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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 打草驚蛇引蛇出洞

2024-05-24 10:41:01 作者: 顏良

  打,製造聲勢,故意而為之;

  草,介質傳遞,靠其而出之。

  驚,吸間瞬變,難料而設之;

  

  蛇,慌錯張亂,手足而丟之。

  引,故意為之,等馬腳露之;

  蛇,靠其出之,速穿梭逃之。

  出,難料設之,獲更多證之;

  洞,手足丟之,獨眾人棄之。

  都說打草要驚蛇,只為蛇出洞——這表面對草雜亂無章的隨意抽打,實際上卻是精心設計後最為重要的一環;看似手忙腳亂好比無頭蒼蠅的破罐破摔,實則細心安排恰如慧腦猴精的規劃未來。

  很多時候,看起來沒有條理的事情做法,或許只是他人想讓我們看起來感覺無腦罷了。

  這就好比畫家在作畫,我們以為人家是在胡亂塗鴉,豈不知那是藝術的想法。

  可是……藝術想法有什麼用呢?

  這麼抽象的東西,既不能當飯吃、又不能當水喝,甚至還不一定能被世人理解!

  如此無用之東西,怎麼依舊長存於世呢?

  現在,我明白了——因為無用之用,方為大用;因為旁人不懂,更有內容。

  相汐涵用著突如其來的劇本之外,以假亂真的讓我感覺她在信任王萬鵬的清白。

  這種狀態好似相汐涵在臨場發揮著對於王萬鵬的改觀,間接演變成了令我意想不到的插曲頓現,從而恰好可以讓王萬鵬感覺,我們是在懷疑他的同時又是在相信他。

  這種我被相汐涵計劃之外蒙在鼓裡的事情出現,會讓我發出最為真實的反應、更會讓王萬鵬這個旁人得到不明所以的狀態,進而無疑會起到絕佳的效果。

  這是一場警方與兇手之間的思維博弈,更是思維較量上的一種升華、破案藝術里的完美萌發——相汐涵用著鬆緊有度欲擒故縱的方法,讓王萬鵬放鬆警惕且精神緊張,從而做到打草驚蛇引蛇出洞,讓其露出兇手該有的破綻和偽裝。

  冬季,我所在的北方晝短夜長;此時,距離警局下班已過幾十分鐘。

  夜幕開始悄然降臨,我與相汐涵坐在車內正啃著麵包、目不轉睛地盯著王萬鵬的車輛。

  幾分鐘過後,見其車子久久未曾移動,坐在駕駛座位上的相汐涵咬了口麵包、繼續目視前方地打量道:

  「惟臻,你說他這馬上就到家了,為什麼突然就這樣將車子停在路邊上,也不繼續開車回家呢?」

  「誰知道了?王萬鵬應該不會是發現我們從下班後,就開始駕車跟蹤他的事情了吧?」

  「應該不至於,這一路上我開車很小心的,跟他一直保持著安全的車距。」

  「那就沒事!」我喝下一口果汁,舒展了眉頭後又岔開話題接著談道:「好在你提前買了麵包和果汁,這樣我們還可以吃點東西繼續監視他。」

  「不過……王萬鵬今天倒是沒有加班,我猜晚上他肯定會有所行動!

