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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搖滾不死

2024-05-16 04:50:02 作者: 幼兒園一把手

  百分之十二還不簽,那麼路小蘇就絕對是個智障了。

  新手沒人權,他相信跑遍整個魔都,可能都找不到分成更高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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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球上,《龍族1·火之晨曦》在第一年就賣了超過100多萬本,放在這個時空來換算的話,由於沒有盜版還有大家的消費水平都很高,一般會翻倍,至少能賣近三百萬本!

  當然,江南在寫《龍族》之前,他也是出版作家裡的大咖,路小蘇只是個新人,在年輕人圈子裡沒有任何影響力,但拋開這些不談,咱野心也別太大,賣一半總成吧?

  哪怕打個對摺,那也是一百多萬本了!

  更何況這個世界還沒有人明確指出青春幻想小說這個概念,連網絡小說都還停留在龍傲天的時代,這本《龍族》絕對是有大量爽點的!

  一本書定價在25-30塊,基本上會定在28塊左右,100萬本就是2800萬的銷售額,以8%的版稅分成算,那也是收入輕鬆破200萬的。

  這還只是第一年的銷量。隨著《龍族》不斷的出第二本第三本,《龍族1》的銷量只會越來越高!

  拜託,你總不能從第二本開始看吧?

  江南版稅分成有多少,路小蘇不知道。但他可以肯定的是,《龍族1》給他帶來的收益,以8%來算,都是絕對能超過200萬的。

  而買斷一般都是買下所有版權,據他所知,《龍族》的漫畫賣的一樣火爆,他選擇了買斷,漫畫他就沒有分成了。

  他不認為買斷價格能高達幾百萬,真有幾百萬的話,寧櫻能被業內笑死!

  給新人幾百萬買斷價?腦子秀逗了?

  更何況,寧櫻給他的分成是12%。

  只要賣到100萬本,稅前收益就有300多萬了!哪個出版社敢給新人300萬買斷價?

  「不想聽聽買斷價格嗎?不會後悔?」寧櫻看了路小蘇一眼,不得不說,這個女人天生帶有一絲媚態,隨便一個眼神都別有風情。

  雖然她長得不算特別漂亮,但正是有著這一股獨特的風情,導致她格外迷人。

  她身子微微向前傾,忍不住打趣了一下面前的大男孩,繼續道:「你就真的那麼自信?」

  路小蘇點了點頭,他都能聞到寧櫻身上的香水味了。

  他對著寧櫻道:「是的!」

  很簡單的兩個字,卻透露出了無窮的信心,甚至是狂妄!

  不知道為什麼,寧櫻也被這股信心所感染了。

  之前對於新領域的嘗試,她還心懷忐忑,也不知道這本書能不能賣的好。現在,這股忐忑卻隨著路小蘇的一句話消失的無影無蹤。

  她和路小蘇很鄭重的握了握手道:「合作愉快,祝新書大賣!」

  .......

  .......

  杭城,某公寓。

  「耳神」慢慢摘下了自己的專用耳機。

  他從桌子上拿起了香菸,從裡面抽出了一根,緩緩點燃。

  「真的是暢快!」他深吸了一口香菸,熟練的吐出了一個煙圈。

  多久沒有聽過這樣高質量的搖滾了?得有好多年了吧?

  他點擊了一下音響外放,沒多久,bose藍牙音響里就傳出了歌聲。

  【向前跑!迎著冷眼和嘲笑!】

  正是路小蘇兩天前上傳的《追夢赤子心》。

  他又吸了一口煙,整個人癱坐在椅子上,心臟卻在砰砰砰的跳!

  他感覺他的耳膜都要炸裂了!這首歌他已經聽了一下午,每一遍聽都是那麼燃那麼熱血沸騰!

  「砰砰砰!」門外傳來了猛烈的敲門聲。

  「怕是又被人舉報了。」耳神熄滅了香菸,打開了自己出租屋的房門。

  果然,門口站著的是禿頂的房東,每次看到他的禿頭,耳神都覺得有點兒刺眼。

  「跟你說了多少遍了!放歌別放那麼響!樓下的房客又來舉報了!」禿頂房東數落道。

  「是是是,我等會就調輕一點。」耳神很敷衍的道。

  他給人的感覺永遠是很喪,他的眼睛總是半睜著,好像永遠都是睡不醒的狀態。

  還不是你自己省錢?房間的隔音效果那麼差,怪我咯?

  「不准再有下次了!」禿頂房東無奈的看了耳神一眼,就準備轉身離開。

  耳神正要關上門口,禿頂房東卻回頭道:「這首歌叫什麼?剛剛在門口站了會,本來還沒睡醒,一下子就精神了。」

  「叫《追夢赤子心》!」耳神回答道,他很認真,就像是在分享他珍藏的寶貝。

  禿頂房東有點納悶,還頭一回見這個年輕房客這麼有精神的回答他的話.....

  回到自己五樓的屋子後,房東打開了企鵝音樂,試聽了一下這首《追夢赤子心》。

  副歌部分,那一句「向前跑」一開口,房東就忍不住一激靈。

  他撓了撓自己的耳朵,摸了摸自己的禿頭。他怎麼都沒想到,都一把年紀了,居然被一首歌燃到!

  搖滾吶!這是他年輕時候最愛的搖滾!

  他也曾站在台下吶喊過,他也曾和耳神一樣,那會只要爸媽不在家,就在家裡放CD放的很響,哪怕鄰居來舉報,他也絕不理會!

  可是這幾年的搖滾樂,越來越像是噪音了。

  房東不懂音樂,但他也有自己的喜好,他不喜歡現在的搖滾樂,從裡到外,從歌詞到曲子,都透露出了一股浮躁。

  十多年前的搖滾樂,不是這樣的啊!

  「《追夢赤子心》嗎?這個歌名,取得真好啊!」禿頂房東感慨道。

  點擊,下載!

  ......

  ......

  夜。

  「耳神」坐在電腦前,打開了微博。

  他已經把三首歌全部聽完了,每首歌都聽了不下十遍,三首歌,全部都是精品,全部都震撼人心!

  原本他有點意外,這個路小蘇的《晴天》實在是驚艷,如果他再出幾首同水平的情歌,耳神相信他一定能爆紅!

  但他沒想到,這個路小蘇卻出了三首搖滾。

  說實話,一開始他是失望的。

  誰還沒個專精?你個唱情歌的,突然創作了搖滾?

  最糟糕的是,多少年了?快有十年了吧?

  自從十多年前的搖滾大時代結束後,那一批搖滾老炮兒都慢慢淡出了大眾的視野,整個華夏有多少年沒有出過優質的搖滾樂了?

  現在的地下樂隊們,不過是譁眾取寵罷了,以為畫著煙燻妝甩著長頭髮,就是酷炫就是搖滾了?

  大錯特錯!

  他不知道這些歌里具體少了什麼,但他的耳朵是何等敏銳,他就是覺得,這幾年的歌和十多年前的搖滾歌相比,少了點什麼內在的東西!

  但他在這三首歌上找到了!

  他最喜歡的是《追夢赤子心》,正如歌中所唱,他希望華夏的搖滾也能一路向前跑!

  搖滾真的死了嗎?

  他搖了搖頭。

  他的雙手在鍵盤上飛快敲打著,很快就編輯好了一條微博。

  點擊,上傳。他在微博上分享了這三首歌。

  不像以往,他這個大噴子要寫幾百字的樂評去噴一些歌,這條微博僅有短短几個字。

  ——「搖滾永遠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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