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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夜空中最亮的星

2024-04-29 07:49:19 作者: 遙望齊州

  「想知道陸逼王身份的,請點擊這裡。」

  「說句實話……一開始,我也是不信的。但是……我看了幾遍視頻,都確認無誤,是一個人啊!」

  第一千三百二十一樓的貓撲新號,緊接著發了一條連結,道。

  本章節來源於ʙᴀɴxɪᴀʙᴀ.ᴄᴏᴍ

  「功夫不負有心人!」

  一直關注著帖子的喬達,雙眸綻放出神異的光彩。

  當他在貓撲論壇上看到這個帖子的時候,就已經關注了。

  原以為要過段時間,才知道陸先生身份。

  沒想到,竟然這麼快。

  果然,人多力量大啊。

  沒有猶豫,喬達直接點進連結。

  手機自動轉入貓撲論壇的音樂版面的一個帖子。

  帖子名為:《其實,我是個歌手》。

  封面上,一個青年開著直播,雙手輕觸電子琴。

  赫然正是。

  陸承!

  陸承自然不知道,不僅自己直播的視頻,已經被人上傳到了貓撲上,就連健身房的視頻,都在論壇上,掀起了巨浪。

  現在的他,正帶著小璇兒,在夜市吃著燒烤。

  江州的夜市非常繁華。

  在夜市的中心,是個巨大的廣場。

  每周晚上七點整,都會準時開放噴泉。

  而圍繞在廣場外的,則是一批街頭歌手。

  夜市,也是因為他們的存在,而更加繁華。

  今天陸承帶璇兒來吃燒烤,也是為了看噴泉。印象中,以前小時候,父母就經常帶璇兒來看。

  但隨著生意的忙碌,次數逐漸減少。

  直到現在,父母遠在外省,璇兒由自己照顧後,都沒有一次,前來看過噴泉。

  「來,哥抱你。」

  「啊。」

  陸小璇才剛吃完最後一串肉,臉上滿是油膩。

  長長的睫毛,滿是驚異的眼珠子,看向自己的哥哥。

  而沒有等陸小璇反應過來,陸承就一把把她抱起。

  對於現在的陸承來講,抱個七歲的小女孩,實在是太輕鬆的一件事情。

  即便抱著行走數公里,也不帶喘氣。

  「哥帶你去看噴泉。」

  「嗯。」

  陸小璇一愣,緊接著用力點了點頭。

  噴泉啊,好像已經有兩年沒有看到了呢。

  隨著陸承走向廣場,廣場上,流浪街頭歌手的唱歌聲音,也逐漸進入了他和小璇的耳中。

  此刻的陸小璇,雙手攬著哥哥的脖子,小臉緊貼著肩膀。

  以前爸爸陪著她的時候,她就是這樣的。

  她記得,爸爸的肩膀,很溫暖。

  現在哥哥的,也很溫暖呢。

  不一會兒,陸承便來到了廣場。

  街頭歌手也是分檔次的。第一批的,便是站在廣場中心。

  這是一個樂隊,有著自己的人氣。

  才六點,就已經有數百個聽眾,圍坐在階梯上聽著唱歌。

  更有甚者,從旁邊商鋪里搬來塑料凳子坐下。

  但陸承卻沒往那裡走。

  人太多,擠著小璇兒多不好。

  鬧騰無比的歌聲,在廣場上此起彼伏。

  另外幾批流浪歌手,就只能在廣場邊緣位子,唱著這個世界的民謠。

  「哥,去那邊嘛。」

  兩天的經歷,陸小璇與陸承之間的兄妹關係,已然逐漸升溫。

  「好好好,聽你的。」

  陸承寵溺的回道。

  腳步一轉,隨著陸小璇所指的路,來到了一個街頭歌手身前。

  這名街頭歌手,顯然沒有廣場中心那批樂隊來的有范。

  孤身一人,彈著吉他。

  但就從陸承現在的音樂素養來講,他倒是能聽出,這位歌手聲音純淨,勝過於那廣場中心的樂隊主唱。

  然而就是不火。

  這應該也和這位歌手有關係。

  那廣場中心樂隊唱的,可都是這個世界有名的歌曲。

  而眼前這位歌手,似乎唱的都很冷門。

  起碼,自己這具身體的記憶里,完全沒有他唱的歌的印象。

  所以,站在這街頭歌手身前的聽眾,不過寥寥數人。

  「哥,不好聽。」

  等這街頭歌手唱罷,陸小璇咬了咬小嘴唇,臉貼著陸承的肩膀,很是小聲地說道。

  「嗯?」

  「那我們換地兒。」

  本來陸承來這地方,就是為了小璇。

  小璇不喜歡,那就換咯。

  「不要。」

  沒等陸承邁出一步,陸小璇軟糯糯的聲音再度響起。

  「我想聽你唱。」

  陸承一愣,緊接著喜悅浮上臉龐。

  小璇主動要聽他唱歌啊。

  這代表什麼?

  代表兄妹之間,終於沒有了隔閡!

  自己今天帶她來夜市,可算是來對了。

  要是換做以前的自己,唱首歌,可算是難為他了。

  但現在嘛,小事一樁!

  即便現在,自己手頭上,並沒有魔音吉他。

  不能超常發揮。

  但系統中購買的唱功和吉他入門技巧,依舊遠勝於這些街頭歌手。

  外加,自己現在的腦海中,可有著數首,地球上的經典巨作啊!

  哪一首出來,不能秒殺這裡一大片人。

  所以,沒有猶豫。陸承將小璇放下,讓她乖乖坐在一邊的塑料凳子上。

  然後轉身走向那名正好彈唱的街頭歌手。

  從兜里掏出一張一百,輕輕放在錢罐子上。

  「謝謝!」

  街頭歌手一怔,反應過來後,很是激動的回道。

  一百啊。以前他唱一夜,加起來的收入,都未必有一百。

  沒想到,今天居然有個看起來與自己年紀相仿的年輕人,直接給了一百。

  「你要聽什麼,我唱給你。」

  這名街頭歌手名叫顧森。在江州夜市廣場已經彈唱了數個月了。

  雖然聲音清澈乾淨,但由於彈唱的,都是自己的原創歌曲。

  所以,一直不火。

  這一次,看到一百,也算破個戒了。

  只要自己會唱,這個青年說什麼自己唱什麼。

  「不用。看到那個小女孩了嗎?」

  陸承笑著指了指安靜坐著的小璇,道。

  「看到了,怎麼了?」

  「她是我妹。現在想聽我唱歌。所以就麻煩哥們借我吉他一用。」

  「哦哦哦,好。」

  顧森失落地把吉他遞了過去。

  還以為這一百是覺得自己唱的好聽給的打賞,沒想到。

  咬了咬牙,像是決定了什麼,顧森把錢罐里的一百塊拿起,重新遞給陸承,道:

  「既然哥們是想用吉他,那說一聲就好了,不必給一百……」

  「拿著吧,我不差這點錢。」

  陸承擺手拒絕,先不說自己父母經商,家財可觀。就自己,擁有著系統,要想賺錢,不過是如吃飯喝水般的尋常簡單事而已。

  簡單調了調吉他音和麥克風。

  陸承看向小璇,目光中,儘是溫柔:

  「下面這首歌曲,獻給我親愛的小妹。」

  「夜空中最亮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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