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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3章 752.只能用拳頭講道理!(萬字求訂

2025-05-14 18:46:41 作者: 貔蚯

  第743章 只能用拳頭講道理!(萬字求訂閱!)

  從紅辣椒館子裡出來的時候,大概是晚上7點左右。

  陳晉和大馬把車子開回了入住的酒店,下車後,大馬要往裡走,陳晉卻道:「還早呢,走走唄?」

  「行呀。」大馬笑著點上煙, 又給陳晉扔了一根道:「我們倆還真是……多久沒在縣城裡晃悠過了?」

  陳晉微微一笑。

  自從他到了東江市之後,除了新年正月里的那兩三天裡趕回來給父母掃墓外,基本上都留在東江市里打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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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竟過年的時候不好招到人,去飯店裡做兼職,價碼高的很!

  在這之前的兩年多時間裡,哪怕回來, 也只是匆匆見一面,沒有時間到馬路上晃悠……

  兩個人就這麼從酒店門口緩緩走著。

  陳晉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錯覺, 眼前的濛洲街,是他上小學的時候修的。當時是縣城裡最寬闊的街道了。

  然而到了現在,幾步便跨越了。

  似乎在東江市呆久了以後,所謂「小縣城」的小,也就被襯托得更加小了。

  不過很快陳晉就發現了,並不是襯托的關係。

  而是因為自己的身材漸高,腳步漸大,速度也漸快,小縣城的馬路,已經無法讓他覺得寬闊了。

  大概也就幾分鐘,兩人就走到了曾經居住過的地方,縣城百貨大樓後面的一片民宅當中。

  百貨大樓算是縣城裡最熱鬧的地段了,正門面對石壟街,現在已經改造成了超市。

  而後面這一片老宅子,卻跟前街的熱鬧完全絕緣一般, 雖然才剛多七點,卻冷清異常。

  穿過弄堂間的小道後, 陳晉朝大馬揮了揮手,在岔路口分開,各自往自己的家中走去。

  …………

  對於這個家,大馬並沒有留戀,甚至上次回來的時候,都沒有帶艾靜來看看。

  他不是那種矯情的人,想要帶著艾靜重走一遍自己的成長之路,更何況這條路上本就泥濘不堪。

  可是走了沒幾步之後,他就傻眼了!

  自己的家裡竟然亮著昏暗的燈光?

  這是鬧鬼了嗎?

  大馬連忙快步走了過去,踏上了二樓。

  他家是個兩居室的小屋子,從門口就能聽見裡面的動靜。

  所以到了門口之後,大馬沒有輕舉妄動,而是側耳傾聽。

  裡面傳來了兩三個人的說話聲……

  「你倒是快點吶?不中用啊!」

  「姐,我不是……哎,這……你在邊上看著,我不行啊!」

  「廢物!你對準了,不是一下就進去了麼?」

  「嗚嗚嗚~~」

  「你個賤貨,別哭,不是給你錢了麼?」

  「???」

  大馬額頭青筋狂跳,摸出鑰匙就要開門,結果卻發現……自己的鑰匙竟然打不開門?

  連他媽門鎖都換了?

  「老子就艹了!」

  大馬抬腿就是一腳,正踹在門鎖的位置。

  老舊的木門發出崩潰的響聲,裡面的鎖頭都出了,整扇門撞在了牆上,發出一聲響動。

  屋子裡的那個男孩聲音慌了:「姐,這是怎麼了?」

  「你怕個屁!」另一個稍大的女聲惱道。而另一個驚恐的女聲,只有啜泣。

  「誰他媽的不開眼啊?」那個女聲大喊著,從裡屋走了出來,然後就跟衝進去的大馬撞了個滿懷。

  「哎喲~~」那女的被懟得倒退了幾步,抬眼正要罵,就看見了大馬的怒容,瞬間就噎住了!

