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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八十七章 一見

2024-05-26 11:14:12 作者: 弄雪天子

  方若華恢復意識的時候,就坐在一間最多只有五六平米的房間裡。

  房間內擺放著兩張上下鋪。

  顯然這是一個四人間。

  方若華抬手看了看自己的一雙手,乾裂,細碎的傷痕,厚厚的繭子,皮膚到是很白皙,骨結有一種特別的柔韌和結實。

  手腕很纖細,摸摸骨頭,這孩子還小,絕對不超過二十,也許連十八都不到。

  方若華嘆了口氣,抬起手按了下自己的眉心,忍住作嘔的感覺,蹙著眉使勁捶了兩下頭,腦子裡的脹痛感漸漸就小了,記憶一點點在腦海中復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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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這回面臨的環境,可真是有那麼一點複雜。

  「我腦子抽了?」

  方若華覺得,她肯定是有些飄。

  這幾年事事順利,生活愜意,可謂一帆風順,這人一順風順水,就有可能疏忽大意,入別人的圈套。

  前兩天,許嵐來家裡和她喝酒,喝了兩杯葡萄酒,許嵐就有些醉意,對方若華說,他們聖德門的門主,如今的定海神針最近很煩惱,老覺得他兒子許默可能有心病。

  門主甚至動了心思,想讓許默去做心理諮詢,看看能不能解了他的心結。

  許嵐直嘆氣:「我也了解你們的心理醫生,有些心理專家確實很厲害,但許默在你的世界時,他自己本身就是心理學專家,他的學業非常好,恐怕那些心理學的醫療手段很難幫助他,而且醫者不自醫,他也不可能幫得了自己。」

  方若華絕對不會拒絕幫助許默。

  她和許默之間的感情很深厚,說是生死之交也不過分,若是能幫得上忙,她很樂意效勞。

  但是,許嵐提出來的法子……感覺真的很坑。

  許嵐說,許默之所以有心病,是因為想起了以前的經歷。

  在漫長的時光中,許默和方若華,從沒有一次好結果,要只是不成情侶也就罷了,但他和若華,從來是悲劇,這不免讓人心傷。

  民國時空,許默是某黨高官,若華是某黨派駐某黨之間諜。

  這也還罷了,好歹是同種同源,好歹兩個人都活著,不過是相忘於江湖而已。

  可另一個民國時空,身份到是相同,全是尋常百姓,奈何生逢亂世,升斗小民日子過不得,許默和若華亂世分別,再見時若華已是枯骨一具,許默就是想抱著骨頭成親,他家裡人也不樂意,終究不能成行。

  再到某一時空,難得許默與若華生成師兄妹,青梅竹馬,情分綿長,奈何若華修無情道,一生愛人唯有手中之劍,許默註定摸不到美人芳心。

  等到有一次,許默終於走大運,兩人門當戶對,父母在兩人出生前便指腹為婚,等啊等,等了十六年,花轎都抬上了新娘子,只等拜堂成親入洞房,結果朝廷下旨徵兵,片刻都不能多留,許默一走七年,回來家裡家業落敗,新娘子不知去向。

