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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定個小目標】

2024-05-20 09:46:46 作者: 鑌鐵

  一台嶄新的有發票的燕舞牌錄音機,在大喉嚨這裡最少能賣二百五十塊。

  大喉嚨是個聰明人,他知道該怎麼做。

  宋志超也是個聰明人,他知道什麼叫「見好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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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當「燕舞」牌錄音機擺在大喉嚨的貨架上以後,宋志超手裡就又多出兩百塊錢。

  加上借胖子朱富貴的三百塊,現在宋志超手中足足有五百塊錢。

  這個年代,五百塊可不是個小數目,對於很多南方家庭來說,一年的總收入也不過才一千兩百塊到一千五百塊之間,因此五百塊等於很多人大半年的收入。

  五百塊錢能做很多事情。

  可以買兩架「飛鴿」自行車。

  可以買一台「熊貓」黑白電視機。

  對於普通人來說,這些可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時髦東西。

  對於宋志超來說,五百塊錢剛好可以拿來還帳。他借款五百,還款當然也是五百。幸好,沒人問他要利息。

  不過宋志超沒有拿錢回去,作為一個過來人,一個曾經經歷過大風大浪的金融梟雄,地產大亨,宋志超深切地知道「現金流」的重要性。更明白「雞生蛋,蛋生雞」的經濟學理論。

  還了錢,就沒了錢。

  沒了錢,還怎麼賺錢?

  最快賺錢的方法就拿錢生錢,要不然前世也不會有那麼多大佬朝銀行貸款。

  花別人的錢,賺自己的錢,這才是做生意的最高境界。

  宋志超揣了錢並沒有立即離開大喉嚨這個地下「典當鋪」,而是圍著雜亂不堪卻又琳琅滿目的大貨架四處查看。

  大喉嚨見他不走,就知道有戲,搞不好還能做生意把錢撈回來,就熱烈推銷自己典押的一些東西。

  「這台錄像機很不錯的啦,可以睇港劇,睇發哥電影,如果你鍾意帶色的,我還可以送你一部曹查理的好片子!」

  「大佬,有眼光,這架飛鴿單車是我剛收咩,騎出去泡馬子准行!」

  「這個電飯煲也很贊的,做米飯快爆閃電,還能煲靚湯……」

  「怎麼,也不喜歡。那你鍾意邊個?只要你鍾意,我就便宜賣你!」大喉嚨服務態度熱情,跟在宋志超屁股後熱情介紹。

  宋志超看上了一套花里胡哨的紅色西服,以及配套的尖頭皮鞋,手錶,夾包。

  翻看西服的衣領看看,竟還是「金利來」的品牌貨。記得不錯,這個牌子今年才剛創立,在內地的GG力度做的很大,因此現在很多人都認識這個牌子。

  「這套行頭多錢?」宋志超指了指問道。

  「這個……」大喉嚨眼珠子亂轉。

  宋志超卻沒等他開口說:「說多了,我扭頭就走,不會給你賣貨的機會。」

  「邊個會多說……兩百塊賣給你!」大喉嚨倒也乾脆,一門心思要把自己剛才掏出去的錢弄回來。

  「西裝六十,手錶二十,夾包十塊,對了,還有那雙皮鞋,也算十塊,總共給你一百;你贊成,我就付錢,不贊成,我就走人。」

  大喉嚨苦著臉,「大佬,沒有這麼砍價的啦!我已經冇多講,你卻砍這麼多;我是大喉嚨,不是大窟窿。」

  看著苦瓜模樣的大喉嚨,宋志超笑了笑,「衣服是需要合適尺寸的,你這套很難賣出去,現在不賣,越等越不值錢,一百塊,你考慮下先……」

  大喉嚨眼珠子又開始亂轉。

  說實話,這套衣服是大喉嚨從一個欠他錢的撲街仔身上扒下來的。那個傢伙好的不學,卻學港台電影,打扮得花里胡哨想要做「少爺仔」,弄得這套西服也花里胡哨,在這種打工仔多多的地方根本就賣不出去。

  「大佬,不是我不肯,是真箇賠錢呀!像這樣的一身行頭,配置下來最少也要五六百塊;你睇睇先,都是名牌來著,金利來西服;梅花牌手錶;連這鞋子和皮包都是鱷魚牌子的啦……我有錢也就算了,可是我也窮啊,收貨需要錢,進貨更需要錢,冇錢冇貨,我就唔得生意做!」

  面對大喉嚨的「哭窮」,宋志超道:「金利來,新牌子咩,幾個人知?還有這塊手錶,一看就是水貨。這雙皮鞋,別人穿過的,唔知有冇香港腳?還有這錢包,又有幾個人識得鱷魚皮?」

  「不是的啦,大佬,你這樣說就太埋汰我了。」大喉嚨綠了臉,「五六百的東西被你說的一文不值,搞咩?」

  宋志超卻不願再和他囉嗦,豎起一根手指,「一百塊,我只出這麼多。」說完,轉身就要走。

  大喉嚨沒想到宋志超這麼決絕,「別走先,你只要加一點點,我們就成交!」

  「一百塊!」宋志超懶得再多費口舌。

  「成交!」大喉嚨痛道,「算你狠!」

  ……

  進來的時候一件白襯衫,一條黑西褲,出來的時候滿身名牌,括弧,二手的!

  紅色的金利來西服,腳底下的鱷魚皮鞋,胳膊夾著老闆錢包,手腕上戴著梅花牌手錶;另外,宋志超還順了大喉嚨一副黑色墨鏡,這讓大喉嚨再次心疼的不得了,不過還好,墨鏡不是牌子貨,不怎麼值錢,要不然大喉嚨能哭死。

  煥然一新的宋志超這才找到一點前世做大老闆的感覺---之前的穿著打扮實在太寒酸了。

  對於大喉嚨來說,這套紅色的西裝太過艷麗,賣不出去;他自己穿體型又不合適,自己有點胖,穿上衣服繃的跟粽子似得,宋志超穿上卻剛剛好。

  最讓大喉嚨氣惱的是,宋志超這個明明是打工仔的傢伙,穿了這衣服竟然穿出一股子香港巨星的氣質來,與其一比,什麼發哥,華仔通通不在話下。

  紅色的西服在這個年代看起來有些太過時髦,太過艷麗,但對於宋志超來說,駕馭這樣的衣服卻輕而易舉。

  走出小巷的時候,看見大變身的宋志超,連那三條正在啃骨頭的野狗也不敢沖他亂叫,只是瞪著狗眼傻愣愣地看著他。

  狗眼看人低,這話是真理。

  夾著手包,戴上墨鏡,宋志超自我感覺像美國電影《墨西哥往事》中的阿爾.帕西諾。

  抬頭望了望天空,陽光刺目。

  「有了這身行頭,就可以開始第二步了。」宋志超默默地說。

  向前世某位大佬學習,宋志超先給自己定了一個小目標,三天先掙一萬塊。

  「萬元戶」在這個年代還是很時髦的,對於別人來說難於登天的事情,宋志超卻想試試看。

  「三天一萬」,如果讓朱富貴知道自己這個大表哥有這樣的「小目標」,一定會嚇死。

  如果知道大表哥拿了五百塊沒去還帳,而是買了一套花里胡哨的西服,並且此刻還打算去美發廳「做頭」的話,朱富貴一定會後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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