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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5章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2024-05-22 09:02:27 作者: 北域狂生

  詢問室內。

  從付安琪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後,高超這個辦案經驗豐富的老警察,都瞪大了雙眼,感覺壓不住飆升的血壓了。

  還真是活久見,沒想到世上竟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付小姐你放心,那對夫妻已經因為涉嫌妨害公務罪被我們刑事拘留,你的房子,很快就能要回去了。」高超安慰了一句。

  付安琪眨了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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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這好事兒?

  本來姜白讓她去申請強制執行,只是要給高東林夫婦安一個拒執罪的罪名,沒想到居然還有意外之喜。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個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襲警罪」。

  嚴格來說,刑法中並沒有「襲警罪」這個罪名,所謂襲警罪,其實是妨害公務罪的一種情形。

  襲警罪的客體,是人民警察的人身權益,而法警是「司法警察」的簡稱,自然屬於人民警察。

  也就是說,暴力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法警,成立襲警罪。

  不過兩名法警情況還算樂觀,頂多算個輕微傷吧。

  但那位執行員可就慘了,不用鑑定也能知道,肯定算得上輕傷了。

  執行員雖然不是警察,但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高東林夫婦放狗咬傷他,這妥妥的妨害公務罪。

  其實這事兒還涉嫌故意傷害罪。

  屬於同一行為觸犯多條罪名,擇一重罪,不適用數罪併罰。

  又因為致人輕傷的故意傷害罪,其法定刑與妨害公務罪相同,因此一般情況下會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這樣更能體現國家維護公共秩序的立法目的。

  總而言之呢,截至目前為止,這對老賴夫妻,已經收穫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了。

  其實事情到了這個地步,絕對算得上守得雲開見月明。

  但付安琪卻有些猶豫了。

  她的初衷很簡單,就是把房子要回來,而現在,那對老賴夫妻涉嫌刑事罪名,房子物歸原主那是板上釘釘的事兒。

  不需要再折騰下去。

  可是這半年來,因為房子的事兒,自己吃苦遭罪受委屈,甚至一度吃不下飯睡不著覺,難道能就這麼算了?

  付安琪不甘心。

  而且誰能保證高東林夫婦出來之後不會繼續來鬧事?

  想到這裡,付安琪深吸一口氣,看向高超說道:「高警官,謝謝你告知,不過我今天過來是為了另外三個罪名來報警。」

  「首先是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仍拒絕退出,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寧的行為。」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高東林和林佳在未經我允許的情況下進入我的房子,並且我要求他們離開也遭到拒絕,他們這種行為嚴重影響了我的正常生活,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這個應該可以立案吧?」

  一邊說著,還一邊拿出了相應證據:房產證、法拍房的相關手續、數次交涉的視頻和錄音等。

  高超一邊查看,一邊饒有興趣的點點頭。

  這個報案人還真有意思,不但自己準備了充分的證據,而且對於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是信手拈來。

  如果每個報案人都能像她這樣自備證據,清晰準確的描述案情,那警方處理案子的效率,不知道要提升多少倍。

  「第二個,是拒執罪,全稱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付安琪回憶著姜白吩咐她的內容,繼續說道:「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我因為房產糾紛將高東林夫婦告上法庭,最終法院裁定他二人將房子還給我,可他們拒不歸還,態度非常強硬。」

  「我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結果你也看到了……」

  「哦,對了,這個是判決書。」

  說著,付安琪把判決書拿了出來。

  「嗯。」

  高超接過看了眼,點頭道:「這個情況我有所了解,你繼續說。」

  付安琪說道:「還有一個就是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占罪是指,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行為。」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一萬元以上是數額較大,十萬元以上就是數額巨大。」

  「我的房子市場估值在兩百萬左右,被侵占時間更是長達半年之久!」

  付安琪眼睛微微泛紅,內心充滿了委屈和憤怒。

  除了自己,再沒人知道她這半年來是怎麼度過的。

  高超嘆了口氣,沉聲開口:「付小姐你放心,這個案子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我們一定會秉公辦理,還你公道!」

  「不過有個情況要跟你說下,你剛才所說的前兩個罪名,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拒執罪我們這邊都會立案偵查。」

  「但侵占罪是親告罪,需要你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付安琪點頭道:「這個我知道的,我已經聯繫好了律師,等下就會去法院起訴。」