  她有些詫異道:「大馬哥,你怎麼回來啦?也沒說一聲……」

  「滾開!」大馬撥開她,就衝進了裡屋……

  見到了裡面的場景,大馬不由得一愣,罵道:「我艹你媽個蛋喲!」

  ……………………

  陳晉走得很緩,一路上都在思考著一個問題。

  剛才在紅辣椒館子裡,李嵩說這片老宅子要拆了。

  按理說,也算正常。畢竟就在百貨大樓邊上,位置屬於縣城的中心位置。

  這裡在當年可算是縣城裡的富人區,那個年代能在這一片安家的,那至少都得是雙職工家庭才行。

  只不過就是隨著經濟的發展,當初的雙職工們也水漲船高,漸漸搬離了這一片,住進了更好的小區或者住宅里。於是這一片就被大量的出租給了從農村到縣城來務工的人們。

  也正因為如此,這一帶的管理越來越差,人員越來越混亂起來。

  可別指望小縣城能跟大城市一樣,在鬼都沒有的開發區都會裝路燈。

  小縣城裡,一個小區域內,下水道堵了,路燈黑了,變壓器壞了之類的事情,要是沒有具備那麼一丟丟社會地位的人出面找人,負責的單位拖你十天半個月的,再正常不過了。

  而要是有一定的社會地位……

  呵呵。就算是在郊區的宅基地建一幢自建房,能單獨給人裝一台小型變壓器供電,還有什麼網線、自來水管之類的,幾乎等於專用!

  社會階級詫異,在越是小的地方,就越是體現得淋漓盡致!

  …………

  但這一片老宅子雖然姥姥不疼舅舅不親的,卻自有其價值……那就是熬到拆遷。

  陳晉在意的就是這個問題!

  李嵩瞎扯什麼「舊改辦主任說的」這種事情,陳晉是不會信的。那無非是顯得他能耐而已,認識不少給力人士。

  實際上,在這小縣城裡類似哪裡要拆遷的事情,是瞞不住的。哪怕還沒公布,也自然會有「內部人士」透露給親屬。

  親屬再透露給另一個「不會告訴別人」的人,接著一傳十十傳百的宣揚開來。

  可這件事情,陳晉自己卻不知道!

  父母留下的房子要拆遷了,自己卻不知道。

  很荒謬,卻很正常。

  因為陳晉的父母去世的時候,他還未成年,需要有一個監護人!

  縱觀父母的家族,也就只有那麼一個姨媽是夠格的。

  當時的陳晉不懂,但現在他明白了……

  這套房子的產權雖然是由他繼承了,但身為監護人,自己的姨媽是有處置權的。

  如果消息到他姨媽那裡就被攔住了,她欺負陳晉不在濛洲縣,神不知鬼不覺的吞掉拆遷款,並不是不可能的。

  竟他的姨媽……本身也是所謂的「給力人士」!

  「呵呵~」陳晉想著想著,忍不住發出冷笑。

  想當初自己帶著陳悠孤苦臨丁的時候,如果這姨媽,也就是他母親的親妹妹能真的起到「法定監護人」的責任,那麼這撐死一百幾十萬的拆遷款,給了也就給了。

  陳晉自己說不準還會多給她一些其他的,保證她錦衣玉食一輩子。

  然而……

  自從陳晉的父母去世時,她來辦了個手續之後,就根本沒有過問過兄妹倆了。

  最初尚且懵懂的陳晉也嘗試著找她幫忙,只不過再吃了幾次閉門羹之後……

  呵呵噠!

  至於周圍的風言風語,這位姨媽也完全可以裝作聽不見。畢竟持家的中年婦女,你能指望她有多高的覺悟?

  能讓自己的小家變得越來越好,才是她的指責。至於親朋大家?

  誰管得你去死活?

  總也算是一套活著的方式罷了,陳晉並不想在這個方面指責她的不是。

  反正就算沒有她,自己不也安安穩穩的長大了嗎?

  可你既然沒有付出,現在又想得到回報,未免就過分了點。

  至於陳晉為什麼這麼肯定?

  因為走在半路上,他就看見了名為「包芳芳」的人,也就是他的姨媽,他母親的親妹妹,此時此刻就在他的家裡……

  她在織著毛衣哼著歌,看著電視泡著腳……

  …………

  …………

  四月底的天氣,已經暑意盎然了,不過到了晚上,依然會有些涼意。

  可大馬現在卻是火冒三丈,整個都都快炸了!

  床上……自己的床上有個看上去頂多十六七歲,嘴唇上剛有些絨毛的半大小子,褲子褪到了腳踝,光著屁股,正滿臉驚恐的看著自己!

  而他的身下,正壓著一個絕對比他還小上兩三歲的小姑娘!

  荒唐?

  搞笑?

  狗血?

  大馬的腦子一瞬間有些短路,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這狗屁倒灶的事情了!

