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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聲聞於天

2024-05-23 04:47:57 作者: 青史盡成灰

  王寧安很記仇,包黑子當初冤枉了自己,他就憋著一肚子壞水,要讓老包吃虧,如今總算如願以償,把大宋的人精兒都給算計了,成就感爆表,王寧安興奮地和招財貓似的。

  

  十匹馬,王寧安留下了六匹,他留下的既不是最高大的,也不是跑得最快的,而是最完整的!!!!

  沒錯,遼國賣給大宋的戰馬,都要切一刀,沒法繁衍後代,只能騎幾年就報廢了,大宋沒有自己的戰馬,只能仰賴進口,下場如何,不用多說也知道。

  崔鈺很喜歡馬,他通過走私渠道,拿到了完完整整的北地馬,小心翼翼養在了野狼谷。從梁大剛嘴裡得知,野狼谷有種馬,王寧安頓時就打起了算盤。

  幾乎後世聞名的所有戰馬,都是通過優良的基因,不斷選育培養的。漢唐都曾經擁有最龐大的戰馬群,只是後來沒有注意到血統的保護,最好的種馬消失了,它們的後代不斷和本土馬結合繁育,漸漸吸收了本土馬的基因,變得矮小,變得溫順,再也沒有汗血寶馬的雄姿……漢唐的無敵鐵騎也就消失在了歷史的長河裡。

  王寧安搶到了四匹公馬、兩匹母馬,六匹純種的北地馬,假如交給包黑子,獻給朝廷,最有可能的就是騸了之後,成為皇帝和貴胄大臣的玩物。

  哪怕送到了軍中,大宋糟糕的馬政,也會讓神駒變成廢物,美玉成為頑石……與其白白浪費好東西,不如放在自己的手裡,王寧安的力量很淡薄,財力很有限,但是他願意傾注心血,真正培養出一支強悍的騎兵……

  他讓梁大剛尋找隱蔽的山谷,作為養馬的臨時牧場,他給四匹公馬建立起檔案,日後繁衍的後代也要建檔,配種、選撥、訓練、飼養……絕不馬虎,十年之功,建立起一支千騎強兵,這是王寧安給自己定下來的目標。

  別以為一千騎兵很少,眼下大宋勉強稱得上騎兵的人數,也不過一萬人出頭,而一千名武裝到牙齒的職業騎兵,足以對抗上萬名蠻子騎兵。可以說這支騎兵建立起來,不只是滄州,甚至整個河北東路,都會穩如泰山,王家也擁有了和折價、種家相提並論的本錢!

  ……

  「那個臭小子在幹什麼?是不是把那六匹北地馬都給吞下了?」包拯放下了毛筆,揉了揉眼睛,哂笑著問道。

  「東翁,王寧安的確是太大膽了,根據趙虎調查,王家的部曲又溜回了野狼谷,看樣子他還想把馬場放在那裡。」

  包拯一愣,隨機哈哈大笑,「野狼谷剛剛被搗毀,焚燒一空,死了好幾百人,普通百姓斷然不敢輕易靠近,他選在野狼谷,很有眼光啊!」

  「王二郎本事再大,也逃不過大人的法眼,要不要立刻派人,把馬匹拿回來?」公孫策掃了一眼桌上的扎子,正是包黑子要送給趙禎的,上面詳細記述了崔家案子的始末,又開列了繳獲家產清單,足足寫了好幾十頁。

  「大人,若是湊成十匹北地馬,朝廷一定會重重嘉獎的。」公孫策輕聲提醒道。

  「哈哈哈!」包拯搖搖頭,「公孫先生,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寶馬良駒送到朝廷,也就成了玩物,老夫豈能為了自己升官,就暴殄天物?」

  「那大人怎知留給王寧安,不是暴殄天物?」

  「老夫也不知啊!」包拯背著手,嘆口氣,「不過野狼谷一戰,王家的部曲可比朝廷的廂軍強多了。」

  公孫策難免老臉通紅,豈止是廂軍,哪怕是禁軍,面對著金銀財寶,也不會無動於衷的。

  「他們把馬看得比金銀重,就一定會盡心飼養,倘若真讓他們玩出了名堂,老夫自有辦法!」

  公孫策一愣,這才明白,敢情包黑子要摘桃子啊!

