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訟棍

2024-05-22 09:01:28 作者: 北域狂生

  格雲旅行社,老闆辦公室內。

  劉安明正在泡茶招待客人——一個大腹便便,滿面油光的胖子。

  他叫龐大海,是希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在蓉城頗有些名氣。

  龐大海出名並不是因為他能力有多強,或者辦過多少轟動的大案子,而是因為這個人跟常規的律師不太一樣。

  用一個詞來形容他非常貼切,那就是……訟棍。

  沒錯,龐大海就是個十足的訟棍。

  為了贏官司,他可以無所不用其極,可以不擇手段,可以不顧名聲臉面。

  哪怕他的當事人是十惡不赦的惡人,犯下了千夫指萬人罵的罪名,只要給他足夠的錢,龐大海便會竭盡所能為其辯護脫罪。

  當然,一切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或者說,至少表面上看是這樣。

  無數人對他恨得牙痒痒,但偏偏又沒什麼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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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恨,就會有人愛!

  有一些特殊的群體,將龐大海奉為座上賓。

  比如某些遊走在灰色地帶的人,或者某些無量Z本家。

  因為他們經常有用到龐大海的地方。

  這樣一個無下限無道德只認錢的訟棍,簡直是他們的最愛!

  劉安明的旅行社雖然資質齊全,但具體的業務卻難免觸碰法律,有些時候需要仰仗像龐大海這樣的訟棍。

  就比如這次。

  「龐律師,請喝茶。」

  劉安明泡好了茶,往龐大海面前的茶碗裡倒了大半杯,大約七分滿。

  尺度把握得恰到好處。

  俗話說,酒滿敬人,茶滿欺人。

  倒滿酒表示對客人的尊敬,可如果倒滿茶,等同於給客人下逐客令。

  這些都是有講究的。

  劉安明深諳此道,自然不會在這些事情上面失了禮數。

  「多謝劉老闆。」龐大海笑眯眯的點點頭,像個彌勒佛似的。

  他端起茶碗吹了兩下,隨後輕輕抿了一口,讚嘆道:「好茶!入口回甘,舌底鳴泉,真是好茶啊。」

  「喜歡的話,待會兒走的時候帶兩包。」劉安明隨口說道。

  「那我可真不客氣了啊。」

  龐大海面露喜色,他是那種「寧可一日不食,不可一日無茶」的人,人生最大的興趣愛好就是品茶。

  當然,龐大海也知道無功不受祿的道理,喝了一口後,便將茶碗放下,說道:「劉老闆,這茶也喝了,你把具體情況跟我說下吧。」

  「好,事情是這樣的……」

  劉安明講述了一遍,隨後問道:「龐律師,這事兒你怎麼看?」

  龐大海摩挲著下巴沉吟片刻,目光一閃,開口道:「其實這個案子本身的索賠不算什麼,對於你這樣的大老闆來說,九牛一毛罷了。」

  「但這個口子不能開。」

  「如果今天賠了錢,你信不信,明天就會有無數個遊客過來向你索賠。」

  龐大海直勾勾的看著劉安明,「也就是說,這個案子表面上是幾萬塊的賠償,但它的背後,可能是幾十萬,幾百萬!」

  「所以,這個案子的態度和結果,至關重要!」

  劉安明臉色微微一變。

  他倒是沒有想這麼深,只是單純覺得,不可能隨隨便便來個人索賠就給他錢。

  可經過龐大海這麼一提醒,劉安明不得不重視起來了。

  是啊,今天賠兩萬多確實不算什麼。

  可如果其他遊客有樣學樣,全都跑來索賠怎麼辦?

  怕不是旅行社都得關門大吉,破產歇業。

  可如果你不賠錢,他們肯定不服氣,憑啥給他賠錢不給我們賠?

  說不定還會去起訴。

  而且原告數量比較多的話,必然會引起法院和有關部門的重視,也會影響旅行社的名聲,總之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龐律師你說的不錯,不能賠錢,一分錢都不能賠!」劉安明面色凝重的點了點頭。

  龐大海笑而不語。

  端起茶碗又抿了一口。

  他在等劉安明先開口,從而占據主動地位。

  劉安明眉頭緊皺,緩緩說道:「龐律師,我們是老朋友了,我也不瞞你,在這個事情裡面,我們律所確實有些不太能見得了光的事情,恐怕,這個案子不是很好處理啊。」

  「好不好處理,那得看具體操刀的人是誰。」龐大海老神在在的說道。

  劉安明眼睛一亮,「看來龐律師已經有想法了。」

  「沒錯,山人自有妙計。」

  龐大海眯著眼睛搖頭晃腦。

  一副胸有成竹的架勢。

  但偏偏言盡於此,沒有繼續說下去。

  劉安明也很懂,立刻說道:「龐律師,這個案子我準備委託你來處理,代理費好說,你的規矩我懂。」

  「哈哈,劉老闆你太客氣了。」

  龐大海笑了笑。

  很快,雙方簽訂了委託代理合同。

  龐大海正式成為劉安明的代理人,負責處理這個案子。

  「龐律師,不知道你想怎麼做。」

  簽訂合同之後,龐大海也就不需要再遮遮掩掩了,笑呵呵的說道:「我怎麼做,要看你想要一個什麼樣的結果了。」

  「我有上中下三策。」

  龐大海豎起三根手指,娓娓道來:

  「下策,調解,賠錢,但需要對方簽訂一個保密協議,不得把這個消息泄露出去,如此倒也能避免更多遊客跟風索賠。」

  「中策,對簿公堂,我有一定把握能打贏官司,讓你免於賠錢,但打官司嘛,多多少少都會有點風險,天底下沒有必贏的官司,這個你也懂。」

  「上策,解決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解決製造問題的人,把對方送進去,不僅能解決問題,而且能出口惡氣,更重要的是,還能震懾其他人,這才是真正的永絕後患!」

  說完,龐大海便笑眯眯的看著劉安明,也不催促,靜靜等著他做決定。

  劉安明內心微驚。

  雖然他早已聽過龐大海的一些事跡,而且也有過兩次合作,但對方的這個說法,依舊讓他感到震驚。

  同時心裡也在考慮。

  下策最簡單,賠錢了事嘛,可心裡這口氣咽不下。

  中策的結果倒是可以接受,但畢竟有風險,萬一官司輸了可就不妙了。

  想來想去,似乎上策是最好的選擇。

  一勞永逸,還能讓自己出出氣,簡直完美。

  想到這裡,劉安明一拍大腿:「龐律師,我選上策!不過你準備著那麼做呢?」

  龐大海說道:「這個簡單,我國現行刑法共422個罪名,總有一個適合他。」

  「對方這麼搞,無非就是為了錢,他對於錢財的欲望越強烈,就越容易掉進漩渦。」

  「劉老闆,你儘管約對方調解,剩下的交給我。」

  「好,我這就聯繫。」

  劉安明點點頭,從起訴狀副本上找到姜白的聯繫方式,開始打電話。

  在2013年修訂的民事訴訟法中,特別強調了起訴狀中要寫明原告的聯繫方式。

  在此之前,關於這一點是沒有明確規定的,很多原告為了省去一些麻煩,通常都不會在起訴狀上面留自己的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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