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監獄生活風起雲湧
2024-05-24 10:36:54
作者: 顏良
眨眼間,自己成為監獄裡的犯人,已經快一個星期了。
既然說到「監獄」和「犯人」,那我還是先簡單介紹一下彼此間的聯繫吧!
「監獄」其實只是一個關押犯人的統稱,但是除了「監獄」之外,其實還有「拘留所」和「看守所」。
對於「拘留所」、「看守所」還有「監獄」,這三者本質上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通常情況下,「拘留所」是關押涉案情節較輕的人,基本上也就是被處以拘留15天以下的人,他們都會被關在「拘留所」里進行拘留。
而「看守所」呢?這個則相對比較嚴格,是關押「死刑犯」和「犯罪嫌疑人」的。
「死刑犯」在被關押到「看守所」的期間內,其實就是在等待著自己被執行死刑——如果說得難聽一點,那就是在等死!
對於「犯罪嫌疑人」,這種嫌疑人並不是犯人,只是有犯罪的嫌疑。所以「犯罪嫌疑人」被關押在「看守所」之中,通常情況下都是在等待判刑、等待被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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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監獄」,這就是最為嚴重的監禁形式了。正常都是關押被判處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犯人。在「監獄」里,除去死緩的犯人之外,一般的罪犯都能被刑滿釋放。
而我呢?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這也就表示我並不是死刑犯、也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犯人。
犯人在蹲監獄期間是要進行勞改的,所以你也可以稱呼我為「勞改犯」。至於關押我的地方,那肯定就是「監獄」無疑了。
我也是蹲監獄快一個星期的人了。乍一聽我的這句話,你或許會感覺,我這是在因為自己蹲了監獄而洋洋得意。
其實不然!我這麼說只是在讓自己變得樂觀,因為……監獄的生活,真得很難!
在這裡,我想奉勸各位一句話:「監獄生活苦,好好在外生活,千萬別進來,否則你想哭。」
接下來,還是讓我簡單介紹一下,自己目前的作息時間吧!
我所處的這個監獄裡有五天必須勞動,一天需要接受教育,還有一天是休息。這是我、也是我們這些勞改犯,一周之中的大致作息安排。
至於勞動的時間,其實和外面上班的人都差不多。基本上勞動都是在八個小時左右,如果有犯人願意加班,並且表現得很積極,還有機會獲得減刑。
我自然不會加班,因為我不想、也不能獲得減刑——我的計劃就是讓自己入獄半年,不必減刑、也不用加刑。
半年的坐牢時間,是我這個計劃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只有這樣,我才可以更好的了解到壞人的心理,同時這不長不短的坐牢時間,也會讓他人更為確信。
你知道我勞動時候的工作內容是什麼嗎?呵呵~說出來可能你都不信,因為我也不信!
我們這批勞改犯每周五天的勞動內容,竟然是做內衣服裝的,而且還是女人的內衣……
我靠!真是要了我的老命……這讓身為直男癌患者的我,怎麼能接受得了?這不就好比讓單身狗,去吃小奶貓的貓奶粉嗎?
意想不到,實在是意料之外。
實不相瞞,在進監獄之前,我曾做好了一切心理準備,哪怕剁掉一根手指我都不在乎。
可是……誰知道我能遇到這種……唉,怎麼說呢?一個字——難;兩個字——很煩;三個字——尷尬癌!
如果我要是知道自己進了監獄,還能遇到這種做女性內衣的操作,我百分之兩百肯定會調整一下自己的計劃,起碼要讓自己避免遇見這種勞動內容的尷尬。
可進了監獄,我就是個囚犯,況且這些事情本就是不可控制的,現在更不可能順了我的心意。
所以,過後我也想開了——既然自己都住進監獄了,那這些事情又算得了什麼呢?自然是逼著自己往前沖嘍!
現實往往就是這樣,有的時候總是出乎意料,當你越不想怎樣,可能就會越讓自己靠近那樣。
好在幾天下來,我也已經習慣了——心靜自然涼,心無雜念自然萬事平常。
我睡覺的寢室,額……不對,在監獄裡寢室不叫寢室,應該叫「號房」!
我晚上睡覺的號房除了人數之外,其他的基本都跟我們上高中住校的學生宿舍差不多,只不過我們這裡都是成年人罷了。
我們的號房裡加上我一共有十二個人,我們的相同點都是犯人、都有著板寸髮型,我們的不同點則是他們是真的犯人,而我是不是犯人的犯人。
我與其他十一個人並沒有太多的接觸,哪怕已經熟悉了幾天,但是我仍舊不願意與他們走得太近。
或許是我的內心深處還排斥著每一個犯人,而自己的想法還停留在刑警的真實身份里,並沒有融入到現在偽裝的犯人身份上。
反正我這幾天都是想著和他們保持距離,但這並不代表他們不會向我主動靠近。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打從我成了「犯人」,住進監獄的那一天起,我便被所有人都注意著。
可能是因為我入獄之前的刑警身份吧!導致我現在成了監獄罪犯的一員後,便被所有人排擠、討厭。
當然,這一切還要因為某一位不知名的獄警——我入獄當晚,他帶我進號房的時候,曾大聲地通知所有人:
「這位新犯人,之前是刑警哈!如今執法犯法、暴力執法,現在和你們都是一個下場。你們要引以為戒,要明白法理無情,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其實這名獄警的意思,應該是想著藉助我之前的刑警身份,與現在罪犯的狀態落差進行反差對比,來教育其他犯人不要無視法律。因為刑警犯了罪都要坐牢,何況是犯了罪的普通人呢?
但是他的話語卻讓其他人對我心生怨氣,因為……我之前的身份是刑警,而犯罪分子最討厭的也是刑警!
所以在這將近一個星期的時間裡,哪怕我獨來獨往、衾影獨對,跟任何人都不去接觸。可依舊會被人找事兒、挑刺兒……
這不~今天晚上又開始了,又開始對我冷嘲熱諷了起來。
我一直退讓三分,對他們的挑釁不理不睬;我一直忍讓,對他們的推搡不爭不鬥。
可事實證明,我的退讓只會讓這些人變本加厲。他們以為我是個任人宰割的羔羊,所以對我也愈加放肆,甚至要開始拳打腳踢……
之前戚皓楓就告訴過我:「有的時候,握起拳頭不是為了爭鬥,而是為了保護自己不受欺負。」
於是……今晚的我,準備一挑十一!
是的,你沒聽錯,我要打十一個!哪怕好虎架不住一群狼,我也依舊不想做一隻待宰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