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 拿購房合同求婚(4)
2024-05-17 12:40:09
作者: 千桃
顧桐也是一副開了眼界的樣子,服氣了!
她也沒去看那份購房合同,把它摁了下來說:「交往半個月不到就求婚,你媽媽知道嗎!」
「媽媽不知道。」厲天佑實誠地回答。
「講真……你這個會不會太早了點?我們……互相都不了解啊。」
厲天佑的這一舉動,著實嚇到了她。
顧桐所考慮的情況是,至少也要交往一年以上,互相了解,相處磨合,覺得可以,再考慮結婚的事。
「我私以為,只要遇到對的人,時間長短都不是問題。我有預感,我跟你很契合。」
「那在你以為,你拿購房合同跟我求婚,我就會毫不猶豫地答應你嗎?你把我想成什麼人了?有房就嫁?」
厲天佑一愣:「桐桐,我不是那個意思,我只是想告訴你——」
「我會!」
「……哈?」剛有了一分危機感的厲天佑愣了一下。
桐桐一個轉身跨坐在他大腿上,嘿嘿一笑:「為什麼不嫁呢?」
即便,她只是在開玩笑。
她能看出他的心意。
「差點被你的說話說半句嚇死。」還以為一不小心就惹生氣了,心裡正想著該怎麼辦才好。
顧桐笑笑,拿起那份購房合同瞧了瞧,然後翻開,看到裡面的內容時,愣住了。
「你要寫上我的名字?」
「必須的。」
他為的,就是讓她有安全感啊,所以才在最短的時間內辦好了這些。
顧桐看著那上面的數字,吞了一口將它合上,轉過去看著厲天佑說:「謝謝你還有叔叔阿姨都不介意我的家世。但為了讓我們的婚姻變得更加的名正言順,你能給我幾年的時間嗎?」
「做什麼用?」
「我要攢錢,攢到我可以嫁給你的時候,可以為你分擔一部分,這樣我才能心安理得地在房產證寫上我的名字。」
「不用!你可是我未來老婆,我哪裡捨得你那麼辛苦地去賺錢攢錢?這房子你也放心,用的不是我爸的錢,是我自己的積蓄,我願意寫你的名字,做為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那是我的事,你不必有心理負擔。」
「不是心理負擔,我只是給自己一個心安理得的理由罷了。當然了,這房子這麼貴,如果你要我付一半,我恐怕要成半老徐娘才能嫁給你了,所以……」顧桐嘿嘿一笑,「我頂多可以幫你分擔三分之一,再多我也給不起了。」
「行了,我虧一點,勉強答應你了!」厲天佑挑挑眉頭,笑道。
如果這樣能讓她心裡舒服一點的話。
一開始他其實一分錢都沒有讓她出的意思,他們家的情況他已經知道了一二,她媽媽是拿不出那麼多錢的,她自己也沒有那麼多的積蓄。
自己的父母開明,也不會在這種事上計較,所以他自己就做了這個決定。
只是再不答應的話,恐怕她會多想了。
桐桐是個自強自立的好女孩兒,她大概不想讓自己變成他的附屬品吧。
桐桐回到自己的小租屋裡,顧言躺在客廳里的沙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