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恐怖靈異> 羅織經> 第30章 彩虹迷案——排除

第30章 彩虹迷案——排除

2024-05-01 11:17:50 作者: 寒霜降

  這可奇了!

  本書首發𝔟𝔞𝔫𝔵𝔦𝔞𝔟𝔞.𝔠𝔬𝔪,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難道真的有人能夠未卜先知?

  難道真的有人可以洞穿未來?

  筆記本電腦屏幕的光幽幽地閃爍,把周強、溫小嵐和張良的面龐,映射成詭異的藍色,將他們內心大大的疑惑和不解照在臉上。

  「看這條帖子。」溫小嵐一邊說,一邊指著筆記本電腦屏幕。

  幾人順著溫小嵐如蔥如玉般的細指看去,發現,另一條置頂帖的發帖人名字是時八馳。

  發帖時間是10月27日的下午2:03分,帖子名為「彩虹鳴冤天晦暗,揭竿而起正其身!事不至大無以驚人,案不及眾功之匪淺。」

  標題的前兩句「彩虹鳴冤天晦暗,揭竿而起正其身」是時八馳編的,意思是彩虹爺爺鳴冤而死,老天都變得晦暗不明,大家要齊心協力為彩虹爺爺揭竿而起,討要說法!

  標題的後半句「事不至大無以驚人,案不及眾功之匪淺」,是時八馳摘自《羅織經·第十三卷瓜蔓卷》中的一句,意思是事情若不搞得轟轟烈烈、路人皆知,就沒有人會在乎和理會,而且如果鬧到人人都參與進來,非但能讓事情得到有效的關注,還會達到法不責眾,不被追究責任的效果!

  點開標題,帖子的主要內容是:先肯定了彩虹爺爺一生,在灤海市少兒成長方面所做出的傑出貢獻,再結合「苦海」所發彩虹爺爺被逼以死自證清白的內容,深刻批判了范大里派出所所長周強辦理冤假錯案,以莫須有的猥褻罪名,逼死彩虹爺爺的駭人過程。

  最後,聲情並茂地呼籲貼吧所有《羅織經》研究愛好者,要齊心合力、同仇敵愾,勇敢起來為真理站隊,挺身而出為正義吶喊,一起到市政府大門口聚集,聲討泯滅良知的惡警周強,向市政府領導討要說法!

  當然,上面只是大致內容,也許是由於時八馳在新華書店工作二十幾年,耳濡目染。

  其全文文筆豐滿,行文流暢,如泣如歌,對彩虹爺爺飲恨西去描寫得讓人潸然淚下,對惡警周強筆伐的讓人目次欲裂。

  在彩虹爺爺德高望重,極受灤海市民喜愛的前提下,讓貼吧里的人,無不群情激憤、慷慨激昂地跟帖回復。

  有的痛罵警方昏庸失察。

  有的為彩虹爺爺鳴冤叫屈。

  有的積極報名,並呼籲更多的人加入到示威活動的行列。

  ......

  漸漸地,這條帖子下,竟在短時間內被回復了1000多條,一時間貼吧里人心所向,更有幾百人回復,明確說要參加到市政府的示威活動。

  也許是見時機已到,時八馳回復了一條長帖,大致內容是:

  鑑於大家都非常有正義感,發帖人不惜冒著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的風險,也要組織一場同仇敵愾聲討惡警周強,為彩虹爺爺鳴冤的聚集示威活動。

  定於28日早上八點於市政府門口集合,八點半示威活動正式開始。

  雖然要進行的是一場文明示威活動,但為避免出現意外情況,被公安機關抓到把柄,要求所有人統一著白色上衣,黑色褲子。

  本帖發帖人會自掏腰包,提前購買好口罩和弔唁用的綁在衣袖上的黑帶,並做好示威用的條幅,以及彩虹爺爺的遺像。

  最後,還特意強調了示威過程中,要遵守相關法紀,任何人絕不能越過法律紅線。」

  看完貼吧里的內容,周強、溫小嵐、張良三人面面相覷。

  周強看向溫小嵐,面露詢問之色。

  溫小嵐會意,斬釘截鐵地說:「從法醫學的角度,無論是從彩虹爺爺身上的屍僵、屍斑呈現形態,還是從肝臟溫度的測量,解剖胃溶物消化程度等多方面分析,我可以負責任地說,他的死亡時間絕對是在10月28號的凌晨1-2點之間,絕不會出錯。」

  溫小嵐的話,周強深信不疑,這位灤海市的警花宋慈絕不是浪得虛名,從事法醫工作十多年以來從未出現過失誤。

  只要是簽有溫小嵐三個字的每一張屍檢報告,每一張鑑定結論,就等同於蓋棺定論,從來沒出過差錯,哪怕一次。

  張良腦子有些轉不動了,喃喃道:「溫主任說的自然不會錯,可發帖時間又不會說謊,我的天,這...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難道,那個叫做苦海的發帖人,真的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難道,正如時八馳所說,他只是看到那篇彩虹爺爺死亡的帖子後,一個義憤填膺的、好事的聚集組織者而已?」

  「如果真是這樣,那我們之前認定時八馳就是犯罪嫌疑人的推論,豈不是不攻自破了?」

  周強沒有回答,監控室重新陷入一片沉寂。

  良久,監控室的門被打開了,褚旗風風火火地跑了進來,他抽出紙杯架上的一個紙杯,在飲水機中接了一大杯水喝了,來不及擦乾嘴角的殘留水漬,對周強說:

  「師父,我們查了27號至28號凌晨,時八馳的行動軌跡。」

  「27號中午下班,時八馳向單位請了病假,回到其租住的公寓。」

  「下午4點鐘左右,他從家中出來,先到GG公司定製了條幅及彩虹爺爺的遺照,等待的過程中,到康樂大藥房購買了口罩。」

  「5點30分左右,他帶著這些東西回到公寓。凌晨12點10分,到樓下的7天連鎖便利店,買了兩包香菸,然後返回了公寓。」

  「直到第二天早上,也就是28號早上七點多,才帶著他做好的條幅、口罩什麼的離開公寓,在樓下的早餐店吃了早餐。」

  「據早餐店老闆說,他是這家店的常客,那天他大概於7:40分吃完早餐,然後在門口的公交站牌,上了19路公共汽車。」

  「哦,對了,19路途經市政府大門口。」

  張良聽完,大惑不解,道:「照這麼說,時八馳案發現場的不在場證據充足,毫無作案時間啊?他的作案嫌疑被排除了?」

  褚旗沒有回答,默默地點了點頭。

  10·28專案組成員剛剛看到些光明,就又被一塊厚厚的烏雲遮了起來,像這間昏暗的監聽室一樣,壓抑而沉悶。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