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離婚?嫁給我!
2024-06-04 07:25:44
作者: 我是素素
凌晨三點,雲傾被楊柳誇張的叫聲吵的無法安睡。
一場婚姻,被辜負,被傷害,被驅逐……說她不傷心,肯定是假的。
更何況這段時間以來,她還遭遇了羞辱與虐打。
身心俱傷,她根本就沒有睡著。
只是和衣躺在床上。
沒想到陸文斌和楊柳卻肆無忌憚的睡在了隔壁房間,還製造出這麼大的「噪音」。
不用想,她都知道這一定是他們故意的。
他們想做什麼?
以為她會受不住這種羞辱,草草的接受離婚?
可她卻只覺得無比的噁心!
她以為,就算陸文斌不是多讓他心動的男人,但這世上又有多少夫妻是經由轟轟烈烈的愛情走向婚姻的呢?
只要兩個人不討厭,總還是可以磨合出細水長流的感情的。
既然成了夫妻,就算感情不深,也該恪守夫妻間的責任和道德。
陸文斌卻從一開始就騙了她。
還設計想將她送給一個老男人!
她也已經意外的和霍一航發生的關係。
——這場婚姻,簡直爛透了!
想到霍一航,雲傾的腦海里又不由自主的想到自己和他在泳池裡的一幕幕,以及,霍一航在她離開之後,刻意給她發的信息。
如果後悔了,可以來找我。——霍。
隔壁,又傳來男人低吼。
雲傾忽然坐了起來,因為動作弧度太大,扯到了傷口,還疼的倒吸了一口冷氣。
她找到自己的手機,屏幕已經被高翠蘭給摔碎了,電也只剩下一格,但足夠她做想做的事情了。
霍一航,我承認你說的沒錯,陸文斌確實和楊柳有孩子了。——雲傾。
發完這條消息,雲傾就盯著屏幕。
她有些緊張,霍一航會不會回復她?
屏幕上,許久都沒有反應,很快,亮光熄滅。
雲傾愣了一下,笑出了聲來,帶著苦澀的自嘲。
看來,她是被陸文斌和楊柳的事情給刺激到了。
竟然會去給霍一航發信息。
她不是才拒絕了他的「糾纏」嗎?
而且現在,是凌晨三點。
「叮鈴」一聲,屏幕卻亮了,一條信息擺在中央的位置。
因為字少,所以不用解鎖,都能將整條信息看完。
離婚!嫁給我?——霍。
離婚後面是感嘆號,這是在表達雲傾和陸文斌肯定會離婚。
嫁給我後面是問號,算是在詢問雲傾的意思。
雲傾的臉微微有些發熱,這男人,能不這麼直接嗎?
不過……原來他說的到他身邊,是想讓她嫁給他?
她之前還以為,他是一時興起,想讓她給他當情人呢。
是她將他想的太糟糕了?
雲傾想了想,打出兩個字——離婚。
這一次,霍一航很快回復了。
——不好離?
緊接著,又一條信息發了過來。
——嫁給我!我幫你解決陸文斌和陸家?
感嘆號在前面,問號在後面,這是在和雲傾談條件。
隔壁的動靜終於停歇了。
四周都變的安安靜靜的,安靜的能聽到自己的呼吸聲。
雲傾咬了一下自己的唇,回了信息。——謝謝,不需要。
——是不需要,還是暫時不需要?
——暫時,不需要!
——————
或許是太累了,又或許心裡已經有了決定也就安心了一些,距離天亮還有兩個小時左右的時候,雲傾終於睡了過去。
這一睡,就睡到了早上八點半。
她起了床,換好衣服,又拖出行李箱,將自己的私人物品都放了進去。
既然都要和陸文斌離婚了,她再留在這裡,只會受到他們的欺辱,她乾脆搬出去,去酒店住兩天,等離婚手續辦下來了,再回雲家。
——雲傾這樣打算著。
可她萬萬沒想到,當她拖著行李箱走出房門,卻看見自己的親生父母已經坐在樓下了。
楊柳依然窩在陸文斌的懷裡,她的父親雲炳華和母親蘇湘卻並沒有覺得什麼不妥,反而臉上帶笑的與高翠蘭說著話。
那些人,其樂融融的坐在那裡,是那麼的和諧、愉快。
仿佛他們就是相親相愛的一家人,而她——雲傾,只是個被遺棄、被唾棄的可憐蟲!
雲傾的鼻尖一酸,落出一滴淚來,忙抬起手背,擦去了。
她的眼裡一片冰冷,落在心裡的那個決定卻更堅定了。
「雲傾,東西都收拾好了?那就趕緊的去和文斌把離婚辦了,和我回家!」
見雲傾下樓,雲炳華開口就說,語氣就像是在給她下達命令般。
說完,卻又加了一句:「丟人現眼的東西!」
分明,他剛剛還笑著和陸文斌等人說過話,轉過頭來看向雲傾,眼裡只有嫌惡與冷漠。
而蘇湘的語氣,與雲炳華的,如出一轍。
「雲傾,既然柳兒懷了文斌的孩子,這件事就這麼辦了!」
「你和文斌離婚,將位置讓給柳兒!」
「竟敢覬覦陸家的財產,雲家是養不起你這麼一個閒人嗎?我怎麼會生出你這種沒有教養的女兒?」
雲卿的身體無比避免的顫抖了幾下,那是對自己親生父母的失望。
她用了很大的力氣,才將心裡的酸苦強壓下去。
「爸、媽,這就是你們得知楊柳勾搭我的丈夫後的態度嗎?」
她的心裡淌著血,臉上卻努力的擠出一絲笑,聲音清清冷冷的,卻帶著一種說不出來的悲憤:「這就是,你們見到被陸家人打的遍體鱗傷的我——你們的親生女兒後,做出的最後的決定嗎?」
雲炳華與蘇湘同時愣了一些,又不可思議般的望向雲傾。
這才注意到雲傾剛剛腫起的臉頰以及眼角那顯而易見的淤青。
蘇湘的心忽然就抖了一下,騰起些煩躁的感覺。
「雲傾,你這是什麼意思?柳兒是你妹妹!」
「對!媽說的沒錯,她是我妹妹,雖然沒有血緣關係的妹妹,但她的生母二十年前救過您的命,所以她就成了我的妹妹,我從小到大,事事都必須要讓著的妹妹。
所以,十歲那年,她毀了爺爺去世前送給我的唯一禮物,我打了她一巴掌,你們就罰我在雪地里跪了整整一個晚上,從此,我的膝蓋落下寒疾!終生寒疾!
所以,十三歲那年,她自己爬高墜下來,你們就要怪我沒保護好她,讓我給她輸了足足800cc的血,差點要了我的命!
所以,十四歲那年,我考上了市一中,而她沒有考上,你們怕她傷心,就將我送進了距離家長達兩個小時的十四中,每天,讓我走路去上學!
所以,十六歲那年,當奶奶將公司的股份轉給了我百分之二十,你們就迫不及待的來警告我,等她結婚的時候必須將這百分之二十還給她,雲家的東西,我沒有份!
所以,十八歲那年,我獲得了去國外深造的機會,你們就燒了我的邀請通知,並告訴校方,我乖張頑劣,成績作假。
所以,二十歲那年……爸、媽,這麼多年,你們要我讓楊柳的事,多的我三天三夜都說不完。
所以,現在,輪到我連婚姻和男人也要讓給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