為引人耳目,畢竟誰都不可能天天說什麼,你拐的人什麼時候能到。

  繼續聽,史一凡已經回答了,也就在這時,第三道聲音出現了,是一個女人的聲音。

  這女人說的是本地方言,我並沒聽懂,不過張世豪倒是回答了一句,不用謝謝!

  之後張世豪催促史一凡儘快一點,不要墨跡,有什麼困難的話跟他說,他來解決。

  錄音在這兒就掛了,那道女聲只存在了幾秒中,但足以夠我們辨別了。

  我將手機暫時收下了,同時告訴史一凡,如果我們真的靠這段錄音找到了張世豪,會給他記一功。

  同時他要是想到什麼,也記得通知我們,會給他記工。

  史一凡狠狠地點了點頭,還向我們道謝。

  將他押回了看守所,我跟胖子又趁機將那兩名外國保鏢給提審了出來。

  這兩個傢伙還是非常傲的,看我們滿臉的不耐煩,就跟欠他什麼了一樣。

  剛到審訊室就提出要找大使館,還相當不配合,惹得胖子直接給了他一腳。

  我拉住了胖子讓他別衝動,這審訊室都有監控的,作為人民警察不能打人。

  胖子一聽便反駁我:「不能打人,那也是我國國民,像這種外國佬,還在我國境內犯事吊的不行就該打,打到他們服為止。」

  話雖這麼說,但我還是沒有讓胖子在動手,本來我們是有理的,他要是一打就沒理了。

  將胖子給安穩住後,我便站了起來,走到了那保鏢的面前轉了幾圈,同時告訴他,大使館是沒了,不過領事館倒是有,也會讓他見。

  在見之前他是不是該交代一下自己都幹了什麼?

  那外國佬壓根就沒把我們放在眼裡,還挑釁我們他犯事又如何,我們能把他怎麼滴?不就是遣送回國嗎?

  胖子一聽又來氣了,猛的拍了一下桌子便指著那外國佬讓其端正一下自己的態度,別找事。

  那外國佬翹起了二郎腿,對於胖子的話,根本沒放心上,還挑釁道:「我們外國人在你們華夏是有優先權的,我們的事你們警方必須得重視,我們來華夏就是為了享受這種高你們一等的權利的。」

  挑釁完還不忘告訴我們,在沒見到領事館的人之前他什麼都不會交代,我們要是敢動手,他就告我們,並且在他們國家散播華夏警察暴力執法,讓全世界都看看我們的樣子。

  別說胖子了,就連我都有火了,要不是在審訊室我真的會動手,

  但最終我還是忍住了,回到位置上,我也拍了拍拳頭握的嘎吱響的胖子,讓他調節一下情緒。

  隨後才問他姓名,以及哪個國家的。

  這麼問那外國佬還是回答了,他告訴我他叫史蒂芬庫格,是美利堅人。

  我詢問他是從哪兒入的境,簽證呢,拿出來!

  史蒂芬直接從口袋裡掏出了簽證,這讓我不由得皺了皺眉頭,按理說在看守所的人會將身上所有的東西全部沒收。

  史一凡就是個例子,手機還是胖子專門跑去拿的,可這史蒂芬直接將簽證拿出來了,說明看守所的人並沒有收取他的東西。

  並且在看守所也沒有得到特殊對待,這同樣的事不同的待遇確實值得深思。

  我將簽證拿了過來,他確實叫史蒂芬庫格,來自佛羅里達州,是以旅遊的形式來華的,而他簽證並非是本國簽的,而是通過第三國簽的證,是從緬甸過來的。

  按旅遊的時間來看,要求其在華不得超過一個月,而簽證日期是在去年十二月份,到今年已經有六個多月了,簽證早就過期了。

  對於這種超過了滯留時間且不願離開的外國人,是會將其驅逐出境遣送回國的。

  史蒂芬庫格已經達到了驅逐出境的要求,不管他有沒有犯事都得滾蛋了。

  我又嘗試著詢問他在緬甸做的什麼工作?待了多久?又是因何來到的華夏,這些問題史蒂芬庫格都拒絕回答,要求先見領事館的人。

  我到最後沒辦法了,只得依他的,聯繫了一下當地美利堅領事館,把這邊兒的情況說了一下。

  誰知這些傢伙反應更激烈,要求我們不得區別對待他們國國民,得出於人道主義將他們與普通犯人隔離。

  聽的我頓時就來氣了,我直接告訴他們給他們一下午的時間來市局,說完我就將電話給掛了。

  下午的時候,領事館的人果然來了,來了後相當囂張,嚷嚷著要見當事人,看看有沒有傷,或受到我們的攻擊。

  我讓他們見了,在經過一群人檢查後並沒有在史蒂芬庫格身上查到傷口,這群領事館的人有些失落,似乎巴不得我們能對他動手的。

  這樣又可以在國際舞台黑我們一下。

  在確定史蒂芬庫格沒有被欺凌後,領事館的人要求看簽證,我也讓他們看了。

  他們也發現了史蒂芬庫格在華滯留了長達六個月之久,但他們並沒有將這件事放在心上。

  只是告訴我們,在沒有觸及刑事案件上我們理應將其遣送回國,不得滯留。

  我告訴領事館的人該遣送我們自然會遣送,任何在華的外國人觸及到法律都得負有應有的責任,他們協助犯罪分子干一些違法的勾當,就必須得負責。

  至於是否觸及到《刑法》將由法院來看,而不是我們說的算。

  那領事館的人一聽就表示,我們沒有權利對史蒂芬庫格進行起訴,在這件事上他們領事館將奉陪到底。

  我兩手一攤告訴他們隨便,我們也樂意奉陪。

  如願以償的見到了領事館的人,這史蒂芬庫格更囂張了起來,對於下午的審訊更是跟我們兜起了圈子。

  而領事館的人怕我們對史蒂芬做出一些出格的事,專門派人來旁聽,搞得我們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一直審訊到晚上也只是了解了一下他在緬甸的情況,這個傢伙是個拳擊教練,後來從美利堅去了緬甸,便在緬甸為一些犯罪分子進行服務,並非是簡單的保鏢那麼簡單,還是僱傭兵。

  在得到其是僱傭兵的身份後我們便在第一時間在國際警察網進行了查詢,結果查到史蒂芬庫格是緬方在國際警察網通緝的犯人。

  他來華也是偷渡,根本不是理由,至於這個簽證則是其利用的一個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外國人的。

  這一下,事情就變得戲劇化了起來,在第二天,我又將史蒂芬庫格從看守所給弄了過來,專門讓他看了一下自己的豐功偉績。

  在國際通緝令上,有他全副武裝,手拿步槍的照片,緬甸警方一直在對其進行搜尋,卻沒找過,通緝令也有一年了,至今沒撤。

  那史蒂芬庫格昨天還囂張的不行,以為我們不能把他怎麼滴,但看到自己的通緝令後整個就愣住了,開始認慫。

  這次我也沒有搭理他,而是找來了那些領事館的人,讓他們看看,他們國人的豐功偉績。

  這些領事館的人在得知史蒂芬庫格是通緝犯時也是詫異了,還有專門的領事館官員去跟他聊,詢問其這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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