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全體獲刑!

2024-05-22 09:02:51 作者: 北域狂生

  「被告人,請做最後陳述。」

  聽到法官的話,常俊毅茫然的眨了眨眼,又狠狠咽了下口水,這才艱難開口:「我,我錯了……」

  「我真的,知道錯了……我從來沒有想害死人,就想賺點零花錢……」

  「嗚嗚嗚……」

  請記住𝔟𝔞𝔫𝔵𝔦𝔞𝔟𝔞.𝔠𝔬𝔪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求求你們了,我不想坐牢,我還年輕,我才十九歲啊,我不想坐牢……」

  常俊毅哭得上氣不接下氣,都有點語無倫次了。

  即便他不懂法也看得出來,這場庭審對自己極為不利。

  極有可能面臨長達十五年的牢獄生涯!

  這把他嚇得當場情緒崩潰。

  但沒有人同情。

  有人冷眼旁觀,有人面無表情,有人暗道一聲活該!

  這會兒在那兒痛哭流涕悔不當初,早特麼幹啥去了?

  哭,有用嗎?

  懺悔,有用嗎?

  人死不能復生!

  一條生命逝去了,殺人兇手總得付出點代價。

  候審大廳。

  一種名為「絕望」的氣氛在持續蔓延、發酵。

  常俊毅庭審失利,對於所有被告來說都是一個非常不好的消息。

  公訴人力證因果關係存在,並且這個因果關係並不是直接指向「常俊毅」這個人,而是指向「網課B破」這個行為!

  陳亞萍的死與網課B破行為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而所有被告又全部直接或間接參與了網課B破。

  也就是說,所有被告都與陳亞萍的死有關,他們都得承擔法律責任。

  只不過具體承擔多少,要根據各人情況不同進行具體分析。

  大勢已去。

  這場官司的大致走向基本已經確定了。

  剩下這些人想翻盤,幾乎是不可能的!

  審判庭內。

  常俊毅還沒有陳述完,便趴在被告席的桌子上嚎啕大哭,身體一直在顫抖。

  法官面無表情,目光冰冷,直接敲響法槌:「針對本案被告人常俊毅的法庭調查到此結束。」

  「法警將其暫且押下,待所有被告法庭調查結束之後,集中宣判。」

  「現在,傳下一個被告上庭!」

  立刻便有兩個法警上前,把常俊毅帶了下去。

  他已經雙腿發軟,走不動道了。

  幾乎是被架著帶離審判庭的。

  緊接著,第二個被告在法警的押解下走上被告席位。

  是個年輕女子,模樣也不錯,但此刻卻臉色慘白,面無血色,整個人都顯得非常絕望和頹廢。

  她叫吳夢雪,今年二十一歲,ID「天降小仙女」。

  在這七十六名被告中,吳夢雪絕對算得上是比較特殊的一個,因為她是參與網課B破次數最多的被告。

  多達十八次!

  除了她之外,排名第二的一個也才十三次。

  這傢伙也算是一騎絕塵了。

  至於具體的行為,就是放歌。

  每次加入網課就開始播放歌曲,一曲播放完畢就退出去領取賞金。

  吳夢雪被指控的罪名只有一個——尋釁滋事罪。

  因造成他人死亡的嚴重後果,且參與次數多,公訴人的量刑建議是有期徒刑七年。

  「請被告陳述。」

  法官莊嚴肅穆的聲音響起。

  吳夢雪緩緩抬起頭,眼睛紅紅的,看上去楚楚可憐。

  用當下很流行的話來形容,就是很有「破碎感」。

  她深吸一口氣,鎖骨清晰可見,開口道:「法官大人,我認為我沒罪!」

  「我只是在網課里播放音樂,調解課堂氣氛而已,這怎麼就是尋釁滋事了呢?」

  「音樂是人類靈魂的語言,是最能表達人類情感的藝術,也是最具有普遍性和感染力的方式。」

  「在沉悶的課堂中播放音樂,這不是能讓大家上課更加輕鬆愉快嗎?」

  吳夢雪站在被告席位上,急切的喊道:

