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3章 合理分析伸張正義
2024-05-24 10:51:35
作者: 顏良
張宇晨的事情讓我很有感觸,也令我越想越氣——對於「撿屍」的罪行,我感受到了從未有過的噁心。
試想一下,誰敢相信,在美好的夜晚裡,藏身於黑暗之中的「撿屍人」會在酒吧的門口進行蹲守,挑選自己心儀的醉酒姑娘作為「獵物」,最後還會做著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這就是現實生活中,人間的某些黑暗角落裡的險惡,而這些藏身於黑暗之中的「撿屍人」,就如同是「禿鷲」一般,對於心儀的「獵物」他們定然會不擇手段,也會很不容易被其他人所發現。
對此,為了不讓人間不值得,我決定將傷害張宇晨的傢伙抓住,甚至如果可以的話,我們警方應該著重打擊有關「撿屍」的一切事情。
只有這樣做,才可以讓人間的某些黑暗角落被光取代,至此,人間才會值得讓人流連忘返。
心中想著此事,我也開始看向女局長出聲確認道:「相局,「撿屍」的行為是不是觸犯了刑法?」
「當然!」相汐涵直接回答了我的問題,同時她的臉上也是帶著憤怒的情緒:「進行「撿屍」行為的實施者,其實就是在受害人因為酒精或藥物等而無法拒絕進行xing行為的情況下,與受害人發生了xing關係,這是沒有獲得對方同意而進行的xing行為,此行為當然是構成「強jian罪」了!」
強jian罪,刑事犯罪的一種,卻又不是屬於一般的刑事犯罪——該種犯罪行為會對女性造成的身心傷害都是非常大的,由此,強jian是屬於嚴重的刑事犯罪。
至於犯下此罪的人,更是在被三觀端正的人厭惡的同時,也被大部分的人所鄙視著。
想來,我也蹲過監獄,為了做臥底,我坐牢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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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我經歷了種種事情,也親眼目睹過犯強jian罪的人入獄後的遭遇。
怎麼說呢?
對於服刑人員來講,彼此相處的第一印象就是來自於各自的罪名。
在監獄裡,最被人鄙視的罪名有三樣——分別是:強jian、盜竊、拐賣兒童。
通常來說,一個罪犯剛入獄,在大家剛認識時,總會有人有意無意地問上一句「兄弟,你是犯了什麼事兒進來的?」
得到的回答,如果是「尋釁滋事」,那麼對方就會勸其以後不要年輕氣盛。
得到的回答,如果是「交通肇事」,那麼對方就會勸其以後注意出行安全。
得到的回答,如果是「強jian盜竊」,那麼對方只會瞟一眼,失去與其交談下去的興趣。
強jian、盜竊、拐賣兒童,這三樣是罪名金字塔的最底層。
哪怕是其他的犯罪分子,也沒有人會瞧得起。
在很多人心裡,都看不起那些欺負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的行為,即便是犯罪,也只能欺負弱小,這是懦夫的一種表現,更是被很多人所唾棄的。
強jian的,受害者很多都是反抗能力弱小的女士;盜竊的,受害者很多都是上了年紀的大爺、大媽,甚至就這樣還得大晚上行動,因為罪犯怕被人發現;至於拐賣兒童就更不用提了,畢竟倒賣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孩子,又能算得了什麼本事呢?
於是乎,就會出現一個尷尬的現象:在監獄裡,大家都是犯了罪的,但是我比你更高貴。
可能有人很難理解,這麼說吧!就好像你期末考試得了49分,不及格,但你覺得自己起碼比那些考二三十分的同學好太多了。
其實……這種情況就是人性的一種,是一種罪犯之間的自我安慰,也是人類的一種劣根性。
當初,在坐牢期間,我遇到過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兒,他是猥xie幼女被判了8年的。
此人所犯的罪,基本上就屬於是「強jian」加「幼童」兩個引起別人厭惡的槽點。
於是,每次他經過其它監室門口時,總會有人倚門而罵:「畜生!老不死的!你自己有沒有孫女,你孫女要是遇見你這樣的人,你什麼心情?惡不噁心!」
有的時候,我會恰好走在這個老頭兒的身後,他被罵的時候,我正好也得受著。
這種狀態會讓我很尷尬,就好像是被罵的人是我,丟人現眼的人也是我……
不過,有的時候我也會這樣思考著——大家都是進來服刑的,何必五十步笑百步呢?
