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四十三章 跑了
2024-04-30 14:05:57
作者: 隔壁貓神
當萬貝塔的再一次攻擊要將陸宇打得吐血的時候,一隻手抓住了陸宇的肩膀,一帶之下就將陸宇給帶了下來,隨後一拳就迎難而上。
只聽砰的一聲響,兩個人對拳之後,站定與原地,雙眸直勾勾的看著對方,心情久久不能平復。
萬貝塔盯著來人看著,來人一登場,那給人的感覺就是有點不好惹的樣子。
「這種打女人的事情,你通常都是發揮不出來零點五成的戰鬥力,搞得就像是你不行一樣,這樣子的黑鍋,有什麼好背的呢?這種事情,直接找我,我來幫你解決就完事了嘛!」龍玫衝著陸宇說道。
來人就是龍玫了,在陸宇要調查萬貝塔的時候,她就知道了。知道了以後就花了一點點時間調查了一下發生了什麼事情,然後就調查了出來綁架的事情來,既然有了綁架的事情,那很顯然嫌疑人已經是鎖定了,就是萬貝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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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龍玫不是一個願望好人的人,一路上她都是在調查萬貝塔的情報。好像,除了對方出道以後到現在的這些明面上的情報之外,她就已經是調查不出來任何的情報來了,這就更是說明有問題了。對方總共也就只是出道了一年而已,一年的運作,直接就是變成了一線明星,新人王,直接取代了莊柔的位置。
但是,這個人一年之前,連什麼海選,連什麼培養,連什麼星探發掘的事情,完全都沒有。出道以後,不少的公司也有逼迫過她,最後的結果就是雷聲大雨點小。
若是仔細的挖掘,那就會挖掘出來這些威脅她的公司老總接下來的一個月都是消失無蹤的情報,隨後,一個月以後這些老總都開始低調做人,沒有幾年的平復真的是不敢張狂了。
一路上調查的情報告訴龍玫,這人,不簡單!既然不簡單,那就基本上可以肯定綁架案就是對方干出來的,所以,她來到了這裡。也就是她來的及時,要不然的話陸宇就要受傷了,她可是會心疼的。
「既然沒得談,那就開干吧!」 萬貝塔的右拳朝著龍玫幹了過來。
龍玫也是一步不退,直接就是朝著對方迎了上去。
砰,砰,砰!
每一次的拳擊,衝擊,那都是衝擊力十足的這麼一種樣子。就從此刻這對拳而連連的這麼一種情況之上來看,正常人,哪裡能夠承受這個,早就是被打垮了。但是,這兩個絕非一般的人則是打得旗鼓相當了起來。
萬貝塔內心之中的震驚猶如是驚濤駭浪一樣,竟然是有著這麼厲害的女人,竟然是抵擋住了自己的攻擊,不錯,厲害呀,對方的能力很強啊。
現在,萬貝塔已經是沒有了繼續跟對方抗爭下去的心了。她尋摸著,該離開還得是要離開,隱身一段時間,讓身後的公關團隊解決了一切的問題以後再來登場,此刻不適合繼續的曝光在明面之上了。
「走!」萬貝塔轉身就跑了。
南拳跟上!
北腿也跟上。
此刻,龍玫和陸宇也跟上了,還能就這麼的隨意的讓對方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三個人直接就是繞開了這登機口,他們來到了飛機場的內部。此刻,這麼一家直升機已經是在天空之上盤旋了起來,懸梯也放了下來。
第一時間,萬貝塔朝著懸梯激射了過去。
有著兩位保鏢的掩護,萬貝塔真的是蠻容易的就上了懸梯。此刻,龍玫二人已經是追上了兩位保鏢,既然是都追上了,不開干,那是明顯不可能的事情了,這一雙拳直接就是朝著兩位保鏢的身上就招呼了上去。
南拳直接就是利用雙拳來迎接著這到來的攻擊,北腿呢,直接就是側身之下就利用側身踢來迎接龍玫的攻擊。
確定了萬貝塔已經是上了直升機以後,北腿大喝:「南拳先走!」
南拳點了點頭,一點都是不戀戰,身形爆退就到了懸梯的下方,此刻,北腿身形也是爆退,就在南拳上去了以後,他的雙手也抓住了懸梯,隨後,一雙腿爆發了出來絕非一般的腿功攻擊。
直升機正在一點點的騰空而起。這兩個人更是一次次的靠近,但是,最終都是失敗了。對方一開始的腿功和現在的腿功比較起來,那簡直就是相差一個等級。對方一直都是扮豬吃老虎,隱藏了自己的真實實力,在這關鍵的時候一爆發,分分鐘的就讓你跟不上對方的步伐。
就這樣,眼睜睜的看著這直升機離開而沒有一點辦法,這種感覺,真的是常人都沒有辦法忍受的樣子。
陸宇的雙手攥緊,不甘心,真的是不甘心啊。這事情,怎麼就發展到了這樣?
「你也不要太自責了,人家要是一開始就想好了要如何的來應對你,你覺得,你還能夠跑得掉是怎樣?讓我說你什麼是好?做人,一定是要接受失敗。唯有是接受失敗,以後才會獲得更大的成功!」龍玫衝著陸宇說道。
「知道了!」陸宇點頭說道。
「真的知道才行!我看你的表情就知道,你還是不甘心!」龍玫說道。
「真的知道了!」陸宇說道。
龍玫點了點頭,那就這樣吧。
時間流逝!
二十分鐘過去了。
龍組在追查直升機的下落,也成功的鎖定,並且,空中的直升機大軍也是包圍而來。但是,早在五分鐘之前的時候,直升機上的人已經下去了,現在,指不定就是到哪裡去了,就剩下一個駕駛員,這駕駛員還是臨時拽過來的。
駕駛員被抓住了。
審訊室!
針對於駕駛員的審訊展開了。
經過這好一會的審訊,確定了駕駛員的確是沒有說謊。
駕駛員只是拿了一千塊錢而已,一開始的直升機他都不用駕駛,隨著另外一個駕駛員走了,他頂上就可以了,前後一個小時,賺一千塊錢,他也不知道對方的身份,為什麼要拒絕?不知道身份不算是犯法吧?不算是知情不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