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全體獲刑!
2024-05-22 09:02:51
作者: 北域狂生
「被告人,請做最後陳述。」
聽到法官的話,常俊毅茫然的眨了眨眼,又狠狠咽了下口水,這才艱難開口:「我,我錯了……」
「我真的,知道錯了……我從來沒有想害死人,就想賺點零花錢……」
「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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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求你們了,我不想坐牢,我還年輕,我才十九歲啊,我不想坐牢……」
常俊毅哭得上氣不接下氣,都有點語無倫次了。
即便他不懂法也看得出來,這場庭審對自己極為不利。
極有可能面臨長達十五年的牢獄生涯!
這把他嚇得當場情緒崩潰。
但沒有人同情。
有人冷眼旁觀,有人面無表情,有人暗道一聲活該!
這會兒在那兒痛哭流涕悔不當初,早特麼幹啥去了?
哭,有用嗎?
懺悔,有用嗎?
人死不能復生!
一條生命逝去了,殺人兇手總得付出點代價。
候審大廳。
一種名為「絕望」的氣氛在持續蔓延、發酵。
常俊毅庭審失利,對於所有被告來說都是一個非常不好的消息。
公訴人力證因果關係存在,並且這個因果關係並不是直接指向「常俊毅」這個人,而是指向「網課B破」這個行為!
陳亞萍的死與網課B破行為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而所有被告又全部直接或間接參與了網課B破。
也就是說,所有被告都與陳亞萍的死有關,他們都得承擔法律責任。
只不過具體承擔多少,要根據各人情況不同進行具體分析。
大勢已去。
這場官司的大致走向基本已經確定了。
剩下這些人想翻盤,幾乎是不可能的!
審判庭內。
常俊毅還沒有陳述完,便趴在被告席的桌子上嚎啕大哭,身體一直在顫抖。
法官面無表情,目光冰冷,直接敲響法槌:「針對本案被告人常俊毅的法庭調查到此結束。」
「法警將其暫且押下,待所有被告法庭調查結束之後,集中宣判。」
「現在,傳下一個被告上庭!」
立刻便有兩個法警上前,把常俊毅帶了下去。
他已經雙腿發軟,走不動道了。
幾乎是被架著帶離審判庭的。
緊接著,第二個被告在法警的押解下走上被告席位。
是個年輕女子,模樣也不錯,但此刻卻臉色慘白,面無血色,整個人都顯得非常絕望和頹廢。
她叫吳夢雪,今年二十一歲,ID「天降小仙女」。
在這七十六名被告中,吳夢雪絕對算得上是比較特殊的一個,因為她是參與網課B破次數最多的被告。
多達十八次!
除了她之外,排名第二的一個也才十三次。
這傢伙也算是一騎絕塵了。
至於具體的行為,就是放歌。
每次加入網課就開始播放歌曲,一曲播放完畢就退出去領取賞金。
吳夢雪被指控的罪名只有一個——尋釁滋事罪。
因造成他人死亡的嚴重後果,且參與次數多,公訴人的量刑建議是有期徒刑七年。
「請被告陳述。」
法官莊嚴肅穆的聲音響起。
吳夢雪緩緩抬起頭,眼睛紅紅的,看上去楚楚可憐。
用當下很流行的話來形容,就是很有「破碎感」。
她深吸一口氣,鎖骨清晰可見,開口道:「法官大人,我認為我沒罪!」
「我只是在網課里播放音樂,調解課堂氣氛而已,這怎麼就是尋釁滋事了呢?」
「音樂是人類靈魂的語言,是最能表達人類情感的藝術,也是最具有普遍性和感染力的方式。」
「在沉悶的課堂中播放音樂,這不是能讓大家上課更加輕鬆愉快嗎?」
吳夢雪站在被告席位上,急切的喊道:
「那位老師不幸去世,我很難過,也很遺憾,可這真的跟我沒有關係啊。」
「如果只是因為我播放音樂,就得為老師的死承擔責任,那以後誰還敢在公共場合播放音樂?」
旁邊的律師在吳夢雪開口說第一句話的時候,就已經開始擺爛了。
在第一場庭審失利的情況下,後續每個被告的處境本來就非常艱難。
結果吳夢雪一上場就來了這麼一出,直接讓原本就不樂觀的局勢,更加雪上加霜。
如果說此前是九死一生,那麼現在就是十死無生了。
律師表示,當事人不聽話那他也沒啥好辦法。
旁聽席上,姜白抱著胳膊坐看好戲。
這種被告死鴨子嘴硬的戲碼,他已經不記得自己看過多少次了,但還是百看不厭。
這樣的被告,請多來億點點。
不僅姜白愛看,眾多樂子人觀眾也非常喜歡這種戲份。
「鑑於被告不承認自己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接下來進入舉證質證和法庭調查階段。」
「公訴人,你有證據要出示嗎?」
法官的聲音傳來。
公訴人當即點頭:「有的。」
接著,一個U盤被提交法庭。
書記員把U盤插入電腦,開始播放裡面的視頻文件。
這些視頻是吳夢雪參與的十八次網課B破錄屏,聲音非常嘈雜,場面非常混亂。
公訴人舉起一份證明文件說道:「這是鑑定機構出具的權威鑑定報告,可以證明在視頻證據中播放的歌曲,就是出自被告人吳夢雪的帳號!」
「那又怎麼樣?我都承認自己播放音樂了啊,但這根本就不是尋釁滋事!」
「什麼時候播放音樂都能被扣上尋釁滋事的帽子了?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我們國家會變成什麼樣子!」
「你看人家國外就非常開放,也非常開明,根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吳夢雪在那邊大聲喊著。
公訴人眉頭微皺,看了她一眼。
好好一個姑娘,盤靚條順模樣也不錯,怎麼就是腦子不好使呢?