  他回頭直接給了那女的一耳光,怒罵道:「你個賤貨,敢折騰到老子家裡來了?」

  「大馬哥,你聽我解釋唄!」那女的試圖辯解,卻被大馬反手又是一個耳光:「帶上人,給我滾!」

  女的徹底傻了,不敢再廢話,連忙沖裡面的兩人連連招手,示意他們穿衣服走人。

  那半大小子和小姑娘被撞破了事情,好不容易才回過神來,穿戴好了就要離開……

  「等等!」大馬卻皺眉,指了指那個小姑娘道:「她留下。」

  女的為難道:「大馬哥,這……不合適吧?」

  「我說合適就合適,還是你想跟我的巴掌說話?」大馬目露凶光。

  那女的一縮脖子,拉上半大小子就跑了。

  …………

  小姑娘站在門邊,見兩人跑了,想跟上去卻又不敢,只能唯唯諾諾的看著大馬。

  大馬開口問道:「你不是濛洲人?」

  「不是,我是正和那邊鄉下的。」小姑娘搖搖頭,怯生生的應道。

  「娘希匹啊!」大馬罵了一句。

  到現在要再猜不出來眼前是怎麼回事,他也就白在街上晃悠這麼多年了。

  很顯然,這小姑娘是被人從農村裡帶出來,準備故意「失足」的。

  而且,大概率還是她家裡人自己送來的……

  畢竟這小姑娘……嫁人太小,養著費錢,幹活正好。

  剛才那女的,他不但認識,還挺熟。她的名字叫莊艷,外號叫「夷乃」,這是方言。

  翻譯成普通話就是……「雞女」的意思。在濛洲縣城裡,乾的是拉皮條和幫一些金手指銷贓的事情。

  自己離開濛洲去了東江的事情,濛洲縣城裡的這些人都有耳聞。不用說,肯定是看自己不在這,就撬門進來,建立一個根據地。畢竟幫這些新手**,上賓館也挺花錢的不是?

  床單上東一塊西一塊的褐色污漬就是證明。

  大馬剛才確實是一時惻隱,覺得這麼個剛剛開始真正發育的小姑娘,就這樣糟蹋在「雞籠街」,有點太那個什麼了一點。

  雞籠街,是縣城裡的一條小路。路的兩旁,全是髮廊。亮著粉紅色小燈的那種髮廊。

  只不過把這小姑娘留下來之後,大馬立刻就後悔了……

  「該怎麼處理?」他哭笑不得的想著。

  給她送回家去?只怕沒幾天就會被送回來了,搞不好還會被家人給打一頓。

  帶在身邊?怎麼帶?玩蘿莉養成計劃嗎?

  自己看著這種青蘋果,也咬不下口哇!更何況他也不是那種人……

  「哎,讓老陳想辦法吧。」大馬癟癟嘴,已經習慣了「動腦子找老陳」的行為模式。

  如是想著,他對小姑娘說道:「跟我來。」

  隨後就邁步出門了。那小姑娘也就老老實實的跟了上來。

  在她眼中,那個兇惡的「夷乃」都被眼前的壯漢給打了,那這壯漢肯定更厲害。

  不聽話的話,自己的下場可能會更慘吧?

  走在路上,大馬知道了這小姑娘名叫牛敏,今年才十四歲!

  正如他所料的一般,是被自己的後媽給帶到濛洲縣城來的,收了別人5000塊的介紹費。

  「介紹費……」大馬有些無語的重複這這個詞。

  牛敏自己的心裡其實也挺明白自己接下來的命運的。只不過剛才事到臨頭,還是本能的恐慌了起來!

  如果大馬不出現的話,她現在恐怕已經在十四歲就完成了從女孩到女人的蛻變了。

  只是這蛻變聽上去,是那麼的讓人無法形容聽上去的感受!

  …………

  …………

  大馬領著牛敏走到了陳晉家這邊,卻發現他還站在樓下,抽著煙,劃拉著手機,似乎在考慮著什麼。

  「老陳。」他喚道:「怎麼不上……」

  「我靠!你家裡有人在?」大馬一臉懵逼!

  他惱道:「夷乃這幫人他媽的是要反了天啊?知道我們倆不在濛洲縣,就敢這麼來?」

  大馬很憤怒!

  自己家也就算了,可陳晉家裡,還有陳悠留下的很多痕跡呢!

  那種污穢,怎麼可以沾染自己的妹妹!

  他說著就要上樓,卻被陳晉拉住了。

  「這怎麼回事?」陳晉指著牛敏不解道。

  「嗨~別提了!夷乃從正和縣弄來的小丫頭,知道我長期不在家,借我的窩要給她**呢。正好被我撞見了!」大馬解釋道:「老陳,你家搞不好也……」

  「不是。」陳晉嘆了口氣道:「我家裡,是包芳芳。」

  聞言,大馬一愣!

