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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八章 吳大人的判決

2024-05-15 04:35:16 作者: 漫漫步歸

  隔日一大早,吳有才眼底發黑的從床上坐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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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活了大半輩子就不是什麼有志向的人,更是沒想過為人稱頌、名留青史什麼的。可昨兒被姑蘇百姓這麼一夸,嘴上說著無所謂,不在意,可一整晚還是興奮的沒有睡著。

  這被百姓誇讚的滋味原來是這個樣子的嗎?吳有才頂著烏青眼坐在床上發呆:還……還挺開心的,比字寫的大有進益更叫人開心呢!

  待到洗漱完,換上了嶄新的姑蘇縣令,哦不,是代縣令的官袍,吳有才整了整官帽,看著銅鏡里的自己轉了兩圈,而後出了門。

  走入縣衙辦公的屋堂,原姑蘇縣衙的幾個小吏早已等在那裡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眼下對著這位新上任的「縣令」哦不,是「代縣令」,縣衙的小吏們都有些忐忑。

  他們聽說「吳有才」這個人已然好多年了,不過以往都是作為「摸魚」的典範被提及的,是以過往也未在意過這個摸魚的吳大人。

  直到這位突然頂上了姑蘇代縣令的位置,摸魚多年的吳大人搖身一變,成了整個江南道數一數二的「好官」,這樣突如其來的轉變著實把大家驚的不輕,卻並沒有留給大家多少反應的工夫,這位吳大人人就已然到縣衙了。

  昨日吳大人更是在縣衙門口「不畏強權」了一把,此事在姑蘇城中已經傳開了。

  楊家當了多年的「姑蘇土皇帝」,雖然沒做過什麼欺壓百姓的惡事,可還是耐不住總有人看不慣楊家的做派的。

  眼下吳有才的做法顯然正中了這些人的下懷,是以如此一來,吳有才就成了這些人的表率,很受這些人的追捧。

  畢竟在看得慣和看不慣之間總要選一個的嘛!

  先前的大人同楊家交好,這位新上任的吳大人顯然與上一位截然不同。

  果不其然,看到一眾小吏,打了個招呼過後,吳有才便開口了:「把楊家先前告煙花周的卷宗拿來本官瞧瞧!」

  姜四小姐可是告訴過他了:他來姑蘇主要處理的就是楊家同煙花周的事,自然不能忘了。

  見吳有才一坐下就提及此事,眾人忍不住暗道了一句「果然如此」!

  這一來屁股還沒坐熱就對上楊家了。

  小吏不敢怠慢,連忙把一早準備好的卷宗遞了過來。

  「吳大人,卷宗都在這裡了,楊家告煙花周手藝不精以至於煙花失火燒了別苑……」

  「別苑沒有燒吧?」吳有才聽到這裡連忙開口打斷了小吏的話。

  姜四小姐的事就是他的事,中秋煙花大會一事姜四小姐也算半個親歷者,吳有才當然相信姜韶顏口中說出來的話。

  姜四小姐明明說了,別苑沒有被燒到。

  「對,對!」被吳有才打斷的小吏連忙改口,乾笑道,「燒了幾支竹子,沒燒到人也沒燒到別的地方!」

  「哦,那就是損失了竹子!」吳有才捏著卷宗對小吏說道,「別苑沒有事,人也沒有事,」說到這裡,吳有才忍不住蹙眉,「那煙花周不肯賠竹子錢?」

  幾顆竹子倒也不貴,就算他沒有多少俸祿的都賠得起,煙花周做了那麼多年的煙花難道不肯賠錢?

  那倒不是!

