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動機
2025-03-30 02:37:24
作者: 兜兜搬小海星
說到這裡,祝錦川問凌俐:「你是學理科的,想一想,硝酸,硫酸,塑料瓶,還有鄭啟傑的專業,這些和什麼東西能緊密聯繫在一起?」
「王水……」幾秒後,凌俐喃喃念道,「莫不是,他偷的這些材料,是用來處理屍體了?」
「很有可能,」祝錦川讚許地點頭,「皮膚、內臟和肉好處理,可是人體的骨骼那樣堅硬,鄭啟傑沒有條件用刀剁碎,他的宿舍也顯示沒有血跡。結合這些同事的證言,可以推斷出,他是利用工作之便,回收提純實驗室涌過的材料,自己合成了王水。有了材料,他只要找個大的塑料桶,用王水將骨骼浸泡在裡面,就很容易實現毀屍滅跡的目的。」
鄭啟傑平時的工作,不是收廢料做清潔,就是推著垃圾桶進進出出,他平時為人低調不起眼,誰也不會注意他推著裝滿雜物的小推車走。
而大學外面就是涪江,屬於長江的支流,河道窄水流湍急,如果用塑料桶裝了王水融化骨骼,被他把扔進了河流大江,哪裡還找得出痕跡?
至於一個不起眼的塑料垃圾桶漂浮在江面,又哪裡會有人留意?
在這些證據和警方的推測面前,鄭啟傑的辯解簡單卻直擊要害。
他先是承認了確實有這樣一回事。
接著,他表示他雖然早就不做研究了,但是對於化學還是有些懷念的。實驗室管理混亂,他看不慣然而人微言輕建議也沒用,乾脆將實驗用的廢液收集起來,自己做點小實驗。
但是又怕被學校發現丟了飯碗,所以才瞞著的。
至於這些東西最後去了哪裡,鄭啟傑說他已經想不起來了。
凌俐托著腮耷拉著眼:「這看沒法做工作了啊,公安局肯定很憋屈,不管來了什麼證據,他都能拿他是學校勤雜工這條頂回去,結果還一頂一個準。可是我才不相信他和被害人不認識呢,哪會這麼巧,關鍵時候他都在場,還那麼巧偷走的實驗室材料正好可以合成王水?」
「就是這個道理,世界上哪裡會有那樣湊巧的事,一而再再而三的遇上,又知道被害人在賣保險,還能在深夜和被害人偶遇。可是,你不能以這樣的理由去給犯罪嫌疑人定罪,只要存在合理懷疑,一旦上了法庭是經不起推敲的。」
凌俐無奈地攤開手,「構不成證據鏈,沒有實錘,排除不了合理懷疑。事到如今,這案子確實夠不上故意殺人的起訴標準。」
祝錦川喝了口茶,抬起眸子看著凌俐:「那你知不知道,為什麼公檢兩家,會在證據這樣薄弱的情況下,還一次次地努力想將這個人送進監獄?」
對面的凌俐不解地搖了搖頭。
他的聲音嚴肅起來:「那時因為,鄭啟傑很可能不只殺了一個人。唐傲雪這件案子還有蛛絲馬跡,可其他的疑似被害人,可能只剩下冰箱裡殘存的dna。鄭啟傑隱藏得很深,如唐傲雪這樣的被害人還不知道有幾個。而如果這案子定不下來,無異於放虎歸山。」
凌俐心裡沒來由地一凜:「怎麼?」
祝錦川將那迭資料翻到最後:「在被告人的冰箱裡,還找到了其他的人類dna。初步懷疑,本案的受害者,不只這一個。」
凌俐倒吸一口涼氣,手臂上迅速起了一排排小疙瘩:「還有其他人?」
「對,」祝錦川重重點頭,「除了被害人唐傲雪以外,還發現了起碼五個人的dna,通過與近幾年失蹤人口的比對,也還沒有找到能夠吻合的。」
「那鄭啟傑對於這些dna是怎麼解釋的?其他的dna,通過對比找到受害者了嗎?」凌俐連忙追問。這新的情況讓她精神驟然緊張起來,太陽穴突突地跳個不停。
「被告人說,那些也都是來自於解剖室的屍體。他在偷偷留下來不那麼起眼的殘缺部分,也都已經吃掉了。」
這個答案讓凌俐忍不住一陣反胃。
不僅殺人碎屍,還將人體烹飪吃下,如果這案子真如祝錦川所說情況,被告人確實是十惡不赦。
祝錦川又說:「鄭啟傑說的作案動機,是他有異食癖,總是忍不住要食用屍體。對於為什麼事發兩年後冰箱裡會有唐傲雪的殘肢,他說他吃了後覺得那手臂味道不對,又捨不得扔,所以留著的。」
仿佛有什麼東西在腦海里閃過,凌俐迅速抓住了關鍵的東西:「生活實驗證明,唐傲雪的手臂是在活著的時候從身體上砍下來的!所以他說味道不對。」
「對,」祝錦川苦笑,「我不相信他的味蕾能敏感到『食材』是不是活切都能品出來。可他連這個都知道,還用來當成辯解的理由,那他很清楚唐傲雪斷臂時候還是活著的,這正從另外的角度間接說明了兇手就是他。可是,找不到犯罪現場、犯罪工具以及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間接觸過的鐵證,明知道罪犯就在眼前卻不能做什麼,想必公安和檢察院都很憋屈。」
「那審訊的結果呢?」凌俐趕忙問。