  「那位老師不幸去世,我很難過,也很遺憾,可這真的跟我沒有關係啊。」

  「如果只是因為我播放音樂,就得為老師的死承擔責任,那以後誰還敢在公共場合播放音樂?」

  旁邊的律師在吳夢雪開口說第一句話的時候,就已經開始擺爛了。

  在第一場庭審失利的情況下,後續每個被告的處境本來就非常艱難。

  結果吳夢雪一上場就來了這麼一出,直接讓原本就不樂觀的局勢,更加雪上加霜。

  如果說此前是九死一生,那麼現在就是十死無生了。

  律師表示,當事人不聽話那他也沒啥好辦法。

  旁聽席上,姜白抱著胳膊坐看好戲。

  這種被告死鴨子嘴硬的戲碼,他已經不記得自己看過多少次了,但還是百看不厭。

  這樣的被告,請多來億點點。

  不僅姜白愛看,眾多樂子人觀眾也非常喜歡這種戲份。

  「鑑於被告不承認自己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接下來進入舉證質證和法庭調查階段。」

  「公訴人,你有證據要出示嗎?」

  法官的聲音傳來。

  公訴人當即點頭:「有的。」

  接著,一個U盤被提交法庭。

  書記員把U盤插入電腦,開始播放裡面的視頻文件。

  這些視頻是吳夢雪參與的十八次網課B破錄屏,聲音非常嘈雜,場面非常混亂。

  公訴人舉起一份證明文件說道:「這是鑑定機構出具的權威鑑定報告,可以證明在視頻證據中播放的歌曲,就是出自被告人吳夢雪的帳號!」

  「那又怎麼樣?我都承認自己播放音樂了啊,但這根本就不是尋釁滋事!」

  「什麼時候播放音樂都能被扣上尋釁滋事的帽子了?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我們國家會變成什麼樣子!」

  「你看人家國外就非常開放,也非常開明,根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吳夢雪在那邊大聲喊著。

  公訴人眉頭微皺,看了她一眼。

  好好一個姑娘,盤靚條順模樣也不錯,怎麼就是腦子不好使呢?

  也不看看這是什麼場合,真是啥話都敢說。

  「播放音樂是否屬於尋釁滋事,不能一概而論,要看具體情況。」

  公訴人收回目光,淡淡開口道:

  「在本案中,被告人播放音樂的場合明顯不合適,那是網課,是課堂,老師在講課,學生在聽課,你覺得自己播放音樂沒問題?」

  「再有,被告人播放的歌曲也比較特殊,《忐忑》、《死了都要愛》、《老司機帶帶我》等,基本都是一些神曲或者高音歌曲。」

  「在課堂上播放一些舒緩的音樂,確實可以調解課堂氣氛,但你在課堂里播放《忐忑》……你覺得這合適嗎?」

  面對公訴人的質問,吳夢雪啞口無言。

  表面看上去,她只是在網課里播放歌曲,似乎沒什麼大不了的。

  但也得看她播放的是什麼歌曲!

  試想一下,本來你好好的上課呢,突然廣播裡開始「啊啊啊啊噢噢噢噢」,你是什麼感受?

  在這樣的環境之下,老師如何正常講課?學生又如何正常聽課?

  如果這還不算尋釁滋事,那什麼才算?

  「不是,那音樂就沒有高低之分啊……」

  吳夢雪硬著頭皮說道。

  公訴人冷笑道:「你可以說音樂沒有高下之分,但總得注意場合吧?你覺猜猜如果你在別人葬禮上播放《好日子》會不會挨揍?」

  話糙理不糙。

  吳夢雪張了張嘴,卻不知道該說什麼。

  本來她就不占理,更何況面對的還是一個經驗豐富,且受到高人指點的公訴人,怎麼可能占到一丁點兒的優勢?