  說不定……他現在就正和某人取得聯繫,約定著什麼相關的事情呢!」

  相汐涵像是在自言自語,也像是在對我說著她內心揣測當下情況的想法,總之,她的言語對應不上我剛剛所說的話。

  就在我們各自狐疑之際,王萬鵬的車子卻動了起來。

  見狀,相汐涵一口將剩下的小半塊麵包塞進嘴裡,然後二話不說便趕忙發動汽車跟了上去。

  當前,正是堵車的高峰期,更多的人此時都在下班開車回家的路上;前方,一個紅綠燈的十字路口,太多的車子被匯聚於道路的中央。

  我們駕駛的車輛和王萬鵬的車子,此時又恰好被一輛公交車分隔。

  好在沒有什麼突發情況,紅綠燈結束過後,我們就超越公交車輛,隨即,依舊小心地跟在了王萬鵬的車子後方。

  一路上,本該是四五分鐘的路程,硬是因為堵車的緣故,而耗費了將近十五分鐘的時間。

  最終,我們開車尾隨王萬鵬的車輛,進入了他所居住的小區內,將車子停放在地下停車庫後,我和相汐涵便開始在他的樓下對其進行著蹲守監視。

  今夜,室外的溫度依舊符合著冬季里該有的氣溫——很低。

  今晚,大地的上空開始瀰漫著夜間不常有的東西——霧氣。

  霧氣的出現讓視線被欺騙,總給人一種錯覺——仿佛此刻世間的一切景物,都變得虛無縹緲了起來。

  微微迷上雙眼深吸一口濁氣,一不小心還能有所發現——似乎當下很低的氣溫里,正透著濕潤的陰森……

  是的!

  我現在看著眼前的霧氣飄飄,配合著夜晚明暗昏昏的燈光,就感覺如今自己身處於鬼界之中一樣!

  放眼望去,這個小區的建築還略帶復古的風格,藉助著其他居民住戶樓的燈光,我還能依稀看得出來樓體的主色調是以咖啡色為主的。

  下霧的夜晚,加上復古的建築裝扮,再搭配上此刻因監視王萬鵬而需要聚精會神的緊繃著情緒,種種的狀態屬實都讓人難以心安。

  時間一分一秒的消減,霧氣卻在一層一片的聚加,謹慎地看了一眼手機上的時間——當下,剛好午夜十二點……

  此刻的環境氛圍下,一種感覺像是身處於鬼界之中的想法,開始從心底里肆意迸發。

  不僅是我,甚至就連女局長相汐涵,都忍不住輕聲呢喃:「呼~這霧!今天晚上怎麼給人的感覺,怪怪的……」

  「嗯,確實是有一些奇……」我剛開口回應,話只說到一半我便立馬閉口不談。

  為什麼?

  因為我看到了王萬鵬的身影!

  哪怕現在是下霧天的夜晚,可樓門口旁的照明燈光,卻足以讓不遠處的人與物清晰可見。

  「惟臻,那個人是不是王萬鵬?他怎麼深夜從家裡出來,還換上了另一身衣服?」

  「或許……掩人耳目?不好!汐涵,他要有所行動,咱們得趕緊跟上去!」

  「好!」

  於是,伴隨著王萬鵬在午夜十二點一過,便離家開車出門事情的發生,我與相汐涵兩人,就本著繼續監視他的想法也駕車跟了過去。

  誰也不知道之後會發生什麼,但是我和相汐涵都肯定的認為,會有事情要發生在之後……

  我希望是好事,因為糟糕的事情向來被人討厭。

  眼下,對於我和相汐涵而言,所謂的好事——就是王萬鵬可以露出馬腳,可以讓我們發現他更多的破綻。

  但如果我們發現了王萬鵬的秘密,那麼……對於王萬鵬而言,這是不是最為糟糕的事情呢?

  立場不同,因人而異。

  有人歡喜有人愁。

  在這種情況下,我顧不得可憐王萬鵬什麼,哪怕他是與我關係要好的同事,我也依舊希望他可以露出破綻。

  仔細想想,我替王萬鵬的家人心寒,畢竟一個警察局裡工作的人員,轉眼間就要變成了一名罪犯。

  這是多麼可悲的狀態?

  如同晴天下雨沒有雲彩,一切都是那麼的讓人反感,讓人無奈……

  不知道王萬鵬是否有過後悔的時刻,後悔著做了錯事的他,還用著一個「好人」的名聲。

  或許,他一直都是後悔的,因為他有著一個「好人」的名聲,卻犯下了錯事……

  人之初,性本善。

  這究竟是不是一種枉然?

  難道所有的人都是因為成長才會變壞?

  對此,我不敢苟同。

  我也不知道王萬鵬的內在究竟是好是壞;我也不知道王萬鵬的未來是否擁有色彩;我甚至不知道王萬鵬的曾經是不是灰白。

  可我唯一知道的,就是他註定會露出破綻——因為這個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完美作案,這便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的狀態。

  打草驚蛇,引蛇出洞。

  這種畫面感,你期不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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