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最終解釋權歸我(求推薦票!)
2024-05-11 17:02:41
作者: 吃飯打怪獸
文學劇本是國內每一部電影都必須要有的,也算是國內的特色。
八十年代一位電影人在書里寫過,國產電影必須要有文學劇本,究其原因是,電影是唯一能進內閣的藝術。
唯其能進,所以麻煩。
那些只懂章回話本的審查者看不懂你寫的是什麼,拍的是什麼故事,他們還怎麼審查。
雖然這話有點偏激了,不過也不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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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劇本的用處,就是用來應付審查和外行投資商的。
真正的劇本,他們看不懂。
文學劇本可以當成一個故事來看,可以用眼睛看。
而劇本是用腦子看的,看了劇本,能在腦海里想像出一幅幅畫面,讓你知道要拍的是什麼。
文學劇本這玩意,很大程度上也是翻譯的誤導。
早年的翻譯都是高端人才,有一定的文學功底,劇翻譯國外劇本的時候會帶有一些自己的理解。
當時都認為電影是具備文學性的,翻譯根本不懂電影本體,他們不相信自己看到的:怎麼一點文學性都沒有?
他們只相信自己理解的。
翻譯過來的時候,國外劇本就染上了一定的文學性,進而進化成可讀性,也就是文學劇本,用眼睛看的,跟看故事一樣。
李光傑目前只拍過一部電影,顧常偉指導的《立春》,不過要等到明年立春才上映。
在學校里,看過的那些國外經典電影的劇本,也都是翻譯過來的文學劇本。
而李謙的這部《大白鯊》,卻是和好萊塢一樣,正規的劇本。
相比文學劇本,雖然沒有了可讀性,但是也讓李光傑對這部電影有了更直觀的了解。
作為一個專業演員,一邊看劇本,一邊已經可以在腦海中想像出一幅幅畫面了。
很精彩,毋庸置疑!
他也看過《狙擊電話亭》,藉助理的會員看的。
這部《大白鯊》絲毫不比《狙擊電話亭》差。
不過,《狙擊電話亭》就是男主角一個人撐起來的一部電影,更容易出彩。
而《大白鯊》的主角是鯊魚,哪怕李光傑自己也不得不承認,自己看劇本的時候,更多的注意是放在鯊魚上。
網大、主角不夠出彩,李光傑有些猶豫了。
李謙卻笑道,「鯊魚只是一個大反派而已,主角才是整部電影的核心,能不能演出彩,就要看你的表現了。」
「李導怎麼說?」
李光傑追問道,不管怎麼看,電影裡最吸引人的都是那條鯊魚,他不明白主角怎麼才能比鯊魚更出彩。
李謙呵呵一笑,這還不簡單嘛。
隨便看一部電影,李謙都能出各種角度解讀出不同的含義,寫足夠寫幾份論文了,更何況自己寫的劇本,想怎麼去理解都行。
李謙當即說道,「主角在電影中是個矛盾綜合體,同時也是個極具個人英雄主義的人。」
「矛盾的地方在於,男主角最想殺掉鯊魚,但是他最怕水,最想做的事和最怕的事有衝突,會讓故事更精彩,也會讓這個角色更加豐滿。」
「在鯊魚第一次襲擊人類的時候,男主角作為保安隊長,建議關閉沙灘,而海濱度假區的老闆為了利益不同意,這是面對領導的矛盾,他有孩子,需要養家餬口。」
「而男主角的老家就是海濱度假區隔壁的一個小村子,依靠海濱度假區的遊客,這個小村子也獲益不小,一旦關掉度假區,傳出了有鯊魚的消息,不光度假區要完蛋,整個村子都將失去最大的收入來源,主角也將被全村人所厭惡,視他為罪人。「
「一邊是工作和生他養他的家鄉,一邊是一個作為普通人的正義感和社會責任感,又是另一層的衝突。」
「誠然,在鯊魚殺了人後,等待它下次殺戮的懸疑感是很吸引觀眾的,但是男主角如何在多重的矛盾中抉擇,也是最吸引觀眾的。」
「同時,電影裡的時間背景事暑假旅遊黃金時間即將來臨之前,必須在遊客蜂擁而至之前解決掉這個禍害,有了這種緊迫性之後,觀眾會更期待主角化身超級英雄,殺掉作惡多端的鯊魚,怕水的主角又是以何種方式殺死鯊魚的。」
「男主角排除所有矛盾和困難之後,這個角色就得到了升華,最終殺死鯊魚,也就是最大的高潮!」
.......
聽著李謙全方位地分析男主角,李光傑都一愣一愣的。
原來如此!
不光是鯊魚,男主角也同樣吸引人!
看到李光傑的表情,李謙心裡微微一笑。
魯迅一句話都能讓語文課本解釋出花來,更何況一部70多分鐘的長片電影。
作為電影的創作者,李謙比任何人都了解這部電影,想怎麼解釋都行。
反正事自己寫的,最終解釋權在自己手裡。
不過,李謙又補充了一句,」但是,好的電影不是講出來的,也不是寫出來的,而是演出來的,能不能把這個男主角演出彩,還得看你自己的表演。「
要是最終電影裡的男主角沒有鯊魚出彩,觀眾都去看鯊魚去了,無視了主角,那也是你沒演好,不是劇本有問題。
李光傑心裡不知道李謙的意思,只是覺得李謙說的很有道理。
同時,也對能不能把男主角演的比鯊魚還要出彩,視為一個挑戰。
期待著完成這個挑戰,在電影中壓過讓人恐懼的鯊魚,成為電影中最受矚目的角色!
而且他可是聽說了,李謙已經進入了好幾家電影公司的視線中,那麼這部電影肯定也會被幾大電影公司注意到。
出道就是《走向共和》這種經典正劇的李光傑,又連拍了好幾部男一號的電視劇,李光傑現在想要轉型成為一名電影演員。
有了李謙這部電影,再加上顧常偉明年立春上映的新片《立春》也是男一號,不出意外,順利轉型成為電影演員,就在眼前了。
之後的事,就是和經紀人談片酬和待遇了。
李光傑不是雷家音那樣的素人,合同有點麻煩。
各種條款,住宿待遇、飲食待遇、出行待遇...等等。
片酬方面,一共八萬塊,檔期簽了十五天。
好在《立春》還沒上映,要不然電影反響好的話,會更貴的多。
現在只能算大銀幕新人,畢竟陳昆這樣主演過電影的一線小生,片酬也就是七八十萬,而且十五天檔期比院線電影動輒兩三個月的時間要少幾倍,
條條框框地確認完畢之後,雙方在上面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李光傑想了想,又問了個問題,「李導,能不能問下,你為什麼會找我來演這個角色?」
「因為你這張臉。」
李謙笑道,「電影中,男主角要面對各方面的矛盾,難以抉擇,你這張帶著點苦相的臉,最適合不過了。」
李光傑默然無語,什麼叫苦相,自己明明是憂鬱型的帥哥。
簽完合同,李光傑在劇組還有戲拍,李謙也就沒有多留。
成功確定了男主演,李謙也輕鬆了不少,其他角色就好辦多了。
至於最後電影完成的時候,李光傑發現自己那個不像李謙說的那麼出彩,被鯊魚完全蓋過了風頭,那就不關李謙的事了。
不是你的角色不出彩,只是你沒演好罷了!
怪我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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