也不看看這是什麼場合,真是啥話都敢說。
「播放音樂是否屬於尋釁滋事,不能一概而論,要看具體情況。」
公訴人收回目光,淡淡開口道:
「在本案中,被告人播放音樂的場合明顯不合適,那是網課,是課堂,老師在講課,學生在聽課,你覺得自己播放音樂沒問題?」
「再有,被告人播放的歌曲也比較特殊,《忐忑》、《死了都要愛》、《老司機帶帶我》等,基本都是一些神曲或者高音歌曲。」
「在課堂上播放一些舒緩的音樂,確實可以調解課堂氣氛,但你在課堂里播放《忐忑》……你覺得這合適嗎?」
面對公訴人的質問,吳夢雪啞口無言。
表面看上去,她只是在網課里播放歌曲,似乎沒什麼大不了的。
但也得看她播放的是什麼歌曲!
試想一下,本來你好好的上課呢,突然廣播裡開始「啊啊啊啊噢噢噢噢」,你是什麼感受?
在這樣的環境之下,老師如何正常講課?學生又如何正常聽課?
如果這還不算尋釁滋事,那什麼才算?
「不是,那音樂就沒有高低之分啊……」
吳夢雪硬著頭皮說道。
公訴人冷笑道:「你可以說音樂沒有高下之分,但總得注意場合吧?你覺猜猜如果你在別人葬禮上播放《好日子》會不會挨揍?」
話糙理不糙。
吳夢雪張了張嘴,卻不知道該說什麼。
本來她就不占理,更何況面對的還是一個經驗豐富,且受到高人指點的公訴人,怎麼可能占到一丁點兒的優勢?
「你,不是,你憑什麼……」
吳夢雪支吾了半天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氣急敗壞的瞪了律師一眼:「趙律師你倒是說話啊!我把你請來不是讓你當吉祥物的!」
趙律師清了清喉嚨,開口道:「我方當事人認罪!」
「你說什麼呢?我沒罪憑什麼要認罪!!!」
吳夢雪氣得臉都歪了。
趙律師沒有理會,依舊按照自己提前制定的辯護策略繼續說道:「但我方當事人滿足多條法定酌定的量刑情節,首先……」
接下來,趙律師從主觀惡意性不強、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作用不明顯等方面為吳夢雪爭取減刑。
如果再加上主動認罪認罰,積極道歉賠償,多少還是能爭取到一些減刑的。
但誰讓吳夢雪上演了一波神級操作呢。
幾乎是把減刑之路給堵得嚴嚴實實。
這種拒不認罪的情況,想減刑簡直難於登天。
這一點趙律師自然知道,但他畢竟代理這個案子,總不能真的啥也不干,萬一這娘們兒回頭跟律協舉報啥的,多少是個麻煩事兒。
不管能不能成功減刑,至少得做做樣子吧。
果不其然,趙律師的話剛說完就被公訴人駁倒了。
別的先不說,就沖吳夢雪這死不認罪的態度,還想減刑?
她怕不是在想屁吃!
這場庭審沒什麼好說的,剛過半小時便結束。
法官讓吳夢雪做最後陳述。
她或許也知道自己的情況不容樂觀,便在被告席位上撒潑打滾,大吼大叫,就差辱罵法官了。
但是很快便被法警鎮壓,帶了下去。
姜白還挺失望的。
庭審繼續進行。
由於第一場庭審已經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所以接下來的庭審速度加快了許多。
至少不用在因果關係上浪費時間。
而且對於一些情況相似的被告,都是集中出庭的。
比如只進行過一兩次網課B破,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作用很小的一批被告,就是同時出庭,依次陳述。
然後法官詢問有沒有別的想說的。
沒有是吧?
刑,可以下去了。
如此一來,倒也大大節省了時間。
但即便這樣,一天時間還是不太夠用。
直到第二天下午四點多,才完成七十一個被告的庭審。
還剩下最後五個人,包括郝強、蔡旭在內,都是未成年人。
再加上案子比較特殊,法院沒有進行公開審理,把他們和其他被告單獨開,都安排在第三天進行。
沒有旁聽,不能錄音錄像。
庭審結束後,便當庭宣判。
郝強獲刑十年!