  小吏聞言,互相對視了一眼,記起了最開始去煙花周的煙花作坊抓煙花周時的情形,道:「那燒毀的竹子換成市價統共指十兩銀子,煙花周表示願意賠償紋銀千兩……」

  「十兩銀子賠千兩?」吳有才再次開口打斷了小吏的話,不滿道,「那怎麼行?放高利都沒那麼狠的,楊家想搶錢不成?」

  這些時日因著姜四小姐,他同錢三也算走得近了,是以對高利的規矩也有些了解,一百倍的賠償錢三看了怕是都要驚呼「這是搶錢」了。

  小吏:「……」

  這話……怎麼聽起來這般有道理呢?

  可一開始煙花周要賠償的時候他們怎會覺得是便宜了煙花周呢?

  「按大周律法,頂多三倍賠償,所以賠個三十兩得了!」吳有才拍板說道,「多大點事,就他楊家貴人事多,揪著人不放!各退一步,相安無事不好嗎?」

  「就跟楊家那小姐一會兒要進京一會兒不進京一個樣,他們事情怎的那麼多?當這姑蘇衙門是他楊家開的不成?還得圍著他楊家轉嗎?」

  不等小吏再次開口,吳有才便喝道:「你們去同楊家說說,這件事要不就這麼結了!」

  小吏:「……」

  雖然感覺怪怪的,可吳大人的話……竟奇怪的叫人挑不出什麼錯處來。

  因著昨晚「一戰成名」的姑蘇縣衙門口早已等了不少人了,待到大清早的衙門大門一開,小吏帶著吳有才的命令出衙門時便撞上了一眾等候多時的百姓。

  「怎麼樣?怎麼樣了?」百姓簇擁著圍了上去,轉眼的工夫就把幾個領命去楊家的小吏團團圍住了。

  小吏對視了一眼,想到出門前吳有才沒有吩咐「保密」這種話,是以爽快的把大清早吳有才吩咐的話盡數交待了。

  「吳大人說了,傷了什麼賠什麼。楊家別苑傷的竹子市價十兩,按大周律法,最高三倍賠償就是三十兩,問楊家要不要接受!」小吏大聲說道。

  這話著實將一眾圍觀的百姓驚到了,可細一想,卻又揪不出什麼問題來。

  眼看百姓愣在了原地,小吏也未磨蹭,出了人群,匆匆去楊家商議去了。

  待到小吏走後,回過神來的百姓一陣譁然。

  「就……就賠三十兩?」

  「我記得煙花周最初被抓時可是要賠千兩的,吳大人居然……」

  「這有什麼問題嗎?」有女孩子開口了。

  眾人尋聲望了過去,眼見開口的是個梳著雙髻,一手拎著海棠梅花糕一手拎著鞋底酥的女孩子,看那打扮,似乎是哪家小姐身邊的丫鬟,瞧那自在的樣子,做主子的應當對這丫鬟還不錯的樣子。

  「吳大人已經很是顧及楊家了啊,大周律法最高是三倍賠償,三十兩不是頂天了?」

  這話……確實有道理,就是不知道為什麼有些怪怪的。

  香梨哼了一聲,想到自家小姐教的話開口了:「大家覺得奇怪是因為他是楊家,若是放到尋常百姓家,吳大人的判決不是合情合理?」

  眾人默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卻又找不到什麼可以反駁的地方。

  確實……合情合理。

  香梨見狀不由一哼,頓了頓,又道:「楊家的那些人難道不是尋常百姓?除了楊大人之外有官身?」

  呃……這沒有。

  「便是考慮到是楊大人,天子犯法都與庶民同罪呢!怎麼?大周律法面前,楊大人難道還高人一等不成?」

  圍觀的百姓一陣竊竊私語:這話當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便是楊家又如何?律法面前,吳大人的判決難道有問題?煙花周若是因為煙花失誤被抓,那賠錢就是了,楊家憑什麼抓人?

  當然,楊家也不是不能抓人,除非抓煙花周還有別的理由。

  這個理由當然是有的。

  對著三十兩的「巨款賠償」,楊家自然是不接受的。

  楊家管事開口道:「吳大人弄錯了,我們抓煙花周不是因為別苑失火的問題,而是另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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