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言情小說> 幸得此時遇見你> 第13章走投無路

第13章走投無路

2024-06-07 15:49:47 作者: 直白

  劉錚、韓熙雅和夏末央之前是經濟管理系的同班同學,所以她知道一點韓熙雅的背景,起碼比我了解。

  夏末央說,韓熙雅的父親之前也就是個派出所的教導員,也就是在我父親去世後的那一兩年,她父親爬的很快,轉眼爬到了正處級的位置,現在具體到了什麼程度,夏末央就不太清楚了。

  我大概明白了韓熙雅說我「自命清高」是什麼意思,我想起來大一的時候,她有主動拉攏過我,但被我決絕了,可我當時不只決絕了她一個人,我只是不善於交際,卻被她看成「自命清高」。

  還有她那句「風水輪流轉」,我家境敗落了,她父親現在應該是坐到了很高的位置,咖啡店老闆不是說了嗎?高官的女兒,我們得罪不起。

  但我一直都不明白韓熙雅說的最後一句話,她說她會取代我,取代原本不屬於我的幸福。我的幸福不是劉錚嗎?她已經害得我和劉錚離婚了,那她為什麼不想和劉錚結婚?

  有些問題攪的我頭疼,夏末央也不明白韓熙雅到底在算計我什麼。

  之後,我和夏末央幫我找的律師談過,他說現在離婚對我很不利。一是我沒有找到劉錚出軌的明確證據,二是我可能拿不回我的房子。

  現在那套房子的房產證上只有劉錚一個人的名字,而且那時我們提前看好了新房,決定用劉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所以賣老房子的錢就直接打到了劉錚卡上。之後我們買了新房,才領了結婚證。

  請記住𝒃𝒂𝒏𝒙𝒊𝒂𝒃𝒂.𝒄𝒐𝒎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所以這套房子應該屬於婚前財產,我和劉錚離婚後,買房子的首付錢應該歸還給我。可就因為當時錢打到了劉錚卡上,我們當時還是私人買賣,沒有通過中介,所以沒有直接證據能證明那筆錢是賣老房子所得,如果現在我和劉錚離婚,房子是要判給他的。

  最後律師建議我,最好能找到當時買我家老房子的人,給我出具一份買房證明,或許還有轉機。

  不過很奇怪,劉錚到現在都沒提出離婚申請,律師建議我現在也不要主動提出離婚申請,因為房子的問題還沒解決。

  隨後的幾天我找了好幾個工作,但當天都說的好好的,第二天上班的時候,老闆就說不缺人了。之後我找到一份學校食堂打菜的工作,但只幹了兩天就又被食堂負責人給辭退了。一個後廚阿姨告訴我,昨天有個穿著警服的男人來食堂,好像是說不準我在這工作。

  穿警服的男人?沒人敢聘用我,肯定是韓熙雅一手造成的。

  這女人到底想幹什麼?非要把我逼上絕路嗎?

  沒工作,我只能在夏末央家待著。這期間我想了好多,這七年我算是白活了,一事無成。大學畢業就放棄了所學的專業,一直在打零工。我現在才26歲,難道要一輩子做兼職嗎?

  韓熙雅不是讓我找不到工作嗎?那我就吃國家這個鐵飯碗。

  11月7號,我報了國考,一個公安廳科員職位。

  我在網上填信息資料的時候,還想起了我父親。有些事可能是命中注定的,如果一開始我不去學計算機專業,找個專科學校,找個熟人給我安排到一個事業單位,我不但工作七八年,現在可能還是個科長了。

  但路是自己選的,我從來沒後悔過。

  之後我買了很多複習資料,每天在家看書。夏末央說這才是她認識的許安然,在學習這方面,沒有我啃不下的骨頭,畢竟我是連續四年拿過學院一等獎學金的人。

  7號報名,26號列印准考證,我要在這之前回家拿我的身份證。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