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照海(8)
2024-06-07 02:07:47
作者: 裟欏雙樹
不知道是第幾天,反正那天晚上,月亮大得驚人,空氣里有桂花的甜味。
他還是坐在草廬里喝酒,她照例躲在暗處看他,越看越無聊,索性坐下來,有這麼大的月亮的夜晚好像還是頭回見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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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有人擋住了她頭上的月色。
他舉著酒壺,盯著她:「你會喝酒嗎?」
「媽呀!」她嚇得連滾帶爬地跑開,腳下卻沒留神,「撲通」一下摔在地上,沾了一嘴的泥。
她驚惶地坐起來,一邊「呸呸」吐著口裡的泥巴,一邊求饒:「你別殺我,我就是一隻媼姬,我在這兒住得比你久,你如果看不慣我,我馬上搬走。我不會飛也不會打架,我還怕疼,我……」
一隻大手放到她頭頂,揉了揉她亂七八糟的頭髮:「我只是問你會不會喝酒。」
她身子一縮,啥?他說啥?
她緊張地抬起頭,月光下這個年輕的男人,奇怪地看著她,眼神表情都沒有半點要對付她的意思。
「我……我沒喝過酒。」她小聲說。
「來來,陪我喝點。」他不由分說地拉起她的手,把她帶到了自己的草廬下。
好辣!酒就是這樣的味道麼嗎?
她被嗆得咳嗽不止。
他好笑地看著她:「好喝嗎?」
「不好喝。」她搖頭,使勁扇著自己的舌頭。
他哈哈一笑,看著她的窘迫模樣,說:「但你是唯一一個願意跟我喝酒的傢伙呢。」
「你的朋友都不喝酒麼?」她問。
「我只有一個朋友。」他笑,然後拈起心口的鏡子搖了搖,「但它連嘴巴都沒有。」
「你騙我。」她眨了眨黑亮的眼睛,「人類怎麼可能沒有朋友。」
他只笑,沒回答,喝完酒之後倒頭就睡了,似乎完全忘記了在他身邊還坐著一隻妖怪。
她鬆了口氣,看來真的不用搬家了,這個人沒有說得那麼可怕呢。
之後的日子,確實相安無事。他每天回來除了喝酒就是睡覺,有時候會拉她喝兩杯酒,有時候一個人看著夜空發呆。
唯一一件比較熱鬧的事,是有一次墳地里來了一隻狡猾的狐狸,不但狡猾,還很兇悍,看中了她睡覺的地洞,硬是把她趕了出來,自己舒舒服服地睡了進去。她吵又吵不過它,打又打不贏,於是只好在洞外睡了一夜。天快亮時偏又下了大雨,她想往他的草廬去避一避,雖然他那晚並沒有回來,但她還是打消了念頭,畢竟那是他的地盤,最後她冒雨尋了一塊比較大的石頭,回到洞口,心想等狐狸出來,她要用石頭打破它的腦袋!
天亮雨停,事情卻跟她想的完全相反,鳩占鵲巢的狐狸不但沒有被她打破頭,她反而被它打了一頓,不但挨揍,還被狐狸恥笑說她是妖怪里最沒用的、什麼都不會的廢物。
挨完揍,狐狸趾高氣昂地去覓食了,她縮在墳堆後,委屈地揉著被打紅的臉,更心疼的,是那個被打碎的瓷瓶,那裡頭裝的是她好不容易得來的食物呢。
關於媼姬的傳說,大部分都是它們是以亡者為食的妖怪,還能看到人的死期。可事實上她並不是真的吃死人啊,媼姬的食物,是人死前吐出的最後一口氣。她只要想看,就能看到人類還剩下多少壽命,平日偷偷摸摸往人多的地方去,並不是為了好玩,只是為了看看誰快死了,然後記下對方的住處,時間一到就趕過去,隱了身形,拿這瓷瓶收了瀕死之人的最後一口氣,就算是大功告成,一口氣夠她吃很久呢。
不過也遇到過麻煩,只怪她的隱身之術實在太弱,有一回還沒等到那口氣,她就現了身形,把守在病榻前的老少嚇個半死,當兒子的直接拿了一把菜刀來砍她,嚇得她落荒而逃,好久都不敢再去城中。
這就是她的生活,這麼多年沒什麼改變。
瓷瓶里起碼還剩下半口氣呢,被狐狸弄沒了,下一個食物,起碼還得等一個月呢,她沮喪地收拾著地上的碎片。
那天傍晚,帶著酒回來的他,皺眉看著一身狼狽的她。
狐狸被他從洞裡拖了出來,沒有反抗的機會,他只是皺了皺眉頭,火焰就從他掐著狐狸脖子的右手下蔓延出來,三兩下便將狐狸燒成了一堆焦炭。
她捂住嘴,嚇得不敢發出一點聲音。
現在她相信老鼠精對他的描述了,他殺一隻妖怪,就像拍死蒼蠅一樣容易。
他拍拍手,看了看她身上受的傷,說:「我沒有朋友,是因為我太強,你沒有朋友,是因為你太弱。」
這句話,她到現在都不能忘。
今天,他又幫了自己。
草廬之下,她低聲說:「驚蟄,如果沒有遇到你,我應該早就死了。不是死在妖怪手裡,就是今天那樣的人手裡。」
「我也會死的。」他笑了笑。
她一愣。
他回頭:「你不是能看到人的死嗎?看看我的。」
「不要!」她猛地退後,用力搖頭,「我不看!」
十年鄰居,歲月安寧,她漸漸學會了喝酒,也敢跟他開開玩笑,談天說地了,即便是落雪的冬夜,也不覺得有多落寞了。然而她恰恰忽略了一點——他是人類,至多百年壽命。
不看,她絕對不看他還剩下多久的生命。
見她這副少有的激動模樣,他笑著搖搖頭,起身牽起她的手:「不如跟我回家吧,你是我妻子,總得帶你去見我爹娘。」
妻子?這不是剛剛他跟別人開的一個玩笑嗎?
