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我愛你
2024-05-29 20:25:40
作者: 蝶戀風
兩人洗澡都很快,吳蔚臉卻有些臭:「你這裡為什麼有男式衣服?」
江嵐會給自己做男裝,上次做的時候,突發奇想,估摸著吳蔚的尺寸做了兩套。
「你不覺得穿著很合身嗎?」
……
是自己的尺寸,吳蔚眼睛亮晶晶的,把江嵐揉進懷裡:「以後多做一些。」
「放開,我頭髮還濕著呢!」
江嵐不悅地推他,居然質問自己。
「我給你擦。」
吳蔚從未伺候過人,笨拙而小心翼翼地擦江嵐的長髮,剛沐浴過後的江嵐皮膚瑩潤,長發烏黑,眉目如畫,他咽了口唾液,吻了上去。
直到江嵐喘不過氣,他才鬆口,在江嵐耳邊喃喃:「我愛你。」
曾經想過以後會有一個溫暖的家,家裡當然是要有女主人的,但他從未想過女主人的樣子,如今看到江嵐,填補了他想像的空缺。
就是她了,這輩子只要她了。
江嵐唇間縈繞著雄性的氣息,耳邊是他的示愛低語,被他哄得頭昏腦漲,止不住笑意。
兩情相悅太美好,因了他這句我愛你,江嵐主動回吻,而後踮起一點腳尖,在他耳邊說。
「我也是。」
兩人是自然而然在一起的,彼此間沒有太明白的告白,如今都訴諸於口,兩顆心都踏踏實實的落了下來,更加貼切。
聽到外面石頭和小新一問一答的回來了,兩人忙分開,說起別的。
「過幾天礦上的事情利索了,試驗一下蒸汽船,帶著小新他倆也去看看。」
吳蔚話音剛落,小新推門進來,聽到自己的名字,好奇問:「帶我去哪玩啊?」
「去看大船。」吳蔚舉起小新,掂了掂分量。
「又重了。」
小新不滿的撲騰下來,摸著自己的頭往他身上比。
「我還長高了呢!」
是長高了不少,都過吳蔚的腰了。
「娘和吳叔叔說話,你去書房看書吧。」
小新懂,娘親是讓他去系統里看書,畢竟下一道門要一千本,而下一道門很重要,裡面的書重要,附加的身體能進空間,而且能帶別人進去的功能也很重要。
「我去看書啦!」
江嵐給他找了一些有趣味性且有教育意義的書,算是課後調節心情。
「小新這孩子真省心。」
吳蔚笑著看小新的噠噠噠跑出去的背影。
江嵐點頭。
「咱們成親後,小新改我的姓,記成長子。」吳蔚突然說道。
這件事他以前就考慮過,女人生孩子很危險,江嵐願意生的話就生,不肯生就算了,他也很喜歡小新,麟麟也是吳國公府的血脈,也算後繼有人。
小新一樣可以繼承吳國公府,他不在乎血緣什麼的,看看皇室,手足相殘,血緣之間,沒有感情,還不如陌生人。
「不行。」江嵐斷然拒絕。
「我知道你為了小新我倆好,但這個不行,該是他的,我會給他,他就姓江,以後不要說這個。」
「女人生孩子很危險……」
他人生中重要的人,禁不住再失去了。
江嵐態度很堅決,就因為吳蔚太好,她更不捨得讓別人對他有嘲笑。
她沒想到吳蔚想的那麼遠,都想到生孩子危險那裡。
她以前想過不成親,成親也不生孩子,倒不是危不危險,是不想有人分享小新獨屬的母愛。
只是如今,如果對象是吳蔚,而小新又不反對的話,她也願意跟他孕育一個孩子。
只是現在為時過早,她含糊著回答:「現在還早。」
江嵐為他著想他怎麼會不知道,心頭一熱。
「我今天睡這裡好不好?」
江嵐翻了個白眼,剛說了生孩子,他就想得寸進尺。
「回你家去睡,小新還在呢!」
吳蔚不滿意的抱了江嵐很久才翻牆回去。
江嵐把小新抱上床,沒多久他就出來了。
給娘親匯報了自己今天讀了十幾本書,有什麼收穫。
次日,縣衙抓到了劉達。
因著近日裡嚴查漏網的叛賊,臨昌縣內外都緊,臨縣也跟著緊,有了意外收穫。
劉達躲在臨縣一個朋友那裡,在賭場打散工,被揪了出來,押回臨昌縣。
審訊過後,劉達招認幫著買過兩三具屍體,劉富戶家那個婆子的屍體也是他迷暈了小廝偷走了,他早就盯上了,嫌他們埋了他還要挖出來費力氣,就趁著那個小廝一個人在,偷走了屍體。
高大郎母親的屍身他已經轉手,買家是個啞巴,兩個人在郊外碰面,前面的屍體便宜,高大郎母親的,由於得手不容易,他要的高一些。
縣衙的畫手根據他的描述畫好了啞巴的畫像,張貼出去全城搜捕。
很快就有人來舉報,這個啞巴是獨居在翠林胡同的一個屋子,翠林胡同離燕子胡同不遠,如果說燕子胡同是比較富裕一些的外來戶的首選。
那翠林胡同就是那些販夫走卒的首選,這裡全是一進的院子,或者有些根本不能稱之為院子,勉強與隔壁隔開罷了。
啞巴就住在翠林胡同最深處,他最近在胡同里飽受熱議,因為全是窮人,有次看到他居然租了馬車!
起先是一個胡同的鄰居在城外偶然看到了他,雖然帶著帽子,但天天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人,看身量就看得出來。
大家都在議論啞巴做了什麼賺錢的生意,就看到了縣衙的搜捕書。
衙役們破開了啞巴的門,他還在屋裡沉默的翻地,他那狹小的院子裡,開了幾分菜地,伺候的很精心,枝葉翠碧。
他平日裡就是好幾天才出一次門,也不知道他以什麼為生。
被人拷了起來,他卻根本不慌,木木呆呆的束手就擒,只是回頭看了自己的菜。
捉到牢房裡,張縣令犯了愁,這是個啞巴,如何審訊?
問了他的鄰居,都說打交道很少,平日裡有人給他打招呼,他也是咧開嘴笑笑,不知道他是聽懂了還是沒聽懂。
寫了字給他看,他毫無反應,這年代認字本來就是奢侈的,他認字的機率極小。
張縣令無法,只好讓人把案件在他面前講述一遍。
「賣給你屍體的人是屍體的三兒子,但是她大兒子想要找到母親的屍體給她入土為安,你買屍體是犯法的,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