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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姐姐

2024-04-30 18:46:58 作者: 金笑

  1990年,五歲的萬誠戈還是什麼都不懂的年紀,享受著父親舉在肩頭的寵愛,即便沒有母親,他也有個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的童年。而人在沒有煩惱的時候,往往看待世界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反之則覺得世間一切都是針對自己。

  萬誠戈和萬瑩就是這樣兩個極端的存在。

  萬瑩隨著母親到萬家沒一年,就成了一個徹底的外人。母親生萬誠戈的時候大出血沒了。

  萬良沒有理由養她,送去福利院或者鄉下老家都是合情合理的,可剛出生的萬誠戈小手拉住了那個尚不懂什麼是死亡,就淪為孤家寡人的女孩萬瑩。

  所以順理成章的,她接替了母親的位置,成了照顧萬誠戈的僕人。

  換取的是萬良給的一天三頓吃喝。

  別人都覺得萬良心善,只有萬瑩知曉,她就和養的狗一樣。似乎沒有人記得,那年的萬瑩也只是個孩子。

  萬良喪妻的悲傷被得子的喜悅對沖的差不多了,好丈夫好父親的形象其實沒立幾天,就找了鄰居張嬸照顧萬誠戈和萬瑩,自己出去花天酒地了。

  萬誠戈尚在襁褓中,喝著奶粉不知這世間人心如何,萬瑩卻過分早熟,早早會看人臉色,於是她受著別人白眼,抱著弟弟,今天他家明天她家,吃了不少百家飯,也受了太多人嫌棄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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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萬瑩八歲,自己能踩著凳子燒火做飯了,萬良才意識到萬瑩似乎大了,而彼時萬誠戈到了討狗嫌的年紀。哪怕親爸也只能陪他玩兩分鐘,剩下大部分作鬧他都是甩手掌柜,丟給還是孩子的萬瑩。

  萬瑩第一次人生領悟,只有長大才有能力主宰自己的人生。她慶幸那年終於可以踩著凳子做飯,萬良終於不把他們扔在別人家了。

  那些年萬瑩只想拼命長大,只有長大了才能不吃百家飯,不被喝了酒就不懷好意看著自己的叔叔摸。

  她不懂,可她覺得難受。她和萬良說過,萬良都沒聽完整她的話就抱起兒子玩鬧。

  於是萬瑩頓悟人生第二條真理,那些嬸子們說的話,之所以都不背著她,因為是約定俗成,所有人都明白的道理:萬瑩,她是個累贅。

  累贅沒有發言的資格。累贅就要有累贅的覺悟,不挑吃不挑穿,做好自己的事,什麼都可著弟弟,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時時刻刻抱著那個只會哭鬧的弟弟,弟弟會成為一種保護,哪怕弟弟還小會鬧,會抓花過她的臉頰。

  都要時時刻刻裝作愛弟弟,離不開弟弟的樣子,假裝看不見別人的白眼和別有用心,更可以在萬良面前演姐弟情深,這樣自己就是個有用的人,就不會被嫌棄多吃一個饅頭。

  因為所有人都覺得她是個吃白食的人,連她自己都這麼覺得。

  這是她很早就學會的偽裝,她只有變成可愛的,被弟弟依賴的樣子,才有留下的理由,無論她心裡多不願意。

  這種內外表里不一,讓她的心性過早的成熟,也讓她厭惡很多事,憎恨很多人,可她是個孩子,無法對大人發泄,她甚至不能埋怨大人,不能表露。

  無處發泄心中的苦悶,只能將這份恨意放在不會表達的弟弟身上,恨他為什麼總是那麼吵,那麼霸道,那麼不講道理隨便摔東西,更恨為什麼明明他們都沒了母親,他還能活得那麼好。

  為什麼在她被人欺負的時候,他還能在旁邊睡的安然打著呼嚕,為什麼她這個年紀就了解人性人心的險惡,卻還只能做一個什麼都不能說的啞巴。

  萬瑩恨這個世界,更怨恨萬誠戈,她有時候想如果沒有弟弟,她是不是就不用每天收拾爛攤子,不會每天被吵的睡不好。

  可她也慶幸有萬誠戈,如果沒有弟弟,她早就被送回鄉下老家,被賣,或者,被那些偷摸她的齷齪叔叔拖到牆角去。她不敢回想那個畫面,好在那時候萬誠戈在。

  可大多時候,萬瑩都是崩潰的,哭著對不懂事的弟弟吼,「你什麼時候可以長大,什麼時候可以懂些事,什麼時候能真正的保護我啊。」這話猶如自己問自己,萬瑩,你什麼時候可以長大,可以離開,自己做主生活呢。

  可當她真的長大了,噩夢也來了。

  萬瑩隨母,十三四歲就出落的亭亭玉立。

  這個年紀的少男少女,青春懵懂,她自然是被男生吹口哨關注的焦點,可她同時也是不少人鄙視的存在。

  空有一張臉,腦子卻不行,其實萬瑩也想好好學,可她回家就要燒飯,要洗衣服,要照顧弟弟,她仿佛化身一個媽。

  同學都是紡織廠的家屬,那就是個小社會,家長們的八卦,在孩子們之間也流傳著,只是茶餘飯後的談資,卻被那個時候的少年們無限放大,說她吃白飯在家當保姆,說她就是個小媽。

  萬瑩性格孤僻,沒有朋友,學習差,不得老師歡心。

  所以當有人挑釁有人堵她的時候,自然被學校分到差生早戀的一類,全校通報,甚至沒給她辯解的機會,僅僅是因為那個追求她的男生學習好,家長是車間主任。

  也許在大人的固定思維里,所謂好與壞,就是那麼清晰明了又表面,不會有人在意真實的原因,只會相信他們所相信的。會指責是你自己不爭氣,是你自己不自愛。

  是啊,不自愛,萬瑩後來也明白這三個字的意義。

  她真的不自愛,僅僅因為那個男生放學堵她幾次,說喜歡她,給她帶過時興的點心,萬瑩就覺得是對自己好的人。

  可她也茫然,她沒做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僅僅是喝了他買的汽水,吃了幾塊點心。手都沒牽過,對方家長卻在年級主任辦公室里扇了她好幾個耳光,說她沒家教,狐狸精,勾引她兒子。

  只是沒人教過她,只是沒人教過她隨便吃別人給的東西,要付出代價。

  她的代價,是被男孩的母親打的臉都腫了,還要被當典型在全校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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