其實她已經有所預料,既然這個案子退回補充偵查,那麼鄭啟傑不交代的可能性很大。
能夠冷靜地碎屍、處理屍體、為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找好辯解的理由,這個人的心理素質一定很強大。
果然,祝錦川遺憾地嘆了口氣:「別說訊問了,連測謊儀都沒派上用場。這個被告人簡直是個怪物,刑偵的手段都扛得下來。這種人才,又有高學歷,怎麼會甘心蟄伏在一個不是太好的學校里整整五年?這案子實在太蹊蹺了,以至於檢察院一直猶豫到底要不要公訴。這次逼不得已終於進了程序,也是因為羈押時間太長,檢察院扛不住了,才選擇賭一場的。」
凌俐還在回想剛才那些案件細節問題,忽然間眼睛一亮,說:「就算是醫學院解剖用的遺體,也會有記錄的,鄭啟傑既然說他都吃了,那麼可以結合解剖記錄來排查啊?」
「沒了,」祝錦川苦笑,「一場大火,被全部燒毀了。至於大火的起因,正好是鄭啟傑的一次失誤,而且,也正好是他被拘留的一個星期之前。」
「怎麼這麼巧?」凌俐驚呼。
「看吧,你又一次下意識用了巧字。」祝錦川說道,「哪裡就會這樣天衣無縫毫無下手的地方?必定是有人刻意造成這樣的結果。」
凌俐長大了嘴巴,再一次無法言語。
她不相信這一切都是巧合,可如果一切都是被告人刻意而為之,那只能說明,這個人太可怕了。
可怕到你明知道是他做的,卻無法定罪,甚至連提起公訴都困難重重。
他的作案經過很嚴密,一環扣一環,慢條斯理卻一點都不亂,讓所有人都知道,是他做的,但是無可奈何。
「等一等!」凌俐再次注意到了一個細節問題,疑慮重重:「既然他為了逃脫法律責任而步步算計,那為什麼會放任冰櫃支架腐朽那麼不小心?還在自己不在家的情況下,讓水電工上門修理?這不是把自己置於危險之中嗎?」
祝錦川眼裡似帶了讚許的神色:「如果我再告訴你,在一個月之前,他家裡的電路就頻繁地短路、跳閘,所以才找了水電工去修理,你又會有什麼想法?」
凌俐背後一片涼意:「也就是說,他是故意讓人發現的。」
祝錦川不置可否。
好一會兒,他才說:「這個案子,絕對不像表面上呈現出來的這樣簡單。鄭啟傑這個人身上,還隱藏了許多秘密。他非常肯定沒有人能夠找到唐傲雪身體的其餘部分,也找不到第一案發現場,他也很肯定不會再出現被害人家屬。換句話說,他對其餘dna所有人的身份也都相當清楚。沒有犯罪現場,沒有作案工具,不能證明有人死亡,口供和物證對不上,還存在無法比對的其他人的dna,這樣的證據鏈下,讓法官冒著可能造成冤假錯案的壓力下判決,幾乎是不可能的。讓這樣的案子進入公訴程序,檢察院無疑也是扛著巨大壓力的。」
凌俐咬著下唇沉默不語,但眼裡的疑慮和壓力顯而易見。
祝錦川顯然對這案子了解透徹,這顯然也不是一天兩天的功夫了,如果說要借用被害人家屬律師的身份來讓這案子有其他的變化,要達到那樣的效果,顯然他自己上更容易。
「你是在想為什麼讓你接這個案子?」祝錦川聲音一如既往地平靜,似乎凌俐手上的,是一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案子一般。
凌俐深吸了一口氣:「是的,我不明白被害人代理律師,究竟應該做些什麼事,我也不認為自己有能力干好這件事。所以,我可以拒絕嗎?」
知難而退不是凌俐的性格,她這樣的反應,完全來源於害怕因為自己的懵懂和無知,發揮不了應有作用,白白浪費機會。
祝錦川顯然明白凌俐這番話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他勾了勾嘴角,很輕緩的一句:「你說這話為時過早,我想,你首先應當見一見委託人,再來下決定。這是一個最適合你的案子,被害人家屬代理人,也是最適合你的位置,除了你以外,沒有人能夠做到讓鄭啟傑入罪。」
「為什麼?」他這一番解釋下來,凌俐反而更加糊塗了。
「通常來說,罪犯作案總有動機,或為錢財,或為名利,又或者為了滿足自己變態的欲望。鄭啟傑這個案子裡,他顯然不是為了錢財名利,而如果說他是為了滿足自己殺戮的欲望,又何必選擇唐傲雪這樣一個一失蹤就會引起人們驚覺的目標?而且,他明明隱藏地很好,為什麼又要刻意暴露自己?」
凌俐一怔,也不由自主問出聲:「對啊,為了什麼?」
沉吟幾秒後,祝錦川緩緩說道:「唯一合理的推測,就是鄭啟傑選擇唐傲雪,必然有他不得不選的理由。而這個理由,至今是個謎。這個謎底,也許你能解開。」
眼看著凌俐越來越迷糊,他揉了揉眉心,從抽屜里拿出一迭照片,甩在凌俐面前。
「看看吧,這就是答案。」