  黑,真黑!

  「老夫無兒無女,除了一心謀國,別無他念。」包黑子似乎自我安慰一句,又拿起扎子,仔細校對之後,用火漆封好,交給手下,連夜送往京城。

  ……

  在一片高大的宮牆之內,竟然有整齊的農田,被分割成方形的小塊,種著麥子、小米、稻穀、蠶豆……不下十幾種作物,一個中年男子挽著褲腳,手裡拿著鐮刀,正在收割麥子。

  他麵皮白淨,細眉朗目,身形微胖,長長的鬍鬚用夾子收起來,割了一壟的麥子,額頭流下了汗水。

  站在一旁的一位老太監連忙跑過來,替男子擦著汗,心疼道:「官家,意思一下就成了,可別累著龍體。」

  原來這個中年男子就是大宋的至尊,皇帝陛下趙禎,也就是後世熟知的宋仁宗——當然此時趙禎春秋鼎盛,仁宗那是死後的廟號,除了王寧安,只怕沒人知道。

  趙禎笑了笑,「陳伴伴,我幹了不到半個時辰,便渾身是汗,想想百姓們,每到秋收,整日整夜,辛勤勞作,忙碌一年,卻食不果腹,朕愧對蒼生啊!」

  老太監陳琳陪笑道:「官家,自古民生艱難,莫不如是。我朝如今物阜民豐,百姓日子越來越好過,上上下下都念著官家的好。十口之家,尚且沒法顧全,官家富有四海,子民億兆,便是不眠不休,也照顧不過來啊!」

  趙禎大笑,「陳伴伴就會給我寬心丸吃,罷了,就聽你的吧。」

  放下了手裡的鐮刀,陳琳陪著趙禎,進入了觀稼殿休息。男耕女織,春種秋收,身為皇帝要率先垂範,做天下人的表率。

  每年春耕秋收,趙禎都要到觀稼殿前勞作,幹了點農活兒,趙禎比平時多吃了半碗飯,老陳琳看在眼裡,喜笑顏開。

  「官家,下午有梨園的戲班子演戲。」

  「哦,哪一段?」趙禎好奇道。

  「是《鎖麟囊》。」

  趙禎頗有文化修養,論起成就,在宋代的諸位皇帝之中,僅次於創立瘦金體的亡國之君。對於戲曲趙禎也多有涉獵,這幾年汴京最熱的曲目就是《鶯鶯傳》,才子佳人,人皆愛之,只是最後張生竟然拋棄了崔鶯鶯,還大罵她是妖孽,禍水……雖然女子勾引男人,與禮法不和,可是張生如此無情無義,也難免令人心生厭惡。

  趙禎聽了兩次《鶯鶯傳》之後,就不想再看了,沒想到今天竟然出了新的曲目,他來了興趣。

  「陳伴伴,不知道這《鎖麟囊》是哪位大才的作品,又寫了什麼故事?」

  陳琳呵呵一笑,「據奴婢所知,《鎖麟囊》是一位少年所作,只有十二三歲的樣子,或許更加年輕。」

  趙禎一聽,更加喜悅了,宋代是推崇神童的年代,五歲作詩,七歲作文,幼童口出驚人之語,絲毫不以為怪,反而視作星宿下凡,倍加推崇。各地出現了神童,都爭相上奏朝廷,趙禎前不久還賞賜了四川的一對神童兄弟。

  驟然聽聞有少年能做戲曲,更是大感意外。

  「陳伴伴,寫詩作詞,或有天授,可話本傳奇,卻要洞察世事,明曉人情百態,長一顆玲瓏心腸。只怕小小年紀,未必能體會其中三味,又如何能做出妙篇?」

  陳琳微微頷首,「官家所言極是,可是奇就奇在這裡,老奴琢磨著沒準是上天給官家送來了寶貝,也未可知!」

  「朕就去看看這《鎖麟囊》究竟寫的如何!」趙禎笑著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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