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不在場證明
2024-05-27 02:51:12
作者: 霏傾
341
唐希恩被審問了一夜。
半夜的時候,宋辭出去休息,換了另一名刑警進來問話。
唐希恩一夜沒睡,也沒吃飯,只是喝了一點水。
警察翻來覆去問的都是那些問題,她已經很不想再開口,但怕被冠上不配合的名頭,故而即使身體很不舒服了,還是每次都配合著回答。
關在裡面,她不知道此刻是幾點,僅能用感覺去推測似乎已經過去好幾個小時。
宋辭第二次進來時,還是那身衣服、那個形象,這讓她無法確定到底第二天了沒。
見宋辭又坐上審訊席,開始第三輪的審問,唐希恩長長嘆了一口氣,問:「警官,我什麼時候能見我的律師?」
她從律所被警察帶走的時候,交代汪沅第一時間申請成為她的辯護律師,這樣才有望能在48小時內跟她見面,商討案情。
只是她被帶走的時候是晚上六點多,汪沅的辯護律師申請即使立刻提交,最快也要第二天白天才能批下來。
只是現在到底第二天了沒?
唐希恩不知道。
審訊室密不透風、沒有任何顯示時間的工具、警察也不會告訴她現在是什麼時候。這種感覺基本等同於與世隔絕,不知道外面發生了什麼事情、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時候,只能陷入無邊的等待,這種感覺讓人恐懼。
宋辭抬手看了眼腕錶,冷笑道:「還早著呢!怎麼?你以為見到律師,你就能離開這裡?就能不用繼續配合調查了?」
他突然變了臉色,文件夾往桌上一拍,大喝:「我告訴你!你如果不老實交代怎麼殺了死者的,就算你律師來了都沒用!」
「怎麼沒用?」唐希恩平靜地看著他,聲音緩慢、簡潔、清晰,「我的律師可以跟進你們辦案的進程——三天之內,你們得把案子送檢察院審查,檢察院七天之內得做出『逮捕』或者『不逮捕』的決定。『不逮捕』的話,你們必須第一時間放了我;就算是要『逮捕』我,我的律師也能幫我辦理『取保候審』。」
宋辭一噎,唐希恩的伶牙俐齒讓他惱火。
他板起臉,嚴肅道:「我得糾正你!你的律師只能幫你申請『取保候審』,而不是辦理!但凡是申請,就有被駁回的可能!」
唐希恩冷凝著臉看他:「我國《刑事訴訟法》第60條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即依法逮捕。」且不說你們現在掌握的證據還不充足,就說即使證據充足,我一個無前科、無同夥的犯罪嫌疑人,構不成『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條件,故而駁回我取保候審的理據便不充足。」
宋辭不是學法的,沒辦法像唐希恩這樣信口拈來各種法條,也沒有律師的抗辯思維,故而唐希恩這麼一說,他再次噎住,臉色很難看。
且不說審訊室里還有女記錄警察在,他一個大男人沒了面子,就說他辦案以來,還沒遇到過唐希恩這種刀槍不入、鎮定自如的嫌疑人。
要麼就真沒犯案,要麼就是高智商犯罪。
他知道唐希恩是法學博士,故而更傾向後種推測——高智商犯罪!
他之所以會當刑警,就因為嫉惡如仇,故而此時各種惱火,決定更加嚴厲審問唐希恩。
只是,接下來的時間,他再問任何問題,唐希恩都只問「現在是什麼時間」。問多了,他耐心耗盡,終於粗聲粗氣地回道:「第二天早上八點!」
唐希恩心裡就知道了,她應該很快能見到汪沅。
宋辭繼續盤問,無一不是唐希恩回答過的問題。
他想通過循環同樣的問題來發現嫌疑人幾次證詞之間的差異,以此來尋找案件突破口。
又一輪審訊結束,宋辭又叫人來換班了。
唐希恩猜,現在應該是中午了。見宋辭下了審訊台要走,她問:「我的逮捕手續下來了嗎?」
宋辭步伐一頓,回過身來看她,面頰陰沉,不發一言。
唐希恩說:「我是昨晚七點左右開始被拘留的,到了今晚七點,你的審訊時間就結束了。警官,我得提醒你一下,還有五個小時左右。」
宋辭什麼都沒說,黑著臉走了。
門被他用力拉上,發出「嘭」的一聲震響。這讓一夜沒睡,心臟已隱約有些不舒服的唐希恩感到身體更難受。
顧著電腦的女記錄警察眼帶憐憫地看著她,搖搖頭,什麼都沒說。
過了一會兒,兩名身穿警服的女刑警進來,其中一名拿出手銬的鑰匙,給她打開手銬,還說:「你的律師來了,現在帶你去見他。」
唐希恩鬆一口氣,跟著兩名女警,走了幾個走廊,去了另一個房間門口。
房間被打開,她進去,就見一個長方形小房間裡,中間豎著一道鐵柵欄,柵欄的另一面有桌子和椅子,她這邊,只有一張椅子。
她坐著靜靜等待。
過了幾分鐘,汪沅從柵欄那邊的門外進來,原本還站在她身後的女警就關門出去了。
她面色平靜地看著汪沅。
汪沅對她笑了下,只是那笑很勉強。
他將手上的案卷袋往面前的桌上一放,問:「唐律你還好吧?他們有沒有為難你?」
唐希恩搖搖頭,笑道:「沒有,一直在問問題,我都配合回答了。」
汪沅點點頭,抽出案卷袋裡的資料:「時間有限,我們先聊案情。」
他把自己從相關部門那邊了解到的情況、及傅時御反饋給他的情況詳細跟唐希恩說了一遍。
聽聞法醫推斷簡寧是在晚上十點十分中毒、十點四十分死亡,故而刑偵人員認為十點到十點半這半小時不知行蹤的唐希恩有重大作案嫌疑,唐希恩面色不豫道:「這半小時我剛好在沒有監控的西郊大道東段,而且因為天太黑、心情糟糕而錯過回家的最快捷出口,又繞了一大段路才回到家,所以這延長了我正常的回家時間,看上去似乎有作案時間。故而我無法證明不在場的這些時間,確實會成為對我不利的因素。」
汪沅點頭,聲音和神色都很沉重:「目前最有爭議的地方就在這裡,現在就看檢察院是否決定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