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肥羊?不,那是披著羊皮的狼!
2024-05-22 08:55:36
作者: 北域狂生
「對,沒錯。」
趙龍不敢隱瞞。
但是緊接著,他突然想到了什麼,連忙抬頭道:「警察同志,不會是那小子報的警吧?」
「是,我們確實拿了他的東西,但那是有原因的啊。」
「誰叫他不願意付錢的,說啥都不給,態度還非常強硬,我們實在是沒辦法了,才會扣下他的東西。」
老林冷笑著問道:「那你倒是說說,小伙子為什麼不願意付錢。」
趙龍臉色頓時變得不自然了。
含糊其辭,不知道該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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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
老林冷哼一聲,沉聲道:「說好的150包幹,到了地方卻臨時加價,翻了足足四十倍,你還覺得自己挺有理是吧?」
趙龍苦著一張臉說道:「警察同志,我們也不容易啊,真不容易,這麼熱的天兒,是吧,還得頂著大太陽,跑上跑下的搬東西,我們圖啥啊,不就掙個辛苦錢麼?」
「不管咋說,他不願意付錢在先,我們扣押他的東西那也是合理合法的。」
「這個叫行使留置權,法律都支持我們!」
趙龍完全沒有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
老林說道:「你坐地起價,而且索要的是報酬遠超正常標準,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不對的,你還以此為由,扣押別人的個人物品,這叫留置權?哪門法律支持你這種行為的?」
趙龍頓時語塞。
根本不知道該如何辯駁。
畢竟,他只是個法盲,這個「留置權」還是從別人口中問到的。
原本一直以為是對的,現在被警察這麼質問一下,立刻就懵了。
難道……政法大學高材生說錯了?還是說,自己理解錯了。
趙龍不由得陷入自我懷疑之中,但還是不忘狡辯,梗著脖子喊道:「我們只是想回工錢,他要覺得太高了,我們可以適當的降低點嘛。」
「再說了,那些東西我們拉回去就沒有動過,只是暫時扣押,只要他給了錢,我們肯定會把東西原原本本還給他的。」
「我雖然不懂法,但也不可能去搶劫啊,那搶劫多大的罪名,我可擔不起。」
老林張了張嘴剛要說什麼,突然注意到趙龍手腕上的表。
趙龍雖然不算邋遢,但他皮膚黝黑且粗糙,灰頭土臉的,穿的衣服也是地攤貨而且有些髒。
怎麼看都感覺那塊亮鋥鋥明晃晃的手錶在他身上,顯得格格不入。
老林翻出證據看了一下。
證據里,有勞力士的購買訂單和發票,並且還有一張手錶的照片。
可不就跟趙龍手腕上那塊表一模一樣麼?
「你剛才說,你沒動過那些東西?」老林看向趙龍。
「那肯定不能動啊,那是別人的東西,我們要是隨便亂動,那成啥了。」
趙龍立刻說道。
「是麼?」
老林抬了抬下巴,問道:「那你那塊表,是怎麼回事?」
「啊這……」
趙龍本能拿手擋了一下。
但是很快,似乎覺得自己有點欲蓋彌彰的意思,又拿開了手。
目光閃爍了兩下,說道:「這,這是我自己買的。」
「自己買的?什麼時候買的?在哪兒買的?多少錢買的?有沒有發票?」老林接連問道。
趙龍當然回答不上來。
「嘭!」
老林重重的拍了下桌子,指著趙龍厲聲喝道:「趙龍!你也不看看這是什麼地方!老實交代你的問題,這是你唯一的機會!說,那手錶,到底是怎麼回事!」
趙龍哆嗦了一下,結結巴巴的說道:「這……這是從他的東西里拿的。但是警察同志,我絕對沒有別的意思,就是看這表挺漂亮,戴上過過癮,最後肯定會原物奉還的。」
說著,他連忙把手錶脫了下來。
「我問你,當時對方是不是明確表示過,不讓你們帶走東西?」老林一邊繼續發問,一邊給小陳比劃了下手勢,讓他去把手錶收起來。
那是重要的物證,而且價值巨大。
還是要慎重一點。
趙龍艱難咽了下口水,緩緩點頭:「他那個,好像,確實攔了我們一下。」
霧草!
