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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彩虹迷案——對質

2024-05-01 11:17:54 作者: 寒霜降

  看完視頻,劉熙傑才終於明白呂晴晴為何如此害羞,猶豫著不肯交出視頻。

  兩個年齡相近的年輕人,都脹紅著臉,屋子裡的氣氛說不出的尷尬。

  好半天誰都不知道該說什麼好,兩人都在努力尋找話題:

  「你......」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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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你」字撞在了一起。

  「你......你先說吧。」呂晴晴磕磕巴巴道。

  劉熙傑道:「要不然......你把視頻傳給我,就先回去吧,如果有什麼需要我再聯繫你。」

  呂晴晴低聲道:「那好吧......怎麼傳?加你微信嗎?......」

  「好。」

  二人互留微信,傳了視頻,呂晴晴轉身離去。

  走到門口的一剎那,劉熙傑忽然道:「喂,等一下。謝謝你昨天早上的礦泉水......」

  呂晴晴轉頭愣了一秒鐘,露出淺淺的小酒窩和潔白的虎牙,然後一溜煙地跑了出去。

  ......

  這條完整視頻,的確記錄到28日早上市政府聚集現場中,對警方有一定參考價值的畫面。

  在周強鳴槍示警後,呂晴晴的視頻記錄到劉熙傑撥開暫時安靜下來的人群,摸索到周強近前時,晃動畫面遠端一角,出現了隔著人群將手伸向周強腰間那個人的畫面。

  經過放大對比,雖然畫面不是特別清晰,且戴著口罩。但從髮型、體型、身高等方面綜合分析,都與時八馳高度吻合。

  後續的畫面中雖然再沒有攝錄到那個人的身影,但視頻中幾次蠱惑人群的叫喊,的確來自於他之前出現過的方向,且聲音也與時八馳極為相像。

  劉熙傑一邊播放視頻,一邊將摸排出的情況,匯報給了監聽室里的專案組成員。

  與之前專案組成員因為線索再次中斷而展現出的沮喪相比,

  周強的臉上展現出的卻是安靜、從容和冷靜。

  周強凝思片刻,喃喃自語道:「八成是這樣了!」

  他忽然把頭轉向張良:

  「張良,你再辛苦一趟,去查一查時八馳的個人資料,重點看他是不是有過曾用名,有沒有被治安處理過的案底。」

  然後撂下不明所以的專案組成員,大步流星地出了監聽室,重新進入審訊室。

  周強坐到椅子上,抽出一根煙,叼在嘴裡點燃了,然後遞給時八馳。

  時八馳笑眯眯地著接過煙,貪婪地吸了兩大口,悠悠地吐出一大團煙霧。

  周強道:「彩虹爺爺不是你殺的。」

  時八馳有些詫異,他沒想到周強的第二輪審訊,開場白竟然是這一句。

  他把菸灰彈到紙杯子裡,又猛吸了一大口,道:「當然不是,人人都知道他是被你逼死的,彩虹爺爺是為自證清白自殺的。」

  周強根本不理會時八馳的回答,接著說:「但你卻早就知道他會死於28日的凌晨。」

  時八馳道:「笑話,天大的笑話。彩虹爺爺明明是27日中午上吊自殺的,想必剛才你出去已經查過貼吧了。」

  周強還是不理會時八馳的答話,接著說:

  「名叫苦海的發帖人,之所以能提前預知彩虹爺爺的死亡,並不是他擁有未卜先知的超能力。而是因為在你周密的計劃中,早就精心設定了彩虹爺爺的死亡時間,也就是28日的凌晨12點」

  時八馳道:「簡直是無稽之談,就算是彩虹爺爺真的是死於28日凌晨,而不是27日中午,那也與我無關,我有確鑿的不在場證據!」

  周強道:「你當然有不在場的證據,因為這全都在你的計劃之中!如果我沒有猜錯,你就是苦海,苦海就是你!」

  此話一出,無論是監聽室內的褚旗、張良、溫小嵐,還是審訊室內的時八馳,全都驚呆了!

  周強繼續道:

  「你故意用『苦海』這個帳號,提前發布了彩虹爺爺的死亡信息,目的就是為了迷惑警方視野。」

  「同時,既能讓你組織貼吧人員到市政府聚集和提前準備聚集所用條幅、口罩、遺像等物品變得合理化,又讓你完全沒有了作案時間,證據確鑿地排除了你的殺人嫌疑,真可謂是一箭雙鵰!」

  時八馳沒有說話,乾笑了兩聲。

  「在你的計劃之內,你和你的同夥,早就定好了10月28日凌晨動手,以極其隱匿的方式,不留痕跡地進入彩虹爺爺的家。」

  「然後,以幫助或逼迫其自殺的方式,致使彩虹爺爺死亡。」

  「你毫無作案時間,你的同夥又沒留下任何進入現場的痕跡。若不是我發現了那個沉重到決不能被踢開的茶几,彩虹爺爺自殺身亡的結論恐怕早已成了事實。」

  「這樣一來,你和你的同夥,就可以高枕無憂的逍遙法外了。」

  時八馳笑得更大聲,像是在掩飾內心的緊張:「哈哈哈哈,不得不承認你的故事講得很精彩,但你的證據呢?」

  周強道:「證據暫時還沒有。」

  時八馳好像放鬆了一些,道:

  「周所長,要是沒有證據的話,我可要提醒您一句,別忘了你們羈押我的時間有限,與其跟我這個無辜群眾在這長篇大論地推理,倒不如快把我放了,好好去查查案子,緝拿真兇吧。」

  周強道:「1910年,法國警探艾德蒙羅卡就建立了一套黃金定律,那就是人類無論做過何種接觸,出入過任何地方,一定會留下微跡證。簡而言之就是那句『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的至理名言,它是現代刑事鑑識科學的基石。」

  「雖然你的同夥在彩虹爺爺死亡的現場看似做得天衣無縫,但卻完全背離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的黃金定律。」

  「那麼,你的同夥究竟留下了什麼痕跡呢?找到這一點,就能再次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從一開始,我分析殺害彩虹爺爺的人,應該與組織人員到市政府去聚集示威,現場數次蠱惑人群引發多次混亂的偷槍人,是同一個人。」

  「原本,我認為只要把這個人從未知的黑暗處揪出來,然後排查他28日凌晨的行動軌跡,就必然會找到其出入過彩虹爺爺家的證據。」

  「但隨著案件的偵查,我們把你揪了出來,卻發現你早就留了後手。你用貼吧『苦海』的帳號,以提前發布彩虹爺爺死亡消息的方式,使自己根本沒有作案時間,完全撇清自己的嫌疑。我們的刑警到你單位和租住的公寓調查出的結果也是一樣的,你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

  「不得不說,這一點你做得非常高明。」

  「然而,正是排除了你的作案時間這一點,讓我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既然不是你做的,那就一定另有其人。」

  「可是,在我們的前期摸排過程中,從物業的視頻監控中,已經完全排除了有人從電梯、步梯、地下車庫,甚至窗戶進入彩虹爺爺家的可能。」

  「那麼,所剩下的唯一可能,就是之前被我們完全忽略的,彩虹爺爺家的對門,那套開發商還沒有賣出去的毛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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