  「那就好,你放心吧,你的房子,沒人能搶走!」高超擲地有聲的說道。

  「謝謝高警官。」

  付安琪連忙道謝。

  隨後,高超喊了一個警員過來,幫她把報案的流程手續走完。

  幾分鐘後。

  付安琪拿著報案回執,跟姜白和允姐會合。

  三人直奔法院。

  公訴案件,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自訴案件,由被害人提起自訴。

  而這次的案子屬於自訴與公訴交叉案件,這就出現了衝突。

  根據《最高院關於執行〈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九十四條的規定,被告人實施的兩個以上的犯罪行為,分別屬於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審理公訴案件時,對自訴案件一併審理。

  同時還有一些更加詳細的說明解釋:

  第一、對程序交叉的案件應堅持公訴程序優先原則,自訴案件的處理節奏應依附於公訴案件的處理節奏。

  這是因為在多數情況下,公訴案件相對於自訴案件來說,取證難度要高得多,辦案周期也長得多,兩種案件的程序交叉及合併審理時,自訴案件可以作適當的等待。

  第二,對於此種程序交叉案件,在保障公訴優先的前提下,要充分保障自訴人對自訴案件的撤訴權、和解權及被告人對自訴案件的反訴權。

  不能因為程序合併而剝奪了被告人的程序利益。

  第三,經合併審理後,法院可就公訴與自訴兩部份作出一併判決,也可單獨就自訴案件作出調解,但一般不能單獨就自訴案件作另行判決,因為合併審理之目的在於保障刑法數罪併罰的規定得以實現。

  簡單來說,

  侵占罪依舊需要付安琪提起自訴。

  非法侵入住宅罪、拒執罪和妨害公務罪由警方偵查終結後,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

  然後合併審理。

  現在,付安琪就是要去法院,針對侵占房產的案子提起刑事自訴!

  ……

  訊問室內。

  「高東林,有沒有想清楚該用什麼樣的態度來面對訊問?」高超大喇喇的往椅子上一坐,淡淡的說道。

  高東林滿臉的不在乎,撇著大嘴說道:「我說的很清楚,我!沒犯法!」

  「那是我家,他們憑什麼溜門撬鎖的闖進來?」

  「我只是放狗咬人已經算他們走運了,這要是在對岸漂亮國,老子開槍打死他們都沒毛病!」

  「要我說,咱們國家就不應該禁槍,如果人人手裡都有槍,相互制約之下,這個社會就不會再有惡霸流氓H社會了,到時候和諧和平和睦,多好?」

  見高東林不但執迷不悟,反而還滿嘴跑火車,高超徹底失去耐心,甩手便將方才立案的一些材料丟到他面前。

  「你好好看看這是什麼!」

  「剛才房子的主人來報警,控告你非法侵入住宅,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並且侵占他人房產!」

  「再加上妨害公務,襲警……」

  高超一拍桌子,盯著高東林喝道:

  「高東林,你知道這幾個罪名判下來,你要坐多少年牢嗎?」

  「很大概率會超過十五年!」

  十五年!

  高東林瞳孔驟然一縮,腦門上瞬間冒出冷汗。

  顫聲道:「高,高警官,你跟我開玩笑呢吧?」

  「開玩笑?你要不要看看這是什麼地方?你覺得我會跟你開玩笑?」高超冷笑。

  他還真沒嚇唬高東林。

  在這個案子當中,高東林涉嫌四個罪名,分別是:妨害公務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拒執罪,以及侵占罪。

  而且這四個罪名無法相互吸收,不適用擇一重罪量刑,而適用數罪併罰!

  其中,妨害公務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都是三年以下。

  拒執罪情節嚴重的三年以下,情節特別嚴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在本案中,高東林夫婦藐視法律,辱罵執法人員,甚至放狗咬人,造成執行員輕傷,法警輕微傷……

  情節絕對算得上「特別嚴重」。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沒得跑,甚至可能獲得頂格判處的殊榮,那就是七年!

  至於侵占罪,量刑跟數額掛鉤。

  數額較大是兩年以下,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那就是兩年以上五年以下。

  以這套房產的價值,只要罪名成立,很可能也會達到五年的封頂刑期。

  四罪並罰,刑期疊加!