  方若華就這麼聽著許嵐敘述了好些許默的悲慘經歷,真是聞者傷心,見者流淚,她一傷感,就入了許嵐的套,答應許嵐,挑幾個特別悲慘的時空,去改變許默的命運。

  許嵐說得到好:「不敢求聖人許給那小子,只求好歹有個平和的結局,哪怕只一個小時空也好。」

  方若華還是稍稍猶豫了一下。

  和別的時候不同,如今去改變的,好像應該是『自己』的命運。

  她就是不想說那些人都是她,但總歸有些彆扭。

  可許嵐再三勸說,方若華認真考慮片刻,也就應了,不說別的,略解一解許默心結,也沒什麼不好。

  但是有一點,方若華真想罵許默兩聲笨蛋:「他若是真想追求一段感情,何必還要封印自己的記憶?」

  這不是自己找不自在。

  許嵐只是嘆道:「次數太多了,如果不封印記憶,誰能堅持得下來?」

  於是,方若華就來了。

  一切都是許嵐安排的,說是這個時空定位最容易,不是所有的小時空都能去,必須是原來那位『方若華』願意讓她接替,或者已經死亡。

  這個時空剛剛好,而且是現代,生活比較方便。

  方便是方便,只是這姑娘,身世未免太淒涼。

  她獲得的是這個姑娘一生的記憶,雖然她的一生,本來也很短暫。

  『方若華』早年被拐賣,不知道父母是誰,後來機緣巧合被師父收養,她師父是舊時代江湖門派彩門的傳人,按照現在的說法,就是雜技藝人。

  只是現在這世道,雜技這一行也是越來越難做,她師父演的節目又比較陳舊,他這人更是跟不上形勢,沒什麼名氣,班子裡留不住人才,偏偏又喜歡扶危濟困,滿腔正義感,手裡有點錢,就總忍不住幫幫朋友,以至於生活拮据。

  不過,『方若華』跟著自家師父,日子過得到還不錯,練功是苦,可師父疼她,並不逼著她練那些功夫,還老說時代不同了,讓她認真學習考個好大學,將來找份好工作,怎麼也比跟師父學這些東西要強。

  長到十三歲,『方若華』的日子過得都還算不錯,結果她十三歲那一天,家裡忽然失火,她去救她師父,她師父卻怎麼也叫不醒,她拖也拖不動,漸漸就失去了意識,等醒過來以後,她在醫院,被消防員救了,她師父卻已經死去。

  隨即流言四起,說是他們家之所以著火,是『方若華』在院子裡玩火,留下了火源的緣故,當時方若華受到很大的驚嚇,記憶模糊不清,對那一天的情況完全不知道。

  人人都說是她害死了師父,她心中不自覺就信了。

  本來沒成年,『方若華』應該被送到福利機構,可是她不願意去,身手又好,就自己溜走,仗著身高比較高,人也成熟,就裝自己十六歲,在街上靠打零工為生。

  一開始沒有住的地方,後來就在城中村一家出租屋裡租了一個床位,四人間,每個月只用交八十塊錢就行,特別便宜。

  『方若華』的日子,就這麼平平淡淡地過了下去,如果沒有意外,大概就是庸庸碌碌,平平凡凡的一生。

  可沒想到,她有一天晚上回老宅的舊址去祭拜她師父,心血來潮,從家裡一顆老棗樹底下把時空膠囊挖出來,竟從裡面翻出一本日記本。

  日記本是她師父寫的,都是一些溫馨的生活瑣事,但在最後,她師父寫到了一件事,說是他發現了一夥兒人販子的蹤跡,打算查一查。

  『方若華』的師父平日裡總是以『江湖人』自居,喜歡和她講古,偶爾也說一些什麼現在江湖上什麼潑皮無賴都有,大家都不講規矩了,什麼喪盡天良的事情都敢做,真不像話。

  看到日記以後,她當即就心驚,猜測她師父這是藝高人膽大,做了點什麼。

  不自覺,她便又懷疑起自家那場大火的起因來,會不會是師父露出了痕跡,讓對方追蹤而至,於是殺人滅口!

  十三歲的少女,慘遭家變,情緒早就緊繃到了極點,發現了這件事,她反而像是找到了一個情緒的發泄口,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追蹤這夥人販子的路上。

  因為她師父寫在日記里的東西雖然不是特別詳細,但卻也是一條很明顯的線索,她人也聰明,身手同樣很好,花了數年的時間,她一邊打工賺錢,一邊尋找各種蛛絲馬跡,運氣也好,巧合也罷,竟然讓她真的摸到了人販子的蹤跡。

  『方若華』的性子倔強的很,年紀又小,遇到事情不肯報警,竟然想到了個法子,故意引人販子綁了她,由此混入人販子群中。

  因為她故意裝乖巧,又表現自己的能力,尋找一切機會討好頭目,竟然漸漸得到了一些信任,隨著時間過去,『方若華』獲取的信任越來越多,人販子就漸漸的,稍微放鬆了警惕,有幾次沒給她吃那些讓人四肢無力的藥,還商量著要吸納她,讓她入伙。