  他跟陳晉相互之間,是沒有什麼事情不知道的。他現在還記得陳晉憤慨時,是怎樣大罵這么姨媽的。

  「我們這片,過一兩年也要拆遷了。她是監護人,估計弄了個關係,把處置權搞到自己手上了。」陳晉補了一句,讓大馬也明白過來了。

  他惱道:「這老BIAO子,我上去抽死她!」

  「別急,聽聽她怎麼說吧。解釋的機會總要給她。你在這等著。」陳晉說完,自己一個人走了上去。

  站在門口,看著架在門外的水池水龍頭,就連池子裡的洗碗盆,都是自己用過的那隻。

  甚至連碗筷都是。這些東西,陳晉自己洗過無數遍了,每一個碗上的圖案,每一根筷子上磨損的痕跡,都已經刻在了他的靈魂里。

  聽著裡面傳來的電視聲,陳晉敲響了門。

  「篤篤篤~」

  「誰啊?」

  裡面傳來了個陌生的中年婦女的聲音。

  陳晉對包芳芳這個姨媽的聲音確實陌生。

  「咔噠~」

  隨著房門打開,陳晉就看見了眼前有些陌生的中年婦女……

  她是典型的縣城中年婦女:躺著土氣的大卷頭,脖子上是大金鍊子,身材消瘦。

  而包芳芳也在看著眼前的陌生年輕人:比自己兒子高出一個頭的身高,西裝筆挺,面容平淡。

  「你是……?」包芳芳有些狐疑的問道。

  這時裡面她的丈夫和兒子也跟出來了,有些詫異。

  「我是陳晉。」陳晉開口道:「這裡……是我家。」

  「你是陳晉?」包芳芳的丈夫典高奇立刻警惕道:「你不是在東江工作嗎?怎麼回來了?」

  陳晉哼道:「我回我自己家,關你屁事?」

  說著,他就要進門,卻被包芳芳橫起手臂攔住:「你不能進來。現在我們住在這呢!不方便!」

  「這是我家!你不方便關我屁事?」陳晉一把推開了她,繼續往裡。

  兩人的兒子,也就是陳晉的表弟典皓軒不樂意了,一拳就懟了過來……

  他比陳晉小個四五歲,正在上高中,也算有把子力氣了。

  只可惜跟陳晉比,相差還是太遠!

  對於敢跟自己動手的大男人,陳晉從來都是不會有什麼顧忌的。

  只見他飛起一腳,就踹翻了典皓軒。這還是他留了力氣的,否則光這一下,就能踹斷他的肋骨!

  實在是太瘦了!

  「啊~」

  包芳芳見兒子被打了,尖叫起來,怒喊道:「你幹嘛?憑什麼動手打人?」

  下面的大馬聽見動靜,對牛敏喊了聲「不許走開」,就沖了上去。

  剛進門,就看見典高奇已經順手操起了椅子,要朝陳晉砸過去……

  「老陳小心!」

  陳晉一直注意著他呢,側身閃過椅子,一個邁步上前,一肘直接懟在了他的面門上,頓時就血流如注了!

  包芳芳傻在原地,也不知道是該先去扶兒子,還是先去照看丈夫,只能發出一聲更加尖銳的驚叫……

  「叫個屁!」陳晉喝道:「老子回自己家,你攔得著嗎?」

  包芳芳這時才回過神來,怒喊道:「我是你的監護人!我有權利管教你的!」

  她不說這句話還好,一說這句話,陳晉甩手就是一個耳光賞了過去!

  「娘希匹的!我還想著不動手呢,你們一家人真是他媽的欠抽!」陳晉冷聲道。

  「老子弄死你!」

  卻見倒在地上的典皓軒緩過一口勁來,順手就操起了灶台上的菜刀,砍了過來!

  陳晉也是一驚,沒想到自己這個「表弟」竟然還有這種魄力?

  見菜刀劈來,他猛的一退,趁著典皓軒因為慣性彎腰時,直接飛起一腳又踹在典皓軒的面門上!

  門牙嘣飛的聲音清晰可聞,只見典皓軒悶哼一聲後,倒在地上就沒了動靜……

  陳晉一腳,就直接給他踹暈了過去……

  這時已經有周圍的鄰居聚了過來。

  包芳芳開始哭嚎起來:「打劫啦!殺人啦!快報警啊……」

  圍觀了鄰居見屋子裡暈的暈,倒的倒,也是滿臉驚駭,立刻就有人喊道:「快打110!」

  看著這一家人的模樣,陳晉忽然覺得自己先前的想法有些可笑起來。

  有些人,你可以用嘴講道理,但有些人,你就只能用拳頭講道理了!

  750在修改中,爭取明天能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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