聽到這個結果,他當場雙腿發軟癱倒在被告席位上。
他才十六歲,本應該在校園裡無憂無慮。
但現在,命運的軌跡發生變化。
要進去了。
而且時間長達十年!
「哇啊……」
郝強嚎啕大哭,停都停不下來。
蔡旭獲刑四年零六個月,跟起訴狀里的訴訟請求相比,減刑了半年,聊勝於無。
他跟郝強同歲,聽到這個結果也當場崩潰了。
另外三人全都收穫緩刑,與郝強和蔡旭一對比簡直一個天上一個地下,瞬間喜極而泣,心裡也湧上了濃濃的後怕。
原來未成年,也是可以進去的。
如果能重來,他們絕對絕對不敢做這些事情了。
第四天繼續開庭,集中宣判。
「咚——」
法官雙手捧著判決書開始宣讀:
「雲城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經過三日審理,對於這次網課B破致死一案,已審理完畢。」
「現作出如下判決:」
被告席上幾人頓時身軀一顫,緊張不已的等待自己的判決。
更多的被告則集中在候審大廳,眼巴巴的看著前方屏幕。
法官繼續宣判:
「被告人常俊毅,分別於X月X日,X月X日,X月X日……先後八次進入被告人的網課中,對被害人進行辱罵,並播放銀穢影音……嚴重影響網絡秩序,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響,且導致被害人突發心梗去世……情節嚴重,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三百六十四條之規定,被告人常俊毅尋釁滋事罪、侮辱罪、傳播銀穢物品罪成立,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被告人吳夢雪,ID『天降小仙女』,分別於X月X日,X月X日,X月X日……先後十八次進入被告人的網課中,播放歌曲……嚴重影響網絡秩序,干擾網課正常進程……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被告人吳夢雪尋釁滋事罪成立,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
「被告人何正義,以盈利為目的,非法組織人員進行網課B破,導致被害人突發心梗去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二十九條之規定,何正義存在教唆犯罪之事實,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且教唆未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重處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
「被告人李陽……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執行。」
「……」
「以上判決,自審判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執行!」
「如被告人對本判決不服,可在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咚!」
判決出爐,審判庭內頓時一片哀嚎。
此刻在庭上被告席位的,基本都是量刑比較重的被告,比如常俊毅、何正義等人。
他們中刑期最少的一個都有五年有期徒刑。
聽到結果後自然是一時之間難以接受。
有人嚎啕大哭,有人癱坐在地,也有人失了智大聲嚷嚷著不服要上訴什麼的。
候審大廳內倒是另外一種景象。
「太好了,我是緩刑,不用坐牢哈哈哈!」
「有了這次的教訓,以後我再也不敢在網上亂來了,唉,說啥都是虛的,只有自由才最寶貴啊。」
「就因為加入網課唱了首歌,我得了個判一緩二,唉……」
「兄弟你別長吁短嘆的了,我判三緩五我說啥了。」
「……」
不少被告都有種劫後餘生的感覺,神情十分激動。
跟共同犯罪中其他被告那動輒七八年,十幾年的刑期比起來,他們能獲得緩刑,簡直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只有親自體驗過失去自由的滋味,才會知道自由有多麼寶貴。
同時也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無比自責和悔恨,當然,也有濃濃的恐懼。
幸虧他們沒有像常俊毅那麼過分,也沒有像吳夢雪那麼頻繁,否則等待他們的,絕對是可獄又可囚的霉嚎生活。
法院門口。
「羅老師,這次真是多虧你提點了我幾句,否則這個案子真沒這麼容易。」
擔任本案公訴人的檢察官握著羅大狀的手,滿臉感激。
後者笑呵呵的說道:「小宋啊,不用這麼客氣,以後繼續在你的崗位上發光發熱,也不枉學習法律這麼多年。」
「是,羅老師放心。」
檢察官鄭重點頭。
又聊了幾句之後告辭離去。
方健父子倆對姜白和羅大狀自然是感恩戴德。
如果沒有他們幫忙,陳亞萍的案子想要有這個結果,何其艱難!
非要請姜白二人吃飯。
他們盛情難卻,也就沒有拒絕。
在飯桌上,姜白提出想把這個案子做一期視頻,想問問方健父子倆的意見。
他們自無不可。
陳亞萍的事情是個悲劇,如果能通過這件事情改善一下網絡環境,杜絕此類悲劇的發生,想必她在天有靈,也會很欣慰。
吃過飯後,姜白和羅大狀沒有在雲城逗留,當天下午便乘飛機返回龍城。
後者回到律所,貌似有新的案子要去處理。
而姜白則回家錄製視頻。
「哈嘍各位親愛的觀眾老爺們大家好,我是你們的老朋友姜白。」
「最近發生了一件讓人非常氣憤的事情,想必不少人都聽說過,有一位人民教師遭到網課B破,突發心梗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