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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 「音樂人」

2025-05-19 02:48:26 作者: 五陵

  如果原作者手裡還有更早的底稿,首先吃官司的肯定是星耀國際,這種黑鍋他可不想背。

  雖然這作品不是他竊取的,但有些人可不管這個,抓住一點黑點就使勁黑。

  而且韓歌也不想讓這種人賺黑心錢,這對原作者也太不公平。

  韓歌想了一會兒,然後給他回了條消息:【這首歌我可以買,但是要簽書面合約,需要你來我們公司一趟。】

  【一定要簽書面合約嗎?其實我們簽電子合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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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是規定,必須要書面合同。】

  過了幾分鐘,對方才回:【你先告訴我這首歌你大概出多少錢?】

  韓歌略一沉吟,敲下了兩個字:【兩萬。】

  【這麼一首好作品才兩萬嗎?最起碼也得四萬吧!】

  【好,四萬。】韓歌沒有過多的猶豫便回了他。

  【行,我明天就去!】對方馬上便回了消息。

  看到他回的這麼快,韓歌便知道這貨現在肯定挺興奮了。

  ……

  第二天上午,韓歌來到了練舞室。

  此前席諾幾人已經學了《戀愛百分百》《第一次愛的人》《癢》《快樂崇拜》《一眼萬年》這五首歌了。

  這些歌在原世界都算是現象級的作品,而且前三首可以說分別是這三位歌手的經典代表作。

  現在集合到這一張專輯裡,感覺也已經夠了。

  第六首歌,韓歌選的是相對小眾的一首作品,FIR樂隊的《月牙灣》。

  這個樂隊,很多人應該並不陌生,當年火遍全國的《千年之戀》應該是他們是成名作之一。

  韓歌之所以選擇這首歌,和它特殊的風格有關。

  這首歌是帶有濃厚東方風味的中版節奏情歌,編曲中運用了中國的笙、美國的斑鳩琴和印度西塔琴等樂器,滿滿的異域風情。

  這首歌的演唱方式以吟唱為主,曲調九轉十八彎,悠揚而又空靈,整首歌曲有著令人遐想的神秘風情。

  細細品味,曲風美到令人陶醉。

  「歌哥,這首歌有點特別呀!」

  「我可以說歌哥教的這幾首歌中,我最喜歡的是這首歌嗎?」

  韓歌笑著搖了搖頭:「這首歌可能不會大火,風格終究還是有點小眾,不過味道比一般的情歌濃郁一些就是了。」

  「嗯,一張專輯有些小眾的歌曲也是正常的。」

  「咚咚咚……」就在這時,門外響起了於夏的聲音:「韓大哥,有位叫譚賓的先生找你,說是昨天約好的。」

  「哦……讓他來我辦公室。」韓歌轉身離開了練舞房。

  這個譚賓就是昨晚那個投稿的「音樂人」。

  韓歌回到辦公室後,譚賓片刻後便敲門進來了。

  「韓總,您好!」譚賓笑著走到了韓歌對面。

  韓歌笑著朝他擺了下手:「請坐。」

  譚賓點了點頭:「那個……合同的事情,趕緊辦了吧!我還有點急事要去處理。」

  「沒問題,不過在這之前我有個問題想問一下譚先生。」

  「您說。」

  「譚先生平常編曲都是用什麼樂器呢?」

  譚賓愣了一下,似乎沒想到韓歌會突然問這個:「我一般是用吉他。」

  韓歌點了下頭,把身後的一把吉他撈到手上,笑道:「正好我想聽聽這首《放晴》的吉他曲,譚先生就給我來一段吧!」

  「呃……」譚賓明顯又怔了一瞬,下意識抓了下腦袋:「韓先生,我今天真的很趕時間,您要是想聽吉他曲,回頭我給您錄個視頻發過來。」

  韓歌笑了一聲,認真地盯著譚賓道:「我就直說了吧!這首歌到底是不是您寫的?」

  譚賓的神情有幾分愕然,目光閃爍了一下:「韓總,您這麼說就……」

  「譚先生,您這麼做是不對的,還是把這首歌的主人告訴我吧!趁著現在還沒釀成錯,還不用承擔太大責任。」

  「好吧!還是被韓總看出來了。」譚賓悻悻地揉了下鼻子:「其實這首歌是我花錢買來的。」

  「買來的?」

  「沒錯,這是我一朋友寫的,我覺著很好聽,剛好又看到您在招音樂作品,就把它買下來想轉手賣給您了。」

  韓歌笑了:「您買的時候多少錢?」

  「五千。」譚賓抬頭道:「我現在可以給原作者打個電話,證明我說的是真的。」

  韓歌作出了個「請」的手勢。

  譚賓見狀便掏出了手機,撥通一個號碼後,把手機遞給了韓歌:「他叫趙曉君,關於這首歌的問題,您可以隨便問他。」

  韓歌點了點頭,把手機放在了耳邊:「是趙曉君先生嗎?」

  「老譚?嗯?這聲音不是你啊!」

  「我不是譚賓,我是想問您一個問題,那首《放晴》是您寫的嗎?」

  「哦……我懂了,您是韓總吧?老譚和我交過底了,他大爺的買了我的歌轉手又賣給你!」趙曉君的聲音有些生氣:「我要是早點看到你那條微文,肯定不會把歌賣給他的!」

  韓歌輕聲笑了笑:「我明白了。」

  「對了,我這邊還有作品,您還需要嗎?」

  「需要啊!您可以直接把作品發到郵箱裡。」

  「行,那我整理一下,晚點給你發幾首看看,現在就不打擾你們了。」

  「嗯,拜拜。」

  「韓總,這回總相信我了吧!」譚賓笑道:「雖然我是投機取巧了,不過這機會本來就是要留給有準備的人,您說好要買這首歌的,我跑了這麼大老遠,您可不能反悔。」

  韓歌笑著點了下頭:「行吧!雖然我最想要的是人,但這首歌確實值得買一下。」

  幾分鐘後,二人便簽完了合同。

  韓歌看著合同上譚賓的簽名,不由狐疑了一下,因為他簽的是譚兵。

  韓歌一時間也懵了一瞬,他到底是叫「賓」還是「兵」?

  稍慮了一下,韓歌忽然眉頭一緊,叫住了剛走到辦公室門口的譚賓:「你等一下。」

  「呃……怎麼了?」譚賓回頭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我想再用一次你的手機。」韓歌笑道:「給剛剛那個找趙曉君的打個電話,還有個問題想問他。」

  譚賓不由乾咽了口唾沫:「韓總,你有什麼問題等他晚上給你投稿再問吧!我現在真的很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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