剛說完,趙龍心裡咯噔一下。
貌似……有點不太妙啊。
他心頭一跳,連忙補充道:「警察同志,我承認,當時他確實攔了我們,但我們也沒發生衝突啊。」
「後來,那小伙子他就自己讓開了,所以我們才順利開車走的。」
「這,這不能算搶劫……吧?」
在趙龍的觀念里,搶劫,就是把拿刀或者槍,或者別的什麼武器,強行從別人手裡奪走他的財物,甚至把人打傷後搶走。
但是在本次事件當中,雙方全程都只是動口不動手。
這咋能算是搶劫呢?
老林冷冷的說道:「不算搶劫?」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實施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從而構成的犯罪。」
「當時對方明確表示不允許你們帶走東西,而你們不顧阻攔強行開車離開!」
「這難道不是搶劫?」
趙龍徹底懵了。
臉色變得煞白,額頭直冒冷汗。
「警,警察同志,誤會,這絕對是誤會,我們真的沒想搶劫,只是想扣下他的東西,讓他交錢而已,這,這怎麼就是搶劫了呢……」
趙龍結結巴巴的,聲音都在顫抖,「我們不要錢了,一分錢都不要了,東西也全還給他。」
「警察同志,我們知道錯了,真的知道錯了……」
「這些話,留著上了法庭跟法官說吧,現在你繼續回答我的問題。」老林語氣異常冰冷,「這個事情,是誰的主意?是你,還是趙虎?或者兩人合謀?你老婆李春蘭有沒有參與?」
趙龍嘴唇顫抖,呼吸急促。
甚至能聽到自己「咚咚咚」的心跳聲。
他怎麼都沒想到,只是一次普普通通的搬家,怎麼會……變成搶劫了呢?
……
類似的場面,在另一個審訊室里發生著。
趙虎也接受了詢問。
從剛開始的一臉懵逼理直氣壯,到最後的滿臉慌張結結巴巴。
僅僅用了不到十分鐘時間。
李春蘭也錄了一份口供。
事情很快就漸變得清晰起來。
龍虎兄弟搬家公司,說是公司,其實總共就三個人,老闆趙龍,客服李春蘭,搬運工趙虎。
他們的老伎倆就是給出一個較低的報價,吸引顧客,然後在搬運過程中,坐地起價,臨時加價。
顧客不同意,就不搬。
甚至還會把他的東西強行拉走。
一般人面對兩個五大三粗、滿臉橫肉的壯漢,本能的就會心裡發怵,即便有態度強硬的,也撐不過一天。
最後多半還是得交錢。
龍虎兄弟就是靠著這種手段賺錢。
當然,他們還是比較有眼力見兒的,如果碰到那種褲兜里掏不出兩個子兒的窮光蛋,或者本地人,他們只能捏著鼻子自認倒霉,老老實實該收多少錢,就收多少錢,頂多頂多,臨時加個三五十塊。
但如果碰到外地人,尤其是剛畢業的應屆生,就會狠狠的薅一把羊毛。
像姜白這種,看著年輕,又有錢的,絕對是肥羊中的肥羊。
因此趙龍趙虎才會獅子大開口,直接要價6000。
只可惜,他們沒想到姜白根本不是肥羊,而是……一頭披著羊皮的狼!
直接給他們安了一個搶劫的罪名。
偏偏,還沒法兒狡辯。
這個案子比較簡單,而且一應證據都很齊全,派出所辦案效率出奇的高,緊緊一下午時間,便完善了證據鏈,調查清楚了事實真相。
然後,移交檢察院。
次日,姜白便收到了開庭通知。
再過一天,便會開庭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