  差不多在十六年到十八年。

  「高東林,我勸你好好跟我配合。」

  高超有節奏的敲著桌子,目光直視著對面的高東林,說道:「你今年四十二了吧,真要進去蹲十幾年,等你出來的時候都到退休年齡了。」

  「怎麼,你真想讓自己後半輩子,就在那種地方度過?」

  「坦白從寬,是你唯一的出路!」

  高超這番話,宛如一柄重錘,狠狠的砸在高東林的心頭。

  後者臉色頓時變得蒼白如紙,呼吸都急促了。

  糾結了片刻後,艱難的咽了咽口水,澀聲開口:「高警官!我,我有話說。」

  高超點頭:「嗯,說吧。」

  高東林迫不及待的說道:「首先說這個襲警的事兒,這跟我沒啥關係啊,是我老婆給狗下的命令,這個你可以去問那幾個法院的人,他們都可以作證!」

  「還有什麼拒執和侵占房產,這些也都是我老婆的主意,她跟我說,如果把房子還回去,我們倆都得喝西北風去,這才慫恿我霸占了房子。」

  「高警官,這個……我應該不會判得很重吧?我覺得我就是一時糊塗,情有可原啊。」

  高東林眼巴巴的看著高超。

  後者譏諷一笑,說道:「如果你所言屬實,可能被認定為從犯,這樣的話確實會獲得一定程度的減刑。」

  「現在我問什麼,你就答什麼,不要隱瞞,更不要說謊,明白嗎?」

  「明白,明白。」高東林小雞啄米般連連點頭。

  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線一旦被攻破,接下來的事情就變得簡單多了。

  高超展開針對性的訊問。

  與此同時。

  隔壁訊問室內。

  「警察同志,冤枉,我冤枉啊!」

  「這一切都是高東林的主意,那狗也是他從一個認識的狗場老闆那裡拉回來的……」

  「我早就跟他說了,別人的房子咱不能住,得還給人家。可他不同意啊,非要賴著不走,我一個婦道人家我能怎麼辦。」

  「警察同志,你們一定要明察啊,我這個,我充其量就是個從犯,高東林才是主犯!」

  林佳情緒異常激動。

  面對警察的訊問,她的心理防線更早的就崩潰了。

  然後……

  就開始拼命的往高東林身上甩鍋。

  這夫妻倆,還真是生動形象的演繹了什麼叫做,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在面對刑罰的時候,他們選擇真是出奇的一致。

  都在給對方甩鍋,妄圖減輕自己的責任。

  當然了,警察肯定不會輕信了他們的說辭,必然會展開進一步的調查取證。

  最終確定犯罪事實,完善證據鏈,才會移交檢察院。

  ……

  另一邊。

  葉城法院,立案中心。

  「欸,你們怎麼又來了?」

  工作人員李芳看著窗口前的付安琪等人,疑惑的問道。

  雖然這個崗位每天接觸的人成百上千,但李芳還是一眼就認出,他們前段時間過來立過案。

  允姐就不說了,人美熊大,風姿綽約,堪稱尤物。

  付安琪身材模樣那也是樣樣俱佳。

  這樣兩個大美女,任誰都會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付安琪說道:「我們這次過來,是因為有新的事情要提起訴訟。」

  說完。

  她扭頭看向身旁的工具人杜律師。

  後者會意,上前一步,把相關證據和起訴書一同遞了過去。

  「居然是……刑事自訴?」

  李芳翻開起訴書看了眼,頓時咽了下口水。

  她在法院立案中心工作多年,接觸過無數案子,光是成功立案的,沒有一萬也有大幾千。

  不過這些案子絕大多數都是民事案,比如經濟糾紛、訴訟離婚、著作權爭議等等。

  極少碰到刑事自訴的案子。

  李芳連忙仔細查看起來。

  這一看,發現案由有點熟悉。

  如果沒記錯的話,這就是此前他們來提起訴訟的那個民事糾紛啊,只不過這次不再是民事訴訟,而是刑事自訴!

  好傢夥,民事案轉刑事了?

  還能這麼玩兒啊……

  李芳對這個事情本來就挺熟悉,所以很快便審核完了。

  隨後,她抬頭看向付安琪等人說道:「起訴書符合規範,相關證據也齊全,予以立案!」

  「謝謝。」付安琪連忙道謝,展顏一笑。

  到此,事情便算是完成了一半。

  接下來,只需靜靜的等待開庭即可。

  姜白一個人在龍城待著也無聊,正好趁著這個機會在葉城好好的玩一圈,領略一下葉城的風景,品嘗一下這裡的特色美食。

  更何況還有允姐和付安琪兩個大美女陪伴,何樂而不為?

  姜白這邊「左擁右抱」,游山逛水,吃喝玩樂,簡直羨煞旁人。

  至於高東林和林佳,在接受了一輪又一輪的訊問之後,便被丟進了看守所。

  這二人的父母都已去世,跟其他親戚的關係又非常差,好多年不曾聯繫,警察想寄送刑事拘留通知書都不知道送給誰。

  自然也沒人來幫他們辦理取保候審。

  不過像他們這情況,即便有人繳納保證金,都不一定能辦下來。

  這也就意味著,高東林夫妻倆連律師都沒法請,只能申請法律援助。

  ……

  三天後。

  付安琪以及身在看守所的高東林夫妻倆,同時收到法院傳票。

  開庭時間已定,就在四天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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