  「你,不是,你憑什麼……」

  吳夢雪支吾了半天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氣急敗壞的瞪了律師一眼:「趙律師你倒是說話啊!我把你請來不是讓你當吉祥物的!」

  趙律師清了清喉嚨,開口道:「我方當事人認罪!」

  「你說什麼呢?我沒罪憑什麼要認罪!!!」

  吳夢雪氣得臉都歪了。

  趙律師沒有理會,依舊按照自己提前制定的辯護策略繼續說道:「但我方當事人滿足多條法定酌定的量刑情節,首先……」

  接下來,趙律師從主觀惡意性不強、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作用不明顯等方面為吳夢雪爭取減刑。

  如果再加上主動認罪認罰,積極道歉賠償,多少還是能爭取到一些減刑的。

  但誰讓吳夢雪上演了一波神級操作呢。

  幾乎是把減刑之路給堵得嚴嚴實實。

  這種拒不認罪的情況,想減刑簡直難於登天。

  這一點趙律師自然知道,但他畢竟代理這個案子,總不能真的啥也不干,萬一這娘們兒回頭跟律協舉報啥的,多少是個麻煩事兒。

  不管能不能成功減刑,至少得做做樣子吧。

  果不其然,趙律師的話剛說完就被公訴人駁倒了。

  別的先不說,就沖吳夢雪這死不認罪的態度,還想減刑?

  她怕不是在想屁吃!

  這場庭審沒什麼好說的,剛過半小時便結束。

  法官讓吳夢雪做最後陳述。

  她或許也知道自己的情況不容樂觀,便在被告席位上撒潑打滾,大吼大叫,就差辱罵法官了。

  但是很快便被法警鎮壓,帶了下去。

  姜白還挺失望的。

  庭審繼續進行。

  由於第一場庭審已經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所以接下來的庭審速度加快了許多。

  至少不用在因果關係上浪費時間。

  而且對於一些情況相似的被告,都是集中出庭的。

  比如只進行過一兩次網課B破,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作用很小的一批被告,就是同時出庭,依次陳述。

  然後法官詢問有沒有別的想說的。

  沒有是吧?

  刑,可以下去了。

  如此一來,倒也大大節省了時間。

  但即便這樣,一天時間還是不太夠用。

  直到第二天下午四點多,才完成七十一個被告的庭審。

  還剩下最後五個人,包括郝強、蔡旭在內,都是未成年人。

  再加上案子比較特殊,法院沒有進行公開審理,把他們和其他被告單獨開,都安排在第三天進行。

  沒有旁聽,不能錄音錄像。

  庭審結束後,便當庭宣判。

  郝強獲刑十年!

  聽到這個結果,他當場雙腿發軟癱倒在被告席位上。

  他才十六歲,本應該在校園裡無憂無慮。

  但現在,命運的軌跡發生變化。

  要進去了。

  而且時間長達十年!

  「哇啊……」

  郝強嚎啕大哭,停都停不下來。

  蔡旭獲刑四年零六個月,跟起訴狀里的訴訟請求相比,減刑了半年,聊勝於無。

  他跟郝強同歲,聽到這個結果也當場崩潰了。

  另外三人全都收穫緩刑,與郝強和蔡旭一對比簡直一個天上一個地下,瞬間喜極而泣,心裡也湧上了濃濃的後怕。

  原來未成年,也是可以進去的。

  如果能重來,他們絕對絕對不敢做這些事情了。

  第四天繼續開庭,集中宣判。

  「咚——」

  法官雙手捧著判決書開始宣讀:

  「雲城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經過三日審理,對於這次網課B破致死一案,已審理完畢。」

  「現作出如下判決:」

  被告席上幾人頓時身軀一顫,緊張不已的等待自己的判決。

  更多的被告則集中在候審大廳,眼巴巴的看著前方屏幕。

  法官繼續宣判:

  「被告人常俊毅,分別於X月X日,X月X日,X月X日……先後八次進入被告人的網課中,對被害人進行辱罵,並播放銀穢影音……嚴重影響網絡秩序,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響,且導致被害人突發心梗去世……情節嚴重,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三百六十四條之規定,被告人常俊毅尋釁滋事罪、侮辱罪、傳播銀穢物品罪成立,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被告人吳夢雪,ID『天降小仙女』,分別於X月X日,X月X日,X月X日……先後十八次進入被告人的網課中,播放歌曲……嚴重影響網絡秩序,干擾網課正常進程……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被告人吳夢雪尋釁滋事罪成立,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

  「被告人何正義,以盈利為目的,非法組織人員進行網課B破,導致被害人突發心梗去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二十九條之規定,何正義存在教唆犯罪之事實,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且教唆未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重處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

  「被告人李陽……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執行。」

  「……」

  「以上判決,自審判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執行!」

  「如被告人對本判決不服,可在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咚!」

  判決出爐,審判庭內頓時一片哀嚎。

  此刻在庭上被告席位的,基本都是量刑比較重的被告,比如常俊毅、何正義等人。

  他們中刑期最少的一個都有五年有期徒刑。

  聽到結果後自然是一時之間難以接受。

  有人嚎啕大哭,有人癱坐在地,也有人失了智大聲嚷嚷著不服要上訴什麼的。

  候審大廳內倒是另外一種景象。

  「太好了,我是緩刑,不用坐牢哈哈哈!」

  「有了這次的教訓,以後我再也不敢在網上亂來了,唉,說啥都是虛的,只有自由才最寶貴啊。」

  「就因為加入網課唱了首歌,我得了個判一緩二,唉……」

  「兄弟你別長吁短嘆的了,我判三緩五我說啥了。」

  「……」

  不少被告都有種劫後餘生的感覺,神情十分激動。

  跟共同犯罪中其他被告那動輒七八年,十幾年的刑期比起來,他們能獲得緩刑,簡直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只有親自體驗過失去自由的滋味,才會知道自由有多麼寶貴。

  同時也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無比自責和悔恨,當然,也有濃濃的恐懼。

  幸虧他們沒有像常俊毅那麼過分,也沒有像吳夢雪那麼頻繁,否則等待他們的,絕對是可獄又可囚的霉嚎生活。

  法院門口。

  「羅老師,這次真是多虧你提點了我幾句,否則這個案子真沒這麼容易。」

  擔任本案公訴人的檢察官握著羅大狀的手,滿臉感激。

  後者笑呵呵的說道:「小宋啊,不用這麼客氣,以後繼續在你的崗位上發光發熱,也不枉學習法律這麼多年。」

  「是,羅老師放心。」

  檢察官鄭重點頭。

  又聊了幾句之後告辭離去。

  方健父子倆對姜白和羅大狀自然是感恩戴德。

  如果沒有他們幫忙,陳亞萍的案子想要有這個結果,何其艱難!

  非要請姜白二人吃飯。

  他們盛情難卻,也就沒有拒絕。

  在飯桌上,姜白提出想把這個案子做一期視頻,想問問方健父子倆的意見。

  他們自無不可。

  陳亞萍的事情是個悲劇,如果能通過這件事情改善一下網絡環境,杜絕此類悲劇的發生,想必她在天有靈,也會很欣慰。

  吃過飯後,姜白和羅大狀沒有在雲城逗留,當天下午便乘飛機返回龍城。

  後者回到律所,貌似有新的案子要去處理。

  而姜白則回家錄製視頻。

  「哈嘍各位親愛的觀眾老爺們大家好,我是你們的老朋友姜白。」

  「最近發生了一件讓人非常氣憤的事情,想必不少人都聽說過,有一位人民教師遭到網課B破,突發心梗去世了……」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