後來,坐牢時間長了,我也就漸漸明白了。
很多時候,很多的人都認為「人間不值得」,因而才會誤入歧途,有的人才會走上犯罪的道路。
可犯了罪以後,人生經歷了另類的變故,這會讓人需要尋求一種自我安慰來證明自己的存在沒有不值得,哪怕是在監獄之中,也需要一種對比來激發內心的積極性,來感受「人間不值得」的同時,堅定值得自己的人生的覺悟。
由此,就好像期末考試得了49,不及格,但總覺得比那些考二三十分的同學好太多,也因此對於生活產生了更為強烈的積極性,認為自己的人生還值得,人間沒有不值得。
所以,無論是什麼樣兒的人,什麼樣兒的人生,總會有人在一直堅持著。
在監獄裡,強jian犯,總會避免告訴別人自己犯了什麼事兒,實在繞不過去,那麼這些人便隱晦地說是自己「搞女人」或者是「談戀愛」進來的。
這種人都比較忌諱說「強jian」二字,就好像是他們敢做不敢當似的。
其實……這也和現實中的大環境有關,因為監獄裡的強jian犯都很不受待見,其他勞改犯在吐槽這種人時也會說,連個女人都搞不定,還要強迫對方,這樣的男人有什麼用?
總之,強jian犯是一種極其丟人現眼的存在,當然,這也是這種人的活該。
犯了罪的人都很丟人現眼,犯了罪的人經歷苦難也咎由自取是活該。
所以呢?
犯法的事情別去做,因為監獄真的不好坐。
我坐過,所以我知道裡面的酸楚和辛苦。
另外,強jian的事情可別干,因為這種事情對於女性而言,真的會造成很大的傷害。
不信?
想想要自殺的張宇晨,她決定輕生的原因是因為「艾zi病」,可她會患有「艾zi病」,不就是因為那陌生的男性對其強jian嘛!
撿屍,就是強jian,這樣的人,該辦!
當下,張宇晨面無表情沒說話,郭蒙也只是一直在駕駛座位上失神地目視著前方,至於相汐涵,如今的她一臉嚴肅、眉目間還透著憤怒,可無論如何她也依舊什麼都沒說。
她們仨,三個女人,沒有一台戲,有的只是某些方面屬於弱勢群體。
對於張宇晨的遭遇,同為女人的她們或許能夠將心比心,因而,她們都在深受打擊,也不知該怎麼言語。
警車裡,坐著四個人,除了我全是女性。
這一刻,我猛然間發現了自己存在於此的意義——作為頂天立地的大男子漢,我必須保護弱勢群體,我應該給女性伸張正義。
我決定合理分析,我決定將強jian張宇晨的男性送進監獄,讓他感受一下監獄裡的生活,對於強jian犯的待遇。
由此,我開口講話,說話的聲音如同是堅不可摧的長矛,我出聲刺穿了沉默的屏障,在我表明自己決心的同時,我也在向女性傳達一種思想——無論是誰,無論證據多少,只要有人欺ling你們,警方一定會主持公道。
「我想……那個「撿屍人」一定可以被抓到——哪怕張宇晨記不住此人的長相,哪怕酒吧附近可能沒有監控攝像,但……那家破舊的旅店老闆,亦或是收銀人員,總之,一定有人見過此人!
就算是破舊的旅店走廊裡面沒有監控器,就算是破舊的旅店不需要入住進行身份信息登記,可……只要有人見過此人,那麼就一定能確定「撿屍人」的某些相貌特徵,而且……此人很大概率患有「艾zi病」!
只要我們能確定此人的某些長相特徵,再從「艾zi病」人群中進行細緻的排查工作,那麼傷害張宇晨的陌生男性就一定會被抓住!此人很可惡,不僅無法無天強jian女性,而且……如果此人明知自己有「艾zi病」,那他就還涉嫌「傳播xing病罪」!」
話到最後,我握緊了自己的拳頭,我的講話語氣透著憤怒,我很想將這該死的傢伙握在手裡讓其粉身碎骨。
幾秒鐘的停頓過後,張宇晨看著我輕聲言說:「謝謝你。」
這一刻,她的「輕聲」不是「輕生」了,她對我所說的話語是很真誠的。
由此,我知道的,她應該已經明白了——人間沒有不值得,有的只是要好好去生活。
當下,女局長也笑著贊同我:「對!許惟臻之前的想法沒問題,那個男人一定可以被抓捕歸案的!」
「BOSS說得沒錯!伸張正義的事情,我們來做,張宇晨,你要好好的!」
郭蒙也不再目視前方了,這或許是因為她找到了努力的方向,不必再去迷茫、再去尋找路在哪方——抓捕「撿屍人」,這就是帶來光明的希望,可以儘量為張宇晨撫平一下心靈上的創傷。
伴隨著我此前將抓捕「撿屍人」的思路表達明了,在場的我們警方眾人,也確定了抓住犯罪嫌疑人的方向,應該從哪裡開始著手調查。
這樣很好,伸張正義的同時,也可以給張宇晨帶來生的希望。
因而,我這樣對張宇晨講道:「傷害你的人,我們警方一定會抓住的,所以你不要再輕生了,哪怕是身患疾病,你也要一心向陽!因為人間沒有什麼是不值得讓你活下去的,人間值得,你要對生活充滿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