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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不可理喻

2024-06-09 20:51:24 作者: 明維以姍

  徐晴月剛跟厲藤拜訪完客戶,突然接到呂今的求救電話,他們倆二話不說,直奔呂今家。

  一開門,呂今胳膊纏著繃帶和石膏,很明顯,顧博宇又打了她。

  徐晴月關心了幾句,直接說了自己的方案,劉浩也一直勸說她,她最終同意報警。

  在派出所里,顧博宇依舊一副無所謂的態度,甚至非常理直氣壯地說:「你們可以告我,我無所謂,我只要她現在住的那套房子。」

  徐晴月真的被顧博宇的態度氣到了,她第一次見到這麼不可理喻的人,氣得聲音發抖:「顧博宇,你一個快四十歲的人,開口就問你媽要房子要錢,你怎麼這麼理所當然。阿姨現在住的這套房子是在她跟你爸離婚後,她跟現在的老公買的,屬於他們夫妻共同財產,你沒有資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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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我媽,我問她要個房子怎麼了,你怎麼確定這是他們夫妻共同財產,我還覺得這是她自己出錢買的。」

  徐晴月完全不想搭理他,厲藤解釋說:「如果你對這套房子有異議,你可以去法院起訴,看看法官是怎麼判定的,而不是這樣對待自己的媽媽。阿姨已經這麼大年紀了,你不贍養她,還問她要房子、打她,你還有沒有良心?」

  「她有錢,不需要我養。再說了,她還有個孩子能夠照顧她,我就想要回我自己的東西。」

  「阿姨哪樣東西是你的,房子是他和叔叔的共同財產,跟你沒有關係。」

  「那她死了,房子不就是我的了。」

  顧博宇這句話顛覆了徐晴月和厲藤的認知,更是傷透了呂今的心。徐晴月見過不少壞人,但是第一次見到這種沒底線的人。

  她怒瞪著顧博宇,義憤填膺地警告道:「顧博宇,這裡是派出所,你最好注意你說話的態度。你多次毆打你的媽媽,甚至用刀刺傷她,我們是可以告你故意殺人的。按照《刑法》的規定,故意殺人罪,輕者可以判處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重者可以判處死刑或者無期。」

  「你別拿法律嚇我,你當我嚇大的。」

  民警也幫忙調解,雖然顧博宇表面認錯,但骨子裡依舊沒有任何悔意。

  從派出所出來,顧博宇喊住徐晴月,嬉皮笑臉地說:「弟妹,上次真的是抱歉,案子也處理完了,不如我們一起吃個飯,算我給你賠不是。」

  徐晴月翻了個白眼,厲聲說:「我還有事,不用了。」

  她說完轉身要走,顧博宇抓住她的胳膊,徐晴月用力甩開他,嚇得往後退了幾步,「你想幹嘛?」

  厲藤擋在徐晴月身前,「顧博宇,這裡是派出所門口,你最好注意點兒。」

  顧博宇壞笑一聲,看看他們,似乎誤會了他們的關係,「你們?弟妹,手段不錯,景琛知不知道自己被綠了?」

  「你嘴巴放乾淨點兒,這是我同事,我沒那麼骯髒。」

  顧博宇不懷好意地看著她,「別生氣嘛,脾氣怎麼這麼大。你今天既然有事,我就不打擾了,改天哥哥找你玩。」

  「滾!」

  顧博宇笑著揮揮手,呂今走過去,一直跟徐晴月道歉。

  徐晴月的臉色依舊陰沉,她看著呂今認真地說:「阿姨,你的委託,我們目前也算是解決了。如果以後您有其他的問題,您聯繫歷律師,他經驗比我多,資歷比我高,您對他可以完全放心。」

  「徐律師,真的對不起,我那個兒子不是東西,欺負你了……」

  「阿姨,你縱容他是你的選擇,這樣的選擇我能理解,但是我並不能接受。因為這樣事情不管發生在我媽還是景琛的媽媽身上,他們都不會這樣委曲求全。你可以放任他,倘若有一天他做了更傷天害理的事,你會後悔的。」

  呂今很想解釋什麼,但徐晴月沒有給她機會。

  「阿姨,我這個人比較直接,如果我的話讓您不舒服了,請您見諒。我們還有事,就先走了。您多保重。」

  徐晴月一想到剛才顧博宇的嘴臉,就覺得噁心。她潔癖地從包里拿出酒精,往顧博宇抓住的地方使勁噴。

  厲藤勸解說:「沒事,師妹,別生氣了。」

  「天下怎麼會有這麼厚顏無恥的人。」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都有。你還是太年輕了。」

  徐晴月氣急敗壞地喊到:「師哥,你以後要是還給我分這種案子,我就辭職。」

  「以後不會了,保證不會!」

  呂今的事情告一段落,但是顧博宇的事情還沒結束。

  顧景奕查出公司有幾筆項目支出與顧博宇相關。徐晴月跟著顧景琛來的顧家,他看著相關資料,嘆口氣說:「叔叔,大哥,他這個職務侵占,可以判五年左右。可這個學歷造假,我們頂多可以欺詐罪解除與他的勞動合同。如果我們走司法程序,大伯一家肯定又來找你們求情。這樣的話,阿姨當年甩開他們一家的苦心,就要白費了。」

  顧瑾站起身,沉沉地吸了口氣,「晴月,這次還多虧你了,多虧你提醒景奕,要不然我都不知道他又跑到我的公司當米蟲」,他看著顧景奕說:「景奕,咱們家跟他們家的恩情幾年前就已經斷了,你是總經理,這件事你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我們不惹他們,但是我們也不怕他們。」

  「好的,爸,我會好好處理這件事。」

  顧瑾看向顧景琛說:「景琛,去把你媽叫來,這件事我們得告訴她。」

  權思菱知道顧博宇居然在自己的公司當保安,氣更不打一出來。她完全支持顧瑾的決定。

  既然要走法律程序,必須要有證據。也許出於對顧博宇的厭惡,徐晴月總覺得如果以現在的證據去起訴,也只能判他三五年。三五年之後出來報復,也是有可能的。如果呂今也能以故意殺人罪起訴,弄不好可以判他死刑或者無期。

  顧瑾看她深思熟慮,便開口說:「月月,你有什麼想法?」

  「叔叔,顧博宇是慣犯,他肯定還有別的罪。如果我們單純用職務侵占和欺詐罪控告他,也只能判幾年,幾年之後他再出來,肯定是要報復我們的。如果我們能搜集到他更嚴重的犯罪證據,或許對我們更有力。」

  顧景琛趕忙:「她不是毆打他媽嗎,還刺傷了她,而且打了不止一次。」

  「呂阿姨肯定不會同意訴訟的,因為她根本不想讓顧博宇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上次報警,顧博宇當她面說「等她死了,房子就是他的」她也只是哭而已。」

  顧景琛垂下眼眸,整個人就像泄了氣的皮球。

  徐晴月握住他的手,堅定地說:「惡人自有天收,他連親媽都打,肯定有別的罪。實在不行,我們就先以現在的證據把他送進去,之後再搜集到什麼證據,我再以別的罪狀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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