然而,她真的被他帶回了城裡一間久無人居的宅子,他對著一對牌位上香鞠躬,說:「爹、娘,兒子成親了,帶兒媳回來拜見你們。」
直到這一刻,她才意識到,他可能不是開玩笑。
「十年前,我爹娘被人毒殺。」他用袖口小心擦著牌位上的灰塵,「有人往我家水井裡投了毒,偏那天我一早就離家辦事。妒忌是比任何妖怪都可怕的妖怪。我要了兇手的命,那是城中一個有名的術師。殺妖沒事,殺人犯法,官府查了一陣子,沒頭緒,我本想投案,又嫌牢房住著不舒服,於是作罷,也不想再留在舊居,索性跟你做了鄰居。」
她瞪大眼睛,咬緊了嘴唇。
「我出生時有個和尚給我批過命,說我『命帶凶桀,神鬼難侵。』,不能留在父母身邊,越早出家越好,否則恐有大難。還說我……」他突然打住,回頭對她一笑,「我父母捨不得我,結果還真應了那和尚的話。」
她不知該說什麼好,一直沉默著。
「我爹娘最大的願望就是看我娶妻生子。」他看著她的眼睛,「你願意同我做夫妻嗎?不願意的話,我不勉強。」
她嚇得哆嗦了一下,指著自己道:「我是媼姬,不是你們人類。你這樣的人,怎麼可以找我做妻子?!」
他笑:「因為我只跟你熟啊。」
她差點被自己的口水嗆死。
可是,她更驚恐的發現,自己根本不想拒絕他。
做一個人類的妻子,從此有了夫君,有了依傍,這是多麼不敢想像的好事,何況,她也只跟他熟啊,只有他從沒欺負過自己。
降妖除魔的術師就這樣娶了一個妖怪當妻子,看似荒唐至極,卻又順理成章。
他帶著她在墳地附近蓋了一座小屋,跟天下所有夫妻一樣,他白天出去幹活賺錢,賺了銀子便會給她帶回布料與朱釵。她則學著人類女子的模樣,為他洗衣縫補,照著菜譜在廚房裡忙碌,日子在炊煙與相守中平靜而過。
第二年,他們有了個女兒。
他給她起名山海。
她嗔怪他怎麼給女兒起了個男孩兒的名字。
他說山水自在,苦海有邊。
她不太懂這句話的意思,但既然他喜歡,山海就山海吧。看著孩子紅撲撲的小臉,她所有的擔心都化為烏有,原來人類跟妖怪是可以有後代的。這種感覺既不安又幸福。
那天,他抱著女兒看窗外飄過的雪花,出神地說:「此生若能自在如此,再多的苦也不是苦了。」
她靠在他的肩膀上,笑道:「我們要是剛認識就成親該多好,這樣就能多做十年夫妻。」
他低頭看著她,眼神忽然複雜起來。
她沒有想到的是,初冬的這個午後,是他們一家三口最後的時光。
跪在雲渡寺外冰涼的雪地上,她還在思考自己是哪裡做錯了,為何他說走就走,說出家就出家了。
這個男人她終究還是不夠了解啊,可以不顧一切娶她為妻,也可以不顧一切棄她而去。他不要自己沒關係,可是女兒還這么小,他怎麼能不要她呢?!
她從平靜到癲狂,瘋了一樣硬往寺廟裡沖,卻被結界拒之門外,縱然她撞破了頭弄傷了手,雲渡寺的大門還是堅決地擋住了她。
七天七夜,她抱著女兒跪在雲渡寺外,一聲聲喊著他的名字。
第八天的清晨,一個和尚走出來,將一張紙交給她,紙上是他的筆跡,四句話——
人妖殊途,緣盡於此。山水自在,苦海有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