  『方若華』熬了許久,慢慢探聽到,自己師父的死,的確是這些人販子做的。

  有一天,她終於找到了機會,趁著夜色,去廚房摸出菜刀,一刀割了頭目的喉嚨。

  頭目一刀斃命,但是殺其他人的時候卻並不順利,她差一年反被殺死,幸運的是喊殺聲驚動了外人,那些人販子砍了她幾刀就逃了,沒顧上看她是死是活。

  這一年,方若華剛剛十八歲。

  許默就是負責這件案子的警官。

  他和以前很多個世界一樣,對『方若華』動了情,可是這註定是個悲劇。

  『方若華』傷還沒好,就在醫院裡趁著警察和醫護人員不注意,撕破了衣服,上了吊。

  她在牆上留下了血書,只有寥寥幾個字——『我身染罪孽,會下十八層地獄』。

  混跡於人販子之間的那些日子,她見到了那些人的兇惡殘忍,但是她沒有救那些可憐的,被拐去的人,那裡面甚至更多的是孩子。

  方若華心下嘆息,其實,她又怎麼去救呢?身為一個同樣被拐賣去的女孩子,她同樣每時每刻都受到監視。

  但她當然有責任,如果她不是莽撞得自己行動,如果她不是選擇混入其中,而是報警,也許能救更多的人。

  方若華此時來到這個小時空,時間不算晚,現在『方若華』剛剛猜測師父的死因,準備去找人販子,沒想到因為想存錢,打工太多,勞累過度,竟然去了。

  現在換成自己,第一件要做的,不是想什麼人販子,而是……去醫院。

  這身體正發燒。

  ……

  許默第一次看到方若華,是在一家醫院門外的噴泉池旁邊。

  看起來只有十七八歲的女孩子,長得並沒有多麼漂亮。

  事實上,許默從小到大都是風雲人物。

  讀書的時候他是學神,從沒有拿到過第一名以外的任何一個名次。

  無論學什麼,都是一學就會,一會就精,連他的歷任老師,都在很多年以後還記得他,每每激勵他的小學弟們時,都免不了要提一提許默的名字。

  至於畢業以後,這位是更了不得,成了警隊赫赫有名的刑警隊長,從業七年,辦過無數的大案要案,得過數不清的獎章,警局下到剛進門的小年輕,上到五十歲上下的老刑警,人人都對他讚譽有加。

  更不要說許默還長得極好。

  他有漂亮的眉眼,深邃的五官,一米八一的身高,不胖不瘦,有比模特還要順眼得多的好身材,從幼兒園到大學,再到工作,喜歡許默的人簡直能從城東排到城西去。

  可許默從來沒有哪一天對任何一個女孩子有過異樣的感覺,唔,對男人也沒有,看到方若華的那一天……除外。

  當看到方若華那一刻,他心裡其實沒想什麼,就是不自覺地站在石階上盯著那雙眼發呆了十分鐘。

  等回過神,一本正經地下了台階去開他的車,腦子裡還閃過一個淺淺的意識——那女孩兒的眼睛裡有詩。

  反正他看到那雙眼睛,全身僅剩下的文藝細胞都活泛起來。

  勝如西子妖繞,更比太真澹濘。

  態濃意遠淑且真。

  等等。

  古今中外無數形容美人的句子在他腦海中迴響,然後他就帶著這點驚艷的亢奮上了車,踩下一腳油門,灰溜溜走了。

  要不然他還能如何?

  搭訕美人的事,他到是在腦子裡想了想,但他在這方面實在沒有經驗,膽子也小。

  再說,那是個少女,看起來十七八歲,還不知道成年沒成年呢,他要是敢去搭訕,他自己先饒不過他自己。

  不過,許默還是忍不住拿出手機拍了一張照片,甚至都沒敢拍正影。

  從那之後,許默面上不顯,可他有好幾回都自覺不自覺地還去那一家看起來人可羅雀的醫院門前晃,下了班要去一去,上班之前也要去一去,放了假要去一去,不放假還是要擠時間去一去。

  只可惜,佳人不復見。

  僅僅見過一面,也沒有說過話,到不可能有多麼難過,但惆悵和遺憾,總歸還是有的。

  一年多以後,許默惹了點事,領導也是為了保護他,把他暫時下放到派出所當民警,離那醫院遠了,上班也忙,他才漸漸斷了這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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